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送范倅
春事到清明,十分花柳。唤得笙歌劝君酒。酒如春好,春色年年依旧。青春元不老、君知否。 席上看君,竹青松瘦。待与青春斗长久。三山归路,明日天香襟袖。更持金盏起、为君寿。
题,四卷本甲集为范倅寿。
“依旧”,四卷本“依”作“如”。
本传虽以迁司农主簿,出知滁州,连文未必遂同一时。据《跋太祖赐王喦帖》云:“守滁之十月,僧智淳以帖来献。”若献与跋同时,则八年壬辰二月始履滁任耳。然公在滁,似最少亦有两年。则或辛卯已到任,亦未可知。
周孚《&斋铅刀编》“寄辛滁州诗”:“江皋追送仅逾旬,节物俄惊一度新。西涧潮生还值雨,南山雪尽更逢春。”可证赴滁任当在七年辛卯腊月中旬也。
右之考证第一条,批在敬甫所编《年谱》“乾道七年辛卯”之眉。第二条,则在伯兄所著《先生年谱》“乾道七年辛卯”年中。案《南宋文范》有周孚所作之《滁州奠枕楼记》,篇中第一句曰:“乾道八年春,济南辛侯自司农寺簿来守滁。”可证先生莅滁任,乃在八年。翌年,即辟江东安抚司参议官。则滁州所作词,当在壬辰也。
案:孝宗乾道八年壬辰,先生三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