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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
代言≠品牌:成龙真的是“品牌杀手”吗

代言是一种信任背书,品牌是一种价值承诺。

➢ 品牌案例

“代言小霸王,小霸王倒闭了;代言爱多VCD,爱多老总坐牢了;代言汾煌可乐,汾煌可乐没了;代言开迪汽车,全国才卖九百多辆;代言霸王洗发水,霸王被查出致癌了……”这是网上流传甚广的“顺口溜”。

“顺口溜”讥讽的是功夫巨星成龙,其代言的品牌,几乎都不得善终。网友甚至给成龙起了个外号——“品牌杀手”。

可是,成龙真的是“品牌杀手”吗?

➢ 品牌分析

表面看来,成龙代言的诸多品牌均不得善终,但事实上,这些品牌的不得善终,与成龙并无必然关系。

在游戏机市场上斗不过索尼、任天堂等巨头,学习机又被电脑取代,小霸王的由盛而衰是一种必然。

资金链断裂、管理混乱、信誉透支、创始人胡志标因经济犯罪而入狱等多重问题的爆发,是爱多VCD崩盘的主要原因。

汾煌可乐的背后,更是整个中国本土可乐品牌面对“两乐”的全线溃败。

霸王洗发水被查出含有致癌物,也并非是成龙的原因。

显然,将成龙说成“品牌杀手”,是一个“伪命题”。这种声音的背后,反映了很多人“代言等同于品牌”的认知误区:品牌只要找到好的代言人,进行铺天盖地的广告轰炸,就可以成功;若没有成功,是因为没有选对代言人。

这是非常错误和危险的观念与论调。

首先,代言不等于品牌。代言是一种品牌推介行为,是代言人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和形象为所代言品牌进行信任背书,便于消费者认可和接受的一种行为。品牌是一种价值承诺,是建立在消费者心中的综合价值象征。代言人只是品牌形象的“流量入口”,而非品牌形象本身。品牌本身若存在问题,再好的代言人也没有用。

其次,代言不等于口碑。代言可以帮助品牌打响知名度,但不一定能形成品牌口碑——这只能依赖品牌价值体验本身。而且,品牌综合影响力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一步一个脚印。试图通过代言人的影响力“一步到位,一劳永逸”,并不现实。

最后,代言人并非越有名越好。很多品牌迷恋“巨星代言”,殊不知,代言人只是“品牌木桶”中的一块“木板”而已,品牌选择代言人,应基于阶段性的品牌策略规划,系统推进。比选择代言人更重要的,是系统的品牌建设,并化代言人的影响力为品牌的影响力。若品牌的相关配套建设存在“短板”,代言人越出名,“短板”反而暴露得越明显。

真正成就一个品牌,只有代言显然是不够的,押宝代言更是危险的。成龙用铁的事实再次警示我们:他这样的国际巨星都如此,更何况其他人呢?

➢ 品牌感悟

代言人只是“保健品”,而不是“药品”。 0vBfRn6eOPL5c5vCnIttOSc9FGF3MHfjQ3zI688hh5z3Qg2bSORVbKqsNXAcQM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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