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发性疾病所引起的肥胖,就是“继发性肥胖”。继发性肥胖属于病理性肥胖,是因内分泌代谢异常而引起的,肥胖者大都呈特殊体态,症状较单纯性肥胖明显。
在所有肥胖者中,继发性肥胖比率不到1%。
有的时候,当原发性疾病被治好后,继发性肥胖也明显减轻。
继发性肥胖一般继发于“神经—内分泌—代谢紊乱”的基础上,包括下丘脑性肥胖、垂体性肥胖、甲状腺性肥胖、肾上腺性肥胖、胰岛性肥胖等,如发生在下丘脑—垂体的感染、肿瘤、创伤、皮质醇增多症、甲状腺或性腺功能减退、胰岛素瘤等疾病均可导致继发性肥胖症。某些精神疾病(如抑郁症、进食异常等)和药物因素导致的肥胖,也属于继发性肥胖的范畴。
常见的能增加肥胖风险的药物有三环类抗抑郁药、类固醇激素、磺脲类药物、胰岛素、β受体阻滞药,以及某些口服避孕药、抗精神病药、抗癫痫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