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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清末八旗制度的存废问题研究

学界研究八旗制度,大多关注于八旗制度的创建、运行、衰败等内容,而对于其在清末的变革,尤其是八旗制度在清末存废、最终消亡等问题的关注稍显不够。不过,相关问题还是引起了部分学者的注意。他们研究的重点集中在八旗驻防、八旗军制改革和八旗生计三大板块。本节无意综述这些内容,仅将牵涉政治性较强的八旗制度的存废问题做一梳理。

清末“平满汉畛域”是一个比较受关注的研究话题,代表性学者有迟云飞、李细珠、郭卫东等人。迟云飞认为,裁撤旗制和筹措八旗生计是立宪时期清廷平满汉畛域的四大措施之一。作者注意到旗户编入民籍即意味着裁撤驻防八旗,但是裁撤驻防却遇到重重困难,除了统治者的决心外,客观上的大问题是旗民的生计。如果不解决生计问题,旗民终究还是要靠国家财政供养,从而难以编入普通民籍,驻防也就难以彻底取消。除了东三省旗营建制实际上已经取消外,其他省份之驻防裁撤并未取得相当效果。 李细珠则集中分析了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发布的化除满汉畛域懿旨所引起的调整满汉关系与政策实践的大讨论。其总结了当时各方讨论的政策,其中裁驻防、改旗籍与筹八旗生计是最为重要的方面。而在落实过程中,虽然各地情况不一,但是各地裁撤驻防与筹旗人生计的工作业已开始陆续实行。随着预备立宪的进行,平满汉畛域的各项措施也被纳入宪政改革的轨道。但结果并不尽如人意,这主要是源自载沣改变了慈禧的平衡满汉政策而导致重满排汉、清政府高层权利分配满汉不均、旗人生计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郭卫东简要分析了清末平满汉畛域的措施,并分析了其失败的原因。他认为,清廷改革八旗制度(包括裁撤八旗驻防)的效果不佳,一方面并未达到平满汉畛域,抵御反满宣传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使旗籍人士对清廷失去信心,从而使清廷在两边都未取得信任,最终失去民心基础,被民族共和的民国所替代。 何凯则以成都驻防八旗为例,指出清末“化除满汉畛域”改革,未能裁撤成都的八旗驻防,也未能彻底消除旗汉之间的隔阂和解决旗人生计问题,但成都旗人平民化的趋势、成都旗人职业多样化的发展和成都旗汉关系的变化皆由此显现。 戴迎华指出,清末各界人士要求“平满汉畛域”的呼声越发高涨,裁八旗与散旗籍的措施被提出。清廷最终也采纳了将旗民编入民籍的建议,但遭到了旗民的反对,因此旗户并未真正地编入民籍,驻防也未被裁撤。

清末,为了改革八旗制度,专门设置了“变通旗制处”这一机构。吕柏良对该机构进行了全面且丰富的研究。他认为,由于中央无力再发放旗饷,清廷便希望通过政府的力量,以“变通旗制”的方式来筹划八旗生计与融化满汉畛域,因此将裁撤旗营与预筹八旗生计两者相提并论,这也是清廷设置“变通旗制处”的最主要的目的。但事实上,此项政策一出,随即就遭到极大的反对与抵制,辛亥革命爆发、清朝被推翻之后,全国各处旗营仍旧免不了走上被裁撤的命运,八旗制度彻底消亡。吕氏对这一机构的设立评价颇高,认为在其统筹下的各项改革措施富有条理,具有可操作性。 连振斌的态度较为悲观,认为在这个以旗人群体为主体的机构中,变通旗制处对清除旗弊、裁撤官缺和筹划八旗生计等事议论颇多,但多未能实施。作者总结了当时存在的两种改革声音:一为裁旗留制,即裁撤旗籍而保持旗制;一为留旗裁制,即变通旗制而不裁撤旗籍。不过,清廷最终还是决定变通旗制而不裁撤旗籍,以存团体。这无疑表明,清廷的态度还是不愿意裁撤八旗。可以说,变通旗制处的设立非但没有解决满汉畛域问题,反而使这一问题更为突出,反映了清末改革的困境。

尹立芳则分析了国内旗籍人士组成的政治团体对改变八旗制度的政治呼吁。其认为,裁旗撤防引发了如何解决八旗生计的问题,清政府为筹划八旗生计,特设立变通旗制处。但变通旗制处的成立受制于旗人抵制、驻防官员不满、旗制大臣敷衍等因素,并没有取得多大的成绩。因此,八旗宪政团体对变通旗制处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们发表舆论,希冀以此唤醒沉沦的旗人,自立生存。 黄圆晴分析了在日留学的满蒙旗人在东京所创办的《大同报》,认为这些旗人以该报为喉舌,发表了许多关于改革八旗的建言。留日旗人认为八旗制度有三弊、裁撤八旗有六利,因此强烈要求清廷裁撤八旗制度。作者认为,留日旗人不拘泥于旗制对旗人的优惠之处,反而指出旗制存在的三大弊病,这应与这些撰写者大多有海外留学的背景有关,留学使他们相较其他基层旗人的政治眼光更为开阔。

清末裁撤八旗制度在各地得到响应,但是各地的成效并不相同。其中以东三省成果最为明显。王景泽和刁书仁早已注意到清末东三省旗制的变化。王景泽认为,在清朝的最后十年中,清廷在东北裁减制兵,废除八旗军事职能;裁减旗官,废其民政管理职能;谋划生计,广开旗人自立之路。此次改革使黑龙江八旗驻防体制彻底瓦解,八旗军事职能被完全取消。 刁书仁认为,旗制改革使东三省由旗制体制转为民治体制,有利于清除积弊。东三省体制改革后,八旗组织的管理形式基本被废弃,其设立的民政官员专门管理地方行政事务,以清除腐朽的八旗制度带来的弊病。 连振斌梳理了锡良主政东三省时期的旗制改革,认为锡良是非常认真地在筹办旗制变通的事宜,他在裁撤旗官、筹措八旗生计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使奉天成为当时旗制变通最有系统、成效最著的地方。 潘洪钢专门论述了清末关于八旗驻防裁撤问题的论争。他逐一分析了清廷、革命党、立宪派以及社会舆论对于八旗驻防裁撤的争论,指出“革命排满”的声浪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压倒性优势,革命党人将驻防八旗视为民族不平等的标志,加以痛斥批判,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影响。在这种社会舆论之下,部分满族开明之士也在催促裁撤驻防八旗。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连发两道谕旨下令裁撤八旗驻防,从制度层面讲,裁撤令一下,驻防八旗制度也就走到了尽头。这撼动了清朝统治的基础,突破了最高统治当局的心理防线,也为清帝退位,宣告放弃统治权力做铺垫。

常书红与戴迎华也从裁撤八旗旗籍的角度论述了晚清八旗废除的问题。常书红认为,清末关于八期户籍的松动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通过使部分旗人出旗为民,对旗人的数量和范围予以调整;其二是消除旗籍与民籍之间的界限,改变旗人在社会体系中与民人相对立的角色。尤其是后者,意味着八旗制度的瓦解。 戴迎华指出,清末各界人士要求“平满汉畛域”的呼声越发高涨,要求裁八旗与散旗籍。清廷最终也采纳了旗民编入民籍的建议,但遭到了旗民的反对,因此旗户并未真正编入民籍,驻防也未被裁撤。

可以看到,清末清廷的一系列八旗制度改革措施并未取得整体上的成效,八旗制度并未被废除。而对于八旗制度最终的消亡时间,许多学者以为随着清王朝的覆灭,八旗制度也一并消亡了 ,其实不然。佟佳江探索了这一问题,其认为,八旗制度在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统治时期还继续存在。原因在于八旗生计的特殊性,而《清室优待条件》则是八旗制度得以延续的法律依据。其提到八旗驻防自南向北依次裁撤,直到民国十七年(1928)北洋政府被推翻,《清室优待条件》被国民党废除,八旗制度也就随之消亡了。 前面介绍的吕柏良一文和美国学者路康乐(Edward J. M. Rhoads)也持相同观点。路康乐认为,到冯玉祥驱赶溥仪小朝廷,国民政府进入北京之后,旗人的饷银终结,八旗制度也彻底消亡了。

制度史的构建往往会遭遇一个重大难题:有关制度起源资料的碎片化。任何一个组织、人物、事件及相关规定的意义,都是后世之人,从不同角度构建出来的。历史当事人对某种制度的追求和后世之人对这些制度的解释,很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而且,越是一个朝代的根本性制度,后世之人对它的理解、解释和构建就越是具有多重性。清代的八旗制度,作为清朝的立国之基和根本制度,在这一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资料和对资料的解读能力对八旗政治研究的影响非常明显。

进入21世纪后,八旗政治的研究受到越来越多国外思潮的影响,尤其美国学界与日本学界对满族国家的兴起与八旗制度非常重视,这构成了“新清史”思潮的一个重要内容。对此,第七章将做更多论述。 0eZb0HYlANffL51ts3ZGirqoRyDMmoZaJ6lkxnse6iOZkKNsPvP/224p4+Zps1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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