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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隆遗事》今已佚,《宋史·艺文志二》、《郡斋读书志》卷六、《直斋书录解题》卷五皆作“一卷”。 南宋李焘曰:“谨按世所传《建隆遗事》十三章”,其第七章记杜太后与太祖兄弟订立“金匮之盟”事,第十一章记太祖驾崩前夕召见宰相事。 由此推知,其书一章记一事,共记宋初与太祖有关的十三条遗事、轶闻。

关于《建隆遗事》的书名、撰写时间,《郡斋读书志》卷六《太祖实录五十卷》曰:

淳化中,王禹翶作《箧中记》,叙云:“太祖神圣文武,旷世无伦,自受命之后,功德日新,皆禹翶所闻见,今为史臣多有讳忌而不书,又上近取《实录》入禁中,亲笔削之。禹翶恐岁月浸久,遗落不传,因编次十余事。”

《直斋书录解题》卷五、《邵氏闻见录》卷七 皆曰《箧中记》即《建隆遗事》,是此书一名《箧中记》,取秘藏箧中以传信后世之意,后人因其书所载皆太祖遗事,故取太祖开国时年号“建隆”来代指太祖,而称之为《建隆遗事》。又据晁公武所言,《建隆遗事》撰成于太宗淳化年间,而王明清《挥麈录》前录卷三据此书之序,确指是在淳化三年(992)。

《建隆遗事》虽已佚,但今仍可从引录此书内容的两宋文献中得知其大概:(1)《邵氏闻见录》卷七引录七则,即:太祖酷好看书;太祖陈桥驿诫约诸将;杜太后度量恢廓、有才智;太祖节俭、放宫人;太祖议迁都于洛;太祖不受内臣所媚;太祖仁信待钱俶。 (2)《长编》卷二、卷十七、卷二二共计引录三则,除上文已述之第七章、第十一章外,另一则即《邵氏闻见录》中之“太祖议迁都于洛”。 (3)《旧闻证误》卷一引录一则:太祖命曹彬、潘美、曹翰收江南。 (4)《齐东野语》卷一《梓人抡材》引录一则:寝殿梁损。 其他如袁文《瓮牖闲评》卷八、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一o等书所引录者, 均不出此范围。因此,《建隆遗事》一书,今日尚可知其中十一章之内容,约占全书五分之四。 8Uy4c4pEX8bplCeLadSTbT49x3roxteIgujdTdDn/7YtyDQBvrF0PXStGoZRq5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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