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法,以法行法。本篇不仅论述法度的作用,而且论述执行法度的手段要合乎法,特别强调统治者首先要遵守法,遵守行法的合法性。开篇即指出:“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不以法行法,行法不合乎法,以及统治者“不以身先之”,都是造成法度混乱和不能施行的原因。只有以法行法,君主首先遵守法,法令才能得到贯彻施行。
本篇对统治者行法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其中有:不以法治国造成国家混乱,罪在君主。君主不以法行法实质是害民害国,因此不得以私欲改变法。君主必须坚决地废私议而维护公法,要节俭行法,要一切以法为准,不能超前或落后于法,要以法行法来争取民众,才能维护君主的尊严,才能与民乐成,而不与虑始。君主不先行法则国危自危。要坚持自己的权威,不得毁法、废法。法令是“百姓之宝”,唯君主所好,“先民服也”,才能行法。君主以法行法要虚心谨慎,不能自满,要以国为重,等等。“社稷戚于亲”,“令尊于君”,“威贵于宝”,“法爱于民”,是以法行法的重要原则,也是本篇的重要结论。
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 〔1〕 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2〕
〔1〕尹知章注:“赏罚既信而犹不行,则以身不先自行其法也。”身,指统治者自己。〔2〕禁胜于身:意谓以法约束自己,即统治者率先服从法令,以身作则。尹知章注:“身从禁也。”
不以合法的手段来施行法度,国事就没有常规;施行法度不用合法的手段,政令就不能施行。政令已发而不能施行,那是因为发令不合乎法的手段;发令合乎法的手段而不能施行,那是因为政令本身制定得不周密;政令本身周密而仍不能施行,那是因为赏罚过轻;赏罚重而政令仍不能施行,那是因为赏罚没有真的实行;赏罚真的实行而政令仍不能施行,那是因为统治者没有率先做出榜样。所以说,禁令能约束君主自身,禁令就能在百姓中施行了。
闻贤而不举,殆; 〔1〕 闻善而不索, 〔2〕 殆;见能而不使,殆;亲人而不固,殆;同谋而离, 〔3〕 殆;危人而不能,殆;废人而复起,殆;可而不为,殆;足而不施,殆;几而不密, 〔4〕 殆。人主不周密,则正言直行之士危;正言直行之士危,则人主孤而毋内; 〔5〕 人主孤而毋内,则人臣党而成群。使人主孤而毋内,人臣党而成群者,此非人臣之罪也,人主之过也。
〔1〕殆:危险。《孙子·谋攻》:“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2〕索:求索。此处意谓调查、查访。〔3〕离:分离。此处意谓离心、不团结。〔4〕几:细微的迹象。《易经·系辞下》:“几者,动之微。”又:“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此处指几事,即机密的要事。〔5〕内:亲信。《礼记·大学》:“外本内末。”孔颖达疏:“外,疏也;内,亲也。”
听到贤才却不选用,就危险;听到好事却不查访,就危险;看到能人却不使用,就危险;与人相亲却不坚决,就危险;与人相谋却不团结,就危险;要惩罚人却不能,就危险;已被废黜的人却再起用,就危险;可做的事却不做,就危险;富足却不施舍人,就危险;机要的事却不保密,就危险。君主听政不周到细密,正言直行的臣子就危险;正言直行的臣子危险,君主就孤立而无亲信;君主孤立而无亲信,臣子们就成群结党营私。使君主孤立而无亲信,臣子们成群结党营私,这不是臣子的罪过,而是君主的过错。
民毋重罪,过不大也;民毋大过,上毋赦也。上赦小过,则民多重罪,积之所生也。故曰:赦出则民不敬, 〔1〕 惠行则过日益。惠赦加于民,而囹圄虽实, 〔2〕 杀戮虽繁,奸不胜矣。故曰:邪莫如蚤禁之。 〔3〕 赦过遗善,则民不励。有过不赦,有善不遗,励民之道,于此乎用之矣。故曰:明君者,事断者也。
〔1〕敬:戒慎。《诗经·周颂·闵予小子》:“夙夜敬止。”〔2〕囹圄(líng yǔ灵宇):牢狱。〔3〕蚤:通“早”。
姓没有犯重罪,是因为过失不大;百姓没有大的过失,是因为君主不施行赦免。君主赦免小的过失,百姓就多犯重罪,是因积累小的过失所形成的。所以说,赦免令一出,百姓就不警惕谨慎;恩惠令一施行,过失就日益增多。恩惠和赦免令施加给百姓,牢狱虽满,杀戮虽多,奸邪的事还是禁不胜禁了。所以说,奸邪的事不如早早禁止。赦免过失而遗忘善行,百姓就得不到鼓励。有过失不赦免,有善行不遗忘,鼓励姓的政策,就能在这时使用了。所以说,圣明的君主,是善于决断政事的。
君有三欲于民,三欲不节,则上位危。三欲者何也?一曰求,二曰禁,三曰令。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求多者,其得寡;禁多者,其止寡;令多者,其行寡。求而不得,则威日损;禁而不止,则刑罚侮; 〔1〕 令而不行,则下凌上。故未有能多求而多得者也,未有能多禁而多止者也,未有能多令而多行者也。故曰:上苛则下不听,下不听而强以刑罚,则为人上者众谋矣。为人上而众谋之,虽欲毋危,不可得也。号令已出又易之,礼义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迁之, 〔2〕 刑法已错又移之。 〔3〕 如是,则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故曰:上无固植, 〔4〕 下有疑心;国无常经,民力必竭,数也。 〔5〕
〔1〕侮:侮弄。〔2〕制:规定,制订。《淮南子·氾论训》:“此皆因时变而制礼乐者。”〔3〕错:通“措”,施行。《商君书·错法》:“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4〕植:意志。尹知章注:“植,志也。”〔5〕数:自然之理,规律。尹知章注:“数,理也。”
君主对百姓有三种欲望,三种欲望不加节制,君主的地位就危险。三种欲望是什么呢?一是求取,二是禁止,三是命令。求取必定想能得到,禁止必定想能停息,命令必定想能执行。求取过多,能得到的反而少;禁止过多,能停息的反而少;命令过多,能执行的反而少。求取却不能得到,威势就日益减弱;禁止却不能停息,刑罚就受到轻视;命令却不能执行,下面就欺凌君上。所以从没有多求取就能多得到的,从没有多禁止就能多停息的,从没有多命令就能多执行的。所以说,上面苛刻,下面就不听;下面不听,就用刑罚来强迫,那么做君主的就要遭到众人的谋算了。做君主而遭到众人谋算,虽想没有危险,却也是不可能的。号令已经发出又要改变,礼义已经实行又要停止,度量已经制订又要变换,刑法已经施行又要变动。像这样,庆赏即使厚重,百姓也不肯勉力;杀戮即使繁多,百姓也不会害怕。所以说:君主没有坚定的意志,下面就存有疑心;国家没有常法,民力必遭枯竭,这是规律。
明君在上位,民毋敢立私议自贵者, 〔1〕 国毋怪严, 〔2〕 毋杂俗,毋异礼,士毋私议。倨傲易令, 〔3〕 错仪画制, 〔4〕 作议者尽诛。 〔5〕 故强者折,锐者挫,坚者破。引之以绳墨,绳之以诛僇。 〔6〕 故万民之心皆服而从上,推之而往,引之而来。彼下有立其私议自贵、分争而退者,则令自此不行矣。故曰:私议立则主道卑矣,况主倨傲易令, 〔7〕 错仪画制,变易风俗,诡服殊说犹立!上不行君令,下不合于乡里,变更自为,易国之成俗者,命之曰不牧之民。不牧之民,绳之外也。 〔8〕 绳之外诛,使贤者食于能,斗士食于功。贤者食于能,则上尊而民从;斗士食于功,则卒轻患而傲敌。上尊而民从,卒轻患而傲敌,二者设于国, 〔9〕 则天下治而主安矣。
〔1〕私议:私立异说。与“公法”“君令”相对。本书《乘马》篇:“私议自贵之说胜,则上令不行。”〔2〕怪严:犹言怪诞。严,读为“譀(hàn汗)”。《说文》:“譀,诞也。”〔3〕倨(jù据):傲慢。《汉书·汲黯传》:“为人性倨少礼。”〔4〕错:通“措”。画:谋划,筹划。〔5〕作议:立私议。〔6〕僇:通“戮”,杀戮。〔7〕主:郭沫若云:“‘主’乃‘夫’字之误。”译文从郭说。〔8〕绳:绳墨,准则。此指法度。《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若言离法而行远功,则绳外民也。”〔9〕设:完备。
圣明的君主处在高处,百姓不敢私立异说而妄自尊大,国家没有怪诞的事情,没有混杂的习俗,没有怪异的礼仪,士人也不敢私立异说。凡傲慢不恭,改变法令,擅自立礼仪建体制、创私说的,全都严惩不贷。所以强硬的被折服,尖刻的受挫折,顽固的被攻破。用法度来引导他们,用杀戮来纠正他们。这样万民都心服而听从君主了,就能做到挥手即去,招手即来。如果他们在下面私立异说,妄自尊大,分庭抗礼而退隐,那么政令从此就不能施行了。所以说,私人异说一创立,君主的尊严就卑下了,何况那些傲慢不恭,改变法令,擅自立礼仪,建体制,变改风俗,奇装异服,奇谈怪论的也还存在呢!那些对上不执行君主的命令,对下不合乎乡里的风俗,任意自行,改变国家习俗的人,称之为不服治理的人。不服治理的人,是在法度容许的范围之外了。在法度容许的范围之外就要惩罚,以便让贤人依靠他的才能任职,武士依靠他的功绩任官。贤人依靠才能任职,君主就尊严,百姓就听从了;武士依靠功绩任官,战士就看轻生命傲视敌人了。君主尊严又百姓听从,战士看轻生命又傲视敌人,二者在国中具备,天下就安定,君主也就安全了。
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祸。毋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福。故赦者,奔马之委辔; 〔1〕 毋赦者,痤睢之矿石也。 〔2〕
〔1〕委:丢弃。《孟子·公孙丑下》:“委而去之。”辔(pèi配):马缰绳。〔2〕睢:孙星衍云:“‘睢’当作‘疽’,《淮南·说林训》‘溃小皰而发痤疽’。……《广雅》‘痤疽,痈也’。”矿石:当作“砭石”。《御览》六五二引作“砭石”。砭(biān边)石,古代医疗用的尖石或石片。《说文》:“砭,以石刺病也。”
大凡施行赦免,是只有小利却有大害的事,所以长期施行就祸害无穷。不施行赦免,是有小害却有大利的事,所以长期施行就好处无穷。所以施行赦免,正如在奔马时丢弃缰绳;不施行赦免,正如患痤疮时使用砭石。
爵不尊禄不重者,不与图难犯危,以其道为未可以求之也。是故先王制轩冕, 〔1〕 所以著贵贱,不求其美;设爵禄,所以守其服, 〔2〕 不求其观也。使君子食于道,小人食于力。君子食于道,则上尊而民顺;小人食于力,则财厚而养足。上尊而民顺,财厚而养足,四者备体,则胥足上尊时而王不难矣。 〔3〕
〔1〕轩:古代大夫以上乘坐的车子。《左传·闵公二年》:“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冕(miǎn免):古代帝王、诸侯及卿大夫戴的礼帽。〔2〕服:服制,古代按身份等级等所规定的服饰制度。〔3〕胥:等待。本书《大匡》:“姑少胥,其自及也。”尹知章注:“胥,相也。”足上尊:王念孙云:“三字因上文而衍。”译文从王说。
君主悬赏的爵位不够尊贵,俸禄不够厚重,就没有人肯参与救急难冒危险的事,因为君主的政策还不能使人们满足要求。因此先王规定车子礼帽的式样,是用来分清贵贱的等级的,不是追求华美;设置爵位俸禄的差别,是用来保持等级的制度,不是追求排场。让官吏依靠治国生活,让百姓依靠劳力生活。官吏依靠治国生活,君主就尊严,百姓就顺从了;百姓依靠劳力生活,财物就丰多,给养就充足。君主尊严,百姓顺从,财物丰多,给养充足,这四个条件都具备,那么等待时机而成王业就不难了。
文有三侑, 〔1〕 武毋一赦。惠者多赦者也,先易而后难,久而不胜其祸;法者先难而后易,久而不胜其福。故惠者民之仇雠也,法者民之父母也。太上以制制度, 〔2〕 其次失而能追之, 〔3〕 虽有过,亦不甚矣。
〔1〕侑:通“宥(yòu右)”,宽恕。〔2〕太上:犹言最上。《大戴礼记·曾子立事》:“太上乐善,其次安之,其下亦能自强。”〔3〕追:补救。《论语·微子》:“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文人可有三次宽宥,武人不能有一次赦免。恩惠就是多赦免,施行起来先容易而后困难,长久施行祸害无穷;执行法制先困难而后容易,长久坚持好处无穷。所以施行恩惠的人,实际上是百姓的仇敌;执行法制的人,才是百姓的父母。最上等的是以法制规定人们的行为,其次是有失误而能补救,虽有过错,也不至于十分严重。
明君制宗庙,足以设宾祀, 〔1〕 不求其美;为宫室台榭,足以避燥湿寒暑,不求其大;为雕文刻镂,足以辨贵贱,不求其观。故农夫不失其时, 〔2〕 百工不失其功,商无废利,民无游日, 〔3〕 财无砥墆。 〔4〕 故曰:俭其道乎!
〔1〕宾:读为“殡”,殓而未葬。〔2〕时:农时。〔3〕游:游荡。《尚书·大禹谟》:“罔游于逸。”〔4〕砥(dǐ底):滞留,不流动。墆(dié迭):屯积,贮蓄。本书《五辅》:“输积墆。”尹知章注:墆,久积也。
圣明的君主建造宗庙,只要能殡尸祭祀就可以了,并不追求富丽;修筑宫室台榭,只要能避燥湿寒热就可以了,并不追求高大;在木材和金属上雕刻花纹,只要能分辨贵贱的等级就可以了,并不追求奇观。这样,农夫就不会错失农时,百工不会失去功效,商人不会无利可图,姓都不会有游荡的时间,财货都不积压。所以说:节俭是治国之道呀!
令未布,而民或为之,而赏从之,则是上妄予也。上妄予则功臣怨,功臣怨而愚民操事于妄作。愚民操事于妄作,则大乱之本也。令未布,而罚及之,则是上妄诛也。上妄诛则民轻生,民轻生则暴人兴,曹党起而乱贼作矣。 〔1〕 令已布,而赏不从,则是使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则战不胜而守不固。战不胜而守不固,则国不安矣。令已布,而罚不及,则是教民不听。民不听则强者立,强者立则主位危矣。故曰:宪律制度必法道, 〔2〕 号令必著明,赏罚必信密, 〔3〕 此正民之经也。 〔4〕
〔1〕曹:众。《楚辞·招隐士》:“禽兽骇兮亡其曹。”〔2〕宪:法令。《汉书·萧望之传》:“作宪垂法,为无穷之规。”〔3〕密:依王念孙云:当作“必”。必行。信必者,信赏必罚也。〔4〕经:常道,规范。《孟子·尽心下》:“君子反经而已矣;经正,则庶民兴。”
法令还未发布,百姓偶然做到了,就给予赏赐,这是君主虚妄的赐予。君主虚妄的赐予,有功之臣就怨恨;有功之臣怨恨,愚顽之民做事就胡来。愚顽之民做事胡来,这是国家大乱的根本原因。法令还未发布,而惩罚已施行到人,这是君主虚妄的惩罚。君主虚妄地惩罚,百姓就看轻生命;百姓看轻生命,残暴的人就会兴起,就会朋党林立、叛贼作乱了。法令已经发布,而赏赐不跟着施行,这就使百姓不能受到鼓励,不肯执行军令,不愿为国殉节。百姓不能受到鼓励,不肯执行军令,不愿为国殉节,那么征战就不能胜利,守卫就不能坚固。征战不能胜利,守卫不能坚固,国家就不能安全了。法令已经发布,而惩罚还不执行,这是教百姓不要服从法令。百姓不服从法令,强暴的人就要起来造反。强暴的人起来造反,君主的地位就危险了。所以说,法律制度必须合乎治国的根本方针,号令必须严明,赏罚必须坚决如实地执行,这是规正姓的法则。
凡大国之君尊,小国之君卑。大国之君所以尊者,何也?曰:为之用者众也。小国之君所以卑者,何也?曰:为之用者寡也。然则为之用者众则尊,为之用者寡则卑,则人主安能不欲民之众为己用也?使民众为己用,奈何?曰:法立令行,则民之用者众矣;法不立,令不行,则民之用者寡矣。故法之所立,令之所行者多,而所废者寡,则民不诽议。民不诽议则听从矣。法之所立,令之所行,与其所废者钧, 〔1〕 则国毋常经。国毋常经则民妄行矣。法之所立,令之所行者寡,而所废者多,则民不听。民不听则暴人起而奸邪作矣。
〔1〕钧:通“均”。均等,相等。
凡是大国的君主地位就高,小国的君主地位就低。大国君主的地位高,是什么原因呢?回答是:因为被他所用的人多。小国君主的地位低,是什么原因呢?回答说:因为被他所用的人少。这样,被他所用的人多就地位高,被他所用的人少就地位低,那么君主怎能不想使众多的百姓被自己所用呢?要使众多的百姓被自己所用,如何办呢?回答是:法律完善,政令畅行,被君主所用的百姓就多了;法律不完善,政令不畅行,被君主所用的百姓就少了。完善的法律和畅行的政令多,而被废弃的少,姓就没有非议。百姓没有非议就能听从了。所立的法令、所施行的法令与被废弃的法令相等,国家就没有正常的法律了。国家没有正常的法律百姓就胡作非为了。完善的法律和能畅行的政令少,而被废弃的多,姓就不听从。百姓不听从,强暴的人就要起来造反,奸臣邪人就要作乱了。
计上之所以爱民者, 〔1〕 为用之爱之也。为爱民之故,不难毁法亏令,则是失所谓爱民矣。夫以爱民用民,则民之不用明矣。夫至用民者, 〔2〕 杀之,危之,劳之,苦之,饥之,渴之,用民者将致之此极也,而民毋可与虑害己者,明王在上,道法行于国,民皆舍所好而行所恶。 〔3〕 故善用民者,轩冕不下儗, 〔4〕 而斧钺不上因。 〔5〕 如是,则贤者劝而暴人止。贤者劝而暴人止,则功名立其后矣。蹈白刃,受矢石,入水火,以听上令。上令尽行,禁尽止,引而使之,民不敢转其力;推而战之,民不敢爱其死。不敢转其力,然后有功;不敢爱其死,然后无敌。进无敌,退有功,是以三军之众皆得保其首领,父母妻子完安于内。故民未尝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功。是故仁者、知者、有道者,不与大虑始。 〔6〕
〔1〕计:计算。此处有细看的意思。〔2〕张佩纶云:“‘至用民’当作‘善用民’。”译文从张说。〔3〕尹知章注:“所好者私欲也,所恶者公义也。”〔4〕不下儗:同“不下拟”。不往下拟议,意谓(赏)不吝啬。〔5〕不上因:不往上发展,意谓(刑)不滥用。〔6〕大:当作“人”,百姓。
观察君主之所以爱民,是因为要使用百姓才爱他们的。为了爱民的缘故,不惜毁坏法令,这就失去了爱民的本义了。用毁坏法令来爱民用民,那么民不为所用是明摆着的事了。善于使用百姓的君主,可以以法杀戮百姓,危害百姓,使他们服劳役,做苦工,受饥渴,使用百姓而使姓要是到了这样的绝境,百姓仍不以为是有意害己,那是因为圣明君王在上,道德和法律在全国施行,百姓都舍弃个人的私欲而实行国家的公事。所以善于使用百姓的君主,赏赐不吝啬,刑罚不滥用。像这样,贤良的人受到鼓励而凶暴的人被制止。贤良的人受到鼓励而凶暴的人被制止,那么功业和名声就随即可以建立了。百姓踏着刀刃,冒着矢石,赴汤蹈火,服从君主的命令。君主有令都执行,有禁都止住,拉来就使用他们,百姓不敢转移力量;指挥他们去战斗,百姓不敢吝惜生命。不敢转移力量,就能有功;不敢吝惜生命,就能无敌。前进无敌,后退有功,因此三军的战士都能保住他们的性命,使父母妻子和儿女都能安居国内。所以同百姓是不能谋划事业的创始的,而可以同他们享受事业成功的快乐。因此,仁慈的、明智的、有道的君主,是不同百姓谋划事业的创始的。
国无以小与不幸而削亡者,必主与大臣之德行失于身也,官职法制政教失于国也,诸侯之谋虑失于外也,故地削而国危矣。 〔1〕 国无以大与幸而有功名者,必主与大臣之德行得于身也,官职法制政教得于国也,诸侯之谋虑得于外也,然后功立而名成。然则国何可无道?人何可无求? 〔2〕 得道而导之,得贤而使之,将有所大期于兴利除害。期于兴利除害莫急于身,而君独甚。伤也,必先令之失。人主失令而蔽, 〔3〕 已蔽而劫, 〔4〕 已劫而弑。
〔1〕危:据前文“削亡”,“危”当作“亡”。〔2〕求:张佩纶云:“‘求’当作‘贤’,下文‘道’‘贤’承此。”译文从张说。〔3〕蔽:蒙蔽。此为受蒙蔽。〔4〕劫:威胁。此为受威胁。
国家不是因为小与不幸而被削弱灭亡的,必定是因为君主与大臣们自身失去德行,国内官职法制和政教政策有失误,对付诸侯的外交政策有失误,所以国土被削减,甚至国家被灭亡。国家不是因为大与侥幸而有功业和名望的,必定是因为君主与大臣们自身有了德行,国内官职法制和政教政策正确,对付诸侯的外交政策正确,然后功业立而名望成。如此,治国怎么能不讲究政策?用人怎么能不讲究才能?有了正确的政策就要实行,有了有才能的人就要使用,这对国家的兴利除害正是大有希望。希望兴利除害,没有比从自身做起更急需了,而且这点对于国君来说特别重要。如果兴利除害受到损害,必定先是法令有错误。君主因法令有错误而受到蒙蔽,因受蒙蔽而受到威胁,因受到威胁而被杀。
凡人君之所以为君者,势也。故人君失势,则臣制之矣。势在下则君制于臣矣,势在上则臣制于君矣。故君臣之易位,势在下也。在臣期年, 〔1〕 臣虽不忠,君不能夺也;在子期年,子虽不孝,父不能服也。 〔2〕 故《春秋》之记:臣有弑其君,子有弑其父者矣。故曰堂上远于百里,堂下远于千里,门廷远于万里。今步者一日,百里之情通矣;堂上有事,十日而君不闻,此所谓远于百里也。步者十日,千里之情通矣;堂下有事,一月而君不闻,此所谓远于千里也。步者百日,万里之情通矣,门廷有事,期年而君不闻,此所谓远于万里也。故请入而不出谓之灭, 〔3〕 出而不入谓之绝,入而不至谓之侵,出而道止谓之壅。灭绝侵壅之君者,非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政之有所不行也。故曰:令重于宝,社稷先于亲戚, 〔4〕 法重于民,威权贵于爵禄。故不为重宝轻号令,不为亲戚后社稷,不为爱民枉法律,不为爵禄分威权。故曰:势非所以予人也。
〔1〕期年:一整年。〔2〕服:驾驭,控制。〔3〕请:丁士涵云:请与“情”古字通。情,情况。〔4〕亲戚:古代指父母兄弟等。《史记·五帝本纪》:“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
大凡君主之所以能成为君主,是因为他有权势。所以君主失去权势,臣子就能控制他了。权势在下面,君主就被臣子控制了;权势在上面,臣子就被君主控制了。所以君臣位子颠倒,是因为君主的权势旁落。权势在臣子手中满一年,臣子虽然不忠,君主也不能剥夺他的权力;权势在儿子手中满一年,儿子虽然不孝,父亲也不能控制他。所以《春秋》上记载着:臣子中有杀了君主的,儿子中有杀了父亲的。所以说堂上可比百里还远,堂下可比千里还远,门廷可比万里还远。现在,有人步行一天,百里之内的事情都知道了;堂上有事情,十天以后君主还不知道,这就是所谓比百里还远。有人步行十天,千里之内的事情都知道了,堂下有事情,一个月以后君主还不知道,这就是所谓比千里还远。有人步行百天,万里之内的事情都知道了,门廷有事情,一年以后君主还不知道,这就是所谓比万里还远。所以事情报入朝廷而政令不能出来称为灭,政令出来而执行情况不能报入朝廷称为绝,事情报入朝廷而不能到君主手中称为侵,政令出来而在半路被扣留称为壅。有灭绝侵壅现象的君主,并不是因为有人堵塞了他的门,封锁了他的家,而是因为政令不能施行的缘故。所以说:政令比财宝重要,国家要放在亲戚的前面,法制比姓重要,威势和权力比爵禄珍贵。所以不能为了看重财宝而看轻号令,不能为了亲戚而把国家放在后面,不能为了爱民而歪曲法律,不能为了爵禄而分散威势和权力。所以说:权势是不能给予别人的。
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 〔1〕 过与不及也,皆非正也,非正则伤国一也。勇而不义伤兵,仁而不法伤正。 〔2〕 故军之败也,生于不义;法之侵也,生于不正。故言有辨而非务者, 〔3〕 行有难而非善者。 〔4〕 故言必中务,不苟为辩;行必思善,不苟为难。规矩者,方圜之正也。 〔5〕 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 〔6〕 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圜;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倍法而治, 〔7〕 是废规矩而正方圜也。
〔1〕逮:及,到。《汉书·文帝纪》:“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2〕“仁而”句:孙蜀丞云:以上下文例证之,当作“仁而不正伤法”。译文从孙说。〔3〕辨:通“辩”。〔4〕难(nuó挪):通“戁”,恐惧。《荀子·君道》:“君子恭而不难,敬而不巩。”巩,读为“恐”。〔5〕圜:同“圆”。下同。〔6〕拙:笨拙。引申为粗糙、原始。〔7〕倍:通“背”。背离,背弃。
政,就是正。正,就是用来公正地确定万物的命运的。因此圣人精心地修德树立中正的榜样来培养公正,明确公正的态度来治理国家。所以正是用来禁止过分和补充不足的。过分与不足,都不是公正的,不公正有害治国是一样的。勇敢而不合乎正义有害军队,仁慈而不合乎公正有害于法度。所以军队的失败,在于不合乎正义;法度的破坏,在于不合乎公正。言论有雄辩而不务实际的,行动是谨慎而没有实效的。所以言论一定要中正务实,不苟且于雄辩;行动一定要考虑实效,而不苟且于谨慎。规矩,是校正方圆的。人虽有巧手利目,却不如笨拙的规矩能校正方圆。所以灵巧的人虽能制作规矩,却不能废弃规矩来校正方圆;圣人虽能制订法令,却不能废弃法令来治理国家。所以虽有智力非凡、德行高尚的君主,如果背弃法令治国,这也是废弃规矩来校正方圆一样的事情。
一曰: 〔1〕 凡人君之德行威严,非独能尽贤于人也, 〔2〕 曰人君也,故从而贵之,不敢论其德行之高卑。有故为其杀生急于司命也,富人贫人使人相畜也,贵人贱人使人相臣也。人主操此六者以畜其臣,人臣亦望此六者以事其君。君臣之会,六者谓之谋。 〔3〕 六者在臣期年,臣不忠,君不能夺;在子期年,子不孝,父不能夺。故《春秋》之记:臣有弑其君,子有弑其父者,得此六者,而君父不智也。 〔4〕 六者在臣则主蔽矣;主蔽者,失其令也。故曰令入而不出谓之蔽,令出而不入谓之壅,令出而不行谓之牵, 〔5〕 令入而不至谓之瑕。 〔6〕 牵瑕蔽壅之事君者, 〔7〕 非敢杜其门而守其户也, 〔8〕 为令之有所不行也。此其所以然者,由贤人不至而忠臣不用也。故人主不可以不慎其令。令者,人主之大宝也。
〔1〕一曰:另一种说法,另一种记载。是编书者之辞。刘绩云:“此乃集书者再述异闻。”〔2〕陶鸿庆云:“‘威严’二字与上下文不相属,‘德行’二字当在‘非’字下,元文本云‘凡人君之威严,非德行独能尽贤于人也’。”〔3〕谓之谋:读为“为之媒”。俞樾云:谓,古通“为”;谋,通“媒”。《说文·女部》:“媒,谋也。”〔4〕智:通“知”。《墨子·经说》:“逃臣不智其处,狗犬不智其名。”〔5〕牵:牵累。〔6〕瑕:俞樾云:读为“格”,古字通用。格,扞(hàn汗)格,被阻隔。〔7〕王念孙云:衍“事”字。上文曰“灭绝侵壅之君”,下文曰“蔽壅障逆之君者”,均无“事”字,是其证。〔8〕王念孙云:“衍‘敢’字……《群书治要》引作‘不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不’下无‘敢’字,是其证。”译文从王说。
一说是:君主的威严,并不是因为他的德行比别人特别好,而是因为他是君主,因而人们尊重他,不敢评论他德行的高下。因为他是君主,掌握着生杀的大权,比掌管命运之神还威严,掌握着使人贫富、让人供养的大权,掌握着使人贵贱教人服从的大权。君主操持这六种大权来管理他的臣子,臣子也看着这六种大权来侍奉他们的君主。君主臣子的聚合,就是以六种大权作为媒介的。六种大权旁落在臣子手中满一年,臣子虽然不忠,君主也不能剥夺;旁落在儿子手中满一年,儿子虽然不孝,父亲也不能剥夺。所以《春秋》上记载着:臣子中有杀了君主的,儿子中有杀了父亲的,是因为他们获得了这六种大权,而做君主做父亲的还不知道。六种大权在臣子手中,君主就受蒙蔽了;君主受蒙蔽,就是失去了政令。所以说,政令只能报入而不能发出称为蔽,政令只能发出而不能报入称为壅,政令只能发出而不能施行称为牵,政令只能报入而不能到君主手中称为格。有牵格蔽壅现象的君主,并不是因为有人堵塞了他的门,封锁了他的家,而是因为政令有不能施行的缘故。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是由于贤人不来,忠臣不用。所以君主对政令不能不谨慎。政令,是君主的大宝。
一曰:贤人不至谓之蔽, 〔1〕 忠臣不用谓之塞, 〔2〕 令而不行谓之障, 〔3〕 禁而不止谓之逆。 〔4〕 蔽塞障逆之君者,不敢杜其门而守其户也, 〔5〕 为贤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1〕蔽:遮挡。《史记·项羽本纪》:“常以身蔽沛公。”〔2〕塞:阻隔,阻挡。《商君书·开塞》:“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3〕障:阻塞。《吕氏春秋·贵直》:“欲闻枉而恶直言,是障其源而欲其水也。”〔4〕逆:叛逆,背叛。〔5〕王念孙云:“敢”字衍,《群书治要》引无“敢”字。译文从王说。
一说是:贤人不来称为蔽,忠臣不能用称为塞,有令而不能行称为障,有禁而不能止称为逆。有蔽塞障逆现象的君主,并不是因为有人堵塞了他的门,封锁了他的家,而是因为贤人不来,政令不能施行。
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上好勇则民轻死,上好仁则民轻财。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是故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 〔1〕
〔1〕服:尹知章注:“服,行也。先自行法以率人。”
姓追随君主,不是追随君主嘴里所说的,而是追随君主性情所喜好的。君主喜好勇武,百姓就看轻死;君主喜好仁慈,百姓就看轻财。所以君主所喜好的,百姓必定更喜好。圣明的君主由此而知道百姓必定以君主的喜好作为自己所喜好的,所以制订法度而自己治理自己,建立礼仪而自己规正自己。所以君主不执行百姓就不服从。百姓不服从法制,不肯为法制而死,那么国家就混乱。因此有道的君主,施行法令,修订制度,总是先于百姓遵守法制,作出榜样。
凡论人有要:矜物之人, 〔1〕 无大士焉。彼矜者,满也。满者,虚也。满虚在物,在物为制也。矜者, 〔2〕 细之属也。凡论人而远古者, 〔3〕 无高士焉。既不知古而易其功者,无智士焉。德行成于身而远古, 〔4〕 卑人也。事无资, 〔5〕 遇时而简其业者, 〔6〕 愚士也。钓名之人,无贤士焉;钓利之君,无王主焉。贤人之行其身也,忘其有名也;王主之行其道也,忘其成功也。贤人之行,王主之道,其所不能已也。 〔7〕
〔1〕物:公众。〔2〕矜:尹知章注:“自矜者,小人之类。”〔3〕姚永概云:“‘远古’义不可通,当作‘违古’。尹《注》‘顺’字是‘违’反面。下文‘远古’亦‘违古’之误。”译文从姚说。〔4〕郭沫若云:“‘德行成于身’疑有夺误,疑‘成’上脱一‘未’字。”译文从之。〔5〕资:凭借。《淮南子·主术训》:“夫七尺之桡而制船之左右者,以水为资。”〔6〕简:简省。尹知章注为“简弃”。〔7〕已:停止。《诗经·郑风·风雨》:“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凡评定人物有纲要:以骄矜的态度待人的,不是伟大的人物。他骄矜,就是自满。自满,就会招来空虚。以自满空虚待人,就会被人所控制。骄矜的人,是渺小一类的人。凡评论人物违背古道的,就不是高士。既不懂古道又轻视功业的,就不是智士。自身的德行还无成就又违背古道的,是卑下的人。事业无依靠,遇时机就简弃工作的,是愚蠢的人。骗取名誉的人,不是贤士;骗取功利的君主,不是行天道的君主。贤人身行其事,不把名誉放在心上;君主推行王道,不把功利放在心上。贤人行其事,君主行王道,他们是不会停止的。
明君公国一民以听于世, 〔1〕 忠臣直进以论其能。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 〔2〕 君不私国,君不诬能,行此道者,虽未大治,正民之经也。今以诬能之臣,事私国之君,而能济功名者, 〔3〕 古今无之。诬能之人易知也。 〔4〕 臣度之先王者, 〔5〕 舜之有天下也,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李, 〔6〕 后稷为田。此四士者,天下之贤人也,犹尚精一德以事其君; 〔7〕 今诬能之人,服事任官,皆兼四贤之能。自此观之,功名之不立,亦易知也。故列尊禄重无以不受也,势利官大无以不从也, 〔8〕 以此事君,此所谓诬能篡利之臣者也。世无公国之君,则无直进之士;无论能之主,则无成功之臣。昔者三代之相授也,安得二天下而杀之? 〔9〕
〔1〕一民:统一民心。尹知章注:“一其民人之心。”听:处理。《汉书·韩延寿传》:“是日移病不听事。”〔2〕诬:以无为有,意谓假冒。《易·系辞下》:“诬善之人其辞游。”干:求取。《荀子·议兵》:“干赏蹈利之兵也。”杨倞注:“干,求也。”〔3〕济:成功。《尚书·君陈》:“必有忍,其乃有济。”〔4〕许维遹云:“‘人’当为臣……盖涉‘贤人’而误。”上文下文皆以臣言,不以人言,并其证。译文从之。〔5〕臣:自称。《管子》书中仅此一例。何如璋说:“《管子》全书无文内自称臣者。子政校书时有‘臣富参书四十一篇’,文殆富参所著,杂入《管》书者。”郭沫若说:“文非管仲固无疑问,然非必即是富参所著耳。”〔6〕李:通“理”,狱官。尹知章注:“古治狱之官。”〔7〕精一德:精通一事。尹知章注:“谓各精一事也。”〔8〕无以:姚永概云:“以”字衍。上句同。“涉下‘以此’而误耳。”从:从事。〔9〕二:其他,另一个。杀:许维遹云:“‘杀’乃‘试’字之误,因‘试’与‘弑’形近,由‘弑’而误为‘杀’。”译文从许说。
圣明君主以公治国统一民心来处理世事,让忠臣能以直道求进来评定他们的才能。圣明君主不把爵位俸禄私自授予所爱的人,忠臣不假冒才能来骗取爵位俸禄。君主不以私治国,臣子不假冒才能,能按这个准则行事的,国家虽还不能大治,却是合乎规正百姓的常道的。现在以假冒有才能的臣子,侍奉以私治国的君主,却想能成就功业和名声,是古今所没有的。假冒有才能的臣子是容易识别的。我想起先王的历史,舜有天下的时候,禹任司空,契任司徒,皋陶任狱官,后稷任田官。这四个人,都是天下的贤人,还尚且只能各精通一事来供奉君主;如今假冒有才能的臣子,供职任官,都兼有四个贤人的职能。由此看来,功业名声的不能建立,也是容易理解的。位高禄重无不接受,势利官大无不去做,用这样的人来侍奉君主,这就是所谓假冒才能篡夺爵禄的臣子。世无以公治国的君主,就无以直道求进的臣子,世无识别才能的君主,就无成就功业的臣子。从前三代以公传授天下,怎能有另一个天下去营私呢?
贫民伤财莫大于兵,危国忧主莫速于兵,此四患者明矣,古今莫之能废也。兵当废而不废,则古今惑也; 〔1〕 此二者不废而欲废之, 〔2〕 则亦惑也。此二者伤国一也。黄帝唐虞,帝之隆也,资有天下,制在一人。当此之时也,兵不废。今德不及三帝,天下不顺,而求废兵,不亦难乎?故明君知所擅,知所患。国治而民务积,此所谓擅也; 〔3〕 动与静,此所患也。 〔4〕 是故明君审其所擅以备其所患也。
〔1〕古今:王念孙云:“今本‘古今’二字,涉上文‘古今’而衍。”译文从王说。〔2〕“此二”句:王念孙云:“‘此二者’三字,涉下文‘此二者’而衍。‘不废而欲废之’,‘不’下又脱‘当’字。”译文从王说。〔3〕“此所”句:王念孙云:“‘此所谓擅也’,‘谓’字后人所加。‘所擅’‘所患’,皆承上文而言,则‘擅’上不当有‘谓’字。”尹知章注:“擅,专也。”译文从王说。〔4〕尹知章注:“动静失宜,则患生也。”
使百姓贫困财产破坏,没有比战争更严重的了;使国家危险君主忧患,没有比战争更快速的了。这四种祸患是明显的,但从古到今都不能废除战争。战争应当废除而不废除,是迷乱的表现;战争不当废除而想废除,也是迷乱的表现。这二种迷乱的表现有害国家是一样的。黄帝、唐尧、虞舜之世,是帝业的兴隆时期,有天下财用,权力在一人。就在这时候,军备也不废除。现在君主的德行不及三帝,天下又不太平,却希求废除军备,不也是困难吗?所以圣明君主知道他的专务事,知道他的忧患事。国家安定百姓有积聚,这就是专务的事;动静失宜,这就是忧患的事。因此圣明君主总是慎重地对待他的专务,又充分地防备他的忧患事。
猛毅之君,不免于外难;懦弱之君,不免于内乱。猛毅之君者轻诛,轻诛之流, 〔1〕 道正者不安。道正者不安,则材能之臣去亡矣。彼智者知吾情伪,为敌谋我,则外难自是至矣。故曰:猛毅之君,不免于外难。懦弱之君者重诛; 〔2〕 重诛之过,行邪者不革。行邪者久而不革,则群臣比周。 〔3〕 群臣比周,则蔽美扬恶。蔽美扬恶,则内乱自是起。故曰:懦弱之君,不免于内乱。
〔1〕流:流弊。〔2〕重:难,有姑息之意。尹知章注:“难为诛罚。”〔3〕比周:结党营私。《荀子·臣道》:“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
严厉残忍的君主,不能避免外患;软弱无能的君主,不能避免内乱。严厉残忍的君主轻易诛杀,轻易诛杀的流弊,是使德行端正的人感到不安。德行端正的人感到不安,有才能的臣子就离国逃亡。他们了解我们的虚实,为敌国图谋我们,那么外患就从此来了。所以说,严厉残忍的君主,不能避免外患。软弱无能的君主难以诛杀,难以诛杀的过失,是使行为邪恶的人不能改正。行为邪恶久而不能改正,群臣就结党营私。群臣结党营私,就隐君之美、扬君之恶。隐君之美、扬君之恶,内乱就从此发生。所以说,软弱无能的君主,不能避免内乱。
明君不为亲戚危其社稷,社稷戚于亲; 〔1〕 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不为重宝分其威,威贵于宝;不为爱民亏其法,法爱于民。
〔1〕戚:亲近。
圣明君主不为亲戚而危害他的国家,国家比亲戚更亲近;不为君主的私欲而改变法令,法令要比君主更尊严;不为重宝而分散威势,威势要比宝物更贵重;不为爱民而破坏法令,法令要比百姓更值得爱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