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形成的先天因素,包括先天之精(含有遗传基因)的遗传性和胎儿在母体内孕育情况两个方面,它们对不同群体及群体中个体体质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先天,又称先天禀赋,是指子代出生以前在母体内所禀受的一切,包括父母生殖之精的质量,父母血缘关系所赋予的遗传性,父母生育的年龄、身体状态,以及在母体内孕育过程中母亲是否注意养胎和妊娠期疾病等所带来的一切影响。
先天禀赋是体质形成的基础,是人体体质强弱的前提条件。父母的生殖之精结合形成胚胎,禀受母体气血的滋养而不断发育,从而形成了人体。人体的形体结构是体质的形态学基础。《灵枢·决气》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父母生殖之精的盈亏盛衰和体质特征决定着子代禀赋的厚薄强弱,从而影响子代体质特征的形成。因此,人自出生就存在着个体体质的差异,有刚有柔、有弱有强、有高有矮,甚至寿夭不齐;存在着筋骨强弱、肌肉坚脆、皮肤厚薄、腠理疏密的区别。
先天禀赋包含了遗传的概念,但是又与遗传的含义有所不同。禀,即接受,是后人承受先人;赋,即给予,是先人赋予后人。遗传主要强调先天之精的传承。所谓遗传,就是家族世代间的连续,是通过先天之精所涵的遗传物质——基因携带的遗传信息从上代传递给下代,生生不息。但是禀赋强调的是秉承先天之精的多少。所以,基因缺陷所致的遗传性疾病属于遗传范畴,而大多数先天性疾病、胎儿发育的问题属于“禀赋不足”的范畴。
决定体质形成的先天因素主要有种族与家族的遗传,婚育及种子,养胎、护胎和胎教等。
种族、家族因素对体质的作用即是遗传性因素对体质形成的决定性作用,它决定了种族及个体来自遗传的体质差异。
1.种族繁衍 种族为人种之又称,指在体质形态上具有某些共同遗传特征(如肤色、发色、发型、眼色、血型)的人群;也可以说是在一定地域内长期生活并适应自然环境而形成的,同一种群内基因结构有所区别的群体。
不同种族,由于地理区域的差异,受水土性质、气候类型、生活习惯、饮食结构、社会民俗等因素的长期影响,可形成不同的体质,并通过世代间的连续(即遗传),形成该种族群体较为鲜明的体质特征,如黄、白、黑、棕等各种人种。我国居住在不同地域的各个民族,在包括形体结构、生理特性、性格情志及发病倾向等体质特征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有研究发现,我国土家族、苗族、布依族等民族青少年的体质发育滞后,而白族、傣族、水族等民族的青少年体质的发育状况明显高于前者。与藏族大学生相比较,汉族大学生的超重和肥胖者明显低于藏族,两者在身体形态和身体素质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2.家族遗传 家族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结成的社会单位。父母之精称之为“形体之基”。因此,父母生殖之精的盈亏盛衰和体质特征决定着子代禀赋的厚薄强弱,是子代体质形成的前提基础。父母体内阴阳的偏颇和功能活动的差异,可使子代也有同样的倾向性。父母形质精血的强弱盛衰,造成了子代禀赋的不同,表现出体质的差异,如身体强弱、肥瘦、刚柔、长短,以及肤色、性格、气质,乃至先天性生理缺陷和遗传性疾病,如鸡胸、龟背、癫、哮喘等。先天之精充盈,则禀赋足而周全,出生之后体质强壮而少偏颇;先天之精不足,禀赋虚弱或偏颇,可造成小儿生长发育障碍,影响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医宗金鉴·幼科杂病心法要诀》指出:“小儿五迟之证,多因父母气血虚弱,先天有亏,致儿生下筋骨软弱,行步艰难,齿不速长,坐不能稳,要皆肾气不足之故。”可见,在体质形成的过程中,先天因素起着关键性作用;同时,体质的发育和定型还要受后天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影响。
子代与亲代之间既存在相似或类同,也存在差异,即遗传和变异构成了生命活动的基本特征。一方面,种族及家族遗传决定了个体体质的承继性及相对稳定性,也是与亲代的相似之处;另一方面,变异则可导致种族及个体体质的自身特异性,变异与后天多种因素的作用又可使体质具有可变性。
婚育与种子对体质的影响包括先天性与遗传性两个方面,是古今医家在优生优育、保证优秀体质的措施中着意强调的两个要点。
1.婚育 古今优生优育研究发现:父母生殖之精的优劣多寡、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血缘关系、结婚及生育的年龄、怀孕的时机等,均与胎儿未来的体质状况密切相关。男女媾精,阴阳会和,乃能有子。“男子十六而精通,必待三十而娶,女子十四天癸至,必待二十而嫁者,皆欲阴阳先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其子必坚壮长寿也”(《医宗金鉴·妇科心法要诀》)。近亲不能结婚;有多种疾病的患者不能结婚;结婚后要选择最佳生育年龄,既不应早婚早育,也不宜高龄生育;同时还应该选择最佳怀孕时机,如酒后不宜受孕。这些对于形成健康的体质都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2.种子 父母生殖之精为子代体质的基础,父母之精的优劣决定子代体质的强弱。亲代元气之盛衰、营养之优劣、情志之苦乐,以及年龄、嗜欲、生活行为方式等都会影响“精”的质量。聚精之道在于寡欲、节劳、息怒、戒酒、慎味。“男子聚精在寡欲,交接乘时不可失,须待氤氲时候至,乐育难忍是真机。”(《医宗金鉴·妇科心法要诀》)。”男女媾精,胎孕乃成。若父母“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素问·上古天真论》),将明显妨碍精的正常发育,从而影响子代体质,故在种子过程中要杜绝不良因素的干扰。
在影响体质的先天性因素中,养胎、护胎、胎教都是很重要的环节,对于避免不良因素影响、促进胎儿正常发育具有显著作用。随着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女性孕前保健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目前国内外开展的孕前保健模式均偏重于健康教育和医学检查,而忽视了对女性孕前体质的调节。将中医体质学说应用于女性孕前保健,通过中医保健调节或尽量改变其异常体质,使其趋向“阴平阳秘”,可弥补现今孕前保健模式的不足,对女性生殖健康及优生优育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养胎 首先孕母要“食甘美”“调五味”,以保证孕母及胎儿充分的营养。《素问·脏气法时论》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备急千金要方·养胎》记载了北齐徐之才提出的“逐月养胎方:妊娠一月名始胚,饮食精熟,酸美受御,宜食大麦,毋食腥辛……”在此期间,五大类食物(即能源类、结构类、调节类、运送介质类、排废解毒类食物)和七大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水、维生素、纤维素和矿物质)应合理搭配,科学安排孕母多样化的食物,注意饮食宜忌,不仅可提高营养的利用率,亦能杜绝偏食、挑食带来的不良后果。这即是养胎。
2.护胎 孕母要注意起居规律、劳逸结合,“顺时气而养天和”,使身体处于最佳状态,减少疾病,防范一切可损伤胎儿的因素。如孕母应该注意防止病邪侵入,避其毒气;注意饮食、居室、衣物卫生;保持优良的生活环境,防止环境、水源、空气污染;避免剧烈活动及跌仆损伤等,尤其是在妊娠早期和围产期。这即是护胎。
朱丹溪认为,小儿之体质禀受于先天,与乳母关系最为密切。“乳母禀受之厚薄,情性之缓急,骨相之坚脆,德行之善恶,儿能速肖”,且“儿之在胎,与母同体,得热则俱热,得寒则俱寒,病则俱病,安则俱安”(《格致余论》)。说明丹溪已经认识到母子体质的胎传关系。他在诊治疾病时,也十分重视疾病的胎传因素。他因“次女,形瘦性急,体本有热”,嘱其女以“四物汤加减服之”以滋阴降火,但其女未能遵嘱尽药,终致遗热于胎,至其子二岁时“疮疡遍身”(《格致余论》)。
3.胎教 孕母还要注意自己精神、情操、道德的修养,保持良好的精神、心情状态,以“外象内应”的方式给胎儿的生长提供一个优越的内外环境,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素问·奇病论》载:“帝曰:人生而有病癫疾者,病名曰何?安所得之?岐伯曰:病名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而不下,精气并居,故令子发为癫疾也。”可见古代医家已经认识到孕母在妊娠时由于情志紊乱可以影响到胎儿发育,形成易发“癫疾”的体质因素。说明孕妇在妊娠期间的精神情志状态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和对疾病的易感性,使个体体质的发育呈现出某种倾向性。
目前,通过孕前体质的中医辨识和分类,进而采用中药干预,改善新生儿体质以促进优生的具体措施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所以孕前体质分型与新生儿体质相关性研究,是医学界当前一项重要课题。另外,可以通过改善孕前体质预防或减少自然流产的发生,这也给不孕不育症的综合防治提供了新的思路。
养胎、护胎、胎教对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具有重要意义。如能做到顺时数而谨人事,调喜怒而寡嗜欲,则胚胎造化,形气相资,具天地之性,集万物之灵,自然禀质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