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二节
从1940年代后期到1970年代

战后的日本学者严厉地批评了战前、战中日本中国学研究中的停滞论。 的确,战前的研究与战后的研究不同,与其说是验证与欧洲共同的“基本规律”性的社会发展,毋宁说是更为关注与欧洲不同的中国社会的特殊性质。但是战前研究中对原始资料的重视和对社会集团的关心,亦被战后的研究所继承,一直成为日本中国史研究的特色。

一、从1940年代后期到1950年代的社会经济史研究

1.作为内部解体时代的清史

(1)明代中期以后赋役纳银的展开

日本战后的中国清史研究,源于1945年日本在战败后对清代中国产生的强烈兴趣。这种兴趣与以下推测息息相关,即长期处于集权王朝国家支配下的中国社会,早在鸦片战争之前,其内部已崩坏。原本土地所有者是以缴交谷物的方式向国家纳税,并以徭役的方式提供劳动力,但到了明代中期,却转变为缴纳银两。明末,随着一条鞭法的实施,纳银化的现象日渐普及。于是,在清朝最为兴盛的乾隆三十一年(1766),地丁银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二,高达三千二百九十一万两。1946年,鼈宫谷英夫指出这个现象。 鼈宫谷注意到国家权力集中和统一的基础在于农业生产性较高且运输便利、能够提供较多农业作物的地域——长江三角洲。鼈宫谷借用中国学者冀朝鼎(1903—1963)的书名 [1] 之一部分——基本经济区(Key Economic Areas),对上述赋役改革进行讨论。

(2)鸦片战争前解体的开始

1948年,北村敬直(1919—1990)发表论文《清代的历史地位——对于中国近代史的展望》(载《思想》第292期) ,一方面指出,“近代以前的中国社会,因‘外国’产业资本导致解体的过程”开始于鸦片战争后;另一方面认定,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长期陷入停滞的想法,并非正确。事实上“近代以前的中国社会并非因为近代外国资本的强大力量而走向解体”,“从明末有名的赋役改革一条鞭法开始,到鸦片战争为止的这个时代早已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就社会经济层面,将清代理解为长期停滞的中国社会逐渐解体的时代。换句话说,这是一个不受外力影响的内部解体时代。而作为北村的根据之一正是鼈宫谷英夫的上述论文。

根据鼈宫谷英夫和北村敬直的看法,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史的起点,在这之前早已面临“内部崩毁”和“内部解体”,而这个时代正是清代。

2.对明末清初中国经济变动的评价

对于中国社会内部解体的具体检讨,主要开始于学者们对于明末清初显著经济变动的关心。

(1)作为商品生产的棉纺织业

1949年,西嶋定生(1919—1998)结合自己发表于1947年、1948年,以位于长江三角洲的松江府为中心,针对作为商品生产的棉纺织业所进行的研究 ,发表了《以十六、十七世纪为中心的中国农村工业考察》。西嶋的一连串研究,被收入《中国经济史研究》(1966)第三部“商品生产的开展及其构造——中国初期棉业史的研究”之中。 西嶋的这些实证研究在日中两国都是具备首创性的划时代成果,中文版由冯佐哲等人翻译(农业出版社,1984),备受关注。不过,西嶋认为在以松江府为首的长江三角洲中,作为农村工业的棉纺织业,只是“由于过重田赋所形成的沉重佃租负担”导致零碎化的农家为了补足生活的一种手段,而未能形成商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其后,佐伯有一(1932—1996)1957年在《关于日本明清史研究中商品生产的评价》中 ,详细论述了作为中国社会资本主义起点的小商品生产得以成立的条件。相较于过重田赋,佐伯更为重视佃户在佃租方面的负担,但是对于西嶋的商品生产的评价,并无改变。

(2)由乡居地主到城居地主

1949年,北村敬直在《论明末清初地主》一文中 ,更进一步提出明清时期为中国近代前期社会内部解体的时代。基于商品经济发达,他分析了地主土地所有方式之变化,主张明末清初为过渡期;亦确认这个过渡期的特质在于由乡居地主到城居地主的转化。

3.明末清初的中国经济变动——变动的意义及从明到清的连续性侧面之相关理解

(1)在地地主阶层的作用

1950年,古岛和雄(1922—2004)在《明末长江三角洲的地主经营——沈氏农书的一种考察》一文中 ,指出明初以来,国家的“官田、赐田”,亦是一种“不在地主”的大面积土地所有形态,与明代中期以后商人地主的土地所有亦包含在城居地主的土地所有里面一样。问题在于“不在地主”对于大面积土地的收租权是奠基于何种基础?换句话说,这些“不在地主的大土地所有”是如何维持佃农阶层的再生产的?古岛认为,在地地主阶层,即北村所谓的乡居地主阶层,向国家提供以水利维持为中心的徭役劳动,借此保障佃农阶层的再生产。北村由乡居地主转换为城居地主的说法被认为是较为偏颇的。尽管如此,由乡居地主到城居地主的转换本身,尚未厘清。

(2)作为在地地主劳动力的奴仆的评价

从1957年到1958年,小山正明(1928—1996)在《明末清初的大土地所有——以江南三角洲为中心》一文中 ,将古岛的“在地地主阶层”及北村的“乡居地主阶层”定义为“在地手作地主”,以庞大的资料为基础,探讨明代特别是明代前半期的“在地手作地主”,与其下被称为奴仆、家丁、僮奴、义男等这些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民之间的关系,指出奴仆等人并非自立的经营主体,而是属于社会科学上所谓的“奴隶”范畴。关于明末清初佃农的抗租运动,小山的研究同时展示了多种资料,是日本学者中最先探讨相关课题的研究者。小山指出明代在“在地手作地主”的土地上耕作的佃农,虽然自身并非自立的经营主体,仅是“奴隶”,但是在明末清初,他们以商品生产为媒介展开抗租运动,作为一种单纯再生产者,成了具备自立性的封建自营农者。然而,小山的这种理论性判断,在1970年代的日本饱受各种异议,至今仍无明确的定论。

(3)关于清代地主制继承明代地主制的理解

有趣的是,从1940年代后半期到1950年代初,率先探讨明末清初到鸦片战争期间中国社会变化的北村敬直,在1957年和1958年,以明末清初位于远离江南三角洲的福建江西交界处的宁都县为对象,分析了其中作为抗租主体的“田贼”的活动,结论与本人以前的见解有所不同。 北村对于“田贼”的抗租,提出了两种看法:一种是“依循发展史观,视佃户发言权有所提高”的诠释;另一种则是认定“此现象存在于任何时代”的评价,借此避免过于武断,同时亦着眼于“既是地主,又是乡绅”的宁都魏氏的立场,指出“清朝将明代的地主制当作自身的社会基础,予以继承”,强调清代地主制继承自明代地主制的这个连续性侧面。

4.1950年代以前日本的中国明清史研究的多样侧面

(1)《东洋史料集成》(平凡社)及《经济学研究指南》(一桥大学新闻部)的刊行

如上所述,自1945年至1950年代的日本,在社会科学中经济学的影响下,首先将清代或明末清初,视为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发生自生性内部转变的时代或解体的时代,而引起注目。这时的日本,以明清中国为对象的研究亦在多个领域蓬勃开展。其成果收录于1956年刊行的《东洋史料集成》(平凡社)中明代研究与清代研究的部分。 另外,一桥大学新闻部主编的《经济学研究指南》(1953)东洋经济史编六——《中国近代经济史》(村松祐次执笔) ,虽以鸦片战争以后的研究为主,不过村松本身认为“不单是所谓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尚须参考清朝中期以前的各种研究”。两书不仅是战后十年日本中国明清史研究的总括,而且有助于认识战败及中国革命(1949)以前日本的“中国明清史·近代史研究”的问题意识与方法论。以下将按领域回顾两书所介绍的各种研究。

(2)赋役制度史研究

和田清编撰的《中国地方自治发达史》刊行于战时,以广大地方社会为对象,着眼于国家支配及社会自生组织之间的接合点 ,在战后仍广被使用。其第四章“明代”[松本善海(1912—1974)执笔],以明朝在14世纪后半期创设的里甲制这种赋役制度作为黄册、鱼鳞图册及户口、田土的研究前提,促进了16世纪明中期以后赋役制度改革和纳银化的研究,带动清代地丁并征相关研究的热潮。岩见宏《明嘉靖前后的赋役改革》 和山根幸夫《十五、六世纪赋役劳动制的改革》 ,则是以明代中国为中心的战后研究代表作。不过,清代赋役制度的研究,除了北村敬直《清代租税改革——地丁并征》以外 ,大体上并无太大进展。

(3)农民及都市劳动者的运动

《东洋史料集成》等书所涵盖的作品,主要目的在于追求旧中国内在解体及自生性近代化的可能性。同时,其中亦有从农民和都市劳动者的角度来探讨斗争的一系列研究,及商业、货币经济的相关研究。这些研究,皆具备了与北村敬直、古岛和雄、西嶋定生等人的共同特性。

宫崎市定(1901—1995)在1947年的《中国近世的农民暴动》中 ,将正统十三年(1448)福建的邓茂七之乱,视为基于明确的农民意识而爆发的叛乱。田中正俊(1922—2002)在1952年到1953年的《战时的福建乡土史的研究》中,详细介绍了傅衣凌(1911—1988)论及此乱的研究《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福建协和大学,1944)。 宫崎市定接着在1951年发表的《明清时代的苏州与轻工业的发达》 ,首次在日本介绍了万历二十九年(1601)苏州的“织佣之变”——纺织工人的叛乱。这场叛乱是由聚集于商品生产和市场较为发达的都市的工人所发动的,并且就其直接冲击位居王朝权力中心的政策执行者这点来说,具备了政治斗争的意义。其后,横山英(1924—2006)在1952年 ,佐伯有一在1954年、1962年、1968年 ,田中正俊在1961年 ,分别发表相关研究。横山的先驱性研究以《中国商工业劳动者的发展与角色》为题,而田中的总括性研究则是论文——《民变、抗租奴变》,佐伯自身的最新研究是以《关于1601年“织佣之变”的诸问题——其一》为题。横山讨论了万历二十七年(1599)发生于山东临清州城的运送业劳动者的叛乱——临清民变,田中则着眼于天启六年(1626)同样发生于苏州、由绢纺织业课征等因素引发的民众暴动——开读之变。这一系列研究的共同之处,在于将明末发生的事件联系到清代,关注鸦片战争前的中国社会是否有过渡到资本制近代的可能性。关于“民众叛乱”,在本章第三节会再次提及。

(4)新安商人的研究

新安商人以安徽南部徽州府六县为地盘,为了从事国家专卖的盐业,足迹踏遍华中、华南,并在明代后期和清代前期达到巅峰。藤井宏在1953年、1954年正是以新安商人的活动为对象,将当时的商品流通、商业活动及其与国家、官僚的关系纳入研究视野,以地方志为中心、利用庞大的资料加以详论。 藤井的研究,不仅直接显示了对于新的历史认识的展望,并且大大加深了研究者对由明至清中国社会经济活动及社会构造的理解和认识。

(5)对乡绅一词的关心

其他应注意的还有,酒井忠夫(1912—2010)在1952年发表的《论乡绅》(载《史潮》第47期)。酒井指出在明代后期的万历年间,乡绅作为对官僚阶层的一种称呼,日渐盛行;又官僚阶层不论现职、退休,对地方的“民间社会”仍具影响力。该论在1960年酒井忠夫著《中国善书研究》中再次论述。 早在1947年,根岸佶在《中国社会的指导层——耆老绅士研究》中 ,就已经将“乡绅”定义为“指导民众的阶层”。另外,1954年,宫崎市定发表《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 ,明确指出在乡里这样的地域社会中士大夫和民众的关系。

(6)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理解明末清初

关于思想史家岛田虔次(1917—2000)刊行于1949年的《中国近代思维的挫折》 ,藤井宏在《东洋史料集成》“第4编 中国”的“9.明代”里,认为从王阳明到李卓吾之间的思想潮流,是对儒教权威主义的一种否定,同时也是自我意识的展开,可说是近代思维的萌芽,不过这并非反映新兴阶级的自觉意识,而是从思想史的角度强化了西嶋定生、北村敬直、古岛和雄的见解。如岛田一书的标题所示,其见解着重于“近代思维”方面。然而,岛田所重视的李卓吾思想,具备了以下特征:由人出发、确立作为主体的自我、对于自身利害的率直肯定、客观认识和合理主义、以人们的日常生活为基础的秩序观,因此不能仅用近代化这个单一尺度,来衡量李卓吾在明末清初的思想及其在清代的展开。

二、1960年代的社会经济史研究——将发展论理寄托于乡绅土地所有的形成

1.明初以来以里甲制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改革

(1)确认里甲制的户数编成原则

1960、1970年代,日本研究者大致认为,从明代后半期至明末清初的这期间,作为明代赋役制度基础的里甲制难以发挥作用,因此制度本身迫切需要根本改革。

1964年,鹤见尚弘再度确认:明代里甲制度基于甲首户,所谓甲首户是所有土地在一定规模以上的农民家族,以一里百一十户、一甲十一户这样的户数单位编成里甲。同时,鹤见亦从论理上明确提出,里甲是以现实的村落共同体机能为前提所成立的。 而在日后的研究中,他也认识到所谓里甲的户数单位编成原则在明代后半期至清代,由于乡绅阶层所有土地日益增加之故,而无法维持下去了。

(2)十段法的导入

从1967年、1968年到1971年,小山正明注意到乡绅阶级被赋予了免除里甲制徭役赋课的特权。他指出从明代后半期的嘉靖年间开始,乡绅拥有的土地日益增加,由十一户的农家编成的各甲壮丁人数和田土额之间变得不均衡。为改善这种情况,自嘉靖年间至明末清初为止,继续在华中、华南实施“十段法”,这是透过账簿操作,企图将各甲壮丁人数和田土额之间实现均等化的改革。 其间,正如下文“丈量、鱼鳞图册、苏松重赋”的部分即将提到的森正夫的研究所示,实际上在江南三角洲,税粮的多种名目因一条鞭法而逐渐一条化、纳银化,徭役亦转为一条化、纳银化,被编入里甲制的农户,即使仍有部分保留了缴纳米谷等实物的习惯,但是大体而言,税粮方面使用一亩当银若干的方法,徭役方面则是一丁当银若干、一亩当银若干的方法,显示田和丁各自成了直接一律征银的对象。这形成了鼈宫谷英夫所推想的清代地丁银征收体制的前提。

(3)均田均役法与水利改革的实施

然而,一条鞭法以后仍有部分徭役尚未纳银化,即税粮的督促、征收和移送官仓、水利事业、维持治安等方面,仍然残存着劳役的习惯。这些造成了明末的“役困”现象。而在江南三角洲征收税粮方面,亦有向国家指定仓库缴纳优质米谷的义务。1969年以来,滨岛敦俊进行了以改正明末清初江南三角洲徭役残存部分的赋课方式为对象的一系列研究。

滨岛对于均田均役法的研究正是其中一环。 关于除了从事水利事业以外之徭役的残存部分:其一,各县限制作为免役对象——乡绅的田土面积总额;其二,赋课方式基本上为纳银化,而纳银化的税粮和徭役则自行缴纳(自封投柜),实物缴纳的优质米谷等则由国家征收运输(官收官解)。

滨岛还阐明,大部分乡绅移住都市(县城、州城、府城)带来了水利荒废的现象,身为地方官的知县、知州和在他们之上的知府为了改善这种情况,行使王朝国家的强制力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概不承认乡绅免于从事水利事业的特权;其二,令地主提供出工食米(为维持劳力的粮食费用),至于佃户则是命令其提供出力役(劳动),对贫穷的自耕农则由国家提供出工食米。

(4)丈量、鱼鳞图册、苏松重赋

关于赋役制度方面,除了上述与乡绅所有土地相关的研究以外,关于明代后半期各个领域的研究亦有进展,不仅仅是明末清初时期,直接以清代为对象的研究亦有增加。

川胜守 和西村元照 在1970年代分别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丈量——将作为国家田赋征收对象的土地,再次进行测量,并且更新其登记记录——的研究。西村清楚地介绍了16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即嘉靖、隆庆年间的地方丈量。他和川胜都有相关研究,即1580年(万历八年)在内阁首辅张居正的强力指导下所进行的全国规模丈量工作,以及西村对清初丈量的考察这些都是庞大的实证工作。两者对于是否由国家实施丈量的这个问题,持相左意见,然而两人的研究,包括发掘了国家向佃户直接征收税粮的实例在内,均有重大意义。

鹤见尚弘从1967年至1981年着实考察了载有苏州府长洲县内清初即康熙十五年(1676)丈量结果的鱼鳞图册。 1982年,足立启二亦发表了基于鱼鳞图册分析的论文《清代苏州府下地主土地所有的发展》。 又,1976年,西村元照除了研究明代里甲制以来的王朝国家正规征税制度以外,也涉及清初生员、监生阶层包揽征税的课题。 另外,小林幸夫、夏井春喜、臼井佐知子开始了有关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太平天国前后实施于江浙两省的赋税(田赋)负担及征收制度改革的研究。 早在1961年,村松祐次对19世纪中叶的清末就已经有所关注,发表了《清代的所谓“苏松重赋”》一文。 1960、1961年以后,森正夫与村松同样重视清代的“苏松重赋”问题,进行了由明初洪武年间到万历中期以明代江南官田为中心、为问题起源的明代江南土地制度的研究。

2.乡绅土地所有论的提出

1967、1968年,小山正明关注华中、华南地区依据在账簿上操作来人为调节各甲壮丁人数与田土额之间之不均等的改革——“十段法”的实施 ,同时将乡绅土地所有的扩大视为引发这种不均等现象的背景,首次将其称为“乡绅的土地所有”。

在此之前,佐伯有一于1957年将小山的“乡绅的土地所有”称为“官绅的土地所有”。 安野省三(1933—)于1961年称明末广大土地的城居地主为“乡绅地主”。 田中正俊于1961年将明末清初与里甲制解体同时成立的寄生式封建支配者称为“乡绅阶层”。 另外,1969年,滨岛敦俊以改正明末清初江南三角洲徭役的残存部分为对象,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亦强调这时拥有免役特权的乡绅开始拥有大面积的土地,出现了“土地所有结构的变化”。

小山至滨岛等人关注的从明末到清一代的“乡绅的土地所有”,就实际存在形态来说,并非只有“乡绅的土地所有”,而是由“乡绅的土地所有”和“非乡绅的土地所有”所构成的二重构造。“非乡绅的土地所有”包括了所有土地的面积和所有者的人口,其中存在着比重不容小觑的自耕农所有土地。这种二重构造包含了特权的有无。直到近代,甚至到中国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为止,这种尖锐的矛盾关系都一直持续存在着。日后,在1980年代,森正夫在总括“苏松重赋”的研究中重新整理了相关研究。

三、1970年代的社会经济史研究

1.“乡绅支配”概念的设定与作为集权国家的清朝

(1)重田德《乡绅支配的成立和构造》

1971年,重田德(1930—1973)发表论文《乡绅支配的成立和构造》,认为“乡绅的土地所有”发展于16、17世纪,即明末清初,并将“乡绅”视为属于“政治社会范畴”的概念,主张有必要从两种角度去定义“乡绅支配”。

其一,乡绅的支配,为“超越单纯的地主支配(统治),通过经济及经济外的关系,特别是以与国家权力若即若离的关系为媒介,不只是支配佃户,同样也和以自耕农为中心的其他阶层发生关联,亦实施‘不基于土地所有而形成的支配(统治)’的一个社会基础单位”。重田主张不只从经济史角度,把握以土地所有作为主体的乡绅,也必须从政治、社会史的脉络去理解乡绅。

其二,为了“将中国前近代史从同样意向源源不绝地再生产的印象中解放出来,并且将其理解为社会构成的不可逆发展”,我们必须注意到乡绅乃是处于皇帝“与理念上被齐一支配的人民之间,能够显示历史性格之明显变化的中间支配层”之一,并且在“明末以后特别为人所认知”。

重田明确认识到“中间支配层”的乡绅和传统集权国家权力主体的皇帝之间的若即若离的关系,并从这一观点出发,强调经历明末之后形成的清朝,在乡绅作为新的中间阶层确立其支配这个意义上具有一个时代的固有特性。

(2)乡绅概念与对清史的新关心

重田的论文《乡绅支配的成立和构造》从理论上唤起了透过政治社会史的角度来研究乡绅的必要性,并引起热烈回响。该文与刊行于约20年前的1950年、在日本首次真正注意到近世中国王朝和皇帝存在形态的宫崎市定的岩波新书《雍正帝》 ,同样大大吸引了日本研究者对清史的关心。宫崎和重田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与战后日本明清史研究者的问题意识相左的意见。战后日本大部分明清史研究者,如上面的说明,多从中国史上内部解体时代的经济史角度,及以明末清初为中心的观点去掌握清史。

然而,重田不仅仅对“乡绅的土地所有”的发展有所认识。1971年,他还整理了战前以来日本中国史研究中论及乡绅观发展的部分,发表论文《论乡绅的历史性格——乡绅观的系谱》 ,介绍在这方面已有研究的酒井忠夫等人关于乡绅的讨论,另外对根岸佶等人的研究亦有所批判。

2.民众叛乱与国家的关系

(1)田中正俊对抗租奴变与李自成之乱的评价

1960年代及1970年代,在日本社会政治社会运动蓬勃发展的背景之下,日本学界对民众叛乱亦有各种总括性见解。1961年,田中正俊发表上述《民变、抗租奴变》。 1973年,小林一美发表《抗租抗粮斗争的彼方——下层人民的想法和政治、宗教自立之路》。

田中指出明中期以后持续展开的抗租斗争,正是“通过生产力发展而持续成长的佃户阶层在地主阶层的收夺下,双方之间紧张关系的激化所导致的斗争”。田中认为持续至太平天国为止的“抗租斗争的具体事实反映了中国各种封建关系正在面临解体的过程”;另外将发生于明末清初华中、华南的民变——都市民众暴动和奴变(奴仆叛乱),当作和抗租一样,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成为拥有共同历史性格的民众斗争”。然而,田中认为1644年春“直接促使明朝灭亡的”,不是满族,而是“发生于中国内部的农民叛乱”,即李自成的农民军,并提出了两个问题,即农民军推翻明朝专制统治的力量从何而来,以及农民军最后是如何接受异族征服和专制支配的。

不过,田中虽然提到满族和李自成农民军之间的问题,却无足够的实证性说明。相较于田中本身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赋予“民变、抗租奴变”的高度评价,上述说法给予读者不甚协调的感觉。

另一方面,在田中提起上述说法的六年前,即1955年,横山英除了上述讨论都市民变的论文《中国商工业者的发展及角色》之外,亦在《中国农民运动的一种形态——太平天国前的“抗粮”运动》一文中 ,认为抗粮运动是在华中、华南酝酿出“作为一种政治斗争、明确举起反清口号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土壤”,可说是农民运动之先驱。然而,横山对抗粮运动,亦有如下批判,即“客观上该运动虽然动摇了清朝统治的根基,扮演了作为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基础的重要角色,但是未能提升成为将经济斗争转化为政治斗争,并以反清口号打破共同体制约的广泛运动”。

(2)小林一美对于抗租、抗粮研究的批判

小林一美在前述1973年的论文之前,曾在1967年发表论文《太平天国前夕长江三角洲的农民斗争》 ,以道光二十六年(1846)商品作物棉花生产地区的苏州府昭文县东部农村为对象,分析了因增收货币形态的地租所引起的抗租斗争。其目的在于“统一地掌握农民斗争的发展和商品生产的展开”。小林在1973年的论文中认为,包含这篇1967年的论文在内,目前的抗租、抗粮斗争研究尚属于“战后中国史研究所开拓的新领域”,其论述本质上可说是基于社会科学的问题意识,认为中国革命继承了包含于抗租行动中“佃农阶层对获得土地的要求”以及如抗粮所示“拥有小型土地的农民对地税的反对”,才得以成功。然而,该研究仍停留于“经济利害状况的水平”。小林严厉批评在这些抗租、抗粮斗争的研究中,对探究斗争当时是否具有“政治性、宗教性叛乱的意义”的这个问题意识是相当薄弱的。小林认为抗租、抗粮斗争在“太平天国革命、辛亥革命等革命情势下”,根据“会党、太平天国、白莲教这些宗教、政治性教派和党派,从外部带来世界观、组织和纲领,在领导抗租和抗粮的农民时,方具有作为革命运动的特质”。

然而,小林这篇1973年的论文,对于抗租、抗粮方面的实证研究成果,却未提出任何问题点。从这个侧面来说,小林极其正统地继承了战后日本的研究传统。也就是说,不管是田中正俊,抑或横山英,甚至是批判他们的小林一美,他们都处于二元性立场,从经济方面肯定抗租、抗粮斗争的同时,亦从政治的角度对其进行严厉批判。

另外,我们不能忘记这点:虽然小林在1973年的论文中述及抗租农民的思想和意识状况,但是这些问题早在1950年代就被提出。1954年,田中与佐伯联名发表《十五世纪福建的农民叛乱》 ;同年,田中单独发表论文《起来的农民们——十五世纪中国的农民暴动》。 在这两篇文章中,他们分析了明朝国家权力的构造,特别剖析了地主对以佃户为主体的农民实施带有“儒家式”“温情式”特征的思想统治,或是“匍匐在农田”,冀望“这社会(秩序)可以带来更为幸福的生活”的农民心情,或是无力“批判与地主勾结的官僚制度的本质,或是其背后的专制权力”的农民认识等。这些分析可以说是小林1973年论文中的抗租农民论之前奏。

对小林1973年的见解,相田洋 及滨岛敦俊 给予很高的评价,极表同意。借此之机,再次介绍从1945年至1970年代战后日本的民众运动研究及其动向。

(3)抗租、抗粮研究与太平天国研究

与小林一美的问题意识相关,并具系统性的抗租、抗粮方面的研究,除了田中正俊、横山英外,小岛晋治的研究亦很重要。小岛晋治在研究中提到从清代到近代的转变期。自1961年的论文《太平天国》发表以来 ,他持续探讨鸦片战争之后到太平天国期间的华中、华南地区的农民斗争。十年后,即1971年,他发表论文《太平天国革命》。 在文中,他将发生在为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奠定基础的湖南、湖北和太平天国后期的主要基地江浙,并且具有“暴动破坏形态”的农民斗争,分为抗粮、抗租、阻米、抢米暴动及其他。小岛认为这是“明末清初以来,日常化的农民斗争的突出形态”,而“无数个人或是小规模的日常性斗争”,则是这三种形态的基础。据小岛的说法,“太平天国”是“当时全国革命潮流的中心,对清朝、乡绅的统治予以决定性打击,引发各地农民的反封建斗争。故得以在华中、华南的广大地域树立对抗清朝的权力,并维持十数年之久”。小岛指出太平天国得以扮演这一角色,是因为作为其核心结社的上帝会,因“禁欲主义”之故,而具有“其他革命结社及会党所缺乏的强固内向凝聚力和视死如归的战斗性”。

另外,小岛指出太平天国“最后不能满足农民对土地和自由的渴望,故在末期亦出现与农民敌对的情况”。小岛指出19世纪前半期的抗粮暴动本身的潜在契机有三种:其一,嘉庆白莲教之乱及鸦片战争以来清朝为筹措军费、财用而进行的定额外增税;其二,乡绅地主—“绅”与“民”在租税负担上的不均衡;其三,16、17世纪以来单纯商品生产的发展导致再生产构造遭受破坏和相关银价高涨。小岛还指出16、17世纪以来,以佃农为主轴的单纯商品生产的发展,以及如同佃农自身结成地缘上共同组织一事所示,阶级力量向上的现象日益显著,促使佃农得以奋起,引爆了19世纪前半期的抗租暴动。

小岛关于这时期的抗粮暴动亦渉及如下部分。在道光二十二年(1842)的湖北东南部,及咸丰二年(1852)的浙江宁波府及江苏松江府青浦县,皆存在着形成于17世纪以后的华中华南、来自非白莲教系结社“天地会”系谱中的“会党”的指导,其中有向“革命斗争”发展的趋势。另外,在抗租暴动中,咸丰六年(1856)湖北松滋、石门两县及湖南澧州,都可见由白莲教一派的结社领导发展出自立权力的动向。在湖南宝庆府、新宁府,由道光十二年(1832)到二十九年(1849)的阻米(阻止客商、牙行、地主将米运出县外)、抢米暴动,都可见与禁欲主义伦理相辅相成的白莲教系结社——“青莲教”互相结合的现象。

(4)白莲教研究的派系

佐野学(1892—1953)、铃木中正(1913—1983)两人在1945年至1970年代,安野省三则是在1971年,分别对民众运动进行了总括性研究。

佐野学在《清朝社会史》第三部“农民暴动”的第一辑“清代民乱的本质及发展、白莲教之乱”中,网罗性且绵密地揭示了农民暴动以及他本人定义下的清代“民乱”的相关史实,认为嘉庆白莲教之乱是“民乱”的归结之一。佐野的结论是,白莲教具有四种特质:秘密结社,民众组织,宗教色彩,政治性。他从“宗教性秘密结社(白莲教)与政治性秘密结社(三合会、哥老会)这两大范畴”详细记述会党的活动。他以会党活动为前提,首次展示“元代以来持续存在于中国农民之间的最大宗教性秘密结社”的白莲教徒在嘉庆元年(1796)引起叛乱之基本史实,并做出系统性分析。特别值得注目的是,其论述中“清代民乱的社会心理”一节,指出“白莲教在创立以后,其系统下无数的宗教秘密结社标榜劫运将至和弥勒转生等思想,预告了由严酷榨取农民的官僚所统治的国家即将结束,而宛如弥勒佛一般的君主统治时代将会来临。这种乌托邦思想,受到农民欢迎”

1952年刊行的铃木中正的《清朝中期史研究》,主要依据佐野尚未使用的《钦定剿平三省邪匪方略》、《三省边防备览》、《戡靖教匪述篇》以及四川基督教传教士的书信等基本资料,可谓有关嘉庆白莲教之乱最为基础的研究。其书首章“清朝中期的社会问题”,将“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平定台湾郑氏,至乾隆六十年(1795年)之间的一百一十三年间”定义为“清朝中期”,认为嘉庆白莲教之乱是“因人口增加导致人口过剩”所产生的“社会矛盾的蓄积及集中的表现”。在其第二章“四川陕西湖北三省交界地方的人口密集及移民的社会环境”中,有如下论述:在18世纪后半期,即乾隆中期以后,出身于四川、陕西、山西、河南、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等省的“无业贫民”移居当地,移居人数甚至愈来愈多,由于州县管辖范围极大,课税、户籍登记、保甲制等制度皆未实施。移民作为土著以及先到移民地主的“佃户”,在“缺乏自然恩惠”的山间狭小贫瘠土地中,以种植玉米和其他杂粮为生,但“因不能定居而四处移居,故多继续其贫穷的生活”。或是在“拥有巨资的大商人”之下,成为木材、制纸、制铁业的工人。随着谷价的变动导致产业不时倒闭,他们的生活亦不安定。第三章“白莲教及其特性”论及白莲教结社的构成、指导者的性格及其教义的特质。例如,指出教义中的“弥勒降生信仰”,与“欧洲多数的农民战争”中“成为叛徒的精神基础”的“无上的幸福千年说”有共同点,即叛徒内心可能有千年王国的幻想。

1971年安野省三的《清代的农民叛乱》 ,立足于铃木书中第二章的见解,结合方志的新材料,指出移居这种行为本身是移民在故乡展开抗租、抗粮斗争的一种转化形态,引入了农民对于国家和地主的“反动体制产生抗拒反应”的新观点。此外,取材自1964年中国学者熊德基(1913—1987)的论文《中国农民战争与宗教及其相关各问题》(见《历史论丛》第一辑),根据与嘉庆白莲教同时代的四川省的一位知县纪大奎(1756—1825)的《邪教十术告示》等文献,检讨作为白莲教“真言”的“真空家乡,无生父母”以及白莲教所煽动的“无父无君”的思想内容。其中可见白莲教向“以儒教伦理为基础、作为共同体的地域社会和实践专制君主政治的中央集权国家,进行对决的严峻态势”。安野的研究对小林一美1973年的论文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5)奴仆、奴变研究

1970年代,亦有除抗租、抗粮,白莲教之乱,太平天国运动以外的民众运动的研究。

自崇祯十七年(1644)明朝灭亡前后至清康熙元年(1662),主要在华中、华南等地,中国史上首次发生了奴仆用暴力威迫主人,以求解除身份上束缚的事件,其后部分地区甚至持续至康熙年代(1681—1690)。在战后的日本,明末清初的民众叛乱不时与抗租奴变相提并论,但是扎根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奴变和奴仆的存在形态,尚无系统性研究。小山正明在1957年、1958年 ,佐伯有一在1957年 及细野浩二在1967年 研究了奴仆各种存在形态的特定侧面,田中正俊在1961年则尝试整理相关问题的理论 ,这些仅增长了些微认识。1978年,西村和代在《明清时代的奴仆》中首次发表相关方面的概括性专论,并在其《明代的奴仆》(1979)及《论明末清初的奴仆》(1983)两文中,扩大了对于奴仆的认识。 例如,根据西村的研究,在家庭杂事,农业及手工业生产,主人的随从,代行国家的徭役,家产的管理和运用,作为其中一环的商业、高利贷的实务,管理佃农租种的土地和佃农等一系列方面,加深了奴仆的存在意义及其地位的多样性和对奴变背景的认识。另外,佐藤文俊的《光山县、麻城县奴变考》 ,井上彻的《明末清初广东珠江右岸三角洲社贼、土贼的蜂起》等 ,都是以奴变本身为对象的研究。1978年日本高桥芳郎(1949—2009)的《论宋元时代的奴仆、雇佣人、佃仆——法律身份的形成和特质》 ,及1981年中国学者经君健的《论清代社会的等级结构》 等,亦整理了清代与奴仆相关的法律身份特征,并厘清奴婢、奴仆、义男妇、家人等与主人之间缔结的关系,及其社会理念与现实之间的关系。

(6)民众叛乱和社会秩序、秩序意识

森正夫的《论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之乱》,指出发起这场奴变的主体多为都市的无赖,及此乱对当地社会秩序、秩序意识的重大影响。 其后,上田信也注意到明末清初都市社会的无赖。 另外,森正夫的《明末社会关系中的秩序变动》 ,揭示了明末清初发生于全国的民众叛乱中出现的前所未有的秩序颠倒现象,以及透过各地地方志风俗项目中的相关记载,注意到社会秩序及秩序意识大有改变。

关于1970年代为止的民众叛乱的研究,吉田穗积在《清代农民叛乱史研究的总括及课题——变革主体的形成》一文中有所整理。 又,森正夫在《中国民众叛乱史》第4部“明末~清Ⅱ”(平凡社、东洋文库)所收的“奴变”“抗租”部分中,整理了至1970年代末为止日本及中国关于抗租及奴变的研究成果,致力于将中国各地抗租及奴变的原始材料进行日译,使日本学界的认识更为具体。

四、清朝国家研究的发展

以上所述社会经济史研究潮流,在理论方面一直领导着战后日本的明清史研究,这恐怕是谁都承认的。但是,当然不能仅以这些研究来代表战后日本的明清史研究。日本学界曾存在来自实证研究方面的对社会经济史研究理论方向的强烈批判。例如,安野省三曾称赞北村敬直关于宁都魏氏的详细的事例研究,与此相反,对小山正明等人的地主制研究则持批评态度,认为这些研究致力于阐述抽象性的概念,在勾画具体的社会面貌上并不成功。 一般认为,这种议论尽管没有采取明确的批判形式,却是相当多的研究者和一般读者的共同看法。

明清社会经济史学研究——特别是在1960年代以后——虽然亦把国家的研究纳入其中,且很活跃,但是其研究的基本态势,始终欲从地方的阶级关系方面来阐明社会构造。在史料方面,自西嶋定生的明代棉纺织业研究以来,也是利用地方志和文集等。而从满洲民族的政治活动和统治形态,乃至皇帝政治的实态来阐明清朝的时代性质的潮流,成为战后清史研究的另一个中心。也许可以说上述社会经济史学研究是从“下面的视角”出发的,而这些研究则是从“上面的视角”出发的。

1.“清朝史”研究动向

一直与东北、华北地区的史迹、史料密切相关的日本20世纪前半期的清史、满族史研究,于1945年二战战败后一举变化。撤离中国后,政策上对“满洲史”的支援与国民的关心都不复存在,当地也不可能再去了。不仅如此,与其他地域相比,“满洲史”更被视为与“侵略”密不可分的学问,成为一个禁区。因此战后清史研究的主流转向了专门依据汉文史料的汉地社会经济史研究。

然而,建立在二战前的学术积累之上的清朝政治史、制度史研究,尽管研究人员剧减,但在1940年代后半期就出现了新趋向。“清朝史”研究大致可分为两大支柱。其一,以东洋文库清代史研究室为据点的清初史研究,该研究室以译注了至今仍在日本的满洲学(满族研究)、东洋史学中引以为荣的金字塔似的《满文老档》而闻名。其二,在战后不久的动荡时期,始于东京大学(其后移到东洋文库)的满文学习会发展为满文老档研究会,其成果是共7册的《满文老档》译注(1955—1963)。 参与了这些工作的和田清门下的神田信夫(1921—2003)、松村润(1924—)、冈田英弘(1931—2017)等人,其后在研究组织和学说两方面都牵引着学术界。

曾任台北帝大教授、京都国立博物馆馆长等职的东洋学学者神田喜一郎(1897—1984)之子,亦为和田之婿的神田信夫发表了众多论文,考证了清的国号与国姓,以及贝勒、议政大臣、文馆等诸项制度,并开拓了有关吴三桂等藩王与汉军旗人等参与了清朝政治的汉人的研究。他还撰写了《满文老档》《八旗通志》《明清史料》等史料解题与书志研究、书评,令学术界深受裨益。涉及清初史的主要研究成果收入于《清朝史论考》(2005)。与神田一起主持了众多译注工作与研究会的松村,针对开国传说与实录开展了众多考证,其成果收入《明清史论考》(2008)中。冈田主要研究蒙古史,尽管数量不多,但是也发表了《清太宗继位考实》(1972)等重要的清史论文,同时以《康熙帝的书信》(1979)为首,发表了众多概述性著作,明确地展示了俯瞰时代的图景。 冈田、神田、松村共著的概述性书籍《紫禁城的荣光》(1968)是一本熔各人特色于一炉的出色的概述性著作,至今仍是必读的基础文献。 1960年代“满文原档”在台湾被重新发现,在1969年以《旧满洲档》为题影印出版后,冈田、神田、松村立刻译注了收有《满文老档》中所缺的天聪九年(1635)纪事的档册。

另一大支柱是因宫崎市定《雍正帝》(1950)一书而在社会上广为人知的,归入《雍正时代的研究》(1968)中的京都大学的雍正时代史研究领域。 因此项研究,入关后的政治、制度研究的水平一举提高——也可以说,由此才正式起步。不过,虽说这是京都大学谱系的研究,但并不属于由内藤传承到三田村、今西等人的清初史、满族史研究流派,而是处在同样始于内藤,由宫崎推动的宋以降近世说、君主独裁制论等中国史的文脉之中。在其研究中,满族要素并未构成主题,倒被视为逐步被融合、被消除者。与此相对,属于前者(清初史、满族史)流派的研究——作为京都大学从大战前开始的传统领域的北亚史研究之一环——则以入关前乃至兴起前史为中心不断发展。三田村、河内良弘(1928—)等人撰文的《明代满蒙史研究》(1963)为其成果。

这样一来,重新起步的清史、满族史研究在1960年代有了巨大进展。在这一时期,在东京,《满文老档》译注工作竣工;在京都,从大战前就牵引着该领域的三田村集成了《清朝前史研究》(1965),以其重要的《穆昆塔坦制之研究》一文为首,其中所收的各篇论文的价值丝毫不因时代而逊色,如今仍是可作为研究起点的名篇。三田村的研究特征在于,一方面,重视氏族社会、狩猎社会方面的特征,强调从明代至入关后的连续性。而另一方面,正如该书名中的“清朝前史”所强调的,与其说是清朝本身,倒不如说是以作为其前史的女真史及其连续性为中心的,对于清成立后的八旗制之发展及其结构的研究则有赖于后人。

战后在该领域几乎没有学者开拓新的研究方向,其中研讨八旗制问题的是从1960年代开始活动的阿南惟敬(1921—1975)与细谷良夫(1935—)。细谷以雍正期为中心发表了大量论文,弄清了旗和佐领的组织与编成,以及旗人的身份与生计问题、佐领下的身份与法制的具体状况。其代表作《清朝八旗制度的演变》(1968)一文不单着手研究了入关后的八旗制,而且包括了入关前史、雍正改革前后的状况,是一篇划时代的论文。 另外,陆军预科士官学校出身的阿南战后毕业于东大东洋史专业,他彻底地从军制这一侧面来研究八旗制,发表了大量论文。阿南的研究大致可分为甲士等的身份、固山额真与总兵官等的官制、八旗各旗的人员构成及其改组过程,以及黑龙江地区的当地居民与俄、清的关系。阿南英年早逝,他的成果收入《清初军事史论考》(1980)中。 尤其是在创建期至顺治时期,由于旗的改组与旗王移封、旗人移旗等频繁发生,传记史料中的旗属与实际的旗属有较多不同,阿南通过研究,弄清了其概况,意义重大。或许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从大战前起正面探讨八旗制的研究就相当薄弱 ,1960年代后两位学者的积极研究意义重大。细谷至今仍牵引着八旗制研究。

对于三田村、阿南论及的满族社会结构与身份问题,曾作为满文老档研究会一员的石桥秀雄(1923—2002)进行了积极研究,专门论述了诸申、阿哈等。石桥关于社会身份、旗地等的研究收入《清代史研究》(1989)中。 通过战后的这些研究,安部健夫关于身份阶层的学说以及安部、鸳渊关于《满文老档》“穆昆塔坦表”(族籍表)的学说得到了修正。 此外,有关八旗制的研究,还有中山八郎《对清初兵制的若干考察》(1951)、田中克己(1911—1992)《对国姓爷合战中汉军的作用》(1961)等文。北山康夫(1911—1990)的《关于驻防八旗》(1950)一文在日本至今仍几乎是唯一的有关驻防八旗的研究。 作为萨尔浒之战的军事史研究,《明与清的决战》(1968)一文甚为宝贵。 关于绿营,有楢木野宣的《清代绿旗兵制研究》 一文。另外,大战前的一些论点也得到了继承。鸳渊继续考察了称号、爵位与继嗣问题,以及政治斗争的问题,还在从来研究不多的法制史方面也发表了《清太祖时代刑政考》等论文。今西在战后被扣留在北京,1954年归国后再次发表大量研究成果。《女真国域考》(1967)一文是有关明末清初女真历史地理的集大成作品。

如上所述,战后日本的清朝史研究,以时间上重视清初,研究领域上重视政治、制度、历史地理,史料上重视满文与汉文并用这三点为特征,与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式视点、方法开展的汉族社会的社会经济史,以及研究作为其上层建筑的皇帝独裁、乡绅等的政治史、制度史相区别,在不同领域中发展了起来。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势力强盛的时期,甚至北亚研究等也谈论游牧封建制,却与其保持一定距离,始终坚持踏实的史料探求与笃实的实证研究,从长远来看是有效的。然而无法否认,其中也存在着始终埋头考证,未能深入探讨其历史定位及意义的一面,并且对于氏族与奴隶等概念也未能深究。

2.清朝的民族关系

清朝实现了远远超出明朝疆域的版图整合,为延续至今的疆域、居民结构打下了基础。关于其统治经过与统治政策,早在二战前就有矢野仁一(1872—1970)的《近代蒙古史研究》(1925)、《清朝的边疆统治政策》(1944)等研究。在驻防将军军政管辖下的盛京、吉林、黑龙江与直辖统治下的旧明领、台湾以外的地区被称为藩部、外藩。其中,在疆域上,在政治与军事的重要性上都别具一格的是蒙古。关于蒙古史的研究有和田清《东亚史研究(蒙古篇)》(1959)、田山茂(1912—1971)《清代蒙古的社会制度》(1954)等著作。 田山的著作尽管在如今看来有些陈旧,但仍可长期被视作清代蒙古史的基础性文献。和田所开拓的北元至清初的蒙古史由他的门生冈田英弘加以继承、发展,他运用蒙文年代记与满文档案澄清了喀尔喀、准噶尔的历史。在法制史方面,田山著有《蒙古法典研究》(1967),曾任明治大学校长的法制史专家岛田正郎(1915—2009)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其后收入《清朝蒙古例的研究》(1982)等作品中。 关于清朝、喀尔喀蒙古的对手卫拉特、准噶尔,除了冈田的研究外,还有羽田亨之子羽田明(1910—1989)的研究,收集于该作者的《中亚史研究》(1982)中。 该书还收入了有关曾为准噶尔领地的新疆的论述。关于新疆各绿洲与维吾尔族的历史,有佐口透(1916—2006)的《十八—十九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1963)、《新疆民族史研究》(1986)、《新疆穆斯林研究》(1995)。

关于西藏的达赖喇嘛政权以及支撑其统治的青海和硕特政权,山口瑞凤(1926—)在《至顾实汗统治西藏的经过》(1963)中弄清了其形成过程,佐藤长(1913—2008)在《近世青海诸部落的起源》(1973)一文中弄清了青海和硕特的各集团。 关于以廓尔喀战争为中心的西藏的国际局势,铃木中正写了《围绕西藏的中印关系史》(1962),佐藤长也就廓尔喀战争展开了详尽的论述。

关于与蒙古史、东北史密切相关的对俄关系,阿南惟敬与吉田金一(1909—2001)进行了开拓,吉田的《近代俄清关系史》(1974)是近些年长期被参照的基础性文献。

3.雍正朱批谕旨研究会

在日本史学界,研究者自发地组织起各种各样的“研究会”,对研究的推进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自1944年以来,以安部健夫、宫崎市定为中心历经20余年,举办“雍正朱批谕旨研究会”。这是战后清史研究最重要的研究会,当无异议。据宫崎言,该研究会每周举行一次,“亦有既无暑假也无寒假全年持续不断的年份”,可见当时的研究热情。该研究会集结了佐伯富、岩见宏、荒木敏一、寺田隆信、小野和子等以京都大学出身为中心的众多中国史研究者,通过集体讲读史料这种研究形式所产生的颇有分量的研究,经过《东洋史研究》杂志四次特集的刊载,于今汇集为《雍正时代的研究》一书。《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明清卷所收录的安部健夫、宫崎市定、寺田隆信的论文,即均为《东洋史研究》的《雍正朱批谕旨特辑号》所登载之论说。

当时能够利用的档案有限,《雍正朱批谕旨》不仅是对清朝的中央政治,也是通过地方官的数量庞大的奏折而能对当时整个社会经济的实态进行详细阐明的稀有资料。上文述及的社会经济史研究,虽亦欲阐明清代的社会经济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但其所描述的清朝国家形象,一方面在理论上所赋予的性质是十分明确的,而另一方面其具体形象却十分欠缺,不免有抽象国家形象之嫌。与此不同,“雍正史研究”则是通过以雍正帝为首的富有个性的政治家们活生生的群像,阐明了当时社会问题的各个侧面。宫崎描述雍正帝这一天下无比的“独裁君主”时,对他的素朴与好胜、辛辣与人情味,欲竭尽全力实施善政,以及在康熙、乾隆两皇帝的盛名之下而被埋没了的命运,并不想隐瞒自己的满腔同情。宫崎在论述清朝的“独裁君主制”时,与其说它是国家制度上的概念,莫如说他们心中所描述的乃是活生生的“独裁君主们”。该研究会在经济史方面也有丰硕的成就,比如安部健夫、佐伯富、岩见宏等关于雍正时期养廉银和公费制度的研究。 将这些研究当作政治史来读亦十分有趣。

当然,这一研究会所集结的研究者,未必都是对清代的时代性质,例如“近世论”,持有共同的见解。例如,像寺田隆信那样的研究者,从时代划分来说毋宁说是赞成封建论的。另外,各人本来的研究课题亦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人们觉得这一研究团体似乎持有一种共同的学风。一方面这与缜密地论证关于社会构造的理论性假说相比,他们更关心当时的社会问题、国家政策、各个皇帝和官僚及知识分子的动向等这类具体问题;另一方面不限于单纯的事实考证,也重视对时代气氛的直观性感受。上述明清社会经济史学研究由于依靠运用抽象概念进行阐述,所以很容易给人一种难解的印象。与此不同,“雍正史研究”团体的研究,对一般读者来说也是容易理解的。特别是宫崎面向一般读者所著的《雍正帝》一书,以豁达流畅的笔调,描绘出了那之前一直被康熙、乾隆两皇帝的巨大形象所隐没了的雍正帝的人物形象。该书与宫崎的《科举》《鹿洲公案》等启蒙读物一起,对一般读者的清代史形象的形成做出了很大贡献。对这种启蒙方面的功绩,亦有必要加以注意。

五、近代中国的社会变革

1.西方冲击与中国社会

在本章“第二节第五小节”和后述“第三节第四小节”中所论中国的“近代”,是指以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划线的清末,大约70年。也就是说,中国的“近代”是纵向的清史晚期的同时,也是横向的世界近代史在东亚的展开时期。长久以来,东方和西方几乎作为独立的文明圈而存在,但面对来自西方的“冲击”(Western Impact),东方进入了做出“反应”的历史时代。尽管如此,东方的历史也并没被以西方为中心的历史所遮蔽。“冲击”和“反应”是互相作用的关系,必会给双方带来各自的变化,而世界近代的形成,便包含着如此的多样性。

1912年至1940年代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第一阶段。由于那些研究在某种意义上都关乎日本对中国(对亚洲)的侵略,所以随着日本战败,不是被忽视,就是被否定。

虽然为侵略辩护的研究并不很多,但是由于支撑研究的框架崩溃,体制转换,加之缺乏预见中国(亚洲)发展的史眼,便不得不如此。关于第一阶段研究的评价,譬如对于矢野仁一、福武直等人的研究和对《华北农村惯行调查》等调查报告的重新评价,基本上不得不等到第三阶段的到来。

在击退日本侵略者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于1949年取得成功。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目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取代了中华民国。其结果是一种观念的产生,即认为中国在社会体制方面亦先行于日本。对此,竹内好(1910—1977)在《作为方法的亚洲》 中,提出了为超越出自欧洲的近代,亚洲应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也对中国研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关于中国在世界所处的地位,首先还是要从国际关系领域来看。坂野正高(1916—1985)首先提出了“中华”世界如何被编入全球规模的国际政治关系当中的问题。坂野在《鸦片战争后的最惠国待遇问题》 一文里,结合制度和机构的变化,阐明了这一外交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那时的对外认识的转换成为关键,中国方面理解了“条约”作为契约所具有的约束力。佐藤慎一(1945—)在《文明与万国公法》 当中,阐明了中华有识之士通过结合自然法对万国公法公理性的理解,容纳了各国平等的观念。这意味着思维构造的原理性转换。

尽管条约规定开放市场,但是机械产品的市场化在中国的进展却并没预期那样顺利。卫藤沈吉(1923—2007)介绍了《关于米歇尔报告书》 ,以作为其原因的说明之一。森时彦(1947—)在《五四时期的民族纺织业》 里又下了一番功夫,以相关定量分析的方法实证了在清末民初之间,机制棉纱在国内市场占压倒性优势。除此之外,田中正俊的《西欧资本主义与旧中国社会的解体》 ,在《关于米歇尔报告书》的基础上指出,中国社会自生的发展成果,形成了可对抗列强侵入的变革主体。

在工业化问题上,关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井英基(1942—)对作为“企业家”的张謇进行了周密的研究 ——张謇既是科举状元,又是致力于产业发展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关于与帝国主义的关系,波多野善大(1908—1998)尤其关注了甲午战争和约(《马关条约》)之第六条第四项的内容并就此阐明,尽管日本在工业化和资本积累方面尚未成熟,但是在中国的开放港口和开放市场的工厂建设方面,却以自己的企图夺取了欧美以上的特权。事实上,日本扮演了帝国主义侵略的重要角色。

中国当然是农业国。豪族(贵族)的支配体制早已消失。土地所有与耕种,一直由地主和“佃户(佃农)”的关系维系下来。关于太平天国以后的江南租佃关系,铃木智夫发掘了陶煦的《租覈》,认为设定合理的“租额”是为了维持地主制。他发表的研究报告,确立了其在该方面的地位。 小岛淑男则致力于阐明辛亥革命时期的“浙江嘉兴的农村社会”的地主制,就“一田两主”这种中国所特有的土地所有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清末各地出现的“一田两主”制,引发很多讨论。铃木对陶煦“减租论”的评价,其基轴在于从法律的权利侧面来评价佃农所获得“田面”权。岸本美绪(1952—)在《〈租覈〉之土地所有论》 一文中对当时苏州等地“土地所有”的社会意识加以历史性整理,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即伴随着依从投资家原理形成“田底”价值的这一趋势,佃农之间基于生存原理所展开的激烈竞争,并行性地实现了“田面”价值。这是在了解中国史特色的基础之上所指出的极为重要的一点。

岛田虔次(1917—2000)阐明了随着近代的转移而出现的空前巨变对构成“中华”文明脊梁的儒学思想史所具有的意义。《关于中国近世的主观唯心论》 在宏观把握“清末是经过西方冲击的明末(从嘉靖万历以后至清初),明末是未经由此路径的清末”的视角下,认为贯穿明末和清末的基轴在于“万物一体之仁”,指出谭嗣同对名教的“冲决”是西洋冲击所激发再现的“明末名教批判的扩大再生产”,从而将谭嗣同置于儒学思想史的殿军位置上。

提出近代变革主体问题的是西顺藏(1914—1984)。西的《中国近代思想中的人民概念》 ,定义了中国近代的人民,即从旧天下之民变成了新的阶级性人民,并指出清末思想史是人民的历史。

另外,中国女性从缠足的奇习下解放出来,也是近代极为重要的变化之一。从妇女解放的视角率先展开中国近代女性史研究的是小野和子(1932—)。其《中国女性史》(东京:平凡社,1978)历时性地考察了从以“大足”从事战斗的太平天国,到1950年通过实施《婚姻法》而使妇女从夫权下获得法律上的解放的历史。

2.政治思想与民众运动

当然,政治思想也在近代发生了极大变化。小野川秀美(1909—1980)的研究自“清末洋务派运动”始,进而转到康有为和章炳麟。其《清末政治思想研究》(京都:东洋史研究会,1960;增补版,东京:美铃书房,1969;再增版,东京:平凡社,2009)一书展示了一幅从洋务论到变法论再到革命论的示意图。虽然这是一部以变法论关系为中心的个别研究的归纳,但是由于其对背景和关联事项叙述的严谨周密,几乎起到了近代思想通史那样的作用。几乎没有出现以片假名标注的外来语和社会科学概念,也是该研究极为显著的特色。另外,小野川还花费13年的时间制作完成了《民报索引》(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70、1972)。这是他为研究革命论所做的一项准备。

野村浩一(1930—2020)在《近代中国的政治和思想》(东京:筑摩书房,1964)一书中,考察了公羊学和康有为的变革思想,以政治学立场出发的“一君万民体制”的等级制为线索,追踪了与封建思维崩溃密切相关的近代思维的形成,指出戊戌变法中政治主体的提示,构成了儒教思想的结构转换。近藤邦康(1934—)的章炳麟研究有着独特的视角。他指出章思想的性质是佛教的排满革命思想,具有“人民性”。 坂元弘子(1950—)对谭嗣同思想给予了关注,并阐明谭嗣同思想是容纳三者的产物,其既有基于西方医学“心力”之感应媒体的光以太说,又有儒教的“万物一体”,还兼有佛学的如来藏说、唯识说。

作为近代展开的结果,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建立了中华民国。约40年后,中国共产党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是一般所认为的最为进步的国民国家之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旨在消除阶级剥削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主义)国家。而在帝国主义压迫下的半殖民地中国,使此社会变革成为可能的力量是民众(人民)。这就使民众(人民)的历史作用获得关注,民众运动研究呈现出极为活跃的局面。

关于鸦片战争之后未满10年所爆发的大规模的叛乱——太平天国的研究,小岛晋治(1928—2017)以农民革命立说,领先于学界。 宫崎市定对此予以否定。他在《关于太平天国的性质》 一文里,多方面考察了伴随五口通商的经济波动、秘密结社和天国领导层的问题,明确否定了农民革命说。

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民众运动在各地不断发生。在研究所谓“仇教(反基督教)”运动方面,有里井彦七郎(1917—1974)的《十九世纪中国仇教运动的一个侧面》。 义和团运动是“仇教”的高潮。小林一美(1937—)追踪了民众的叛乱精神及其内在契机,进一步阐明了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与民众叛乱交锋之节点状态。

推翻专制皇帝统治,建立了共和国的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第二阶段的一个焦点。因为成立的是主权在民的共和国,所以革命的性质也就被视为资产阶级革命。倘若如此,那么作为革命旗手的资产阶级又在哪里?岩村三千夫(1908—1977)的《民国革命》(《社会构成史大系》8,东京:日本评论社,1950)认为是海外华侨,国内找不到资产阶级。野泽丰(1922—2010)的《辛亥革命的阶级构成》(《历史学研究》150号,1951)则是在国内的“商绅”阶级中去寻找。中村义(1929—)则是到作为立宪派立脚基础的乡绅那里去寻找。 狭间直树(1937—)的《山东莱阳暴动小论》(《东洋史研究》22卷2号,1963)、山下(后改姓石田)米子(1935—)的《辛亥革命时期的民众运动》(《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37号,1965)认为,在世界史的帝国主义阶段,与帝国主义处在对立关系当中的半殖民地中国的农民和城市贫民等民众(人民)解决了资产阶级所负责的课题。横山英(1924—2006)主张中华民国的成立就是半殖民地绝对主义体制的完成 ,市古宙三(1913—2014)也提出了乡绅革命说,即乡绅本身完成了革命。

[1] 冀朝鼎.支那基本经济与灌溉.佐渡爱三,译.东京:白杨社,1939。原书为Ch’ao-Ting Chi. Key Economic Areas in Chinese History as Reveal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Works for Water-Control .London:Allen and Unwin,1936(可参见朱诗鳌的中译本《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4TktcT/7wEwNNYRlaMxLwOCWV3e7R3J6CTj7b9ijWSCQQHotZevQDV7a/NOkak81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