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经济及人口增长,商业网络遍及,大城市迅速增多。中唐十万户以上城市仅13个,北宋中期达46处 。此时,中等城市持续发展,全国中小市镇普遍兴起与繁荣。
宋宣和极盛时,分天下二十六路,置四京,以开封、河南、应天、大名四府充之,谓之京府。其他府三十,州二百五十四,监六十三,县一千二百三十四 。
宋代地方行政分路、府(州、军、监)、县三级,故按城市行政级别分区域中心城市,如转运使、安抚使治所为代表的路治城市,一般都是本区域中心城市,如北宋洛阳、荆州、越州与苏州等,人物繁华。州县城市,如常州、台州等,规模较小。一些偏远州县基础设施落后 ,各地域差距较大。
辽“京五,府六,州、军、城百五十有六,县二百有九,部族五十有二,属国六十”(《辽史》地理志一)。辽五京:上京临潢府、东京辽阳府、南京幽都府(后改析津府)、中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上京为契丹发祥地,保留原习俗,南北分治,契丹人、汉人分居。
金袭辽五京之制,于地方设路府州县 :上京临潢府、东京辽阳府、中京大定府、南京析津府、西京大同府。但非通制,不时有异 。
辽朝城市,部分保留唐坊市制。宋代坊市制削弱,坊墙逐渐消失,城墙仍是城市标志。都城一般三重,惟南宋临安二重;府州治城墙一般二重,或有三重如福州(《淳熙三山志》卷四);广州无城池。一般县 也有一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