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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施与庄子

惠施与庄子是一对辩友,两人经常为各自的学说主张进行激烈的富有哲理且又充满情趣的论辩。由于两人都是善于比喻的高手,曾有过以各种自然事物做“譬”的“有用”与“无用”之争、“有情”和“无情”之争、“是”与“非”之争等。其中,最为著名的论辩是“濠梁之辩”: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濠水)梁(河堰)之上。庄子曰:“鯈(t iáo白鲦鱼)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这就够了)。”庄子曰:“请循(追溯)其本(开头的话题)。子曰:‘汝安知鱼之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庄子·秋水》)

“濠梁之辩”是千古奇辩。在这则论辩中,双方都在斗智斗巧,辩才均为无与伦比,但各自的逻辑毛病还是可以分析出来的。

按这则论辩的焦点是“异类能不能相比”与“异类能不能相知”的问题。庄子根据“鱼出游从容”断定是“鱼之乐”。惠施提出反驳,明确表示了“子”与“鱼”是异类,不存在“相比”、“相知”的问题。但庄子却开始玩弄诡辩,把惠施说的异类不可以相知、相比的“子”与“鱼”偷换成了“子”与“我”,从而把同类可以相知、相比的“子”与“我”说成是不可以相知。

惠施当然不会放过庄子的逻辑矛盾,进一步反驳,既然你认为我不是你就不能知道你,那么,你不是鱼,当然也就不知道鱼是否快乐了。虽然惠施的这个反驳使庄子陷入了困境,但惠施的这个反驳也不是无懈可击。首先,从思维规律角度讲,惠施一方面肯定“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表明自己对庄子已经有所知;另一方面却又说“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又承认了自己不知道庄子。这样就使得自己也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其次,从认识论角度讲,惠施错误地把本来属于同一物类的“子”与“我”(可以相知)混同于不属于同一物类的“子”与“鱼”(不可以相知),从而使自己也陷入了不可知论。

在最后一轮论辩中,庄子继续玩弄诡辩。他利用了“安”的语义上的歧义性,以偷换概念的手法,将惠施所说的:“你怎么知道鱼乐呢?”偷换成:“你从哪里知道鱼乐呢?”并大大方方地回答说:“我知之濠上也。”

在“濠梁之辩”中,持“类与不类,相与为类”这一抹杀事物类别界限的相对主义观点的庄子,其“人”与“鱼”相比实在是“不类”,庄子是错误的;而“人”(庄子)与“人”(惠施)相比则是“同类”,惠施是对的。

对于惠施的辩才,庄子曾给过很高的评价:

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顾(回头)谓从者曰:“郢人垩(è石灰)慢其鼻端若蝇翼(在鼻尖上涂了如苍蝇翅膀一样薄的石灰),使匠石(工匠名)斫(z h uó削)之。匠石运斤(挥动斧子)成风,听(任意)而斫之,尽(削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宋元君闻之,召匠石曰:‘尝试为寡人为之。’匠石曰:‘臣则尝能斫之。虽然,臣之质(对手)死久矣。’自夫子(惠施)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庄子·徐无鬼》)

在这个评价中,虽然庄子认为自己的辩才无与伦比,但无“运斤成风”的搭档也是枉然。惠施的辩才同样是无与伦比的。由此可以看出两人是“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论辩好友。

(张晓芒) ApPpjIU+Udvj/2k5OlvfIjO3HGze8sKHeBxqeFn3DV1psMbdPu2iKHvuub0PUo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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