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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见史料分析,在宋初金匮之盟中,赵普是一个关键人物,而金匮之盟又是证明太宗弟继兄位的关键依据,故在此有必要对赵普与太宗的关系略作辨析。

宋朝初建时,赵普与太宗的关系较为亲密。史称杜太后“尤爱皇弟光义,然未尝假以颜色,光义每出,辄戒之曰:‘必与赵书记(赵普)偕行乃可。’” 当杜太后死后不久,赵光义为开封尹,隐然储贰之位,但其与赵普的关系却渐趋疏远。赵光义为开封尹后,其势力日盛,“多肆意,不戢吏仆,纵法以结豪俊”。 但赵普对此多加抑制。开宝六年八月,独相近十年的赵普罢相出镇河阳。对于赵普罢相的原因,《宋史·赵普传》是于钱贿赂赵普瓜子金、赵普私下从秦陇购买木材、赵普包庇相府属吏三事之后,再记载赵普罢相之事,似乎此三事是赵普罢相的主因。其实不然。

《长编》卷一四载赵普自诉状,辨白自己并未“轻议皇弟开封尹”。然据今学者考证,赵普确因反对太祖传位于太宗,与太祖谋不合,而遭罢相的。 《长编》卷一七注引《建隆遗事》第十一章云:

上将晏驾,前一日,遣中使急召宰相赵普、卢多逊入宫,见于寝阁。上曰:“吾知此疾必不起,要见卿等者无它,为有数事未暇行之。卿等将笔砚来,依吾言写之,身后切须行之,吾瞑目无恨也。”遂授普等笔砚,上自陈述,普等依上言而写,数事皆济世安民之道,普等因呜咽流涕而言:“此则谨依谟训而行之。然有一大事,未见陛下处置。”上曰:“何事也?”普等曰:“储嗣未定,陛下傥有不讳,诸王中当立何人?”上曰:“可立晋王。”普等复曰:“陛下艰难创业,卒致升平,自有圣子当受命,未可议及昆弟也。臣等恐大事一去,卒不可还,陛下宜熟计之。”上曰:“吾上不忍违太后慈训,下为海内方小康,思得长君以抚之,吾意已决矣,愿公等善为我辅晋王。”遂出御府珠玉金器赐普等,令归第。翌日,上崩于长庆殿。

因此段文字所述岁月、官职等多有讹误,故颇为人诘难(其说详下),但其中赵普向太祖力陈传位于弟之弊的内容,却并不仅见于《建隆遗事》,其他宋人笔记中也有记载,如朱弁《曲洧旧闻》卷一云:

世传太祖将禅位于太宗,独赵韩王(普)密有所启,太祖以重违太后之约,不听。太宗即位,入卢多逊之言,怒甚,诏至阙而诘之。韩王曰:“(先帝)若听臣言,则今日不睹圣明。然先帝已错,陛下不得再错。”太宗首肯者久之。韩王由是复用。

又《丁晋公谈录》亦曰:“太宗嗣位,忽有言曰:‘若还普在中书,朕亦不得此位!’” 由于上述原因,太宗对赵普极为不满,《玉壶清话》卷三载太宗贬窜卢多逊以后,曾对赵普说:“朕几欲诛卿。” 而《宋史·赵普传》也说,赵普死后,太宗对近臣言道:赵普“向与朕尝有不足,众所知也”。 两人关系紧张的原因即在于赵普反对太宗弟承兄位。而赵普于开宝六年八月罢相,至是年九月,赵光义即以开封尹封晋王,位居宰相上,恰与五代后周世宗柴荣即位之前的封爵、官职相同,赵光义由此确定了储贰之位。上述史料正可与《建隆遗事》的记载相印证。

据《太祖新录》,金匮之盟出现于太平兴国六年,实有其深刻政治背景。太宗登基,实有夺位之嫌,人心不服。太宗即位之始,自述“革故鼎新,别作朝廷法度。于是远近腾口,咸以为非,至于三二大臣,皆旧德耆年,亦不能无异”。 为此,太宗采取种种措施巩固其统治地位,如以廷美为象征储贰之位的开封尹等,故皇室内一时似无嫌隙。但太平兴国四年,太宗亲征契丹失利,使情况发生了出乎意料的变化。

是年六月,太宗挟灭北汉之余威北伐契丹,却在燕京城西北高梁河大败,太宗“仅以身免”,“窃乘驴车遁去”,辽军“所杀甚众,获兵仗、器甲、符印、粮馈、货币不可胜计”。 据王至《默记》云:当时围攻燕京城之宋军将士“以平晋不赏,又使之平幽,遂军变。太宗与所亲厚夜遁”得脱。又云:“太宗自燕京城下军溃,北虏追之,仅得脱。凡行在服御宝器尽为所夺,从人宫嫔尽陷没。股上中两箭,岁岁必发。其弃天下竟以箭疮发云。” 而《宋史·寇准传》亦曰太宗晚年“足创甚”。 综上并据《宋史·宗室传一》、《长编》卷二o所载可知,当时太宗受伤夜遁,军中将士因不知其下落,疑其已死,故密谋立太祖之子德昭,旋得太宗消息而未果。太宗归京,深居内宫养伤,六军将士因征战大败而军心浮动,故德昭入宫劝太宗“行太原之赏”以安定士心。而箭创甚重、且暗恨德昭颇得军心的太宗便怒答曰:“待汝自为之,赏未晚也:”迫使德昭“退而自刎”。次年,德昭之弟德芳也夭亡,死因不明。因太宗伤势甚重,“岁岁必发”,故宰相卢多逊等朝廷官员便与秦王廷美联络密切,以为皇位传承做准备。而深感权位受威胁的太宗,便将下一个打击目标指向廷美。

由于太宗自称是秉母命弟继兄位,而当时太祖传位太宗,再传位于廷美、德昭之盟约也非秘事,因此要剥夺廷美继位之资格,即需对此誓约做修改,即称杜太后临终前嘱咐太祖传位给太宗,而无再顺序传于廷美、德昭之言,并由向与太宗“有不足”的开国勋臣赵普公诸于世,以增其以弟继兄位与贬斥廷美的合法性。与此相对应,太宗又公然宣称廷美为太宗乳母耿氏所生,而庶子一般不能继承大位,欲由此遮掩其逼死亲弟之状,以便从根本上消除世人对廷美是否有继位资格的疑惑。由于宫禁事密,且太宗、赵普宣称参与订立此密约的仅杜太后、太祖和赵普三人,至此杜太后、太祖已死,太宗直至太平兴国六年见到赵普上奏,方知有这样一份由杜太后、太祖所亲自议定、赵普书写的金匮之盟,这就为太宗直至此时方公布盟约内容的行为找到了一个颇合情理的借口。

太宗、赵普改誓约,欲以剥夺廷美继位之资格,但为行事顺利,再次拜相的赵普“屡讽(卢)多逊令引退,多逊贪权固位,不能自决”,于是廷美以谋逆之罪、卢多逊以“与秦王廷美交通事”而皆被贬斥。 数年后廷美死于贬斥之地,太宗终得传位于其子。

由于宋朝“正史”中所载的金匮之盟出现于太平兴国六年,所以成书于前一年太平兴国五年的《太祖旧录》自无记录。同时太宗素有传位于子之意,又因《旧录》编纂时“太宗屡曾宣索,已有避忌”,故而当时史臣在《旧录》中自亦不便记载太祖传位太宗、并顺序传于廷美、德昭之说。

宋朝私家著述中所记载的金匮之盟传位次序多有同《建隆遗事》者,如司马光《涑水记闻》“称太后欲传位二弟,其意谓太宗及秦王廷美也” ,但又云此盟约为杜太后临终之嘱咐,在场者仅三人,则又显受官史之影响。 8Uy4c4pEX8bplCeLadSTbT49x3roxteIgujdTdDn/7YtyDQBvrF0PXStGoZRq5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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