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旗、改旗、抬旗、降旗、出旗是八旗系统内部户口改动的几种形式。入旗是指非旗员经一定途径被编入八旗户籍体制。王锺翰初步梳理了入旗的两种不同情况:一是汉人投充满洲或满洲契买民人入旗;二是明末清初的降清将领或因罪受罚,分旗安插,拨入内务府三旗。王锺翰还对孔有德的天佑兵及“三藩兵”何时入旗进行了考证。 滕绍箴详细考释了“三藩”加入旗籍的相关问题。 刘小萌对清代东北瓦尔喀、虎尔哈、索伦三部徙民的编旗及其入旗原因与历史作用进行了详细考证。 杜家骥对锡伯一族在清代各个时期的编旗形式进行了研究。 余瑞华则对入旗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分类,认为入旗的情况较为复杂:就入旗人员来说,有各民族成员,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家丁奴仆;就自愿性而言,有主动与被迫之别;就原因而言,有出于政治需求,有出于经济原因,亦有战争被俘等情况。此外,他还指出入旗多发生在入关前与入关初。 最新的研究成果当属徐法言的《金川“番目”入旗:清代中后期八旗制度的开放与封闭》,该文着眼于学界较少关注的金川战役降人入旗事件,以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两人为例,分析了两人在八旗体制内的升迁与待遇。在此基础之上,作者认为,清中期清廷在面对“西番”时已然以华夏自居。“‘入旗’并不仅仅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升或政治待遇的改善,尤为重要的是八旗作为满洲的主要载体,能够进一步消解地域、文化、血统等因素造成的隔阂,令‘边夷’更快地融入‘皇清中夏’的政权之中”,这种举措则进一步说明了“边夷”既然能够越过重重隔阂融入华夏体制之中,满洲也能在保持自我认同的同时拥有华夏身份。“番目”入旗使以往八旗是一个封闭性组织的观点有所改观,这是作者的一大创见。但作者同时承认,清代中叶的八旗制度尚兼具开放与封闭的两面性,且这两种特质在不同的层面又有交织错位,并不容易清楚地辨析。具体而言,当面对汉人群体时,则严守满汉藩篱,同时试图保持“满洲特色”,又跨越“夷夏之别”的鸿沟,改变自身“夷”的身份;当面对金川这样的少数群体时,则更多地表现出八旗制度开放的一面,吸纳他们成为旗人。
抬旗是指将旗人的低等旗分抬入更高旗分。杜家骥的《清代八旗制度中的“抬旗”》是关于抬旗制度的研究中最有影响力的一篇文章,他指出所谓抬旗就是将某旗佐领下某家族人,抬入地位较高的旗分中。另外,由包衣佐领奴仆组织抬为本旗非奴仆的旗人组织——旗分佐领者,虽未出原旗,也谓之“抬旗”。该文认为,抬旗有旗人官员因军功、政绩抬旗和后妃抬旗之分。抬旗的目的则是笼络官员与维护帝王尊严。 王锺翰则认为,除了上述抬旗形式外,依照八旗排列次序由下一旗抬入上一旗亦可算是抬旗的一种。 张玉兴认为,抬旗除包衣汉姓改变为八旗汉军,也包括由八旗汉军改变为八旗满洲,乃至由下五旗改变为上三旗。 杨珍更为细致地列出抬旗的六种形式:一是“脱包衣籍而入八旗”;二是由内管领拨归本旗包衣佐领;三是由满洲下五旗抬入满洲上三旗;四是由蒙古下五旗抬入蒙古上三旗或满洲上三旗;五是由汉军下五旗抬入汉军上三旗;六是由汉军下五旗抬入满洲下五旗。 李云霞提出了不同观点,认为八旗“旗分”改隶“包衣”三旗及“包衣”三旗改隶八旗“旗分”的情况应该属于“改旗”,而不是“抬旗”,并指出八旗组织的成员之间“改旗”和“抬旗”的情况时有发生,民族成分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陈力则着重论述了下五旗抬上三旗;内务府籍抬外八旗籍;八旗汉军、八旗蒙古抬入八旗满洲三种抬旗形式。其认为包衣旗人达到一定的官阶品级也可以抬旗。 以往学界多就某族、某支、某家抬旗进行研究,孙静则另辟蹊径,揭示了清代独特的整佐领抬旗的现象。她认为,八旗本身具有的这种级差性的组织结构是抬旗得以产生的根本前提,并指出抬旗无论出于何种缘由,维护和巩固专制皇权的政治诉求都是其重要的推动力,此外,特殊时期的政治形势也是动因之一。佐领抬旗促进了八旗基层组织的完善。 此外,有学者注意到抬旗不只是在心理上激励旗人上进,也是集中经济、人才资源的一种方式。抬旗是八旗实现流动的一种手段,加强了八旗的纵向联系,从而增强了八旗的整体意识。
出旗是指旗人豁除旗籍,成为民人或者奴仆。学界关于出旗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开户出旗为民及八旗汉军的出旗。谢景芳较早地研究了八旗汉军出旗,其认为汉军出旗是迫于八旗生计,而其背后的实质则是“清政权企图摆脱行将到来的八旗制度的危机,摆脱作茧自缚的窘境,拔出已陷入泥潭的双足的徒劳努力” 。孙静则梳理了在“满洲”这一共同体的形成历程中,满族民族思想的发展过程。从民族思想上也可以看出,满洲统治者民族意识的加强也是乾隆朝汉军出旗的原因之一。
定宜庄着重关注驻防汉军出旗。她认为,八旗生计艰难、军事重心的转移、汉军作用的削弱是促使八旗汉军出旗的原因,并指出根据各驻防地在军事上的重要性不同,汉军出旗也具有不同的特点。 罗桂林、王敏从“自下而上”的视角以清代赖氏家族为例,展示了驻防福州汉军旗人“奉文出旗”的过程及出旗后的生计。文章结合具体事例,加深了对于驻防汉军出旗的具体印象。 孙守朋的研究表明,清廷推行汉军官员出旗的本意不在于从根本上解决所有旗人的生计问题,而是“首崇满洲”,主要解决京师满洲旗人生计,同时反映出清廷的“重内轻边”观念。 范传南的《乾隆朝八旗汉军出旗标准刍议》一文明确了乾隆时期汉军出旗的标准问题。该文分析了清廷有序地组织汉军出旗,有选择性地按地域和军种采取不同的出旗政策。他认为,限定汉军出旗的标准包括:禁旅还是驻防,降清时间先后及归降后的功绩多寡,出身地位及日常表现情况,出旗后的生存能力及适应性。
除了汉军出旗外,旗人也有其他类型的出旗。屈成关注了雍乾时期另记档案人的出旗,认为出于解决八旗生计问题的考虑,清廷逐渐区分“开户另户”与“正身另户”,直至乾隆二十一年(1756)下令另记档案人出旗。
旗人出旗对八旗制度的影响不可忽视。谢景芳指出,出旗是清代八旗制度的重要转折:一是最终肯定了汉军的族属就是汉人;二是八旗内部的满蒙汉军之间的区别进一步淡化;三是对于汉军来说,功劳的大小作为留旗与出旗的标准,已经代替了清初的“以汉攻汉”“以汉治汉”的需要;四是说明了“旗、民”区别的绝对化已经不复存在,也标志着旗人特权并非绝对化。 孙静认为,汉军出旗对清代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一,对解决和改善汉军旗人的生存状况不无裨益;其二,汉军的出旗有助于维护满洲正身旗人的利益和八旗制度;其三,汉军出旗为民对满族民族共同体本身而言具有深刻的影响。 孙守朋认为,汉军官员出旗必然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其一,汉军官员数量减少,其地位进一步下降;其二,进一步加重汉军、汉人官员升迁壅滞;其三,增加汉军、汉人对满洲的不满;其四,弱化边疆治理。 定宜庄认为,对于开户人来说,出旗意味着身份地位的提高,而对八旗自身来说则使驻防兵丁成分发生变化,武力衰退,同时也加强了对驻防满蒙兵丁的束缚。 郑小悠进一步认为,出旗活动在“减负”方面的作用大于旗内满汉利益再分配的作用。乾隆年间的出旗活动虽对八旗生计问题有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并未触及八旗“包养”政策,因此也必然无法彻底解决旗人生齿日繁与八旗军费有限的根本矛盾。 屈成认为,另记档案人的清查与出旗,是清代八旗户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暂时缓解了八旗生计问题。而另记档案人的出旗,使他们获得了更多的谋生路径,同时也加剧了旗人与民人之间的区隔。不过从长远来看,另记档案人的清查、出旗并不能彻底解决八旗生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