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症”即症状,包括症状(症)和体征(状),症状是指患者主观感受到的痛苦或不适,如头痛、耳鸣、胸闷、腹胀等,体征是指能客观检查出来的异常征象,如面色白、喉中痰鸣、大便腥臭、舌苔黄、脉浮数等。症状虽然只是疾病所反映的现象,但它是判断病种、辨别证候的主要依据。因此,症状的量化可以为证候的量化诊断提供基础。
症状术语的规范化,是中医证名规范化、病名规范化,乃至整个中医体系规范化的前提和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症状术语规范化的工作主要通过编写教材,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编纂工具书等三方面进行。不同版本的《中医诊断学》相继出版,各种国家与行业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GB/ T16751 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 T15657 1995等相继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