每年度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是版权宣传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2019年北京市版权局围绕《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版权创新举办了两场宣传活动。4月16日,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联合主办了“电影和版权:机遇与挑战并存”论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野霏出席并致辞。三位嘉宾在致辞中表示,要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为电影产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律和市场环境,努力推进《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早日生效,完善全球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影视版权专家学者、表演者代表、影视制作和传播企业代表,哈萨克斯坦、津巴布韦、吉尔吉斯斯坦等16国知识产权及文化官员出席论坛活动。4月25日,在国家版权创新基地主办以“创新引领发展,版权筑造核心”为主题的版权创新发展论坛。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野霏、朝阳区委宣传部部长黄晓伟出席并致辞。论坛设置了版权保护与运用创新、版权平台运营创新、网络版权保护创新、版权金融保障创新、版权生态建设创新、版权司法保护创新等重点话题。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自2012年6月签订以来,中国政府为推动其生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根据条约约定,批准或通过的国家达到30个,条约即可生效。为提前筹划条约生效后的宣传活动,北京市版权局率先启动条约宣传工作,包括条约解读与生效后的庆祝活动。
(1)举办高级研修班。9月初,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主办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高级研修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特别邀请的西班牙籍版权法专家Marta Garcia Leon围绕“视听表演者权利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做了精彩演讲。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副局长赵秀玲,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野霏出席高级研修班。本次高级研修班成员均为我国版权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包括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原国家版权局巡视员许超、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赵红仕、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等。
(2)启动条约解读工作。本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组织编写、出版、发行三本解读读物,分别为《条约释义》《条约与产业发展》《条约的历史进程》。9月中旬已举行解读工作启动仪式暨第一次编务工作会议,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汉东教授牵头,经历条约签署和推进过程的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同志和对条约有深厚造诣的法学专家共计30余人参加。
(3)筹划条约庆祝活动。拟于条约生效后举办主题庆祝活动,以“见证”为主题,以“庆祝条约生效 展现首都形象”为宗旨,通过丰富的节目形式,回顾条约签署历程和中国政府为推动条约生效做出的努力,向全世界充分展示条约的里程碑意义以及北京市版权保护的良好形象,推进北京市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
(1)通过公益广告大力宣扬版权保护理念。为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围绕版权与创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益广告宣传,覆盖北京市不同区域投放了1700个《人民日报》数字屏,200多个地铁、公交候车厅和楼宇电梯媒体。央视市场研究公司开展的传播效果评估报告显示,当期公益广告触达率68.6%,社会认可度90.7%,社会信任度92.2%,版权问题居民重视度88.2%。
(2)举办优秀版权项目推介会。11月1—9日,在通州宋庄文化聚集区举办“2019北京优秀版权项目推介会”,北大方正、河图创意等11家优秀文化企业参展,分享了艺术品版权开发成果和版权成果孵化经验。本次推介会是在开展版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大背景下举办的,通过组织优秀版权项目推介、版权大讲堂、专家论坛和专项培训的形式,为文化企业提供版权保护知识讲解和版权服务绿色通道。推介会期间,朝阳法院的法官为艺术家专门讲解了艺术品版权保护问题,版权调解中心全程提供免费版权咨询服务,“京版版权认证”“共建可信数字版权生态”等版权服务平台亮相版权大讲堂。
4月3日,北京市召开软件正版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杜飞进出席会议,对北京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指示,要求各有关单位认清形势、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做好2019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总结了2018年北京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肯定了成绩,提炼了经验,从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加强培训、做好巡查、落实责任等方面,对2019年度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系统要求。会议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制度欠缺、工作松弛、责任不实等问题提出批评,要求抓紧整改。9月,召开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梳理前期工作情况,表示要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为年度考核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着眼于提高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各有关单位自5月起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分级、分层、分类培训,共举办66期培训班,培训近3000人。版权管理处指导并参与了其中大部分培训班。针对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版权管理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搜集和梳理,编印《软件正版化工作重要文件汇编》并发放各单位,推动了各单位的培训、指导和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建立了北京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员数据库,运用软件正版化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北京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对存在实际困难的单位,通过日常走访、实地督导等模式予以帮助;同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帮助各单位提升管理水平。6月,版权管理处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消除了存在的一些死角。7月,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版权管理处对存在突出问题的9家单位又实施了第二轮乃至第三轮督促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和反复督促检查,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北京市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月下旬,国家版权局牵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对北京市市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此次检查共涉及48家市级政府机关的8489台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其中,操作系统软件正版率达到99.98%,办公软件正版率达到99.99%,使用预装操作系统计算机比例达到93.27%。在已经完成的21个省市检查结果中,北京市三个项目的检查统计数值均位居全国第一。10月至12月,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若干考核组,按照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上机检查等步骤,对全市97家党政机关单位、1200余家市属国有企业及89家卫生健康系统单位进行考核评议。
2019年,北京市软件正版化取得了显著成绩。《北京日报》等主流媒体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报道,《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以“软件正版化‘北京模式’的启示”为主题刊发了长篇通讯;在国家版权局举办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部门培训班、2019年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上,版权管理处均做了经验介绍。
5月24日,以北京市版权局名义召开北京市“剑网2019”专项行动动员会。各区融媒体中心和互联网企业的代表120多人参加了动员会,局领导出席会议,并就开展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会议宣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五项工作重点:一是深化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专题保护;二是严格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整治;三是加强流媒体软硬件版权重点监管;四是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保护运营秩序;五是巩固网络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方案规定了北京市“剑网2019”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组成,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
“黑洞图片”事件之后,北京市版权局召开了部署会议,推动开展了北京市图片行业版权规范整顿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规范图片版权经营秩序的通知》,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向图片行业发出《规范图片版权运营秩序倡议书》。全景视觉、视觉中国、东方IC等主要图片企业对本企业图片库中无授权、权属不清或者权属存疑的图片以超高比例采取了下线措施,合计审核过滤库中图片超过2亿张,对权属有待进一步明晰的3000多万张图片做了预防性下线处理,基本达到了“无授权必须下线,权属不清晰必须下线,内容有歧义必须下线”的要求。
委托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主动开展网络版权监测。截至10月底,累计监测发现网络侵权链接56.8万条,综合下线率约97%。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将30个小网站侵权传播影视作品线索移送注册地管理部门。版权管理处对前期移送公安机关的网络侵权传播案中的3个案件补充证据,2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文化执法部门对网络传播实施严格监管,对侵权传播进行严厉打击。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4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2万余件;查办行政处罚案49起,实施罚没款78.17万元;查办国家版权局移转案件1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起。
通过召开会议和走访,反复督促企业矫正经营中存在的偏差,特别提醒不得滥用避风港规则打侵权传播擦边球,作品审核机制中必须安排足量人力资源,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要避免引发群体性纠纷。北京市文化执法部门加强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等行业协会的联系,召开版权预警会3次,完善和提升了版权预警机制和版权保护绿色通道。
支持首都版权产业联盟依托调解中心平台机制推动版权纠纷调解。2019年,北京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申请人直接提出申请的行业调解案件及行政调解案件460起,其中已结案381起,调解成功、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案件121起。接受朝阳法院委托案件1972件,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907件、合同纠纷170件、侵害商标权纠纷79件、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302件、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511件、不正当竞争纠纷3件,累计涉案金额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接受北京互联网法院委托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644件,累计涉案金额近2.5亿元人民币,完结案件2764件。派调解员入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协助进行一审案件诉前调解及诉中调解。
在完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修改前期工作后,提请法制工作部门对指导意见修改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调整,并通过网站公布了《北京市版权局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参加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市领导指示牵头开展的立法调研工作,就北京市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工作和《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修订工作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
(赵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