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凯蒂眼中,未来近在眼前。她常用她那特有的口气说:“圣诞节说着说着就来了。”放假开始的时候,她也会说:“学校说着说着就开学了。”入春了,弗兰西开心地扔掉了和自己的裤褂连在一起的内衣,妈妈让她捡回来,还说:“用不了多久,你还得用。冬天说着说着就来了。”妈妈这不是瞎说吗?春天才刚刚开始呢。冬天恐怕永远也不会来吧。
小孩子对未来一无所知。他们的心目中,未来顶多只有下周那么远。两个圣诞节之间的时间,在他们心目当中,漫长得和永恒无异。弗兰西就是这样看待时间的,一直到她十一岁那年。
在十一岁和十二岁生日之间,有些东西变了。未来的步子更快了,日子更短了,每周的天数似乎也少了似的。亨尼·加迪斯死了,这或许也是时间加快的一个原因吧。她早就听说亨尼要死,也不知道听了多少遍,后来终于相信亨尼真的会死。不过她总觉得这事远在天边。现在这远在天边的事一下子近到眼前了。一个曾经的未来,变成了现在,而且还会成为过去。弗兰西心想,会不会有人去世,小孩子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呢?不过也不是。罗姆利外公去世的时候,她才九岁,那是她领第一次圣餐一周以后,那时候圣诞节似乎还早着呢。
现在,变化来得太快,弗兰西都糊涂了。尼雷比她小一岁,突然在猛长个子,比她高出了一头。莫迪·多纳文搬走了。三个月后她回来遇到弗兰西,弗兰西发现她也变了。这三个月一过,莫迪身上有了种女人味。
弗兰西过去总觉得妈妈什么都对,现在她发现妈妈也有闪失的时候。她发现,爸爸身上的一些东西,妈妈深深热爱,可是在他人眼中是一种滑稽。现在,去那茶店,那天平托子没有那么亮了,那些箱柜也是油漆剥落,模样粗劣。
她也不是每个星期六晚上都看着陶莫尼先生从纽约回家了。突然间,她觉得陶莫尼怎么这样,又想去纽约,去了纽约又舍不得家里要回来,这不是很傻吗?他有的是钱。既然那么喜欢纽约,干吗不搬到纽约去住?
一切都在改变。弗兰西很慌。她的世界从脚下溜走,可是有什么来取代这个世界呢? 不过,变与不变,又会有什么分别? 和往常一样,她还是每天晚上看一页《圣经》,看一页莎士比亚。她每天弹一小时钢琴。她将钱一分一分地往储蓄罐里存。垃圾站还在那儿。其他商店也都还是老样子。一切都没有变, 变的是她 。
她和爸爸讲过此事。她爸爸让她伸出舌头,还给她把脉。然后做出悲哀状摇摇头说:
“你病了,病得很重。”
“什么病?”
“成长病。”
成长是很扫兴的事。它会破坏一些饥饿时玩的游戏:过去,家里没东西吃的时候,他们总是要玩游戏来打发的。如果钱都已经花出,家里快没东西吃了,凯蒂和孩子们就假装是在北极探险,遇到暴风雪被困在山洞里,山洞里没有什么吃的东西。他们必须等着救援的到来。妈妈会把食物分成小份,放在橱柜里,说是“配给”。孩子们吃完饭还是饿,她会说:“勇敢点,伙计们,救援很快就会到来。”如果有了点钱来,妈妈会买很多食物,还买个小蛋糕庆贺。她会在蛋糕上放面廉价小旗,说:“我们成功了,伙计们。我们到北极了。”
有一次这样的“营救”之后,弗兰西问妈妈:
“探险者挨饿受苦,总有个 理由 ,最终能做成大事。他们发现了北极。我们这么饿,为的是什么?”
凯蒂突然显得疲惫不堪。她说了句弗兰西还懵懵懂懂的话。她说:“你发现里面的圈套了。”
成长也破坏了弗兰西心目中的剧院——破坏的不是剧院,是上演的节目。她发现,她越来越不喜欢那些无巧不成书的场景。
弗兰西过去很喜欢剧院。她一度想当风琴女,后来又想当老师。第一次领圣餐后,她想当修女。十一岁的时候,她想当演员。
威廉斯堡的小孩或许无知,但他们对自己的剧院还是了如指掌。那年头,附近有不少家剧院,如布莱尼剧院、考斯·佩顿剧院,还有菲利普斯文化宫。文化宫转角就是。除了暑期文化宫关门的时候之外,弗兰西只要能凑出一毛钱,每个星期六下午都去那里。她会在走廊等,常常还提前一个小时就排队,好买到第一排座位的票。
她十分喜爱剧院演男主角的哈罗德·克莱伦斯。星期六的日场演出后,她会在后台入口等着,跟着他走到他家褐色砂石房子前。他住在这儿一个模样平凡、装饰简陋的房间里。即便在街上的时候,他走起路来,也是双腿挺直,一副旧时演员的样子。他的脸色是婴儿红,仿佛还抹着青春油彩一样。他走起路来双腿挺直,步态悠闲,目不斜视,嘴里叼着一根模样不凡的雪茄。进屋前他将雪茄扔掉,因为房东太太居然不让这位伟大的人物在她的出租屋里吸烟。弗兰西站在路沿,恭敬地看着那扔掉的雪茄屁股。她将雪茄外头的纸套拿下来,在手指上戴一个星期,假装这是订婚戒指。
星期六,哈罗德和他的剧组会演出《牧师的情人》。剧中帅气的乡村牧师爱上了女主角吉瑞·摩尔赫斯。不知怎的,女主角要在一个杂货店做事。剧中的女反角也爱上了年轻帅气的牧师,并要去加害女主角。她大摇大摆地走进商店,身上又是裘皮又是钻戒,一副珠光宝气的样子,不像寻常村妇。她以富贵逼人的口吻,要了一磅咖啡。接下来,她的话让所有观众不寒而栗:“给我磨碎!”观众席上发出了痛苦的哼声。咖啡机恰巧太重,美丽的女主角力量不够,转动不了那大轮子。可是女主角的工作,恰巧又和她能不能转动大轮子联系在一起。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可是那轮子一次也转不过来。她央求女反角,说她实在需要这工作。那反角只是再说了一句:“给我磨碎!”女主角眼看着就要以失败收场,这时候英俊的哈罗德出场了,粉红的脸,牧师装束。了解了事情原委后,他便以一种极其戏剧化,却不甚适当的方式,将那宽大的牧师帽子扔到舞台那头,昂首阔步走到咖啡机旁,将咖啡磨碎,救下了女主人公。新鲜的咖啡味充满戏院,看戏的人先是肃然起敬,鸦雀无声,然后出现了一阵混乱。真正的咖啡啊!真是假戏真做了!所有人都看过磨咖啡不下千次,但看到舞台上磨咖啡,这还真是破天荒。那女反角咬牙切齿地说:“又砸了!”哈罗德抱住吉瑞,让她露出骄傲的面容,这时候大幕落下。
中场休息时,弗兰西没有和其他孩子一样,跑去向雅座(三毛钱一位)的观众吐口水。她在思考落幕时的情景。主人公及时出现,英雄救美,代磨咖啡,这本没什么。可是,如果他没有出现,那会怎么样呢?女主人公会被开除。那好,接着又怎样呢?等她饿极了,会出去找另外一份工作。她会去给人家擦地板,就像妈妈一样。或者她像弗洛茜·加迪斯那样,去吃男人的闲饭。杂货店工作的重要性,都是戏中说的。
下一个星期六她看的戏她也不满意。戏中久无踪迹的男子,突然回家,正好可以把房屋按揭付了出去。如果他有事耽搁,不能及时赶到又会如何?房东会限他三十天内搬出去,至少布鲁克林是这样的。那一个月内或许会有意外变化。如果没有,他们就得走人,他们还得想法子对付。美丽的女主角可能会去工厂做计件工作。她那个敏感的弟弟得出去卖报纸。他们的妈妈白天得去给人家做清洁工。不过他们会活下来。他们一定会活下来,弗兰西凄惶地想着。死没有那么容易。
弗兰西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个女主角没有嫁给那个坏人,这样房租的问题就会解决了。她不要那男人,那男人反倒这么为她奔忙,足以说明他爱她。这样的男人怎可忽略?至少,男主人公在虚无缥缈瞎追求的时候,那个男人还在身边。
她为这戏写了第三幕,就是作出假设后的情景。她用对话来写,觉得这种写法很容易。写小说,你得对人们的行为作出解释,写对话就不用。对话中人们会解释自己的所作所为。弗兰西写的这些对话,自己很容易相信。她又一次改变了自己的理想职业。她决计不做演员了。她要做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