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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们的关系还不到很快就能约着出去玩儿的地步,可琳花的邀约还是早早地来了。

小悟走后,琳花像是想到了什么,跟我说:“你们刚搬来,镇上的事情还不太熟悉吧。我给你介绍介绍。”我心里想得更多的是要好好跟琳花培养感情,但对小镇一无所知也是事实,她若能跟我讲讲就太好了。

“真的?那太好了。”

“遥遥你一会儿有事吗?”说到有事,倒是叫我想起还有行李要收拾,有些纸箱我还没拆,不过倒也不急这一时。

“没有啊。”

“那就好,那我们吃完饭再见吧?”因为今天只上半天课,我们都还没吃午饭,得先回家一趟,随便找点吃的,之后再出来。我觉得有一个小时就足够了,只是我对路还不熟,不知路上得花多长时间,便说:“那两小时后,再到这里碰面吧。”也许我看上去很愉快,琳花也跟着对我微微一笑。

“好呀,不过,怎么办好呢?要不我们手机联系吧?”琳花很自然地建议道,我却有点难为情,琳花天真地继续追问:“你手机号码多少?”我没法再瞒下去,尽量装着若无其事地作答,声音却还是轻了下来:“不好意思哦,我没手机。”琳花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我感到双颊一阵发热。不过,琳花很快恢复了笑脸:“是吗?那我就不能迟到咯。”她笑得很爽快,既非安慰也不是假装。

我之前读的那所学校,有没有手机是个大问题。没手机的孩子在班级里被孤立起来,我当时是有手机的,所以见识过别人的惨状,现在大概该轮到我了吧。琳花的笑让我心怀感激,却又不知如何表达,便只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急急忙忙地往家走,很顺利地就走到了那座熟悉的铁桥上。从新家到学校必须穿过这座桥。可能别的途径也是有的,只是大路比较好记。我一上桥就看到了自家涂了焦油的房顶。

家里的玄关处,摆着小悟刚脱下的球鞋,一只球鞋还踢翻了过来。妈妈的鞋子不见了,家里的行李还没完全收拾好,她已经开始上班。听说她的老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份在宾馆打扫卫生的活儿。我听到妈妈在喃喃自语地说:“好久没有外出工作了。”她似乎很紧张。我们平时在学校也要大扫除的,难道清扫工会有什么不同吗?

客厅里传来电视的声音。电视里演员的笑声敞亮得叫人讨厌,小悟一定又跟往常一样粘在了电视机前面吧。

琳花叫我们吃完午饭再集合,其实我不吃也没什么大碍的。如果爸爸还在的话,他也许会说:“小孩子必须吃好一日三餐。”可我认为肚子不饿就没必要顿顿都吃。我真想放下书包就赶紧跑出去,可家里有小悟。他一个人什么都不会,别指望他能给自己做午饭。上楼之前,我冲客厅叫了一声:“小悟,你吃午饭了吗?”客厅里传来慌乱的一句:“你回家后应该先说‘我回来了’。”“你真啰嗦,我问你吃午饭了没有?”“怎么可能吃过呢。”果然不出我所料。可我不懂小悟为什么能如此理直气壮。

我把书包放在走廊上,没有换下校服就直接进了厨房。我把早上剩下的酱汤热了热,盛了饭,又从水槽下的柜子里拿出铁锅,做了个荷包蛋。尽管我希望这些事小悟自己也能做,可要叫一个八岁的孩子点火上灶似乎还是不大可能。

我马马虎虎地把饭做好,放在托盘里端了出去,因为两只手上都有东西,不方便开门,又不想叫小悟来帮忙,只好用脚把门弄开。

“吃饭。”

果然,小悟正张着大嘴在看电视。我把饭菜放好后,就拿起遥控器关了电视。爸爸绝不允许我们在吃饭的时候看电视,这个习惯我们现在都还坚持着。

我跟小悟没话说,就闷头吃饭。中途小悟嫌酱汤凉了,我没理他,虽然我也发现了。我先吃完,便把自己的碗筷拿了下去,跟锅一起洗了。小悟还在吃,我不想再等着给他洗碗了,急忙跑上嘎吱作响的楼梯,从有限的几件衣服里找一件出来,准备穿去赴搬家后第一个朋友的约会。

我决定穿那件喜欢的黑T恤,虽然有点素,但花是用金线绣的,还不至于太寒酸,而且黑色不惹眼。T恤上还印了一些难念的英语,很遗憾初一学生看不懂。下身我穿了一条单色的裙子。家里只有洗脸盆前的一面镜子,我下去照了照。整体看上去有点灰暗,但我没什么衣服可选只好将就了,至少看上去还不太难看。

鞋子我也只有一双普普通通的球鞋,鞋底都有些磨平了,我还是擦了一下。就在我穿鞋的时候,小悟从客厅跑了出来:“遥遥你去哪儿?”

“外面。”我答道,踩着鞋后跟就出了家门。

我大约是一点出的门,到约会地点大概用了十五分钟,最多不超过二十分钟。时间尚早,不过我不在乎。只是一直站在红绿灯变换的路口,让我有些不自在。几个开车的司机都误以为我要过马路,特意踩了刹车,我实在过意不去,只好转过去背对马路。

路口一角有座小庙,红色的旗幡上写着“正一位稻荷大明神”几个字。庙门前有个儿童储蓄罐大小的功德箱,边上还放了个六角形的铁筒。大概是抽签用的吧,我轻轻松开了口袋里捏着钱包的手。

在等琳花的这段时间里,我有些紧张。

上小学时大家都穿自家的衣服上学,升入中学就得穿校服了,所以我不知道琳花脱下校服会是个什么样子,在班里她算不上突出,放了学她又是什么样呢?我以前读书的那所学校,有些孩子上学时穿得灰头土脸,一放假立刻就换上满是花边的粉色衣裙。琳花会不会也这样?

琳花在约会前十分钟到达了指定地点。

她只穿了一件平常的连帽衫和一条牛仔裤,身上也没戴什么饰品,依然是笑脸盈盈地说:“啊,你早到了啊。”我有些如释重负又似乎有些失望,好像我心里一直觉得琳花应该有点不同寻常才对。其实琳花哪儿都很普通,就是有点与众不同。第六感很准当然也算一个方面吧。

琳花完全没觉察出我心里的想法,她朝我正盯着的方向看了看,笑道:“你在看稻荷神啊。抽签了吗?”

“没有。”

“这里的签挺准的哟。抽一个?”

我摇了摇头,我不愿意当着别人的面抽。琳花“哦”了一声,并没有多想。

“那我们走吧。”琳花带头走开了。朝前走,是一条长长的拱廊步道,两旁排列着一些不高的楼房,步道大约可以并排走三个人,琳花伸出手说:“我简单地介绍一下,这就是坂牧市最繁华的一条路,常井。”

常井这名字大概是地区的名字吧。

“繁华?”我有些不信,“啥意思啊?”

琳花愣了一下:“不知道,我爸说的。”

她竟也不清楚。

我跟着蹦蹦跳跳的琳花往前走,天气和暖,正是人间的四月天。突然,琳花回过头来,跟我说:“这里虽然不怎么华丽,但基本上什么都有得卖,记住它以后总会派上用场。”

话是这么说。

可我踮起脚尖,就能一眼把路看到头,便略带讥讽地说了句:“可还是没什么人啊。”

路上行人很少,能看到的都是些爷爷奶奶,一个年轻人都没有,今天各中小学都只上半天课,人这么少,店铺撑得下去吗?我不禁有些担心。

我们一路走,鞋帽店、箱包店、理发店等倒是应有尽有,却都不兴旺。基本上就是陈列着商品,了无生气。比如鞋店,从外到内只有黑皮鞋。虽有拂琳花的好意,我却一点也不想进去。而且每走过两间必有一间店铺关着门,卷帘门都一个样子,灰蒙蒙的。

整个镇子死气沉沉的。

“嗯,也对。”琳花做了个鬼脸,想掩饰过去,“还是外地来的人旁观者清啊。这里本来就挺破的,邻镇新盖了一个大卖场之后就更萧条了。”

“这样啊。”

“有车的人家都上大卖场去买东西,我想买新鲜玩意儿的时候也去。不过,如果是买书啊文具什么的,这里倒都买得到,还有就是吃饭啥的。”

琳花突然停下了脚步,害我差点撞了上去,向前倒了一下。

她眼前是一个感觉比我年纪都大的老旧门帘,帘子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大概是荞麦面吧。这家店的木门也跟酱油一个颜色,要我这样一个中学新生进去似乎有点勉为其难:“这种店不太敢进呢。”

“但是很好吃的,比如天妇罗荞麦面。”

“也许吧……琳花,你喜欢老店?”

“也不能说喜欢。”她调皮地指了指门帘。我看见上面写着几个字,好像哪个孩子不情不愿地写在课本上的那种,是“在原”。上当了,我的脸唰地红了。这个荞麦面店是琳花的家。

“……老店最好了,我很喜欢的。”

“没事的啦,等你长大以后来。”

多大才算长大啊。我还是赶紧问问:“小孩子不方便进吧?”

琳花嘻嘻一笑:“里面也很旧。”

我们继续往前走,心想也许接下来会被她请到家里去做客,看来我想得早了。

突然,琳花回过头来,假装开玩笑地说:“我可不是为了推销,才叫你出来的哟。”

“不是吗?”

“我家在这儿也算是有人气的呢,中午也会有两三个顾客。”

我不认为这就算人气了,可即使不是推销……

“总是喜欢的吧?”

“啥?”

“对这个镇子啊。琳花你不是从小生活在这里的吗?”

“是没错。可……”

我原本是顺口一问,没想到琳花沉吟了半晌:“怎么说呢?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不是因为喜欢这个镇子才想向我介绍的?”

“这你就说错了。”她说得这么直白,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紧接着我就听见琳花说:“我讨厌呢。”

讨厌这个词语气好强烈,我还以为她在说我,猛地一怔。不过我误会了。琳花说的讨厌,不是指我。我不知道该进一步叫她把话说完呢,还是问一句“你刚才说什么”,结果只能不了了之,对于眼前的突发事件我不知如何是好。

了无生气的街道上,有间店铺里有几个人,是蔬菜店。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蔬菜店,以前我们都在超市买菜。店里一个头发花白的胖大叔正一边跟相熟的女顾客交谈,一边找钱。而就在他们旁边、大叔背后,我看到了一只伸出的手,是一只骨节粗大的手。

手的主人没有刮胡子,是个矮个子男人。穿的衣服还过得去,头发和脸也比较干净。但是我一看见他就打了个寒战。他眼窝深陷,不带一丝表情,双颊消瘦,背微弯,大概有点驼背吧。我猜不出他的年纪,从三十到七十,似乎都有可能。

只见他从摊位上拿起番茄就往口袋里放,然后朝一串香蕉伸了伸手,扯下一根塞进袖子里。我看得清清楚楚。

是小偷。

我身子发僵。

我并不是怕小偷。而是他那满不在乎、无所畏惧的偷窃行为叫我恶心,我不由得握住了琳花的手腕。

“喂,你看。”

“嗯,哦……”

“在偷东西呢。看到了吧?”

那男人距离我们不过数米之远,而我一下就激动起来,嗓门也不禁提高了。那人肯定听见了,我想到这儿感觉脚有些发软。我咬紧牙关,不想让人家以为我胆小,再害怕也不退缩。如果那男人发了飙,我也打算抗争到底。我运足了气。大白天的,这里是小镇的中心,没关系,尽管放马过来。

而琳花却好像很不耐烦地咕哝了一句:“嗯,是啊。”

“你说是啊?”

“没事。是阿丸,没事的。”

那男人是叫阿丸吗?我才不管他叫啥。他正在偷店里的番茄和香蕉呢,怎么能说“没事”?

我无法赞同琳花的观点,可又不知该怎么办。这会儿那男人根本没有朝我们看一眼,径直走出了店门。我这才意识到,我刚才的喊声不光那男人,店里其他人也应该听到了,包括顾客。可他们谁都没吭声,似乎也没有人要去追,照常做着葱姜的买卖。

大惊小怪的只有我一个。

琳花拉着发呆的我,走到街上。她轻轻叹了一口气,低声说道:“真不是时候。”随后凑近我,像班里的前辈教育后辈似的,“我本来想晚点再跟你说的。这条街上,不,整个镇子都对阿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规矩。”

“什么?那人?有啥事吗?”

是有无人能管的暴力倾向?还是欠了还不清的债?

“说有事,也是有啦。”

“告诉我啊。”

“以后让知道详情的人说吧,总之你先好好地记下规矩就是了,如果你要在这里生活下去的话。”

怎么会有这样的规矩?

“那警察来了呢?也不管?”

琳花微微蹙了蹙眉:“警察不是我们镇上的,他们不懂规矩。不过没事,如果警察来了引出什么麻烦的话,店里的人会说‘是我们给他的’。”

我背后一阵发凉。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规矩,这我知道,只是这种做法能行吗?“坂牧市有人可以随便偷店里的东西”这种规矩说得过去吗?

不行,肯定不行。

而且琳花也没说“阿丸可以偷东西”,她只是说“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许人们可以不管他偷番茄的事,那偷钱呢?伤人呢?或者更出格的事?

这些事都可以不去管吗?我的脑子里充满了疑问和厌恶。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肯定是出了问题。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

“事情就是这样。”琳花笑了起来,刚才的冷漠统统一扫而光。

“什么?你骗我的?”

“没有骗你,只是阿丸就是他们店里的人啦,自己店里的东西拿一点又不要紧咯。”

啊,原来如此。

是嘛,就是嘛。我长舒了一口气,怪不得店里的人和顾客都显得那么不当一回事。我大叫大喊,反倒让自己难堪了。我挥了挥手:“差点就相信你了。”

“我就想看看你会不会信,你还真信了啊。”

调皮的琳花吐了吐舌头。她还真把我这个刚搬来的、神经兮兮的少女之心着实戏耍了一番。“我以后对你说的话,都只当半真半假了哦。”琳花故意低下了头:“对不起,对不起。我一下没忍住。” fYpzALpu8SPgK0mu23mHizMIHtLd9Zn8srA34QbzZSDBbwQbafSarNsWL0I6C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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