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
上两章我们讲了周秦之变,从周代的制度到秦代的制度,出现了深刻的变化。利用这一制度,秦代结束了列国纷争,统一了度量衡,破除了封建壁垒。
那么,秦代的这一制度在后世运转得怎么样呢?这是我们从这一章起要讲的内容。
公元前221年,39岁的嬴政端坐在高大幽深的咸阳宫前殿。他注视着竹简上大臣们列出来的许多汉字,提起毛笔,圈定了两个字,一个是“皇”,一个是“帝”。
从此,中国的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就从周代的“王”,变成了后来的“皇帝”。
从这两个字,我们能感受到嬴政的非凡自信。
“皇帝”这两个字,“皇”字取自“三皇”,是开创宇宙人类的三位神人;“帝”字取自“五帝”,是传说中以黄帝为代表的五位半人半神的领袖。所以,“皇帝”是三皇五帝的合称。
为什么要叫“皇帝”呢?
嬴政自认为,他的大一统的功绩,是“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的。他开创的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因此“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历史上的那些事,都不值得效法。他比一切古人都伟大,黄帝都没有他伟大,“以为自古莫及己”,过去的一切称号都配不上他了。所以如果还像以前那样仍然叫“王”,不足以“称成功,传后世”,不足以显示自己的功绩,不足以传之于千秋万代。
我们知道,周王除了称“王”之外,还自称“天子”,意为“上天的儿子”。但是请大家注意,秦始皇从来没有自称过“天子”。
这是周制和秦制的一个重大变化。
“天子”听起来也很好听,很伟大,但秦始皇为什么不使用这个称谓呢?
因为周代文化有一个重要基石,那就是天命观。周人认为,统治者的合法性来自上天的委托,你干得好,上天就眷顾你;如果你干得不好,上天就要换人了,所以天命是可以转移的。
秦始皇不接受这个理论:他不受任何人的控制,包括天。“天子”毕竟是儿子,不是老子,天的儿子要受制于上天,并不是至高无上的。所以他不做儿子,要做就做老子。
因此,秦代留下的碑文很少提到天,也很少提到“天命”。一切都要由皇帝一人控制,只有皇帝控制人,不能有什么来控制皇帝。
秦始皇还有一个做法和后世的其他帝王不一样,就是他不立皇后。显然,他认为,天下没有任何女人能够与自己地位平等。
所以秦始皇废除了历代都沿用的一个制度,叫“谥号制度”。什么叫“谥号”呢?就是君主死后,他的大臣们聚到一起,商量好给他一个盖棺论定的称号,来总结他的一生。比如周平王的“平”字,晋文公的“文”字,都是谥号。后世的汉武帝、隋炀帝,“武”字和“炀”字也都是谥号。“武”就是指武功很厉害,“炀”是指不守礼法,众叛亲离。因此谥号有好也有坏。
秦始皇把这个制度废除了,为什么呢?因为法家理论认为,人主独尊,不可议论。臣子不能议论君主,部下不能议论领导,不论好坏都不能评价,因为你没有评价的资格。所以这种“子议父,臣议君”的制度,是大逆不道的。
那么,没有了谥号怎么办呢?怎么区分不同的皇帝呢?难道秦朝的皇帝都叫秦皇帝?别着急,嬴政有办法,他说:“称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意思是:我是第一个皇帝,所以叫“始皇帝”,接下来按数目依次类推,一世二世三世那样传下去,传个一万代,没有问题。
从这一事实,我们也可以感受到秦始皇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那种自信,想废除什么就废除什么,想开创什么就开创什么。
秦始皇为什么如此自信呢?当然有他的理由。
秦始皇的一生,就是从一个成功走向下一个成功。他登上皇位后,首先打倒了吕不韦,接着一个又一个消灭了六国。然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每一样都取得了成功。
秦始皇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法家理论的指导下完成的。法家理论的核心,就是一切围绕君主利益出发,因此皇帝的权力是没有任何制约的。
过去,周天子以及各级诸侯的权力都是受制约的:受到天命的制约,受到下一级诸侯的制约,受到权力和责任对应原则的制约。但是在皇帝制度下,贵族都被消灭了,天命被取消了,所有制约皇帝的力量都消失了,整个天下都是皇帝一个人的私产;天下所有人,从宰相到每一个普通百姓都是皇帝的奴仆。黑格尔说,中国的皇帝制是一种“普遍奴隶制”,“在中国,奴隶和自由民之间的差别并不大,因为在皇帝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说,大家一样卑微”。因此,秦始皇从自己的经验中得出了一个结论:天下没有权力办不到的事。他想干什么,都能干成。
在成功地统一天下之后,秦始皇又围绕着“如何让天下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个问题,动起了脑筋。
法家的政治理论是皇帝一定要做到大权在握,强干弱枝,从制度上防止大臣们架空皇帝,威胁皇权,防止各地百姓造反,推翻皇帝。因此围绕这个核心,秦始皇进行了非常周密的规划。
首先,大秦帝国是一个单纯的郡县制国家,分全国为36郡,1000多个县,各地的所有地方官皇帝都可以随时替换,因此地方上不可能分裂,不会出现诸侯争霸的情况。
其次,秦始皇很注意搞三权分立。秦代的中央政府就是三权分立的,秦始皇设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这三公,分别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让他们相互制约,相互牵制。
地方上也是三权分立的。我们说秦代中央下面是郡,郡的长官叫郡守,主要管理郡里的文官,此外还有两个长官:郡尉和郡监。郡尉管郡里的军事,他直接听中央的命令,不听郡守的指挥;郡监管监察和纪检,也是听中央的。因此,地方上这三个职务并不相互隶属,而是相互牵制。
所以中国的三权分立很早就出现了。有人说,三权分立是西方的产物,其实中国早就有了,而且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不过中国的三权分立和西方的出发点不同,西方的三权分立是为了制约最高权力,而中国的三权分立,是为了保护最高权力不受挑战。
秦代在郡之下,还设立了一层层的机构,郡下面是县,县下面是乡,乡下面是亭,亭下面是里。里是最基层的,里以下,10家为一什,5家为一伍。
这样,秦代的政治制度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垂直系统,皇帝的权力一竿子插到底,每一个老百姓都被官僚体系控制起来。全国每一个角落,都处在可控状态。
接下来,秦始皇突然宣布,没收民间一切兵器,什么刀枪剑戟,都得上交,统一运到咸阳,干吗呢?铸成十二个巨大的“金人”,金属塑像。民间因此没有了武器。
接着,秦始皇又进行了一项大手笔的建设: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修“高速公路”,当然在当时不叫“高速公路”,叫“驰道”,就是马可以在上面疾驰的大道。当时的“高速公路”网以首都咸阳为核心,从咸阳出发,向东一直抵达河北和山东,向南一直抵达江苏、浙江和湖南、湖北。驰道宽50步,即今天的六十多米,建筑质量很高,不牢固的地段甚至要用铜桩加固基础。之所以建设这样一个“高速公路”网,当时不是为了发展经济,“想致富,先修路”,秦始皇那时候还没这个概念,他修驰道主要是出于军事目的——一旦天下哪个地方有人造反,中央派出的军队就可以迅速抵达。
配合“修驰道”工程,秦始皇还有一个“去险阻”工程。什么叫“去险阻”工程?就是把原来六国修建的军事要塞全都拆除,目的是防止各地凭着这些要塞险阻来抵抗中央。
当然,在拆险阻的同时,秦始皇又修了一个新的险阻,那就是伟大的万里长城,他修了一道长长的围墙,把匈奴挡在北边。
至此,秦始皇把帝国的“硬件”设施都构建完备了。
接下来,他还要构建“软件”。因为天下虽然统一了,但人心却没有一统。
为了统一天下人思想,秦始皇决定烧毁天下所有藏书。书读多了,人的想法就复杂了,不好控制了,所以除了秦国的国史以及一些工具书之外,所有的书都必须在30天之内烧光,30天之后如果谁的家里查出有书,就会被抓去判刑;敢公开谈论诗书的,斩首;敢以古非今、否定今天成就的,灭族。这就是所谓的“焚书坑儒” 。
因此,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场文化浩劫。周代传下来的大部分诗书都被毁掉了,只有秦朝官方保留了一个小型图书馆,收藏了一些秦代的历史书。可惜7年之后,项羽攻入咸阳,又放了一把火,秦帝国的官方图书馆也化为灰烬。中华民族自上古以来积累了几千年的很多宝贵文化遗产,被永远毁灭了。我们今天还能读到的先秦古籍,都是幸存下来的一小部分,还有更多的部分被永远消灭了。
做完这一切,秦始皇这才放下心来。现在,大秦帝国的硬件和软件都更新升级了,已经固若金汤,看不到任何威胁了。他的帝国,传之万世,没有任何问题。
然而秦始皇万万不会想到,他死后不过3年,这个帝国就灭亡了。也就是说,大秦帝国从出现到灭亡,不过15年。
这个结果秦始皇绝对想不到,更不知道为什么。
秦朝灭亡的原因,和后来历代很多王朝灭亡的原因是一样的,就是权力系统对民众的过度榨取。
我们说过,秦国的成功,是因为能够高效地集中人力和物力,统一天下。
统一天下之后,这套汲取体系仍然在高速运转,甚至更高速地运转。因为秦始皇所做的那些事,修“驰道”、拆险阻、修长城、平百越、伐匈奴,每一件事都是要花钱的。
除此之外,秦始皇还有一个爱好:喜欢搞大的工程项目,搞城市规划建设,修宏伟的建筑。他每灭一国,就要把这个国家首都的宫殿绘下图纸,在咸阳边上照样复制一座。因此,他修的宫殿非常多,“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一共七百多座。秦始皇修的最大的一个工程是自己的坟墓,著名的秦始皇陵,动用了七十余万人。
所以大秦帝国的老百姓,赋税痛苦指数是空前的高。董仲舒说,秦代的田赋数量是以前的20倍。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劳役,就是要为国家无偿地劳动。秦朝规定,每个老百姓,每年都要拿出几个月的时间,给国家无偿劳动。而且劳动纪律极为严格,劳动条件极差。所以当时被押赴北边边疆当劳工的,死亡率达60%~70%。征伐南越的路上因为不服水土,死的人更多。当时有记载,有的人走到半路,实在是不堪虐待,干脆就在路边的树上吊死了。
葛剑雄先生说,如果长期和短期服役都算的话,“秦始皇时征发的劳力……一度高达2000万,即总人口的50%” 。
所以秦朝百姓造反是必然的,因为在秦朝造反的机会成本低。造反成功的概率虽然低,但仍然比你老老实实当顺民活下去的概率高。
陈胜、吴广为什么起义呢?因为他们算过机会成本。这俩人是河南人,要到渔阳(今北京密云附近)去服役。路上恰遇天下大雨,而且连续下了很多天,道路不通,走不了,他们估计走到渔阳,肯定已经超过规定的期限。过了规定的期限,按照秦朝的法律规定是该杀头的。
所以陈胜、吴广就算了一下:“如今我们继续按规定去服役也是死,逃走也是死,起义干一番事业也是死,同样都是死,为什么不干一番事业?万一成功了还能活下来,而且还会活得很好。”确实,从当时的情况看,他们造反,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可能是整个世界。
在这种情况下,造反就是必然的了。
在秦末农民起义中,还有一个规律性的现象,那就是各地起义军对官员都十分仇恨。他们最恨的不是我们想象的各地地主和富豪,而是压榨他们的酷吏。说实在的,秦朝的忠臣,无一例外都得是酷吏。因为如果不是酷吏,就执行不了那些残酷的法律。所以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百姓都纷纷响应,起来杀掉本地的官员。用武臣的话说,便是“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所有的地方官,一律被干掉。因为秦朝就是通过这套官僚系统汲取民间资源的。
所以秦末农民起义有一个特点,“有叛民无叛吏”,即没有一个官员参加造反。这形成了官与民两个界线分明的群体,因为官员已经完全站到民众的对立面,成为民众的仇人,即使想加入起义也没人接受。
所以秦朝是“成也法家,败也法家”。它的成功,是建立了高效的汲取制度;它的失败,是这套制度没有可以约束它的力量,导致它汲取过度,超过了民众的承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