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2.1.1 街镇领导与职能体制的调整与优化

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看,与生物有机体一样,社会也具有相应的结构,社会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同样,有效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先决条件也在于基层社会治理架构或体制的建构与完善,需要形成一个高效、专业、协同的基层社会治理系统。在2014年上海市委一号课题以及2017年浦东新区区委印发的《关于构建浦东新区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指引下,浦东新区逐步建立了以党组织为核心、多方力量共治的基层街镇领导与职能体制,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2.1.1.1 街道党组织工作体系的调整与优化

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的优化为浦东新区推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政治保障,这不仅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而且将提高社区共治与自治水平,推进浦东新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开展。自2015年始,浦东新区各街道先后进行了党组织工作体系的调整,建构和完善了街道“1+2”党组织领导体制,其中“1”代表街道党工委,“2”代表社区党委和行政党组,具体措施如下。

1)将原有的“社区(街道)党工委”更名为“街道党工委”

传统的“社区(街道)党工委”机制下的社区多是一种某一行政层级(如街道)相对应的社区,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社区建设,而“街道党工委”则意味着作为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社区可以在街道与居委会的不同层级获得培育,将利于多元共治社区的形成。经过更名,街道党工委作为浦东新区区委派出机关的性质更为明确,“社区”概念回归其本质,社区理念也更为明确、科学。

2)撤销街道党工委下设的综合党委和居民区党委,建立社区党委

在工作体系调整之前,浦东各街道的党组织工作体系主要表现为“1+3”的结构。其中,“1”为社区(街道)党工委,“3”为社区(街道)党工委下设的三个党组织,即行政组织党组、综合党委和居民区党委。然而,上述三个党组织的职责边界相对模糊,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党的工作协调性。社区党委的成立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区党组织工作关系的理顺。实践中,社区党委将负责街道辖区内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居民区党建,并通过党建来推进社区的共治与自治;作为社区各类行政组织的领导核心,行政党组织具体负责领导、协调社区内行政组织党的工作。基于对社区内行政组织的领导力和协调力,行政党组能够促进社区内条与块的对接与联动,有利于促进区域化党建体系的完善。并且,行政党组能够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可动员多个行政部门来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点与痛点问题。

3)社区党委加挂“社区委员会”牌子

街道的区域化党建工作与社区共治工作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工作体系,两个体系间连接度不足。社区党委负责党建,社区委员会负责社区共治,“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能够打通社区党建与社区共治的通道,促进社区党建平台与社区共治平台的工作融合与功能整合,这将有利于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共治工作的推进,为做实区域化党建工作、促进社区共治提供党建引领和支撑。在功能实施方面,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行政组织的参与下,社区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发动社区居民、辖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群众团队等多方社会力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的积极作用,对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社区事务进行议事、协商、监督、评议。

2.1.1.2 基层政府职能体制的调整与优化

近十年,浦东新区不断探索和深化基层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积极建立和完善与新区基层治理特征、需求相契合的街镇政府职能体制。总体上,浦东新区基层政府职能体制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街镇职能部门的“去经济化”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招商引资曾一度是我国基层政府(主要指街镇)的核心职能之一。然而,街镇政府部门是城市最基层的人民政府(或派出机构),其工作人员也是与人民互动最为频繁、最为直接的政府工作人员,因此,街镇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能应是服务社区人民、促进社区的社会建设。为此,“去经济化”成为浦东新区进行街镇管理体制创新与改革的重要抓手,并成为全国最早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的地区 。2006年,浦东新区在浦兴路和东明路这两个街道试点取消街道办事处的招商引资职能。从2007年起,在全区街道全面撤销了街道办事处的“经济科”,所有民生投入由区财政全盘托底。与此同时,浦东新区也开始探索镇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能的“去经济化”。2015年3月,浦东新区在张江镇率先试点推出“管镇联动”,取消镇政府的招商引资职能,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经济开发功能,镇政府统一负责社会治理。2017年,浦东新区在镇一级全面取消了招商引资职能,各镇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社会管理职能,相关的招商引资职能由相应的园区管委会负责。总体上,街镇政府部门的“去经济化”使得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基层人民政府(或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把精力投入在民众服务上,推动街镇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极大地促进了浦东新区社会建设水平向纵深发展,为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提供了体制基础。

2)街镇职能部门的“增社区化”

在“去经济化”的基础上,浦东新区积极强化街镇层面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工作导向。“去经济化”意味着街镇“招商引资”这一职能的剥离,并实现以“社会治理”为核心的工作职能的确立。然而,街镇职能部门能否切实体现“社会治理”的工作导向,这需要街镇在行政架构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比较具有浦东特色的“增社区化”措施有两个方面。

一是街道机构的优化。2014年,浦东新区率先在上海市开展机关“瘦身”和基层“强身”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浦东新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课题调研,形成了《关于调整优化新区机构编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1+8”调研报告。2015年,浦东新区在街道层面全面开展“瘦身”“强身”工作,推进“6+2”内设机构的设置。其中,“6”主要指街道的6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和社区自治办公室;“2”主要指自选的2个办公室,即社区人才办公室和社区文化办公室。总体上,精简后的街道内设机构(即“6+2”)的主要工作职能聚焦社区党建、社区管理、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安全、社区自治等方面,以“社区治理”为工作重心的特征在街道机关的行政架构上得以彰显。值得注意的是,浦东新区在镇级层面并未实施“6+2”机构设置,如惠南镇有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环保市容办公室、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7个部门。

二是“镇管社区”的建设。“镇管社区”是通过在镇和村居之间架设“中间治理层”,以推动政府职能下移、管理力量下沉,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管理水平。1993年,浦东新区严桥镇率先在全国开展“镇管社区”建设试点。21世纪初,浦东新区的原花木镇、川沙新镇、三林镇先后探索“镇管社区”模式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2015年,浦东新区正式明确了“镇管社区”建设的标准化模式,即设有“两委一中心”(即社区党委、社区委员会和社区中心),履行统筹区域化党建、开展社区服务、指导居村工作、组织共商共治四大职能。总体上,“镇管社区”使得镇级政府的资源、服务和管理可以下沉到村居,是一种为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而进行的社区管理制度创新。当前,浦东新区正全面推进“镇管社区”模式,不断提升镇域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wprz9Pgb6c31RW6erlrLMIZ9xRXkZ5p2JFcBoHnxNOd7+heuSJXdbZp52a//x79a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