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可再次来到酒吧是第二天晚上,她一进门布鲁诺就看见了她,惊恐地往吧台下躲。姜可笑眯眯地走近,手指敲了敲桌面:“来杯威士忌。”
递上酒杯时,布鲁诺手都在抖。
姜可喝了一口,慢悠悠打量四周:“沈峰呢?”
“走了。”
“去哪里了?”
“去工作。”
姜可眯起眼睛:“他是做什么的?”
布鲁诺有些警惕:“你打听他做什么?”
她撩了撩头发,手背枕着下颌,看上去天真无邪,唇角却勾着幽幽的笑:“一个女人,打听一个男人,你说做什么?”
布鲁诺现在已经不吃她小白兔这套了,躲得远远的:“他早上就走了,不在乌斯怀亚了。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总是很神秘。”
姜可喝光杯子里的酒,转身出了酒吧。后面又接连来了四天,都没见到沈峰,第五天美国警方派人过来接手逃犯,姜可随他们一起离开。
走之前,去酒吧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我还欠他钱。”她这么跟布鲁诺说。回到密苏里州,天气总算有点夏天的样子了。姜可脱下军大衣换上衬衣短裤,感觉整个人都活了过来。她其实挺怕冷的。在家睡了两天,收到一个包裹,她叼了块黄油面包在嘴里,一边拆开看一边煮咖啡。吃完早饭,收拾东西,整装出发。出门时接到一个电话,那头声音很沉:“收到了?”“嗯。”“姜,警方还没给他定罪,你这样做是违法的。”“没有监控,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证人,怎么定罪?他策划了两年,为的就是这一天。有时候法律并不是万能的,还得靠自己解决。”“那你打算怎么做?一枪崩了他?”姜可锁上门:“他杀了玛雅,我绝对不会让他好过。”目标在威斯康星州的一个小镇上,照片上他坐在临窗的面包店喝咖啡。姜可揣着照片,登上飞机。
到达的时候是傍晚,姜可在目标对面的旅馆住下,蹲在窗口架起了望远镜。等了一天一夜,没有见人出现过。她散着头发去对面旅馆问老板:“我男朋友和我吵架了,他还住这里吗?我想找他道歉。”
老板看了看照片:“昨天下午就走了。”
姜可骂了一句,刚回自己房间就收到电话:“姜,我们似乎小瞧了对方。他身边有个高手在帮忙,已经转移了,暂时失去踪迹。”
姜可一脚踹翻凳子:“跟我玩猫捉老鼠游戏是吧。”冷笑一声,“那就好好玩,别让我太快抓到。”
从威斯康星到怀俄明,姜可追着目标跨了几个州,始终慢人一步。而且越接近后面,对方行踪越隐秘,好几次差点失去线索。到这种地步,她反倒冷静下来。
不着急跟着当前线索去堵人,而是摊开地图,猜测对方的转移路线。两天时间下来,结合友人给的信息,姜可在密索公路上圈了个红点。
“不管怎么走,他们的车一定会经过这里。”
炎炎夏日,姜可趴在公路不远处的土坡上,荒草掩盖了她的身子。她在这里趴了快两天了。
公路上埋了炸弹,她端着望远镜默默等待。
傍晚时分,一辆越野驶入视线,从这个位置看过去,刚好能看见副驾驶坐着的少年。有说有笑,轻松自在。是啊,耍得她团团转,很开心吧。
车子逐渐接近埋雷点,她缓缓握住引线,快要进入引爆区时,车子突然停住。她一愣,就看见车子转了个弯开向旁边的草地。公路旁是绵延几里的荒草地,视野极其开阔。
“Shit!”姜可骂了一声,猛地引燃炸弹,轰鸣声起,车子被震得一个摇晃,歪歪倒倒朝着前方冲过去。她一把扶起藏在身后的摩托车,飞跃而出追了上去。
一场荒野追逐,直至天黑,前方出现一个废弃的镇子,车鸣声消失,他们似乎不打算再开车逃离了。毕竟要甩掉她,没什么把握。
姜可下车,将子弹上膛,步入小镇。
没有灯光,只有月色,敌在暗她在明。她巡视一周,很快找到制高点,压了压头上的棒球帽,沿墙体飞速移动。
对方却似乎比她更明白制高点的作用,她帽檐刚露了一半,脚下就炸起几声枪声。她后退躲开,转身上了对面的小二楼。
这次追击没有带狙,只能靠望远镜和经验判断对方所在。双方僵持不下,时不时开一枪吸引火力,但没什么实质进展。
姜可心想,大不了跟你在这儿耗,我有的是时间。她低头换弹夹,下一刻,对危险的敏感令她猛地侧身滚地,就在这毫秒间,她原先卧倒的位置被子弹打出几个孔。
对方不知什么时候,摸到了她藏身的地方。怎么忘了,他们是两个人。
姜可气得不行,滚地之后躲到一根柱子后面,开枪吸引火力,身体却猛地从一侧飞出,双腿急扫对方下盘,来人没想到她这么生猛,但很快反应过来,倒地之时借惯性后滑,抬手开枪以掩护。
子弹擦着肩膀而过,带起一道血丝,姜可就地翻滚,一脚踢中对方手腕将枪踢了出去。对方抬手就要来夺她的枪,她猛地侧身,那手打到她的帽檐,将帽子打了出去。
还要再攻,耳旁突然响起熟悉的嗓音,带着一丝震惊:“姜可?”
她一愣,就要开枪的手指慢下来,就这一愣神,手枪被夺了过去。沈峰站在她对面,屈肘箍住她的手臂,两人离得近,身子都紧贴着。
对峙片刻,她突然笑了:“竟然是你。”
把她耍得团团转的高手,竟然是他。她心底突然生出巨大的委屈。为什么偏偏是他?跟她对着干,拿枪打她的人,为什么会是他?
沈峰松开手:“你为什么要追杀他?他不是逃犯。”
她反问:“为什么要保护他?你是他什么人?”
沈峰眉色淡淡:“他是我的雇主。”
前不久还在一条船上的人,突然就被推到了对立面。一个要杀,一个要保,上帝还真是跟她开了一个玩笑。
她眯眼看着眼前的男人。他们相识不久,甚至算不上感情深厚,可有的人,就该是一眼就被放在心上的人。她想过他们下次见面,或许他依旧态度冷漠,她会出言调侃,无论如何,没想过是在这样的境地。
姜可笑了一下,转身捡起地上的枪,吹吹灰,别在腰上。然后收拾好其他的装备,做完这一切,看着他:“你救了我一次,我还你一次恩情。这次我会离开,但是沈峰,我一定会杀了他。”顿了顿,低低笑起来,“你千万,把他给看好了。”
转身要走,他伸手拽住她的手腕,嗓音沉沉的:“姜可,我不想和你动手。”她猛地回头,死死盯住他:“你已经动手了!你朝我开枪了!”向来令人捉摸不透犹戴面具的蛇蝎美人,这一刻突然有点像受了委屈后隐忍不发的小姑娘,仔细去看时,眼眶都红了。他嗓音晦涩:“我不知道是你,对不起。”“对不起有什么用?”她冷笑一声,“你会把他交出来吗?”沈峰沉默。“下一次,你还是会朝我开枪,要么是我打死他,要么是你打死我。”她狠狠甩开他的手,抬着下巴,“下一次,谁都别手下留情!”转身走出门口,已经快要下楼,身后终于传来他的声音:“因为他杀了玛雅是不是?”姜可脚步一顿,沈峰已经走上前来:“千辛万苦地追杀他,因为你不相信警察?你要靠自己报仇?”
姜可没说话,沈峰皱起眉:“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人不是他杀的怎么办?”“就是他!”“那就等警方亲自来抓他,而不是你!姜可,你希望我们下次见面在监狱吗?”他声音冷冽起来,“既然知道要杀他的人是你,我更不会让你得手。”她转过身来,就像那一次在船上,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