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考辨,《建隆遗事》之记事虽存有部分讹误,亦有一些后人羼入的文字,但可基本论定其著者即宋初王禹翶。而金匮之盟,宋初太祖时应曾存在过,而非如有些研究者所论定的为凿空虚言。其传位顺序,当由太祖传太宗,再传之廷美,然后传回太祖之子德昭。太祖朝后期,赵普即因对此金匮之盟有异议而罢相。至太宗太平兴国中期,赵普又为能东山再起,故配合太宗欲传子之想,而造作了内容有别于旧的金匮之盟、仅传位太宗的新的金匮之盟。于是廷美贬死,赵普复相,太宗顺利传子,两人各遂其愿。由于两宋时期常因政治原因而对《国史》、《实录》等官史屡加修改,因而宋人即有“国史凡几修,是非凡几变”
的说法,使得当时官修《国史》、《实录》之内容多有失实讳避者。尤其是宋朝初年如金匮之盟、廷美之死等事关当时皇位之争的史料,经过太宗、真宗诸朝的不断篡改,已面目全非,颇难信从。而《建隆遗事》关于金匮之盟以及赵普对金匮之盟态度等记载,却为后人提供了一个颇异于宋朝官史的说法,且能得到一些其他私家著述的印证。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建隆遗事》所载内容,与宋朝屡经篡改的官史记载不相符合,便轻易否定,判定其为伪托之作。至于李焘,作为一名宋朝史家,所著《长编》又上献朝廷,故其是非以及史料的取舍标准自当合乎皇家要求,而不能违戾,所以当其遇到私家著述如《建隆遗事》所载的金匮之盟等内容迥然有别于《国史》、《实录》时,不免以《建隆遗事》所载为误,并进而推断其文字为他人伪托王禹翶之名而作。此当引起今日研究者的注意。
(载《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3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9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