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报上的这些消息并不完全可靠,苏格兰场拒绝对这些三流小报的报道发表评论。警方进行了几次逮捕行动,抓获了一些流浪汉。因此稍后发行的报纸把“自杀”的说法改成了“疑案”。不过从之后传出的消息看来,这些流浪汉大多是因为犯了别的案子被抓的。另外还有一个脸色惶然的家伙前来警局自首,但警察根本没有把他的供词当回事,而是让朋友和家人把他接了回去,这年头想在纽盖特监狱找张铺位的人真是太多了。
当大多数人还没有想明白这样一个年轻而尊贵的生命的逝去到底意味着什么的时候,公众的注意力又被一条更具震撼力的消息吸引了。当天晚些时候,汤姆·莫特莱克因被怀疑与他的合租人之死有关而在利物浦被捕了。汤姆·莫特莱克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因此这消息立刻在这一带传开了。莫特莱克在演讲方面天赋异禀,他擅长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激情澎湃的演说,这样的人竟会和血腥的杀人案联系在一起真是太让人惊讶了,况且遇害者并不是普通的蓝领工人,而是一位将毕生精力投身于民权运动并且深受民众爱戴的中产阶级理想主义者。不过民众(除了少数与莫特莱克敌对的工人领袖)马上就长舒了口气,莫特莱克只是被警方传唤去澄清一些事实,而且马上就被释放了。下午莫特莱克自愿接受了利物浦当地一家报纸的采访,他宣称自己被捕完全是因为警察当局对他的仇视和憎恨。他到利物浦来是为了追查一个令他非常挂念的朋友的下落,当他焦急地在码头上询问开往北美的邮轮是何时离开的时候,码头上的值班警察根据总部的命令把他当作嫌疑犯逮捕了。“这帮警察啊,”汤姆感叹道,“他们一定非常熟悉我的长相,这也难怪,毕竟商店里贴满了讽刺我的政治漫画。当我向他们说明自己是谁的时候,他们还彬彬有礼地让我跟着他们走,我想他们一定是在等着看我的笑话吧。因为同住的原因,我也许会和我那可怜朋友的惨死扯上点关系,我承认他们把我列为嫌犯也没有什么不妥。不过,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对这件事的发生感到悲伤。对于警察来说,他们只要知道我是从‘犯罪现场’过来的就足够了。而事实上我正巧住在那幢房子里,这么一来,他们更不会给我辩驳的机会了。”说到这里,他神经质地笑了起来。“这些警察的脑袋瓜太僵化了,他们的座右铭是,‘先把人捉住,然后再找证据。’如果你恰巧在案发现场,那你自然是犯了罪;如果你在别的什么地方,你也同样脱不了干系,因为你一定是畏罪潜逃了。哦,我可是看透了他们的这套把戏。他们会想出各种各样把我扔进监狱的方法,这种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不过万幸的是,这次我记住了早上五点以前把我带到尤斯顿路的那辆出租马车的车牌号码。”
“如果他们把你扔进监狱,”记者讨好地开起了玩笑,“不出一周时间,我看囚犯们也要跟着你开始闹罢工了。”
“也许会发生这种事情吧,不过监狱可不愁没人住,现在的工贼真是太多了。”莫特莱克幽默地回应道,“这样说来,挑动囚犯闹罢工可不一定是个好主意。不好意思我得走了,我一直挂念着我的那个朋友,恐怕他已经离开了英国,我必须再去码头打听打听。现在可怜的康斯坦特又死了——可怕,真是太可怕了!我还要去伦敦参加聆讯,我真得走了。再见了,先生们。请告诉你们的读者,警察逮捕我完全是出于他们对我的怨恨。”
“莫特莱克先生,请允许我最后再问一个问题,我听说你原打算在今天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在圣詹姆斯教堂主持一个抗击德军入侵的群众大会,是不是这样?”
“哎!确实有你说的那样一个集会!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呢!不过那些该死的警察在一点之前就把我抓走了。他们找到我的时候我正要发封电报,当我从他们那里知道康斯坦特的死讯后,我一下子就懵了,集会什么的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真是一团糟,老天啊,为什么不顺心的事都碰在一起了呀!算了,不发牢骚了。再见吧,伙计们!别忘了把报纸寄给我一份啊!”
警察在伦敦对莫特莱克进行了庭审,但他们在莫特莱克口中并没有问到什么新东西,关于谜案的所有线索早就在街巷间传开了。凌晨送莫特莱克到尤斯顿路的马车夫给各大报纸写了一封信,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警方的愤怒。信中写道,莫特莱克先生刚过四点三十分就在弓区火车站上了他的马车,警察对莫特莱克先生的逮捕是对民主明目张胆的践踏。他表示自己随时可以为此写一份誓言书,但苏格兰场像是对誓言书并没有什么兴趣,因此这个工号为二一三八的马车夫迅速地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法庭上的莫特莱克面色苍白,浓密的黑发梳得整整齐齐——他用低沉而又悲切的声音向法庭陈述着证词。他在供诉中说,他认识死者已经有超过一年的时间了,他们经常在一起进行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后来死者托他找一套装修好的公寓,他们这才住到了一起。康斯坦特想通过把家从牛津区贝斯纳尔格林的高档公寓搬到弓区的这一行为,表达自己和工人兄弟们同甘共苦的决心。格罗弗街离工人经常集会的人民公园距离非常近,所以这套房子非常符合死者的要求。他非常尊敬和崇拜死者,因为死者用自己的真诚赢得了所有人的心。死者是一个不屈不挠的斗士,从不在困难面前畏缩,永远对斗争保持着旺盛的精力,随时准备着把自己的生命和财富投入到为广大劳工谋福利的事业中去。他最后一次见到死者是在事件发生前一天晚上九点,当时他刚从最后一班邮差手中接到一封来自一位朋友的信件,信里的内容让他颇为不安,于是上楼去找死者商量信中的事情。他最后一次看到死者时,死者显然正在被牙疼困扰着,但并没有对他抱怨什么,而且对他带去的消息同样也感到非常棘手,他们俩为此还热火朝天地讨论了半天呢!
陪审员:信中提到的事情和死者有什么关系吗?
莫特莱克:康斯坦特和那封信没有什么关联,他只不过是恰好认识我的那位朋友。如果认识的人有了麻烦,他一定会为此而担心的。
验尸官:你能向陪审团出示一下这封信吗?
莫特莱克:我不知把信放到哪里去了,这几天一直没能找到它。先生,如果您认为那封信与案件有关的话,我可以向陪审团说明信中提到的麻烦到底指的是怎么一回事。
验尸官:昨天晚上他牙疼得厉害吗?
莫特莱克:这我倒说不大清楚。我想不会太厉害吧。不过他说前一夜因为牙疼的缘故几乎没睡着。
验尸官:你和他是在什么时候分开的?
莫特莱克:十点差二十分。
验尸官:分开后你又做了些什么事?
莫特莱克:我马上就出去了,然后在附近做了些寻访。我大约是在一个小时以后回来的,我告诉房东第二天我要赶早班火车到乡下去。
验尸官:这是你最后一次看见死者吗?
莫特莱克(充满悲情地):是的。
验尸官:当你们俩分开的时候,他看上去怎么样?
莫特莱克:他那时一直在为我所遇到的麻烦感到担忧。
验尸官:他有什么与往常不同的表现吗?
莫特莱克:好像没有什么。
验尸官:你是在星期二早上什么时候离开公寓的?
莫特莱克:大概四点二十五分左右吧。
验尸官:你确定自己关好门了?
莫特莱克:对于这一点我非常确定。我知道达普顿太太是个非常胆小的人,因此离开时甚至把挂锁也给搭上了。我想外面的人即使有门钥匙,也不大可能进得了那栋房子。
达普顿太太的证词(当然是在莫特莱克先生之前做的)显得更为重要一些,在她的证词中还夹杂了很多家庭妇女特有的唠叨,因此对她的询问持续了比莫特莱克先生更长的时间。她不仅向陪审团证实了康斯坦特先生的确患上了牙疼,还添油加醋地说正是因为死者一直没有好好地去看病,所以才会持续疼了一个星期。她对死者最后几个小时活动的描述和莫特莱克先生陈述的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她表示自己有点怀疑死者和莫特莱克先生曾为了邮差九点送来的那封信发生过争吵。莫特莱克出门后,死者紧接着也出了门。但死者回来得比莫特莱克先生要早一点,直接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他回来的时候达普顿太太正在厨房干活,因此事实上她并没有看见死者进门,只是听见了关门声以及之后他轻轻登上楼梯的脚步声。
陪审员之一:你怎么知道进来的不是别人呢?(他提问时尽量让自己显得不动声色。)
达普顿太太:他上楼时在楼梯口招呼了我一声,他用软绵绵的声音叮嘱我,“达普顿太太,别忘了六点三刻叫醒我,不然我就要误了和铁路工人的会议了。”(证人的表演让陪审员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验尸官:你叫醒他了吗?
达普顿太太(打断了验尸官的问话):哦,我的老天,你怎么会这样问?
验尸官:太太,不要这么冲动。我是想问你有没有试着去叫醒他?
达普顿太太:我当房东已经当了十七年了,总是想方设法让房客们满意,其中当然也包括莫特莱克先生,不然他也不会把康斯坦特先生介绍到这儿来住。老天保佑他——
验尸官:好了,好了,我完全明白了。你确实尝试过叫醒他吗?
这时达普顿太太还没有完全冷静下来,没能好好回答验尸官问的这个问题。她只是反复地解释着虽然她那天确实睡过了头,虽然以前这种事也发生过,但她还是按康斯坦特先生的要求在六点四十五分上楼去叫了他。接着她就开始断断续续地讲述起那个悲惨的故事——一个即使由达普顿太太这样的人讲来也不会觉得庸俗的故事。她添油加醋地在叙述里添加了许多细节,比如说当格罗德曼闯进卧室的时候,她那不幸的房客是如何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以及喉咙血红的伤口是什么形状。比如说她那强势的伙伴是如何将一块手帕盖在尸体那张扭曲的脸上,以此来平稳她的情绪。又比如说他们是如何徒劳地在床的上下寻找凶器。她进一步解释了退休侦探是如何耐心而又迅速地做了一份房内的物品清单,在刑警和围观者到来之前,记录下了屋内物品的确切位置以及尸体的状态。她还强调了是自己提醒侦探注意两扇为了抵御夜晚的寒风而紧锁着的窗户的。她甚至还绘声绘色地模仿出当侦探发现这个情况的时候,那种惊愕而又沮丧的表情。接着侦探打开了窗,在雾中勉强从街上认出了一个名叫丹齐尔·坎特科特的小伙子。他招呼小伙子到最近的警署去找一个巡警和一个法医来。在等待后援到来的那一段时间,格罗德曼一直在沉思着,他不时会记下几条自己刚刚想到的东西。他还时不时会问上两句关于那个可怜的、心软的家伙的事情。既然说到了心软,她又向法庭陈述了一大通她的那些邻居是如何写信向死者乞讨财物的情况。天知道,那些人的条件不知要比她好多少呢!她赚的每一个便士都是靠自己的勤劳换来的。在代表死者阿瑟·康斯坦特家旁听审讯的泰伯特先生的追问下,达普顿太太承认死者生活得和常人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古怪的行为。他非常乐观,说出的话也总会让听者觉得舒心——愿上帝拯救他的灵魂吧。不;他从来不刮胡子,他要留下上天赋予他的所有毛发。
陪审员之一:她理所当然地认为死者睡前有锁门的习惯。不过她并不能保证这一点。(一阵大笑声。)门关上自然就不必上闩了,门闩处于门的顶部,需要向上推才能合拢。她迫不及待地想告诉在座的人,当她第一次招租房客的时候,房间并没有装门锁,就只有那么一道闩。但住进来的那个疑心病很重的房客(她不愿称其为绅士)一直在抱怨着晚上关不紧门,她只好贴钱在门上装了把锁。可那个牢骚满腹的房客还是没付房租就走掉了。(又是一阵笑声。)她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验尸官:死者平时显得神经质吗?
证人:不,他是个非常和蔼可亲的人。(笑声。)
验尸官:我想问的是他会不会担心遭人抢劫?
证人:不,他总是喜欢在游行中抛头露面。(笑声。)我告诉他要小心点,还现身说法地跟他说过有一次我在狂欢节上丢失了一个放着几英镑的皮夹的事情呢!
达普顿太太说完便瘫坐在座位上,无声地啜泣起来。
验尸官:先生们,我们马上就会有机会去看看那个房间了。
接着,发现尸体的经过被格罗德曼先生更为科学严谨地叙述了一遍。他出现在犯罪现场,在旁人看来就好像退居幕后的歌剧演员重回舞台一样。格罗德曼的著作《我所抓获的罪犯》仅仅仰仗着他的个人魅力就已经重印了二十三或是二十四次。格罗德曼对众人说他发现尸体的时候尸身尚有余温,因此他推测康斯坦特死了没多久。被他撞开的那道门的锁和闩都紧闭着。他证实了达普顿太太关于窗户的说法。另外他还提到烟囱非常窄;伤口看上去像被剃刀割开的一样,以及他在房间里没有发现任何凶器。他一个月以前才和死者相识。在他的印象中,死者是个热情、单纯且总爱和别人称兄道弟的好青年。(当退休侦探提到死者时,声音因情绪激动而有些颤抖。)他认为死者是世界上最不可能自杀的人。
下一个被传讯的是丹齐尔·坎特科特。他是个诗人。(笑声。)当格罗德曼从格罗弗街十一号二楼的窗口招呼他到警察局找人的时候,他正准备到格罗德曼家告诉他,因为他的手患上了肌腱炎,所以近期不能再为格罗德曼写东西了。没有,他并没有跑着去警察局,因为他是一个思想家。(笑声。)他带警察回到了格罗弗街,但没有上楼,他没有胆量去看那可怖的一幕。(笑声。)那天清晨的浓雾已经够他受的了。(笑声。)
巡警霍莱特说,十二月四日,星期二早晨大约九点四十五分,他和罗尼米德上尉、罗宾逊医生接到报案后一同赶往了格罗弗街十一号,他们在那里看见了一具年轻男人的尸首。尸体平放在床上,喉咙被割断了。卧室的门是被人撞开的,锁和门闩先前明显是被紧锁住了。房间里非常整洁,地板上也没有血迹,梳妆台上的一本大书旁边放着一个装满金币的皮夹。床边放着一个盛着冷水的小水盆,床边有一排悬吊式书架。门边墙上有一个大衣柜。烟囱非常狭窄。房间里有两扇窗户,我们进去的时候其中一扇窗还是锁着的。他估计窗户离外面的人行道大约有十八英尺高。没有人能爬上来,房内的人也不可能从这个房间出去,然后再把门和窗锁上。他还搜索了室内所有可能藏人的角落,可是一无所获。他费了好大的劲也没能找到凶器。椅子上死者的衣袋里甚至连一把小刀都找不到。最后他还把整幢房屋、天井和附近的马路都搜查了一遍。
罗尼米德上尉的陈述和霍莱特的大同小异,只不过在开场白中重申了他是和霍莱特巡警以及罗宾逊医生一起去的。
分局的法医罗宾逊说:死者喉咙被割开了,躺在床上。我到的时候尚有体温,腹部还非常温暖。剃刀造成的割伤在下巴、颈部和上肢共有三处。他身上的肌肉在被敲击时弹性已经变差。我认为当时他已经死了两到三个小时。我想时间不会更长了,只可能比我预计得再短一些。床单有可能使身上的体温保持得更长一些。最深的那个伤口有五到六英尺长,从左至右横穿喉咙直到左耳下方。气管的上半部分和颈部的血管都被切断了。颈动脉周围的肌肉完全被割开。在左手的拇指上还有一个微小的伤口,像是脖子上那道致命创口的延伸一样。死者的双手垂在头部下方。我在死者的右手上并没有发现血迹,因此伤口不大可能是死者自己造成的。凶犯一定是用了剃刀那类的利器。我猜测凶犯可能是个左撇子,死亡过程毫无疑问是非常迅速的,我在房屋内和尸身上都没有发现搏斗的痕迹。我看见在梳妆台上布拉瓦茨基夫人 那本关于通神学的巨著边放了一个钱包。后来,罗尼米德上尉提醒我锁和闩是从里面扣上的。
陪审员之一:我没有说伤口是被惯用右手的人弄出来的。我无法明确地说出凶器是怎样弄出这样的伤口的。自残就更没有可能了。雾倒是一点也没有侵入这个房间。
威廉姆斯警长说他在十二月四日的清晨当班,格罗弗街恰好属于他的辖区。他没有看见或听见任何值得怀疑的事情。那天的雾还算不上最浓的,只是让人觉得嗓子有些难受。他大约在四点半左右巡逻到格罗弗街,但并没有看见莫特莱克先生或是别的什么人离开那幢房子。
法官建议休庭,验尸官和陪审员们一起前往格罗弗街十一号检查房屋以及死者的卧室。晚报的头条上写着“弓区的迷局越来越扑朔迷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