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五点钟回家了。到了这时候,马和马车都被锁进了弗莱波家的马房。弗兰西的书看完了,糖果也吃完了。她看到黄昏的阳光照在破旧的篱笆上,显得那么苍白,那么稀薄。她的枕头被太阳晒得暖暖的,被风熏得香香的,她在手里拿了一阵子,才放回到小床上。爸爸回来的时候,唱着他最喜欢的歌谣《莫莉·马龙》。他上楼的时候总是唱这歌,好提醒大家他回来了。
在美丽的都柏林,
姑娘们楚楚动人。
就在那里我遇上……
没等他唱下一句,弗兰西就笑盈盈地把门打开了。
“妈妈呢?”他问。他进门的时候总是问这话。
“她和茜茜去看演出了。”
“唉呀!”他听起来颇为失望的样子。如果凯蒂不在,他总是很失望。“今天晚上我在克罗姆酒吧,有人在办婚礼派对,很排场呢。”他用外套的袖子掸了掸礼帽,然后将其挂起来。
“你是去做侍者,还是唱歌?”
“两个都做。我的侍者围裙干净不干净哪,弗兰西?”
“干净倒是干净,就是没有熨过。来,我来熨一熨。”
她把熨衣板架在两把椅子上,然后去加热熨斗。加热时她拿出围裙,在上面洒了点水。那围裙是方型的,粗棉布料子,上面有些发皱,系带是那种宽边布带子。等熨斗热起来的时候,她把咖啡热上,给爸爸倒了一杯。爸爸喝了咖啡,又把他们留的甜面包吃掉。晚上有活做,天气也好,爸爸心情爽朗。
“遇到这样的日子,就跟白拿礼物一个样。”他说。
“是啊,爸爸。”
“热咖啡多好啊!没有发明咖啡之前,人们是怎么过的?”
“我喜欢闻咖啡的香味。”
“你从哪里买的这些甜面包?”
“温克勒的店里。怎么啦?”
“他们越做越好啦。”
“那儿还留着些犹太面包,就一片了。”
“不错!”他将那面包拿起,翻过来,看到底下就有工会的标签。“好面包,都是工会烤房做的。”他将标签撕下来,这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我围裙上也有工会标签!”
“就在这里,缝到缝里了。我给熨出来。”
“标签就如同装饰品,”他解释道,“就像你戴的玫瑰花一样。瞧瞧我这侍者工会的徽章。”那徽章颜色淡淡的,绿白相间,扣在外套翻领上。他用衣袖擦了擦。“我参加工会之前,老板想给我多少就多少。有时候一个子儿也不给。他们说,光是拿小费就够了。有的地方甚至让我倒贴钱上班,说小费多得很,侍者岗位拿来出租都行。后来我参加了工会。这是要交点会费的,可是你妈妈也不要舍不得。我的工作要是工会给找的话,雇主就必须给我付工资,和我小费多少没有关系。所有行业都必须组织工会。”
“是啊,爸爸。”弗兰西开始熨起衣服来。她很喜欢听爸爸聊天。
弗兰西想到了工会总部。有一次,她去那里给爸爸送围裙和车票钱,好让他能去上班。她看到他和几个男人坐在一起。他穿着他唯一的正式衣服,那件无尾晚礼服,黑礼帽神气活现地斜扣在头上。弗兰西来的时候,他正在抽雪茄。看到了弗兰西,他赶紧把帽子拿下来,把烟扔掉。
“这是我女儿。”他自豪地说。那些侍者看着瘦瘦的小女孩穿着破烂的裙子,接着大家互相看了看。他们和约翰尼·诺兰不一样。他们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有正式的侍应工作,星期六晚上出来不过是想弄点外快。约翰尼没有正当职业,四处打游击。
“各位伙计,我跟你们讲,”他说,“我家里有两个很不错的小孩,还有个漂亮老婆。各位听着,我这人真不配当爸爸,不配当丈夫。”
“可别这么想。”一个朋友拍拍他的肩膀。
弗兰西听到这群侍者圈子外有几个人在议论爸爸。一个小矮子说:
“你听这伙计是怎么说自己妻儿的。有料啊。这小子很搞笑。工资他拿回家给老婆。小费自己留着买酒喝。他和麦克加里蒂酒吧有个很搞笑的交易。他把所有小费上交。麦克加里蒂给他酒喝。现在他也不知道,是麦克加里蒂欠他的,还是他欠麦克加里蒂的。不过这个办法对他倒适合。他总是醉醺醺的。”这些人随后走了。
弗兰西心头隐隐作痛。不过,看到爸爸周围站着的那些人都喜欢他,他一说话他们都笑,都在认真听,这伤痛的感觉又缓和了些。她知道大家都喜欢爸爸。
是的,每个人都喜欢约翰尼·诺兰。他是个情歌歌手,他很会唱情歌。从古至今,谁不喜欢自己中间的歌手?尤以爱尔兰人为甚。他这些侍者哥们真的喜欢他,他招待的客人喜欢他,老婆孩子也喜欢他。他依旧活泼、年轻、帅气。老婆还没有一腔苦水,对他恶言相向;孩子们也还懵懵懂懂,不知以他为耻。
弗兰西收回了自己的思绪,不再去想去工会总部的那一天,继续听爸爸聊天。爸爸在回忆。
“就拿我来说吧。我这人啥也不是。”他平静地点着了一支五分钱的雪茄。“土豆歉收那年,我们家人从爱尔兰跑到这里。开轮船公司的伙计说可以带我父亲去美国,那边有事情等着他。他说船票他先垫上,日后用工资抵。就这样,我父母亲到了这边来。”
“我父亲就跟我一样,什么事情都做不长。”他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烟。
弗兰西一声不吭地熨着衣服。她知道他只是在自言自语。他也不指望女儿能明白这些。他只是希望有人在倾听。他几乎每个星期六都说同样这些话。一周其他时间他都在喝酒,进出家门,也说不了几句话。今天是星期六,是他说话的时候。
“我们家的人都不识字。我自己也只上了六年级——老头子一死,我就把学停了。你们这些孩子很幸运。我保证你们会把书念完。”
“好的,爸爸。”
“我那时候才十二岁。我去酒吧给醉汉唱歌,他们朝我身上扔分币。然后我就去酒吧、饭店……招待人……”他沉思了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一直想做真正的歌手,打扮得像模像样,正正经经上台演出。不过我文化不高,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成为舞台歌手。做好本职工作吧,你妈说。她还说,你不知道自己有事情做多么幸运。就这样,我进了侍应生兼歌手这一行。这工作不大稳定。我要是当个一般的侍应生还好些。我就是因为这个才喝酒的。”他前言不搭后语地说。
她抬头看了看他,似乎要问个问题。但是想了想她又把话吞了。
“我喝酒,是因为我完蛋了,这个我也知道。我不能和其他男人那样开卡车;这个身材,也不好去当警察。我必须灌啤酒,想唱歌的时候就唱。我喝酒,是因为我本事太小,担子太重。”他停顿了好一阵,然后低声说:“我过得不开心。我有妻子有孩子,却天生是个懒人。我从来不想有家室。”
这话又让弗兰西心头作痛了。他不想要她,还是尼雷?
“我这样的人成家做什么?可是我爱上了凯蒂·罗姆利。对了,这可不是怪你妈。”他匆匆忙忙地说,“要不是她,我也会娶希尔蒂·欧黛儿。要知道,都到现在了,你妈妈还在吃她的醋。我遇到凯蒂的时候,就跟希尔蒂说:‘从此你和我,各走各的吧。’然后我和你妈结婚了,然后我们生了孩子。你妈是个好人,弗兰西,这个你不要忘记。”
弗兰西知道妈妈是个好人。这个她知道。爸爸也是这么说的。那么为什么她厚此薄彼,与妈妈相比,更喜欢爸爸?这是为什么?爸爸一无是处。他自己都这么说的。不过她还是更喜欢爸爸。
“是的,你妈妈做得很辛苦。我爱我的老婆,我爱我的孩子们。”弗兰西心情又好了起来。“不过男子汉大丈夫,不该过点好日子吗?或许有一天,工会不但给大家派活干,也会让大家休闲娱乐。不过,我这辈子怕是指望不上了。现在,要不拼命干活,要不当个二流子……没别的法子。我死的时候,大家很快会把我忘掉。没有人会说:‘这个人爱自己的家庭,相信工会。’他们只会说:‘太糟了。不过他一无是处,归根结底他只是个酒鬼。’是的,他们会这么说的。”
屋里安静了下来。约翰尼·诺兰带着愤懑,将抽了一半的雪茄从一扇没有纱窗的窗户扔了出去。他预感自己的人生过早衰败。他看着小女孩低着头,在熨衣板上一声不吭地熨着衣服,那瘦削的脸让他又爱又痛。
“听着!”他走到她身边,搂住她的肩膀。“要是我今天晚上拿到很多小费,我就去赌一匹星期一参加比赛的马。我会下几块钱,赢个十块钱。然后我再拿着十块钱,去下另外一匹马,赢个一百块。如果我动脑子,而且手气又好,我能挣到五百块。”
这赢钱的黄粱美梦还没讲完,他自己都觉得这是白日做梦。不过他转念又想,要是你说的一切都能变成现实多好!接着他又说了起来。
“然后你觉得我会怎么做呢,小歌后?”弗兰西开心地笑了,很高兴他用“小歌后”这个绰号。这个绰号是她还是婴儿的时候他给取的。他信誓旦旦地说她哭的时候,音域开阔,音色亮丽,和歌剧女主角无异。
“不知道,你会干什么呢?”
“我会带你去玩。就是你和我,小歌后。我们去南方,去棉花盛开的地方。”他对这句话很满意,又重复了一遍。“去那棉花盛开的地方。”这时候他想起这是他会唱的一首歌里面的一句歌词。他把手插到口袋里,吹起口哨,然后像帕特·鲁尼那样,踩起华尔兹的步子,唱了起来:
……雪白雪白的田野,
听那老黑人的歌唱,声音低又柔。
我想去那边,有人在等待,
在那棉花盛开的地方……
弗兰西轻轻亲了一下他的脸。“哦,爸爸。我真爱你。”她低声说。
他把她紧紧抱着。那心痛的感觉忽又袭来。“啊,天哪!啊,天哪!”他一遍一遍地自言自语,那样的痛苦叫他几乎不能承受。“我做的是哪门子父亲啊!”可是当他再次跟她说话的时候,他的语调又平静了。
“我们这么聊,围裙可没有时间熨了。”
“全熨好了,爸爸。”她将围裙整整齐齐地折成一个方块。
“家里还有钱没有,宝贝?”
她看了看架子上的豁口杯子。“有五分钱,还有些分币。”
“你能不能拿七分钱,去买件假衬衣和一个纸领子?”
弗兰西去布店,给爸爸买星期六晚上的装束了。假衬衣是用浆过的平纹细布做的衬衣胸口,可以用领扣扣在脖子四周,然后可以用背心将它的位置固定起来。用这假衬衣可以替代衬衣。但是它穿一次就得扔掉。纸领子不是真用纸做的。之所以叫纸领子,是为了区别于赛璐珞领子。赛璐珞领子是穷人穿的,脏了找块破布擦擦便可。纸领子是用亚麻布做的,浆得硬硬的。它也只能用一次。
弗兰西回来后,爸爸已经刮好胡子,打湿头发,擦好皮鞋,穿上了干净的汗衫。汗衫没有熨,后头还有个洞,不过气味很好,也很干净。他站到椅子上,从碗橱顶层架子上拿出一个小盒子。这里头有凯蒂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他的珍珠装饰纽扣。这些纽扣用掉了她整一个月的工资。约翰尼对这些扣子感到十分自豪。不管家境如何困顿,诺兰家都不会将这些珍珠纽扣典当出去。
弗兰西帮他把珍珠纽扣扣到假衬衫上。他用一粒金色衣领扣,将硬翻领扣上。这金纽扣是约翰尼和凯蒂订婚之前,希尔蒂·欧黛儿送他的礼物。他也不舍得扔掉。他的领结是丝织黑色领结,打得极其漂亮。别的侍者都戴那种现成的松紧带领结。可是约翰尼·诺兰不这么干。别的侍者穿着肮脏的白衬衫或是干净却烫得很马虎的衬衫和赛璐珞领子。但是约翰尼不这么干。他的穿着无可指摘,哪怕这些都只是临时的。
他终于穿好衣服了。波浪般的金发闪闪发亮。刚刚刮过洗过之后,他身上的气味清爽好闻。他将外套套上,得意地扣起来。晚礼服的缎子翻领有些破旧,可是这身衣服穿得这么合身,裤缝笔直,翻领上的白璧微瑕,谁会注意呢?弗兰西看着那擦得发亮的黑皮鞋,注意到直筒裤一直拖下来,盖到鞋后跟,盖在脚背上,也极为优雅。哪个爸爸的裤子会穿出这种效果呢?弗兰西对爸爸深感自豪。她将熨好的围裙小心翼翼地包在一张专用的干净包装纸里。
她和他一起走向电车。路上的女人冲他微笑,看到他牵着的小女孩那微笑便停住了。约翰尼看上去是个帅气、潇洒的爱尔兰小伙子,根本看不出来他的老婆是个清洁女工,看不出来他有两个常常挨饿的孩子。
他们经过了加布里埃尔五金店,停下来看了看橱窗里的旱冰鞋。妈妈从来不花时间看这个,爸爸则不然。听他的口气,总有一天他会给她买一双的。他们走到了街角。一辆格雷厄姆大道电车过来的时候,他一个箭步踏上候车台,节奏和减速的电车正好合拍。电车重新开动的时候,他站在车后,抓着扶手,身体倾斜着,向弗兰西挥手。哪个父亲会这样风度翩翩?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