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思想文化典籍浩如烟海,要进入这座精神宝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只要选择其中的一本读下去,就会被其中的独特理念所打动,进而去研究这些理念的含义及其对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贡献。
2007年我和几位年轻学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理念作了一些提炼、疏解,写成文字,于2008年6月以《中国传统文化经典语录》为书名,由西安出版社出版。初版共11册,分别是:《天人之际》、《道法自然》、《生生不息》、《居安思危》、《以民为本》、《仁者爱人》、《慈悲为怀》、《养生有道》、《明德至善》、《诚实守信》、《天下大同》。2012年再版时增加《和而不同》分册,共12册。
2011年北京学习出版社获知我们在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与我联系,希望我和合作者较快地写出一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读本》,阐述这些理念是怎样产生的,它们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如何传承、发展及其历史意义。任务艰巨,我和合作者开始撰写,由几位年轻学人起稿:天人之学(夏绍熙)、道法自然(郑熊)、居安思危(陈战峰)、自强不息(张茂泽)、诚实守信(李江辉)、厚德载物(李友广)、以民为本(袁志伟)、仁者爱人(袁志伟)、尊师重道(付粉鸽)、和而不同(张茂泽)、日新月异(陈战峰)、天下大同(宋玉波)。2012年10月由北京学习出版社出版发行。后来,除总论一本外,还有12本分论出版。
此书出版后,我们继续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感到需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读本》进行修订。
其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读本》改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进行修订,征得学习出版社有关同志同意,交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目的在于为宣传和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尽些绵薄之力。
江苏南通是我的故乡,抗日战争爆发后,我随家人到西北,后来我一直在西南和北方读书。1952年底,我离开清华大学(1950—1952年,我在这里读哲学系研究生)到西安西北大学教书,至今已有六十多年。少小离家,到老年时思乡心切,一股浓烈的乡愁使我决心把这部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的新修订稿,交给江苏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发行。
在出版前,我请陈战峰同志对全稿作了文字上的校订。原书的三个附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资料选译》、《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若干名著(篇)》、《中国历史简要年表》),作了一些修订,仍然保留。
我希望读者朋友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一书加以批评指正。
张岂之
2016年7月1日
于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
“天人之学”的“天”,泛指宇宙、天地、自然万物。它是一个自然演化过程,其中包括自然规律。《中庸》说“天命之谓性”,“天”的自然演化是人产生的本原,也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天人之学”的“人”,则指人类社会历史过程,人性、人生、自我等都是这个历史过程中的重要因素。西汉历史学家司马迁将“究天人之际”当作学术的首要问题。可见,天人之学就是研究自然和社会、人生及其相互关系问题的学问。它和中华文明整个历史进程相伴随,结晶成为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
历史上的思想家们思考和解决天人关系问题,为我们留下了既有理论深度又有民族特色的思想财富;这些思想财富凝结在“天人之学”这一核心理念中。天人之学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对如何认识、改造世界问题的探索和解答,影响深远。思想家们的天人之学,涉及他的自然观、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人性论、社会观、历史观等,我们可以用关于“天人之学”的理论思考概括一个思想家的主要思想特质。此外,以天人之学的发展演变作为主要线索,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发展的历史过程。
考古研究表明,我国大约在5000多年前就形成了以农耕为主的综合经济。中国有两个农业起源中心,一个是黄河流域地区以粟(小米)为代表的北方旱作农业发源地,夏商周文明就诞生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另一个是以长江中下游为中心历史悠久的南方稻作农业区,孕育出对中华文明影响深远的良渚文化。这两个相邻的农业经济体系除了具有各自的特点和发展途径外,相互之间的密切接触和交流一直是推动中华文明发展的强大动力。“天人之学”正是在此基础上逐渐产生、形成和发展的。
天人之学在以农业为中心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中孕育产生,当它开始出现的时候,具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反映了中华文明起源时期的基本特征。在先民们的生活中,家族血缘的延续至关重要,家族的始祖占有相当显赫的地位;在任何一个家族中,每个人都是向上联系着祖宗、向下开启子孙后代的血缘链条中的一环。因此,早期中国对“天”的崇拜与祖先崇拜有着难分难解的关系。学者们通过研究殷商时代留下的丰富的甲骨文卜辞发现,从商王武丁时期起,殷人就相信在天上存在着一个具有人格和意志的至上神,名叫帝或上帝。在殷人心目中,这个至上神上帝,主宰着大自然的风云雷雨、水涝干旱,决定着禾苗的生长、农产的收成。它高居天上,能降入城邑,导致灾害,因而兴建城邑,必先祈求上帝的许可。邻族的入侵,殷人以为是上帝命令所为。出师征伐,也必先卜问上帝是否护佑。上帝虽在天上,但能将福祥或灾疾降于人间,甚至可以决定人间的一切。人间殷王举行祀典、颁布政令,都必须揣测上帝的意志而为之。
居于天上的上帝有这样的全能和尊严,只有人间的殷王才能与它接近。因而殷人以为殷王死后,可以配天,在上帝左右,称为王帝,也能降下祸福,几乎同上帝一样。由此可知,殷商时期的天、人观念笼罩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其实,上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只不过是统治人间的帝王在观念上的反映。
随着历史的变迁,周人以僻处殷商西隅的蕞尔小邦取殷商而代之,建立西周。为维持统治,周人必须对这一巨变做出合理解释,才能让殷遗民心服口服。以“天”为基础的天命论便成为周人说明自身政权合理性的重要论据。在周人心目中,“天”是至高无上的神秘力量,与殷人的上帝相比,“天”的人格神色彩淡化,自然性的意义加强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周人的生活环境有一定关系。从先周到武王克商,周人活动范围全在晋陕甘黄土高原西半部,这里地势高亢,雨量稀少。除夏季暴雨,难得遇见阴天,地上植被也多是农作物和小灌木。这一带的地形多起伏的塬梁峁沟,而无高山峻岭。周人看到的经常是明朗的笼罩四周而又一望无际的长空。苍天沉默地高悬着,举目四望,只有“明明上天,照临下土”(《诗经·小雅·小明》),“天”在周人心中就有了那种高高在上、明察人间一切的最高神的性能。更重要的是,“天”有自然性的一面,也有道德性的一面。周人认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天不像殷人的上帝那样无目的地降灾赐福,而是有选择地帮助有德行的人。在西周的青铜器铭文中,“天”变成了周人的至上神,它高踞太空,超越上帝。天命是天神向天廷和上帝发布的命令。“天命靡常”,只有有德之人才会受到天命的保佑。康王时的大盂鼎铭文就明确地刻着:“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在武王嗣文王作邦。”天廷里尊显的周文王接受天神要他改朝换代的命令,取代殷人的上帝,然后把这个变革移植到人间,于是周武王顺应天命,灭殷商,建立西周。
可见,商周时期,随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意识中的天人观念也在变化。但“天人之学”始终包含在宗教意识中。“天”是祖先神或者至上神,人们对它只有顶礼膜拜,绝对服从。春秋战国时期,当人们冲破宗教思想的束缚、用理性思维探索天人关系的时候,天人之学就以哲理的形式融入中华文化的长河中,在深刻性和普遍性上拓展着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和思维。
西周的盛世,维持的时间并不长久,从周夷王开始,便在内忧外患中逐渐衰落,天命论也开始动摇。“天”不断遭到怀疑甚至否定,“昊天不傭,降此鞠讻。昊天不惠,降此大戾”(《诗经·小雅·节南山》),上天不公平呀,降下这么大的祸乱,上天不仁爱呀,降下这么大的祸患。从前赏善罚恶的“天”,现在却福恶祸善,青睐骄横得意的人,对勤劳善良的人不理不睬。“骄人好好,劳人草草。苍天苍天,视彼骄人,矜此劳人。”(《诗经·小雅·巷伯》)在怀疑、怨愤和苦难中,人们渐渐意识到,天与人的关系并非赏善罚恶那样简单。天有自身运行的法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天和人是不同的。所以,春秋时期,西周天命观念虽然仍有巨大的影响,但许多人已经不再满足于对“天”作道德的解释,他们开始将天道、人道进行区别,并抛开宗教观念,给出通过理性思考得来的解答。在一个民族的思想历史中,这种转变是值得注意的。它意味着哲学意识的诞生;人们开始以理性代替幻想,用智慧代替想象,摒弃将超自然的动因作为解释的原则,而以经验的事实作为探究和解说的基础。
《左传》记载,鲁僖公十六年(前644年),周内史叔兴到宋国,他对宋襄公解释当时天上坠落五块石头、六只鹢鸟退着飞过宋国国都这两种罕见的自然现象时说:“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左传·僖公十六年》)翻译为现代汉语就是:“这是有关阴阳的事情,并不与人事吉凶有关。吉凶由人的行为所决定。”他把自然变化理解为无意志的“阴阳之事”,把人类的吉凶祸福理解为人们自身行为招致的结果。春秋末年,郑国的贤大夫子产明确地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左传·昭公十八年》)翻译为现代汉语即:“天道玄远,人道切近,两不相关,怎能通过占卜祈祷等迷信方式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呢?”春秋时期,人们的思想已有这样的趋势,将“天”与“人”分开来进行独立的探讨,然后再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思维方式到战国时期已经较为常见。1993年在湖北荆门郭店一号楚墓中出土了一批竹简,学者们认为是战国中晚期的作品,其中一组名为《穷达以时》的简上明确写道:“有天有人,天人有分。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可见,摆脱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天命论,对天人之学进行哲理性探究的重要一步是对“天”、“人”进行独立深入的研究。
春秋时期在思想上出现的重人事轻天道的变化,首先见于兵家(军事家)的著作。齐国军事家孙武在《孙子兵法》中首次提出天时、地利、人和的理念(见《始计》篇)。他说的“天时”,指阴阳、寒暑、四时等自然现象;“地利”指路途远近、面积大小、形势险易、环境利害等方面;“人和”指得民心、得民力、上下同心同德。《孙子兵法》认为,军事家运用这三个条件,才能取得战争胜利。史书记载,越王勾践的大夫范蠡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由于兼顾天时、地利、人和三者,才取得成功,战胜了吴王夫差。战国中期儒家学派的代表孟子认为,天时、地利与人和这三者缺一不可,而“人和”最为重要(见《孟子·公孙丑下》)。战国时的兵家著作《尉缭子》也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战威篇》)。战国末道家的《十大经》(古佚书)把知人事作为知天时、地利的中心环节。由此可见,我国古代重人事轻天道的思想既来源于战争的实践,又经过理论的提炼,它不是思想家们空想的产物。
这种“有天有人,天人有分”的思想,在战国中后期的《周易·贲·彖》中得到明确表述。它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里“天文”指季节、时令等自然变化的学问;“人文”则主要指人类社会和自身的道理。古人没有把“天文”和“人文”对立起来理解,而是以变化的眼光看待二者,认为它们是统一的、互相协调的、互相关联的。如果把“人”放到历史演化的背景中去理解,那么经营着农业,跨入文明门槛的人们,也可以看作大自然(“天”)演化的过程和结果。在这种意义下,人是自然(“天”)的一部分。“人文”是人在生产生活中逐渐认识、顺应“天文”而创造出来的,这种创造不断积累,融入社会,常变常新,日久成俗,形成一种生活方式,一代代沿袭下来,成为一种文化传统,这就是所谓“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意义。这样的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它犹如一个巨大的信息库,储存着先民们在行为方式、思想观念、社会制度上的传承和创新,构成社会创造与再创造的基础,产生强大的推动力量,使民族精神得以传承、凝聚、提升、发展,永不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