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上世纪八十年代提出“情本体”,九十年代提出“两种道德”,这二者似乎有联系?
答: “情本体”主要与“宗教性道德”有关,从而也影响到“社会性道德”的规范建立,因为我认为宗教性道德对社会性道德有“范导”和“适当构建”的作用。但这里首先要明确“道德”与“伦理”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问: “伦理”与“道德”两词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在学术领域中,经常是混同使用,很少区别的。
答: 也正因此,在开头就需明确一下二者的异同。
问: 你以前曾以内外来区分“道德”与“伦理”。
答: 是这样。我将“伦理”界定为外在社会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从而通常指社会的秩序、制度、律令、规范、风习(或习俗即风俗习惯)等等。Hegel对此讲得很深刻,Marx继承了他,都认为人们的一切道德行为是一定社会历史下的产物。Hegel讲的伦理学就是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等,而不同于Kant。Hegel批评Kant的道德哲学是纯形式的,缺乏现实内容,也是这个意思。
问: Kant讲的道德是绝对律令、自由意志、实践理性。
答: 与伦理的外在规范不同,我将“道德”界定为人的内在规范,即个体的行为、态度及其心理状态。我曾说过Kant哲学是先验心理学的哲学,因为我以为Kant哲学提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心理形式”问题,我称之为“人性能力”或“心理形式”,或“文化心理结构”,其中便包括“道德”。
问: 这怎么说?
答:
人性能力、心理形式或文化心理结构包含认识、道德和审美三者。前二者我以前已说了不少
,现在就道德-伦理再说明一下。Kant说,Rousseau教会他尊敬普通人,Kant对普通人行为中的道德意识惊异赞叹。他的实践理性就是“百姓日用而不知”,既普遍立法又法由己出、专属于人的“善良意志”(good will)。人们只要“立意这样去做”,便可以非功利,轻生死,超因果,越时空。人以此而成为人,所以道德是人的本体存在。Kant称之为“先验实践理性”。我称之为以“理性凝聚”为特征的“人性能力”,它区别于理性内构(认识)和理性融化(审美)。我以为,从“人性能力”角度去阐说Kant,才抓住了要害。
问: 你的“理性凝聚”与Kant的实践理性有何同异?
答: 异的是Kant认为这种人性能力是先验的理性,不能从经验中得来;历史本体论则认为,这理性仍然来自经验,但它是由人类极其漫长的历史积累和沉淀(即积淀),通过文化而产生出来的人的内在情感-思想的心理形式。所以它对个体来说是先验的,对人类总体则仍由经验积淀而成。其特征则是理性对感性的行为、欲望以及生存的绝对主宰和支配。所以称之为“理性凝聚”。它在开始阶段(如原始人群和今日儿童)都是通由外在强迫即学习、遵循某种伦理秩序、规范而后才逐渐变为内在的意识、观念和情感。从而,这也可说是由伦理(外在的社会规范、要求、秩序、制度)而道德(内在的心理形式、自由意志),由“礼”而“仁”。人性能力由经验而先验,由传统习俗、教育而心理。
问: 那么与Kant的相同处呢?
答: 都认为对于一时一地的经验来说,这心理形式或人性能力是先验的。所以它才能不顾任何经验环境、功利愿欲、生死恐惧而“立意”如此这般的行为活动,“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种人性能力、心理形式的形成对人类的生存、延续具有极其重大的独立价值,而超乎一时一地的时空和因果。而这也就是中国传统所说的“太上立德”。这“德”即这人性能力超乎和高出于任何事业功绩和学说著述(立功、立言)之上。它之所以如此重要和崇高,就在于它在不断树立人之所以为人的本体实在。它也就是一般所谓的道德精神。我以为,Kant道德哲学之所以不是任何“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之类的功利主义伦理学所能比拟,就因为Kant揭示的是人的道德行为的这一本体特征。它的崇高、伟大可以与天地媲美,“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是我最爱的Kant名言,我自以为译得很好。
问: 但《批判》一书不也赞同Hegel对Kant的批评吗?
答: 正因为包括Kant本人在内,都没有把这一Kant称之为“绝对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道德特征看作人性能力或心理形式,而把它与外在的伦理规范、社会秩序纠缠一起,混为一谈,便出现了许多脱离实际的所谓“形式主义”的弱点。
问: 这如何说?
答: 如前所说,伦理作为外在规范和秩序,它们是历史的产物。因时空、环境而大有不同,有很明显的相对性。我说过多次,例如原始部落有的杀老、弃老,有的却尊老、敬老,它们都决定于当时当地的经验功利(为节约食物而杀老和保存经验而敬老)。二者虽矛盾对立,但都是为了维护某一时空环境下的群体的生存延续而产生的伦理要求和行为规范,在当时当地都是道德的。伦理道德随时代社会而变易,这是Hegel、Marx,各种功利主义、相对主义伦理学以及实证的文化人类学所再三论证说明了的。Kant道德哲学在这些历史具体事例前显出它缺乏可操作性的“形式主义”。Kant在认识论上非常重视经验及可操作性,在道德哲学上则相反,重视的是人之为人的理性本体的存在。批评Kant这种“形式主义”的人,忽视了本体存在的首要性质。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Kant道德哲学所突出的是作为人性能力的绝对律令,又恰好处在启蒙时期的人类历史阶段,这个心理形式问题便与当时实质性的外在伦理规范和要求难以分割地纠缠在一起了。Kant所提出的绝对律令的三条准则:普遍立法、人是目的、自由意志,如《批判》所指出,与他的“第一批判”一样,都是在为现代人和现代社会开辟道路。Kant的“第一批判”揭示出上帝乃先验幻相,不可认识,但人们却仍然可以有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因为人拥有先验理性的认识能力。Kant的道德哲学也如此,它是Hobbes、Rousseau以来的原子个人和社会契约理论集大成的哲学思想,即一方面摆脱基督教的神学道德论,另一方面树立起同样超乎人类感性的普遍必然。Kant哲学证明人的认识、实践都无须依存于神,极大限度地从哲学上空前高扬了人的旗帜,宣告人从中世纪的政治、思想的神权统治下的解放。
可见,人的旗帜有这两个方面,一是具有社会时代特征的实质性的外在伦理方面,即“人是目的”不是工具,人有“自由意志”可“普遍立法”而行事。它从哲学上确立了个体的人的自由、独立、平等。这是其后迄今不断研讨、发掘和批判的方面。
另方面则是我所强调的,Kant所高扬的同时也是人性能力、心理形式、文化心理结构的内在道德方面。这一方面将为未来社会的人文成长提供更重要的研讨角度和方向。Kant指出的是,自然情欲、性好并非恶,善恶是人的自由选择:是遵守那普遍立法的道德律令呢,还是相反。这也就是我所说的人性能力的展现。所以任何人都没有借口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推诿于环境、条件、利害、因果。
由于两个方面的相互重叠,Hegel以来的相对主义伦理学从社会历史角度对前一方面(实质性方面的相对性)作为形式主义加以批判,把另一方面(人性能力方面的绝对性)忽视或抹杀了。坚持绝对主义的Kant追随者由于突出和辩护前一方面,对后一方面(人性能力方面)也缺乏足够的突出或重视。
在我看来,前一方面(外在伦理的实质性方面)作为普遍必然的Kant的绝对律令落实在具体时空环境的行为或立法中,的确受着各种经验条件的制约而难以成为可操作的现实规范。
问: 你不是说过Kant的著名“四例”:不自杀、不说谎、发展才智、帮助别人,具有人类普遍性吗?
答: 这“四例”倒可说是人类任何群体所必然要求其个体成员“应当”(ought to)履行的伦理秩序和道德规范。因为只有遵守这些规则,才能维持和延续这个群体的生存。但即便如此,具体落实在现实的时空环境中,仍然很难“普遍必然”。为保守秘密在敌人面前说谎或自杀,并非不道德,从而它们的道德与否仍将历史具体地为相对主义伦理学所裁决。
问: 那么Kant道德哲学的实质性方面没有价值?
答: 大不然。“人是目的”这理想在充分实现之前,永远有激励人们为此目标奋斗的重要作用。启蒙理想在一定时期可以作为宗教性道德而为仁人志士安身立命、服膺拥抱,并为之奋斗、牺牲(例如在中国现代)。此外,如John Rawls由“无知之幕”确立的两条原则,既从理论上概括了罗斯福新政以来的经验,又是从Kant而来。它有一种“人是目的”的理想气质。它一举战胜流行多年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经验论,并不偶然。“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眼中就没有“少数”,而“少数”也是人,“人是目的”再次显出了它的理想性的力量。经过几个世纪,Kant这一“律令”已逐渐通由法律和外在伦理秩序成了现代社会性道德。
问: 但是,Hegel、Marx、今日的社群主义者以及Carl Schmitt、Leo Strauss等人,都认为伦理制度如国家便不是建立在什么原子个人或社会契约之上,而是超个体的“绝对精神”、“生产关系”等等在人们活动中辩证运行的现实产物。Rawls也后退到仅从政治上来确定“重叠共识”的“公共理性”,因此有人讥评他的政治自由主义是“无道德的政治”。
答: 如前所述,Hegel、Marx以及今日的社群主义者都否认原子个人,历史的产物,从而Kant只是形式主义。但我以为这“形式主义”至今仍有价值,特别是在中国。发达国家的人们因不满足这种社会性道德所设定的政治中立、价值多元(以至无价值)所带来的精神危机和社会弊病,而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则不但要首先解决每一个人的物质生存的基本需要,而且在精神上也得首先摆脱各种“神”的统治管辖。所以,我一直认为,Kant和自由主义在中国不是多了,而是不够。作为公共理性,现代社会性道德(首先是现代性外在伦理秩序)正是今天中国所迫切需要明确和建立的。
问: Hegel、Marx等人强调历史性,你也强调历史性,有何异同?
答: 重点不同,也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历史性。他们强调的历史性是指一时一地的具体环境和状态,我强调的历史性是指历史的积累性。前者重视相对,后者重视绝对。我以前讲自然人化,包括外在环境和内在心理,都是指它们由积累和沉淀的历史成果,人有如此这般的工具、环境,人有如此这般的能力、本领,都是通由历史(就人类群体说)和教育(就个体说)才有可能。作为理性凝聚的人性能力,正是如此。相对主义伦理学、功利主义幸福论看来具体、实用而且符合经验,我以为,却完全丧失了对为Kant所高扬的这一“人之所以为人”的伦理道德特征的人性能力的确认。人性能力看来似是形式,其实却是 人们心理中情理关系的某种具体结构, 所以并不空洞。它虽然必须由历史上不断演变的相对伦理制度和规范所不断塑建,但这“形式”本身却超出这些伦理制度、规范的相对性和一时一地的历史性,而对人类具有绝对的价值和意义。这是由历史建成的理性,由经验变成的先验,由心理形成的本体。它超越任何个体或群体,代表的是人类总体(过去、现在和未来),从而具有神圣性或宗教性、绝对性。可见,一方面没有历史的积累,没有经验的积淀,不可能产生这神圣的先验的人性;另一方面,没有这人性能力和形式,历史将不可能向前行进,人将倒退到动物世界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