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武将张琼为宋太祖的心腹将校,早年隶赵匡胤帐下。史载张琼于后周显德年中,从赵匡胤征战淮南,屡立战功,并在战场上救过赵匡胤一命:“及攻寿春,太祖乘皮船入城濠。城上车弩遽发,矢大如椽,琼亟以身蔽太祖,矢中琼股,死而复苏。镞着髀骨,坚不可拔。琼索杯酒满饮,破骨出之,血流数升,神色自若。太祖壮之。”故赵匡胤创立宋朝后,即擢张琼典禁军,累迁内外马步军都军头、领爱州刺史。至建隆二年(961)中,赵光义自殿前都虞候改为开封尹,宋太祖曰:“殿前卫士如狼虎者不啻万人,非琼不能统制。”即诏令张琼接任殿前都虞候之职。
然而如此深得天子信任的心腹亲将,却于官拜典领禁军的殿前都虞候两年后被杀,且此事当为宋初朝廷一大事,然而有关其死法及死因等,宋朝官史却所载互异,其中实当别有隐情。
对于张琼之死,《宋史·太祖纪一》云:乾德元年(963)“八月壬午,殿前都虞候张琼以陵侮军校史皀、石汉卿等,为所诬谮,下吏,琼自杀”。
但《宋史·张琼传》却称张琼是被太祖“赐死”,而非“自杀”:
琼性暴无机,多所凌轹。时史皀、石汉卿方用事,琼轻侮之,目为巫媪。二人衔之切齿,发琼擅乘官马,纳李筠隶仆,畜部曲百余人,恣作威福,禁军皆惧;又诬毁太宗为殿前都虞候时事。建隆四年秋,郊禋制下,方欲肃静京师,乃召讯琼。琼不伏,太祖怒,令击之。汉卿即奋铁挝乱下,气垂绝,曳出,遂下御史案鞫之。琼知不免,行至明德门,解所系带以遗母。狱具,赐死于城西井亭。太祖旋闻家无余财,止有仆三人,甚悔之。因责汉卿曰:“汝言琼有仆百人,今何在?”汉卿曰:“琼所养者一敌百耳。”太祖遂优恤其家。以其子尚幼,乃擢其兄进为龙捷副指挥使。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乾德元年八月壬午日所载,除“狱具,赐死于城西井亭”九字作“即自杀”,“乃擢其兄进为龙捷副指挥使”句下多“然亦不罪汉卿”数字外,其他略同;然李焘在注文中又考证曰:“《(太祖)新录》及《(两朝)国史》并宋白所为《(张)琼传》并云狱具乃赐死于城西井亭。今从《(太祖)旧录》。疑《新录》与《国史》及宋白或加润饰也。”
考诸史实,李焘之“考证”大误。熙宁年间,宰相王安石与宋神宗对话时,即曾明言:“太祖敢于诛杀,然犹为史皀、丁德裕之徒所欺,而滥及无辜。”
因史皀所欺而被宋太祖诛杀的“无辜”即为张琼。而张琼被“赐死”的原因,实与当时政坛中最为敏感的皇位继承之事密切相关。
张琼被杀之原因,据宋代官史记载,是因其“性暴无机”,得罪了声名不佳的宋太祖亲信军校史皀、石汉卿,故遭史、石二人诬陷而死。其罪名主要为:“擅乘官马,纳李筠隶仆,畜部曲百馀人,恣作威福,禁军皆惧;又诬毁太宗为殿前都虞候时事”。虽然史称如此罪名皆出于史、石二人之诬陷,然事白之后,诬害天子大将的石汉卿等亦别无处分,此实在大有蹊跷。史、石二人亦是宋太祖的旧日帐下亲校。据载史皀“多智数,好以甘言小惠取誉于人”,“少以武勇隶军籍,周显德中,迁小校。太祖领禁卫,以皀给事左右。及受禅,用为御马直队长,四迁马步军副都军头兼控鹤、弓弩、大剑都指挥使。开宝六年,加都军头,领毅州刺史。太祖初临御,欲周知外事,令皀博访。皀廉得数事白于上,验之皆实,由是信之,后乃渐肆威福”。
至开宝九年(976),“坐漏泄禁中语,出为光州刺史”。
而石汉卿《宋史》无传,据《长编》卷四、卷十知,石汉卿于后周显德初,补散员指挥使,入宋后升殿前指挥使都虞候、袁州刺史,开宝二年五月随宋太祖出征太原,战死;并称石汉卿“性桀黠,善中人主意,多言外事,恃恩横恣,中外无敢言者,闻其死,无不称快”。
可见声名不佳的史、石二人,在张琼被冤杀后,仍然深得天子的信用。史载张琼“性暴无机,多所凌轹”,但张琼绝非是一不明事理的莽夫。如宋初名臣宋白“豪俊,尚气节,重交友”且“善属文”,早年“尝馆于张琼家,琼武人,赏白有才,遇之甚厚”。
因此,张琼被杀之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史、石二人的蓄意诬害。宋释文莹《玉壶清话》卷七中所载一段文字,似可对此加以解释:
开宝初,太宗居晋邸,殿前都虞候奏太祖曰:“晋王天日姿表,恐物情附之,为京尹,多肆意,不戢吏仆,纵法以结豪俊,陛下当图之。”上怒曰:“朕与晋弟雍睦起国,和好相保,他日欲令管勾天下公事,粗狂小人,敢离我手足耶?,亟令诛之。
文莹所云有讹误,如太宗封晋王在开宝六年,但宋人一般习称登基之前的宋太宗为晋王。宋太祖一朝官拜殿前都虞候者四人,即宋太宗、张琼、杨义、李重勋。杨义、李重勋先后官殿前都虞候,皆率于宋太宗朝,故此处殿前都虞候当指张琼。如此,则“开宝初”当作“乾德初”。但文莹云云所大可注意者,是点明了张琼被杀之真实原因,即在于其劝宋太祖要抑制其弟开封尹赵光义之势力,以免不测,不料却反由此激怒了天子。因此,《宋史·张琼传》等所言张琼罪状之一,即张琼“又诬毁太宗为殿前都虞候时事”,恐怕不是出于史、石二人的诬陷,而当实有其事,《宋史》以及《长编》等文献云云,实有隐讳。
《玉壶清话》所云张琼之死因,亦见诸于两宋之际学者罗从彦所撰《遵尧录·太祖》中。罗从彦曾于称誉宋太祖之仁心时说道:“故开宝之前,惟殿前都虞候张琼以忤晋邸伏法外,未尝辄诛大臣。”
可见张琼确实是“以忤晋邸”而被“赐死”的。
在此同年,还发生了两件与此事有相当关联之事。乾德元年二月,天雄军节度使符彦卿来京城觐见天子,太祖“欲使彦卿典兵,枢密使赵普以为彦卿名位已盛,不可复委以兵柄,屡谏,不听。宣已出,普复怀之请见,……曰:臣托以处分之语有未备者,复留之,惟陛下深思利害,勿复悔。’上曰:卿苦疑彦卿,何也?朕待彦卿至厚,彦卿岂能负朕耶?’普曰:
陛下何以能负周世宗?’上默然,事遂中止”。
符彦卿之祖、父皆为军中大将,符彦卿亦因“能骑射”、“勇略有谋,善用兵”,深得军中拥戴,“故士卒乐为效死”;周世宗的两位符皇后均为符彦卿之女,而其另有一女嫁赵光义,
故符彦卿在后周、宋初始终官贵位显,但并不实掌军权。此时上距宋太祖解除开国勋臣、义社兄弟石守信、王审琦等人军职之“杯酒释兵权”仅一年半左右,宋太祖竟然不顾倚信如股肱的赵普的强烈反对,欲重用关系相对疏远且在军中资历深于自己、声望似不次于自己的符彦卿“典兵”,而以其资历、声望只能授予殿前都点检、侍卫亲军都指挥使之类高位。因此,宋太祖如此令人甚为奇怪的行为,当与符彦卿之婿有关,恐是赵光义向宋太祖举荐了符彦卿。因赵普反对,符彦卿典军不成,于四月“辞归镇”。
但此后宋太祖对符彦卿的态度一变为甚是戒备。如是年六月,宋廷以“时符彦卿久镇大名,专恣不法,属邑颇不治,故特选强干者往莅之”,命大理正奚屿知馆陶县、监察御史王祜知魏县、杨应梦知永济县、屯田员外郎于继徽知临清县。
直至开宝初年,符彦卿还因“镇大名,颇不治,太祖以(王)祐代之,俾察彦卿动静”,王祐“以百口明彦卿无罪,且曰:五代之君,多因猜忌杀无辜,故享国不永,愿陛下以为戒。’彦卿由是获免”。
因此,此时张琼上言攻讦赵光义为殿前都虞候时之事,要求天子抑制赵光义的势力和影响扩大,其背后实有着赵普的影子。但宋太祖虽然未让符彦卿“典兵”,以免赵光义间接插手禁军事务,却还是不欲有伤手足之情,甚至不惜“亟诛”张琼以示意。
是年九月,统军平定荆、湖地区的湖南道行营都监、枢密副使李处耘因严肃军纪,严惩主帅慕容延钊帐下亲校等事,而与主帅“由是大不协,更相论奏。朝议以延钊宿将贳其过,谪处耘为淄州刺史。处耘惧,不敢自明”。
《长编》卷四乾德元年九月丁卯日所载略同,然“朝议以延钊宿将贳其过”作“上以延钊宿将,赦其过”为稍有异。《宋史·李处耘传》又云:“处耘有度量,善谈当世之务,居常以功名为己任。荆湖之役,处耘以近臣护军,自以受太祖之遇,思有以报,故临事专制,不顾众议,遂至于贬。”因当时宋太祖正大力整顿禁军军纪,而作为天子心腹、官拜枢密副使的李处耘随行监军,“临事专制”本属平常,且又是惩处犯法犯禁的军士,虽因此与主将“大不协”,至多也就各负其责,但结果却是“朝议”或“上”以慕容延钊“宿将”而“赦其过”,只严惩李处耘,且竟然使得李处耘“惧,不敢自明”,内中原因虽史无明言,但据一些散见的史料推断,当与赵普、赵光义的权力斗争有一定关系。
李处耘被贬官后,其子李继隆“亦除籍”,后因故“复旧官。时权臣与处耘有宿憾者,忌继隆有才,继隆因落魄不治产,以游猎为娱”。至开宝末,宋太祖赏识李继隆,且“且追念其父,欲拔用之”。
于太祖朝能被称为“权臣”者,大概赵普之外应无第二人。又据《宋史·李处耘传》载,李处耘卒于贬所后,“太祖颇追念之。及开宝中,为太宗纳其次女为妃,即明德皇后也”。而《宋史·后妃传上》亦载:太宗明德皇后李氏为“淄州刺史处耘第二女。开宝中,太祖为太宗聘为妃。既纳币,会太祖崩,至太平兴国三年始入宫,年十九”。
古代女子十六岁及笄,故此处及上述《李处耘传》之“开宝中”,当作“开宝末”为是。因赵普于开宝六年中罢相,此后宋太祖方擢用李处耘之子、为赵光义礼聘李处耘之女为妃,以为李家之补偿,由此推断李处耘被贬官背后,还深藏着赵普、赵光义暗中争斗之因素。可能正因为此,且有鉴于八月间张琼效忠天子反遭诛之近事,使得遭受有功反贬之不公结果的李处耘只得“惧,不敢自明”了。
因此,张琼被“赐死”之事,与是年发生了符彦卿“典兵”不成、李处耘被贬官二事,皆是当时渐趋激化的赵普与赵光义之间权力斗争的产物。至开宝末,宋太祖与赵光义间的关系不那么无间,于是当年与张琼“赐死”事件直接相关的史、石二人就不再得宋太祖的宠任。如石汉卿于开宝二年战死时,宋太祖为赏其功,命其父石万德“落致仕,为伴食都指挥使、领端州刺史”,其后宋太祖“尽知汉卿诸不法事,复令万德致仕”。
而史皀亦于开宝九年二月,以“坐漏泄省中语”之罪名,自马步军副都军头出为光州刺史。
而赵光义继位后,对史皀还是颇为重用的:太平兴国初,以为扬、楚等九州都巡检使;四年(979),宋太宗亲征太原,命史皀与彰信军节度刘遇攻城北面;从天子北征幽州,“坐所部逗挠失律,责授定武行军司马”,但数月后即召为右卫将军、领平州刺史;六年,迁隰州刺史,知保州、静戎军;雍熙中,又从大将曹彬北征幽州,为押阵部署。
由于宋太宗得位不正,为稳定其统治,而竭力掩饰其与宋太祖之间的矛盾,故在太平兴国初编撰《太祖旧录》时,仍取张琼“自杀”之说,且将罪责归之于“小人”诬陷。至宋真宗初年编撰《太祖新录》、《两朝国史》以及宋白撰写《张琼传》时,似已不再回避宋太祖的“失政”,故而记载了张琼被“赐死”的事实,但对张琼被诛的真正原因仍然讳莫如深,只在私家著述中才透露一二。至南宋李焘撰《长编》时,弃“《新录》及《国史》并宋白所为《琼传》”中所载的宋太祖涉嫌滥刑“无辜”之史事,而取《太祖旧录》所称张琼“自杀”之曲笔,其原因当即在于此,即为了维护宋太祖“圣明”天子以及其与赵光义“亲密无间”的形象。
(载《宋史研究论丛》第八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