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儿,法国人,生于一千五百九十六年( 明万历二十四年 )。幼受学于教会所立之学校,久之不满志于其功课,慨然曰:“吾与其埋头于此迂腐陈编,不如自探造化之典籍。”乃辞黉舍,为义勇兵有年。复弃去,游历欧洲诸国。自言天下事一剧台耳,吾自登场为傀儡,何如置身场外,静观自得哉!乃屏居荷兰二十余年,以为宗教、政治之自由,惟此国为最也。以一千六百五十年( 顺治七年 )卒。
笛卡儿以前,宗教之焰极张,凡宗教皆以起信为基者也。路得之创新教,大破旧教积功德之说,以为惟以信获救,于是斯义益深入人心。古学复兴以来,学者视希腊先贤言论如金科玉律,莫敢出其范围,此皆束缚思想自由之原因也。笛卡儿起,谓凡学当以怀疑为首,以一扫前者之旧论,然后别出其所见,谓于疑中求信,其信乃真。此实为数千年学界当头棒喝,而放一大光明以待来哲者也。
笛卡儿以为古今人人之所见,其相殊如此其甚也。五官之所感受,智慧之所观察,其失真如此其频数也。我侪人类之生,常昏昏茫茫,如在醉梦,得无其精神中有一种妄想之原因,不能自拔者耶?抑世界中有一二妖魔,魅吾人之脑而障其慧眼耶?于是乎以人之知慧为不可恃,而必须别求可恃之道以自鉴。
笛卡儿以为断事理者,意识之事也,见事理者,智识之事也。意无涯而智有涯。智识之为物,犹镜也。镜之受物象也,苟明现于其前者,固能受之,固能照之,但其未呈现者,或现而不甚分明者,则镜之用穷矣。然则智识之区域本甚狭而有所限制,其致迷谬也亦寡。若夫意识,则区域甚博,且甚自由而无限者也。于是有智镜所未照,或照而未分明者,而我之意识,常躁进而辄下判断,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若此者,是谓意识之权,溢出于智识之域外,而一切迷谬,缘之而起。
于是乎所以救之者有一术,曰不恃智识,不滥用意识而已。当一事物之触照于吾智镜也,常自审曰:吾智识之所受,果能合于外物之真相乎?吾自以为不谬误者,保无更有谬误之点存于其间乎?笛卡儿以为学者苟能常以此自疑,则于此疑团之中,自含有可以破疑之种子。盖人但能知吾智慧之易生迷妄,则此自知之功,正为对治迷想之第一良药。何也?既自知之,既自疑之,则凡遇事物,自不敢辄下判断,而大谬乃可以不生。
由是观之,则当吾智识接于外物之时,吾精神中别有自由者存,则判断之一事是也。判断之事,固吾所得自肆,亦吾所得自制,苟不下判断,则无可以致谬之理。盖“迷谬”二字之训诂,惟指判断之不合理者云尔。
夫此自审自疑不遽下判断者,非智识之事,而意识之事也。以是之故,我得保其自由,立于外物感触络绎之中,随其来而顺应之。此则吾侪人类之精神,虽云微弱,然其中犹有盛强之力存焉。人之所以异于万物,而能穷天下之理者,恃此耳。苟能善于用力,以防外物之侵入牵引,则彼迷妄之魔想,何由诖误我乎?此实思想界之护身符也。
难者曰:“遇外物而不下判断,所以防误谬之患者则得矣。虽然,真理亦无自而发明也。”笛卡儿曰:“是固然也。然所谓不下判断者,谓不遽下而已,非长此以终古也。譬之战事,未交绥以前,厚其阵,固其营,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所谓将军欲以巧胜人,盘马弯弓故不发。”此实笛卡儿穷理学之第一步也。故世人名笛氏之怀疑,为故意之怀疑,亦名方法之怀疑。
然则所恃以破疑之术奈何?曰凡遇物皆疑之,而其中必有不容疑之一物存,曰我相是也。当其怀疑也,而心口相商曰:“我疑之。”疑之者谁?我也。知我之疑者谁?亦我也。疑也者,思想之一端也,我自知我之思想,而当我思想之之时,即我自知我思想之时。我与思想为一体,此天下之最可信凭而为万理鹄者也。
笛卡儿乃立一案曰:“我能思故,是故有我。”(Cogito ergo Sum)以是为一切真理之基础。此事存于我精神中,与外物毫无所预。我愈益疑我之思想,是我愈益思想也,是我愈益知我之思想也。夫我之断此事而信之,实我之自由也。我自知有我而不敢诬我,则何复有谬误之患乎!( 此段析理颇晦涩,是译者不能文之咎也,读下文自解其意 )
笛卡儿之意,以为吾人之遇事物也,当自察吾智慧之能力,其程度若何,而运吾之精神以自取舍之。惟然,故就于凡所受物相,一一加检点,其所见分明者取之,不然者舍之,可疑者疑之,不知者阙之。如是者皆我之所有权,而非外物所得而强也。事固有难有易,有简单有错杂,有时宜之差别,有为他人所诖误,彼五官之智识,一一受之,樊然殽乱,不能悉衷于理,有固然者,非智识之罪也。若夫意识固可以自主者,意识一无所事,而惟随智识所受为转移,是我自弃其所以为我之具也,是我自降其尊以徇外物也。笛氏此论,可谓博深切明。孟子所谓“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以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正是此意。
笛卡儿又曰:“夫遇事物而妄下判断者,非徒自欺耳,而又欺人,此学者所当大戒也。我未知是事而不能断之,非我之罪也;未知是事而妄谓知之以误他人,是我之罪也。然则惟以至诚无伪之心,行我之自由,自信得过,乃可以信于天下矣。”
苟用此法,不特可以为求得真理之具而已,又使我之智慧,能独立不倚,而保其自由者也。何以言之?苟此理厘然有当于吾心乎,虽外境界如何拂我,我必取之;苟此理惄然不慊于吾心乎,虽外境界如何煽我,我必弃之。以故虽复亚里士多德之所传说,耶稣基督之所垂训,乃至合古今中外贤哲所同称道,为一世之人所信据之理,苟反之于吾心而有所未安,则弃之如敝屣可也。出吾之所自信,以与古今中外贤哲挑战决斗可也。我之所倚赖者,惟有一我而已。噫嘻!是岂所谓中立而不倚,强哉矫者耶?
笛卡儿以为学者苟各各自有其所信之真理,自坚持之,以成一家言。其有相异若不相容者,则对垒相攻击,往复相辩难,久之而完全之真理,行将出乎其间矣。何也?智慧虽有高下大小之差,而其本性则相同,而真理之为物,又纯一而无杂者也。夫以同一本性之智慧,求纯一无杂之真理,苟黾勉从事,安有不殊途同归者耶?故其始虽或人人异论,而必有相视而笑、莫逆于心之一日,但其最要者曰至诚无自欺而已。故笛卡儿书中常言曰:“公等诚求之。诚求之,非见之极明者,勿下断语,如是则公等之于真理,庶乎近矣。”
笛卡儿之殁,距今既二百余年。其所谓“非见之极明者勿下断语”一言,自今日视之,几陈腐不足道矣。而所以能开出近今二百余年之新学界者,实自此一语启之。盖自中世以来,学者惟依傍前人,莫能自出机杼,前哲所可,彼亦可之,所否,彼亦否之,不复问事理之如何,附和而雷同之,所谓学界之奴隶也。及笛卡儿兴,始一洗奴性,而使人内返本心,复其固有之自由。笛氏之功,不在禹下也。
综览近世学风,有愈使人佩笛氏之言而不能谖者。不见乎二百年来学者,自腾所见,大声疾呼,无所瞻顾,其有异同,互相攻难,不遗余力,纷纷焉若相仇视者然。虽然,皆以争真理为归宿,故苟有一真理之出现,则相率归之,如水就下,莫或迷其旧以自欺。诚哉其相异相争者,正所以为相合相服之前驱也。何也?思想之自由,真理之所从出也。且犹有一左证于此:古今诸学术中,其进化最速者,必其思想辩论,恢恢乎有自由之余地者也。是故数学之进步,最速而最完,格致学次之。何也?彼学者苟有所见,可以任意发明之辩诘之,无所顾忌,无所束缚也。若政治学、宗教学、伦理学,其进步最迟,而至今不完者,大率为古来圣贤经典所束缚,为现今政术、风俗所牵掣,或信古人而不敢疑之,或有所见而不敢传述之,是犹不免笛卡儿所谓自欺者,而意识之自由,未能尽其用也。观于是而益叹笛卡儿倜乎远矣!
以上所言自由之性,无自欺之心,笛卡儿穷理学之第一义也。若其用之之方法,则分为三段:一曰剖析,二曰综合,三曰计数。剖析者,谓凡遇一事物,务用心剖析之以观其内之包容何物是也。综合者,遇诸种之思想及事物,次第逐一以总合之,使前后整齐是也。计数者,凡所观察所思想之事物,一一计算之,而不使遗忘是也。其方法甚简易而甚详尽,而持论尤精者,实在综合之法。
笛卡儿以为世界庶物如此其蕃,虽然,其间必有一大理之贯注,而凡百之理,皆归结于是。故学者当于众理之中,求出其孰为统领者,孰为附属者,所谓通其一万事毕也。然则其道何由?曰:当讲求事物之时,或于其各部相联属之故。不能知其所以然,则当先推测一理,悬以为鹄,然后以实验之法,考其结果之符合与否。若其否也,则更悬他鹄以求之。如是求之不已,必能知各事物所以相联属之故,而大理跃如矣。如笛卡儿尝设一譬曰:智慧犹太阳也,其所照之物虽多,而太阳则一也。智慧所讲求之学术虽多,而其所以用智慧者则常同。故吾人苟于一理见得透,则于讲求他理,自事半功倍。何以故?凡百之理,皆相联属故。又曰:惟天下之理皆相联属,故学者之穷理,不可局于一科,必当涉猎群学,而究其相结合之所由。此笛卡儿综合法之梗概也。
此外,笛卡儿所言良智之说、灵魂之说、造化之说、世界庶物之说,皆精深博大,巍然成一家言,首尾相应,盛水不漏。以其义太闳远,不适于吾国人今日之研究,故暂阙如,以待来者。要之,笛卡儿之学派,实一扫中世拘挛之风,骤开近世兴明之幕。欧美五尺童子,所莫不钦诵,而吾国人所当深求其故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