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人之学的产生过程中,天人和谐思想也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深究天人之学,构筑理论体系,建立自然哲学丰碑的,首先是老子和《老子》一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老子姓李名耳,是春秋末期东周王室管理书记档案的史官,有机会博览群书,融汇“天道”与“人道”的知识,终于成为一代大哲学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虽然有的学者认为《老子》一书并非其本人所著,而是成书于战国时期,但学者们大都同意《老子》一书记述了老子思想的精义。在老子思想中,“天道”受到赞扬,而现实社会则受到批判,“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第77章)。“天道”减少有余的一方,用来补给不足的一方。现实社会却不是这样,偏要减少不足的一方,用来供给有余的一方。这是老子对春秋时期社会的不公的观察和批判。老子最先明确提出了一条思路,即“人道”应效法“天道”,治国者“以百姓之心为心”,实行“无为而治”。他重视对“天道”本身的探讨,指出“天道”是有和无的统一,其运动有“反”的特征,其作用有“弱”的表征,其实只是自然而然,运转不息。应虚心向“天道”学习,在效法天道的实践中,透彻理解“人道”,所谓“推天道以明人事”,“上士闻道,勤而行之”(《老子》第41章)。
春秋末期另一位大思想家孔子(前551—前479年)对天人之学有不同于老子的一番理解。孔子开创了儒家学派。所谓儒家,在春秋末期是指那些对西周礼制和文化有修养并且充满敬仰之情的人。《论语》一书是孔子的弟子汇集编撰的,记载了作为思想家和教育家的孔子的言行。《论语》记载的孔子言论,基本上有两类,一类是他关于现实的议论,再一类是谈他以前的历史和文化。孔子关注西周礼制的存亡问题。他说过:西周礼制是以夏、商两代为依据制定的,丰富多彩。因此,他主张沿用周朝的礼仪制度(《论语·八佾》)。在《论语》中,孔子多次谈到“天”,但不像老子那样对探讨“天道”本身感兴趣,他更关心“天”对“人”的影响。孔子对“天”或“天命”充满敬畏,他说,君子害怕的有三件事: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的言语。小人正相反,不懂得天命,因而不怕它;轻视王公大人;轻侮圣人的言语(《论语·季氏》)。孔子敬畏“天命”,但他不是宿命论者,不认为人的一切已经由天注定,即使再努力也没用。孔子所说的“天命”包含这样的意义:在人的一生中充满各种偶然性,生死寿夭、穷达祸福都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孔子的学生伯牛生了病,他前去探问,从窗户里握着伯牛的手,说道:难得活了,这是命呀!这样的人竟得这样的病!这样的人竟得这样的病哟!(《论语·雍也》)
但“天命”并不仅只停留在这个层面,它还有更高的精神层面的含义,那就是:孔子认为自己有“天生德”,有一种传承文化的使命,有一种责任感。孔子认为复兴周文王的“文”,是他的“天命”,是他必须承担并且倾尽全力要付诸实践的。孔子周游列国时,离开卫国,准备到陈国去,经过匡这个地方,匡人曾经遭受鲁国季氏家臣阳货的掠夺和残杀,而孔子长得很像阳货,于是匡人错把他当成阳货,囚禁了起来。孔子的生命受到威胁,但他却从容地说:周文王死了以后,一切文化遗产不都在我这里吗?天若是要消灭这种文化,那我也不会掌握这些文化了;天若是不要消灭这一文化,那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论语·子罕》)孔子将传承西周文化、恢复西周礼制作为上天赋予自己的使命。他“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就是要以坚定的信念为复兴周文化而努力。孔子认为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研究,生出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对文化传统有自知之明,自觉地担当起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使命,“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只有人能把“道”发扬光大,不是靠现成的“道”弘扬人。
面对“天”与“人”,孔子把重点放在“人”。在他看来,“人”的一生必然会遇到的各种偶然性(如死生、富贵等);但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人对自身所处文化传统都应该有自知之明,有深厚感情,有责任担当。这就是孔子“天”或“天命”的人学意义。因此,孔子才会说自己:生活态度上不怨天、不尤人,行动上则只是潜心学习,透彻理解深刻的道理,至于个人命运是富贵或贫贱,那就由天去决定吧(《论语·宪问》)。这“天”包含着孔子宽广博大的胸襟与对文化传统的深情厚意。
老子和孔子的思想,代表着历史上“天人之学”最主要的两种思路。老子主张“道”、“天道”是世界的根本,应对“道”本身进行深入探讨,最后落脚于“人道”效法“天道”,得出“天道”自然、“人道”不妄为的结论。孔子关注“天”或“天命”,但他更关注有文化使命感、责任感,能发自内心地热爱并自觉弘扬传统文化的“人”,指出不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人都应对文化有所贡献,这才算真正实现“天命”。这两种思路对后来的思想家产生了深远影响。
孟子(约前372—约前289年)沿着孔子的思路,在天人关系上,重视人的内心,强调内心对文化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人的本性是善的,善的本性直接与天相通。他说:充分扩张善良的本心,这就懂得了人的本性。懂得了人的本性,就懂得天命了。保持人的本心,培养人的本性,这就是对待天命的方法(《孟子·尽心上》)。一个人不论寿命长短,只要他专心致志发挥人性之善,就抓住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天是道德之源,人性来自于天,因而人性善。孟子的推论方法是:人赋予天以善性,再用天的权威去证明人性之善。中华文化中所谓道德之天或义理之天即来源于此。它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引申为人们的理想和道德仿佛“天”一般广阔、深远,具有无穷的力量,足以克服人间的任何困难险阻。
庄子(约前369—约前286年)是与孟子同时代的思想家,但他的天人学说与孟子截然不同。他继承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强调事物的自生自化,万事万物都根据自身的本性生长变化,这就否定了任何形式的外在主宰。在天人关系的问题上,庄子坚定地站在“天”(自然)的立场上看待一切。庄子指出“道”是无处不在的,万物之中都少不了它;少了它,万物就不成其为万物。“道”同时是天地万物所以生成的总原理,自本自根,无始无终而久存。天地万物变化生长、丰富多彩,都是“已而不知其然”的“道”促成的,“道”统摄于“自然”(即《庄子·天地》所说的“道兼于天”)。庄子在和朋友惠施的辩论中说:“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无以好恶内伤其身。”(《庄子·德充符》)翻译成现代汉语即:“道赋予人容貌,天赋予人形体,只要不以好恶损害自己的天然本性就足够了。”可见,庄子的天人之学是将“天”看作一个不能随意加以分割和破坏的有机整体,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不仅表现为爱护自然、保护自然,而且还含有向自然学习的内容。他认为只要顺应自然而然的“天”,与道为一,“人”就能逍遥自在,遨游于无边的宇宙,进入绝对自由的世界。庄子谈到天或自然的许多方面,最后落到人应当怎样对待人生,以及人应当如何对待自己的感情世界和理智世界。老庄的天人之学从自然出发,最终超越了自然,返回充满喜怒哀乐的人间世界,这是道家人文文化的特色和魅力所在。
探讨天人之学,我们不能忽视《易传》,这部书写成于战国末年,不是由某个人撰述而成,而是众多学者研究《周易》和有关儒家典籍的集体创作。其思想总体上属于儒家学派,但同时也吸取了诸子百家的成果。《易传》共有十篇,其中《系辞》上下篇着重发掘《周易》的哲学潜质,包含关于天人之学的重要思考。《周易·系辞下》说:《周易》这部书内容深广,无所不包,有天道,有人道,也有地道。可见《周易》重视天、地、人三才之道的统一,可视为一种有机整体的世界观。《系辞》的作者对这样的世界进行研究,探讨其变化的原因,认为“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周易·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下》)。“阴”“阳”表示一切都是“有对”的,唯其如此,天地与人间才有变化。《周易·系辞上》说:鼓动万物有雷电,润泽万物有风雨,太阳和月亮在运行,一寒一暑在推移,这些不都证明变化的源头是阴、阳的激荡相摩吗?《易传》的作者对天道与人道的变化和关系作了理论探索,强调人与自然是相互作用的,应将事物变化的道理运用于人类社会,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周易·系辞上》)这是说人们在阴阳矛盾的相互交错中可以体察到事物运转变化的途径;人们懂得了变化的道理,就可以形成良好的行为;按照这个道理去待人接物,才能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由此可见,《系辞》用变化的道理将天与人联系起来,认为这才是世界的普遍法则。
战国末期,百家之学的总结者荀子(约前313—前238年)在天人之学上也作出了重要贡献。荀子认为,在天人和谐之前必须要有天人相分的阶段;在天人相分阶段,人应该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进行生产活动,“制天命而用之”。这不仅抑制了天人之学的形而上学化倾向,而且将天命决定论的理论空间压缩到最小,从而将先秦时期的天人之学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荀子生活的时期,中原各国的统一已成为历史的主题。他涉猎百家之学,曾在齐国主持过稷下学宫,担任“祭酒”。在那里,他与百家之学的思想家们进行切磋,视野更加开阔,思想更有深度。
荀子本着孔子的思路,寻求“和”而否定“同”。“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建立在事物相互区别的基础上,而“同”则是排除矛盾的一致,是没有生命力的单一。荀子探讨“天人之学”的名篇《天论》,把这个道理阐发得深刻而清晰。他写道:“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认为天有常规,不受人的意愿支配。顺应天(自然)的法则,人们将从天那里取得养生之资,如粮食等。如果人们违反天的法则,将受到它的惩罚。荀子在《天论》中写下一大段关于加强农业生产的文字:“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他认为人们抓住农业这个根本,重视农业生产,厉行节约,天就不能使人贫困;有充分的养生之资,营养充足,注重养生,作息时间有规律,天就不能使人患病;加强人的认识、道德、审美等综合修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天也不能使人遭受祸患。可见人在自然的面前不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他又说:“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如果看不到人的作用,只是企求天的恩赐,就和天人关系的真实情况相背离。基于上述分析,荀子的结论是:“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荀子“天人相分”的观点,在中华思想文化史上揭开新的一页,阐述了一个客观真理:当人从自然界分离出来,成为与自然相对的认识主体、实践主体的时候(也就是认识到天人相分),人才有可能成为有智慧的人,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不是自然的奴隶,而是能认识并按照自然法则去行动的人;这样的人荀子称之为“至人”,用今天的话讲就是“真正的人”。
荀子在《天论》中着重论述了天人相分,就是看到天和人各自的特点,呈现于人面前的是千姿百态的自然世界,不是一个色彩、一种声音的单调死板的存在。在异中求同,达到和而不同。荀子在《天论》中写下这样的话:“万物为道一偏,一物为万物一偏,愚者为一物一偏,而自以为知道,无知也。”在荀子看来,万物只是“道”的一个方面,个别事物是整体的部分,人们往往以偏概全,以部分替代整体,自以为认识了“道”,其实并没有达到全面认识的境界。从“分”到“合”,从个别到一般,这才是人们认识的正确途径。
荀子关于天人既相分又相合的理论,在中华思想文化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东汉时期的王充,唐代的刘禹锡、柳宗元等都在这个大课题上作出了贡献。中国历史上的宋、元、明、清时期,由于本土和外域文化的对立与融合,产生了新的思想课题,但天人之学在这段时期并没有失去它的光泽,只是变换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