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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版权行政管理工作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

2019年,国家版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深入实施《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积极做好各项版权管理工作,为建设版权强国、构建创新型国家、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一、持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力度

(一)建立联控机制,打击院线盗版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加强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部署相关地区迅速开展案件查办,相继查办了江苏、宁夏、贵州、广东、山西等地院线电影盗版重点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打掉盗版影视网站360余个、盗版手机软件57个,查缴用于制作高清盗版影片的放映服务器7台、设备1.4万件,涉案金额2.3亿元。加大院线电影版权预警工作力度,将版权预警覆盖面扩展至引进影片和日常档期,发布5批33部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重点作品预警名单,要求相关网络服务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侵权盗版行为,督促微信、微博、网盘、应用商店等网络服务商迅速核查删除侵权盗版信息3万余条。推动成立院线电影版权保护联盟,引导制片方、发行方与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充分发挥集体维权作用。

(二)开展“剑网”行动,强化专项整治

2019年5月至11月,国家版权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开展“剑网2019”专项行动。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管理,着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保护,重点整治流媒体、图片领域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持续加强短视频、有声读物、知识分享、网络直播等平台版权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10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075万件,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450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160件、涉案金额5.24亿元,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狠抓案件查办,加强督查指导

以案件查办为执法监管工作重中之重,要求各地积极查办各类侵权盗版案件。2019年,全国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办侵权盗版案件2539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86起,捣毁窝点152个。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挂牌督办了北京覃某某等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等90起侵权盗版大要案件,多次会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指导相关地区办案工作。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8个督查组,赴江苏、河南、山西等14个省份,对专项行动和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解决地方查办案件中的瓶颈问题,强化工作合力与协同效应。

(四)强化版权监管,推动社会共治

继续对网络视频、音乐、文学及网盘等领域主要网络服务商进行版权重点监管,推动其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公布7批67部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聚焦媒体融合发展版权工作,推动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和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打造媒体版权保护新格局。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保持对网络音乐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继续规范音乐作品转授权模式,推动各方共建良性商业生态。指导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在华国际出版商协会与阿里巴巴、微信、拼多多等网络平台强化版权保护合作,共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提升执法效能,完善激励机制

完成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全部建设任务,提升版权执法监管效能。举办3期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培训班,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执法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实现全国所有地市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培训全覆盖。举办“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发布《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2018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树立执法办案优秀典型。加大执法办案奖励力度,对2018年度查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的182家有功单位、240名有功个人进行奖励。

二、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加强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机制

组织召开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系统总结软件正版化工作阶段性成效,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要求,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责任落实。北京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或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工作成果

组织13个联合检查组,利用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智能检查工具,对20家中央和国家机关、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共检查单位278家、计算机4.5万台,其中对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广西5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政府机关进行了全覆盖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019年,软件业务收入7.18万亿元,同比增长15.4%。

(三)加强服务指导,扩大宣传培训

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政策指导,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和《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进一步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规范正版软件采购、使用管理、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管局、银保监会等举办4期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对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西、河南6省(直辖市)省级机关及北京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属国有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进行培训。编辑出版《2018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汇编》,集中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营造软件正版化工作良好氛围。

三、不断完善版权社会服务工作

(一)加强著作权登记相关工作

年初发布2018年全国著作权登记的基本情况。在苏州举办著作权登记培训班,对机构改革后省级版权登记机构进行全面培训。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配合中国银保监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央深改委决定,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监管工作

对四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调研。召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工作会议,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赴最高人民法院交流著作权集体管理相关工作,强化司法与行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邀请相关部门(司法、集体管理组织、娱乐业协会等)举行集体管理座谈会,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召开卡拉OK领域版权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处理集体管理组织脱钩过程中的资产属性认定问题,处理集体管理组织涉及投诉纠纷事宜,确保稳定局面,收到较好效果。

(三)加强对境外著作权认证工作的管理

举行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年度通气会,参加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相关座谈会。配合公安部完成《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9》。配合北京市公安局完成6家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驻华代表处的年度检查工作。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体制变化,结合我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的管理历史和现状,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对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对境外著作权认证工作的管理。

(四)加强版权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评选发布“2018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组织编纂《中国版权年鉴2019》。利用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主题,开展版权宣传周、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等相关宣传活动。配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发布新中国70周年版权事业发展成就回顾庆祝文章,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国庆70周年宣传重点推荐使用相关作品版权事宜。组织中央媒体对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会、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2019中国·北京国际版权授权大会、2019成都国际数字版权交易博览会等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举行颁奖仪式和大学生版权论坛。推进版权历史资料库建设。

四、大力推动版权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开展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率调研工作

开展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率调查,发布2018年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率报告和2018年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8年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达7.37%。

(二)深化版权示范工作

加强对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联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赴山东、湖北、广东、江苏、江西等地,实地核查部分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顺利完成对版权示范城市(10家)、示范园区(基地)(29家)和示范单位(109家)的核查工作,撤销5家示范单位,调整3家示范单位,调整2家示范园区(基地)。完成对创建期届满(2017年批复)的河北省廊坊市和四川省绵阳市的检查验收批复工作。开展2019年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申报审核工作,批复江西省景德镇市和广东省佛山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三)开展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试点工作

根据融合国家发展战略、发挥版权创新属性、提升版权工作能级的需要,2019年9月批复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自贸区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批复上海市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版权服务中心,推进自贸区版权创新工作。

(四)打造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

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为龙头,指导和支持全国版权交易中心联盟(北京)、山东青岛、江苏南京、广东东莞、四川成都开展版权交易会、博览会等活动,在资源、人员、结构和媒体等方面增加投入,打造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运用社会力量,促进版权转化运用,推进版权产业发展。

五、着力强化版权涉外应对

(一)继续加强国际版权多边话语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巩固和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参加相关委员会会议,参与重要国际版权条约磋商,包括与WIPO合作举办“‘一带一路’版权国际论坛”,配合外交部磋商并签署《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等。二是采用多种方式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早日生效,2019年底批准或加入的国家已达29个,2020年4月28日正式生效。三是参加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华贸易政策审议和我对其他成员贸易政策审议工作,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知识产权专题会议,积极应对版权有关事务。

(二)进一步提高版权双边、区域交流合作与应对水平

大力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深化双边版权交流对话机制,本着合作共赢原则,进一步完善、巩固中欧、中英、中日、中韩版权交流合作关系,与欧盟、英国、日本、韩国进行政府间版权工作会谈以及举办国际版权研讨会。积极参与中美经贸摩擦磋商应对工作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推进中日韩、中挪自由贸易协定等自贸区谈判进程,开展中欧、中日、中瑞等工作组谈判。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派出版权代表团赴南非、越南、哈萨克斯坦等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版权交流。推动《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具体落实,参加内地与港澳知识产权研讨会,推动两岸、内地与港澳在版权领域的沟通合作。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版权国际影响力

利用国家版权局英文网站,针对国外不同对象,通过线上、线下、文字、视频等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利用接待来访,组团出访,举办、参加国际多双边版权会议等机会,主动做好版权对外宣传,发出权威声音,讲好中国版权制度建设与版权保护的故事,争取国际舆论支持,营造我版权涉外工作良好局面。

(四)做好相关国际版权课题研究及人才培养工作

有针对性地开展版权国际应对宏观策略研究、版权国际应对具体问题研究等,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版权应对能力和理论积累。在青岛、南京开展两期国际版权人才培训班,其中,南京培训班首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邀请其专家来华授课,并为学员颁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培训证书,提升了国内相关管理人员的版权治理工作能力,为对外版权贸易保驾护航。 xAVNwxo49E/ha62coWWmUmyFNdU9TPniv091Dkj+VDbF0cfGx6bEqIyLSvHA4e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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