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姆利家族净出要强的女人。诺兰家族则净出软弱却有才气的男人。约翰尼家族的人快绝种了。一代代下来,诺兰家的男人越来越英俊,越来越软弱,越来越迷人。他们容易坠入情网,却逃避婚姻。这就是他们快要绝种的主要原因。
露西·诺兰和年轻英俊的丈夫结婚后不久,就从爱尔兰搬到了美国。他们一年一个,一气生了四个儿子。然后,米克·诺兰三十岁上死了。露西把安迪、乔治、弗朗基、约翰尼拉扯到读完六年级。孩子们上了十二岁的时候,就得辍学,出去挣几个小钱。
孩子们长大了,个个相貌英俊,会弹奏乐器,能歌善舞,把姑娘们迷得神魂颠倒。诺兰家住在爱尔兰街最破的房子里,但孩子们是那片街区穿得最好的。他家熨衣板一直支在厨房里,根本都不收走。总是有人在熨裤子,熨领带,熨衬衫。诺兰家这些孩子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相貌英俊,是这贫民窟的骄傲。他们的鞋子都擦得发亮,走起路来都如一阵风。他们的裤子十分贴身,他们的帽子神气地扣在头上。只不过不到三十五岁他们全都死了——全死了,只有约翰尼一人留下了后嗣。
安迪是长兄,也是最英俊的一个。他一头鬈发黄中带红,五官棱角分明。他也得了痨病。他和一个名叫弗兰西·麦兰妮的姑娘订了婚。他们总推迟婚期,指望他身体好转,谁知道他一直没有好转。
诺兰家的孩子都去当伴唱侍者了。他们本来结成了诺兰四重唱乐队,后来安迪病重,成了三重唱。他们挣钱不多,挣的一点,也买酒喝了,赌马赌了。
安迪最后一次卧病在床的时候,兄弟们花了七块钱,给他买了一只真正的天鹅绒枕头,想让他在死前享受一点奢侈。安迪觉得这枕头好极了,用了两天,突然吐血,吐到这簇新的枕头上,将其染成铁锈一般的褐色。然后,安迪就死了。他妈妈在他尸身前哭了三天。弗兰西·麦兰妮发誓决不嫁人。诺兰家三个儿子发誓决不离开母亲。
六个月后,约翰尼和凯蒂成亲。露西痛恨凯蒂。她本想让几个儿子都守在家里,直到她死或是他们死。到目前为止,大家都在逃避婚姻。可是这个女子!这个女子!这个凯蒂·罗姆利!瞧她干的好事!露西肯定是她把约翰尼骗去结婚的。
乔治和弗朗基都喜欢凯蒂,但觉得约翰尼溜之大吉把母亲丢给自己来照顾的做法很不光彩。不过,他们还是往好处想,要给他们找个结婚礼物。他们最后决定把给安迪买的、用了不久的枕头送给凯蒂。他们的妈妈给缝了个新枕套,将安迪临终前留下的血污给遮住。于是这个枕头传给了约翰尼和凯蒂。他们觉得这枕头太好了,舍不得平常使用,只有二人生病的时候,才拿出来用一下。弗兰西称之为“病人枕”。凯蒂和弗兰西都不知道这曾经是死人枕。
约翰尼结婚大约一年后,弗朗基——很多人觉得他比安迪还英俊——有天晚上在一个晚会上喝醉了酒,路过某个爱好田园的布鲁克林人家。这户人家门口有块一尺见方的草地,用铁丝网围着,铁丝网用尖尖的棍子撑着。弗朗基在这铁丝网上绊倒了,一根棍子刺穿了他的肚子。他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回到家。当天晚上他就死了。他死时孤身一人,没有神父来赦免他的罪。他的妈妈在自己余下的一生,每个月都做场小弥撒,希望儿子的灵魂能安息。她相信,儿子的灵魂一定在炼狱的什么地方徘徊着。
才一年多一点时间,露西·诺兰失去了三个儿子。两个死了,一个结婚了。她为这三个儿子伤心。另外一个儿子乔治从来没有离开过她,可是三年后,二十八岁那年,他也死了。那个时候,就只剩下二十三岁的约翰尼一个了。
这些就是诺兰家的孩子。全都早死。全都暴死,死因是他们自己不小心,或是生活方式不好。约翰尼是唯一活过三十岁的。
而弗兰西·诺兰这个孩子则继承了所有罗姆利家的特征和所有诺兰家的特征。和贫穷的诺兰家人一样,她有那些鲜明的弱点,她热爱美。她却也兼具罗姆利外祖母的神秘、外祖母讲故事的天赋、外祖母对一切的信心,以及外祖母对弱者的同情。她有罗姆利外祖父那种残酷的意志力、艾薇姨妈那种模仿能力,有露西·诺兰的那种霸占性。她有约翰尼的多愁善感,却没有约翰尼的相貌。她有凯蒂所有的温柔,可是不比凯蒂的坚强如铁。她综合了所有这些优缺点。
她身上还有别的很多东西。她身上有她在图书馆里看过的书。她是那褐色碗里的一朵花。她的生命也包括那棵在院子里茂盛生长的树。她爱弟弟,却和他吵闹。她身上有凯蒂暗中的伤心痛哭,也有父亲醉酒后踉跄回家的耻辱。
她身上有这一切,也有罗姆利和诺兰家族没有的东西。她的生命还包括她的阅读、她的观察,还有那一天一天的生活。有些东西在她身上与生俱来,属于她,且只属于她,不同于两个家族的任何一个人。这是上帝或是任何类似于上帝的存在加添给每个生灵的,是一种独特,不叫世界上任何两个人拥有一样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