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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

训练: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导向

既然确定面向社会的书法教学授受的重点首先是审美教育即美育,是与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的艺术类课目相并肩,而不是类似于幼儿与初小(归属于语文课)的写毛笔字教学教育,这必然会对我们的学习方法如名家的“教学法”展开与学习者的“学习法”确立,产生重大的改革要求与期望,并由此展开适应新形势与新要求的尝试。

我们在这里,提出两个概念:审美的训练意识与学习过程中的问题意识。“训练”重方法,“问题”定目标。

一 审美的训练意识

作为艺术学习的书法学习,技法练习永远是一个最初级但也最不可或缺的门槛。但技法练习不等于一般的写字和书写练习。它是一个立足于美育的艺术训练科目的概念。训练是什么?有依据,有理由,有设计,有步骤,有总体目标,有训练阶段区分,有对形式构成的美学分析,有对技法范畴的理论界定,有学习运用时的审美心理掌控,有表现美时对指、腕、肘协调诀窍的提炼总结,有运笔用锋时对中侧偏、钝锐、肥瘦、方折圆转诸技法的活用,有构字造型时对正斜、松紧、宽窄、长扁的取势取姿。总之,有清晰独特的方式方法。而且,每有临习,必有分层次、分阶段设定的美育目标。先有清晰的局部教学,再有一个总体目标。教与学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互相之间有严丝密缝的因果关系。此因导致彼果,此果又成他因,循环生发,以至于终。在其中,应该要把握几个教学的原则:

1. 学书初期局部阶段不好为大言,不奢谈整体的事。要清楚学书者当下所遇到的“问题”是什么。目前初级入门书法学习中最常见的问题,是不分层次,好为大言。比如,点画基础还没有初步掌握,就大谈“抒情”“个人风格”“创新”。那些本应该是学有所成的名家才关心的终身目标,岂是一个初学者所能觊觎?又比如,临帖数年,自认为有些心得,于是以偏概全,认为天下书法名碑法帖没什么了不起,狂妄自大,殊不知几千年经典浩如烟海,越狂妄越显轻薄。再比如,身处技术练习层面,却奢谈风格个性,“重学问重修养”,故作高深而实战时却百无一能。欲纠此类弊病,必须先平心静气,不好高骛远,借助于名家的帮助,精心理性地设计自己的分阶段学习目标。比如分为点画线条用笔层次、间架结构造型空白层次,再上升为楷行草篆隶各体,汉魏唐宋元明清各代,颜柳欧赵、苏黄米蔡、颠张狂素各家,北碑南帖、简牍缣帛各式等不同的教学层次……对一个书法老师来说,了解每个学习者处于什么层次,才能决定如何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因水平施教,并且为之设计出相应的、有针对性的训练程序。作为一个反面例子,如果书法老师不管学习者的层次(分为入门初学者、有一定基础的人、可以完成一般作品并追求创作与风格的人、有一定兴趣且已有完备创作能力的人、有创新尝试欲望的人等各个层次、各种性质的人),只会用同一种自己的经验和固定方法去教学习者的,或滥用针对高层次人才讨论的学术理论话题去忽悠初级入门学书者的,一定是不称职的书法老师。

唐 欧阳询《张翰帖》

2. 不倒果为因,分层递进,切戒故作玄虚,讲一些一知半解、片面随机的说法唬人,泛泛不着边际。许多人教书法时通常是依据个人经验,没有精密的定位(是针对初级、中级、高级或业余、专业,以及技术层面、形式层面或思想表达主题构思层面),只是随口敷衍或老生常谈,谈的却又都是个人偶然获得的“一己之私”的体会而不是普遍通用的规律与原则,学习者受教后茫然无法应对,自然无法进步。因此,“训练”的概念首要在于程序化——把日复一日练习的过程,变为由浅入深、由低到高、循序渐进并且妙趣横生地获得美感,进入审美,走向创造美的有序过程。训练的含义是,每有练习,必有层次限定,必有阶段性的目标,必有完成标准。每一个训练程序,每一组训练程序,每一阶段训练程序,应该都是有形的、可描述、可说明、可操作、可验证的,并且还是各自独立、不可取代的。我们在过去的许多场合中,高低优劣不分,所有知识和技能传授都是打混仗,根本无法区分层次和方面,而既无法“分”,当然也就无所谓“合”。没有个体(程序)的清晰分类和因果关系的规定,以及前后衔接、左右映衬的主次关联,当然就不可能有整体(学习大目标)的确立。而在今天,审时度势,当务之急的不是含混的“合”,而是清晰的“分”,有逻辑力量的“分”。

3. 每一个局部阶段审美目的、方法的设置,都要有清晰的思路,要将整个过程实化为“学习程序”以便于操作,谓之理性学习。“训练意识”立论的根基,就是程序化学习。程序的设立必须有明确的理念支配与操作可能性:起始怎样,发展过程怎样,结果目标怎样——基于什么前提(因)而发,要达到什么学习目的(果)。由审美引导的程序和程序之间不可重复,如有必不可少的重复必须有清晰的说明。我们曾经在设置大学书法本科四年课堂专业教学时除了范本选择、一般临习之外,特别强调各种教育手段的综合运用,比如观察训练、体验训练、分析训练、形态特征捕捉训练、记忆训练、模拟风格训练、解构与创意训练……在每个训练程序中用各种不同的训练方法,结合浩瀚博大数以千计的经典法帖来设计进行:学习者在临习时是非常感性的,只是跟着美感走,并不知道其所以然,但老师却很清楚,知道某一训练程序设定作为整体循环中的一个链、一个局部的意义,以及它背后的设置理由与可能达到的目的。其实,早在 1989 年,曾首次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奖的《大学书法教学法·陈振濂教学法》中,我就已经提出将技法训练基于书法美学原理,分为“构成训练法”与“体验训练法”两大系统,而两大系统之下又各分为若干个相互不同又互为因果的训练单元与程序,分别指向不同的正误指标与阶段要求或单元学习目的,共计有四十多个训练程序。每组程序、每个程序的设立与前后因果关系,都经过了反复斟酌、权衡、比较,确保其间的逻辑关系与独立性、唯一性,并都有一整套说明以求自我证明其合理性,这样的设定,作为一种品质的要求,同样适用于面向整个社会建立“书法美育”式的教育形式。

4. 因为是艺术教育教学,是美育而不是写字立场,所有构想与规定、要求,最后必须归结到美学原理和认知的终极层面上来,要有抽象理论的展开以保持其高度。一般而言,训练程序作为操作过程,只求有效,并不需要特别强调理论品质,即如练字,水滴石穿、铁杵磨针的工夫花下去,就能达到人书俱老是通常世俗理解的最高境界。这其中有没有优选的可能性?有没有对精力成本、时间成本核算的考虑?是三至五年达到目标还是三十至五十年达到目标?教授传导行为的效率与学习行为的效率如何测定?所有这些种种,通常写字家是不会考虑的,但在书法成为一门艺术,具有学科体系之后,这一切就成为绕不过去的根本命题——比如写字还是书法吗?写字需要日复一日的技术训练,书法则需要对本门艺术做透彻的美育理论定位与观照,并以书法作为艺术可能有的美学基点,作为投射、观照出发点。即如前举的《大学书法教学法·陈振濂教学法》的两大系统,“构成训练法”与“体验训练法”,与其说是先立足于教书写技法,倒不如说是先厘清书法的美学立场,找到书法美育的出发点,以此作为审美形式技法展开的依据。

“构成训练法”是立足于书法美学的一个最重要命题:空间。包括结构、造型、间架、取势乃至章法、行距、字距、天地左右,是立足于物理的视觉的外在形态,它与建筑艺术相通。

“体验训练法”则涉足另一个根本的美学命题:时间。线条的绵延、衔接、藏头护尾、圆转方折、提按顿挫,从一笔线条的流延到连绵大草的“一笔书”……它是从追求物理视觉转向创作家挥洒的心理(挥运之时)与观赏者同样的心理(内模仿),它与音乐艺术相通。

如果把书法仅仅看作是写毛笔字,何需这些说辞?写字又何必扯上建筑与音乐艺术?正是先把书法视作“艺术”,对它进行美学定位,才会有以上这些命题。以此论之,书法教育中为技法学习(形而下)而设立的“构成训练法”和“体验训练法”两大系统,它设置的学理依据,它的美学立场(形而上),它的创意与浓厚的时代感,它所重视的专业技法“训练”的艺术概念,都是集中落实在对“书法是什么”的美学认知上,和对书法美育体系的重新审视和构建上,又岂是一般的实用写字式技术手工师徒经验授受能望其项背哉!

二 学习过程中的问题意识: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

大多数初学书法者,潜心技术,埋头苦学,不问其他,即使想问,也因学识浅薄无从问起,老师怎么教就跟着怎么学,而老师只凭“一己之私”的经验授徒。稍稍高明一点的教师,能解释说明得系统一些、深入一些,但所述内容还是只能囿于一己眼界视野,能把“作业要求”说明通达已是大不易了。我们把这称作是“是什么”的授课方法。几千年来的书法或写字授课,基本上都是这样的状态。

当书法进入艺术领地并自成一军之后,在书法美育教育的入门启蒙之际,强调让学生明白“书法是什么”,还是一个简单有效的办法。但作为教师,尤其是面对有理解分析能力的成年学书者,以上的书法学习,只教“是什么”而不教“为什么”,却是既不理性也缺乏说服力的,这当然无法取得理想效果。

我们在关于书法学习的美育定位中,之所以强调“审美居先”而不取“技术主义”,强调先“眼”后“手”即认为对经典名作的“看得懂”“讲得出”是第一要务,就是希望借此激发大多数还是零积累状态下的学者们的辨察力、思考力,通过不断追问“为什么”,以理解并帮助充实枯燥的技术修炼过程。从“看得懂”“讲得透”走向最后的“做得到”,这是一个书法美育成功的业绩,也是一个学书者最可能成功的专业能力养成指标。因此,在训练各层次、各方面的程序中,一定会有数不清的“为什么”的质疑和“做什么”的迟疑。“书法美育”程序的设置,就是帮助解决“为什么”以及“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审美居先”也好,“先眼后手”也好,能力培养也好,“问题意识”也好,设置课堂程序训练的方式方法也好,作为“当局者迷”的学习者未必有什么自觉,但作为掌控者、主导者的书法教师却必须要有一种基本立场和态度,要有足够的智慧,必须把它们放到一个“问题”的语境中来,先提出问题,这就必须借助于新视角、新思维,再试图解决问题,找到各种各样可能的新答案,并且有各种选项可以提供各种解读。亦即是说,“书法美育”本是一个特定的初级入门式学习,一个启蒙阶段技法层面的学习,但它却有可能覆盖、涵盖并表现为整个书法艺术学习的思想流程容量与实践行为容量,这样的改革、拓展、推进、尝试,谓为一个时代智慧凝聚的标志,恐不为过言也!

北宋 黄庭坚《诸上座帖》 sVFWPTW11amit95h+65JDaQ59I0kQ+kSY3qQ69PSTwz+/1cwE1mU6cd7eyapeP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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