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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感性价值的确认

(一)感性存在

“作为感性生存论的审美问题一直存在于哲学家和诗人们面临现代型社会形态的困境时所思虑的种种难题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学’不是一门学问(甚至不是一门学科),而是身临现代型社会困境时的一种生存论态度。” 创意之美的确立需要两个前提,一是确认创意的主体地位,二是厘定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人学的根本就是彰显“人”作为主体的价值。“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 当世界与主体超越主客两分思维方式的时候,个体性与社会性更将走向切近和融合。从某种意义上说,创意就是感性存在方式的确立,以及感性存在的自我表达。

在审美主客一元论的视角下,创意旅游的感性之美是关于体验、反思和创造的。旅游活动的主要诉求从“3S”(sun, sea, sand)发展到“3N”(nature, nostalgia, nirvana);更准确地说,“3S”吸引并没有消失,只是去体验3S的内心需求有了很大变化。美丽的阳光、大海、沙滩,仍然是富有魅力的旅游目的地,但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在海边留影,在沙滩上漫步,也许通过搏击冲浪,也许通过邮轮甲板上数星星来体验与自然浑然一体的感觉,方式迥异,追求精神升华的美好感觉却是一致的。在大自然的包裹之中,通过“诗意地栖居”,通过沉浸、反思和冥想,旅游者重新确立生活态度,并获得生命的“涅槃”。审美呈现出细腻、平凡、个性化的特征。

创意并非摈弃感性之美,只是此处的感性之美升华至审美本体系统,是生命中感性价值的一种确立和创造。创意旅游的感性价值是当下生活样式的本然呈现,也是生命存在的本然样式,当下生活的存在意义也不断通过创造和参与得到内心的遵从和体认。创意既是一种生存方式的活泼泼的表达,也是一种实践中的“存在论”。创意旅游活动既是审美对象,也成为旅游者存在之美感的印证,并成为检验人的审美境界的标准。

“人在名利行走,心在荒村听雨”可能是当代很多旅游者内心的真实写照和深刻的旅游动机。身处旅游目的地,旅游者否定其惯常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否定惯常的消费观念(往往表现为愿意花更多的钱)、时间观念(往往表现为“不守时”)、审美观念(往往表现为对视觉有异常冲击的人和物的特殊兴趣),甚至伦理观念(往往表现为更随意的“情感行为”)。虽然可以批判旅游者的生活是不真实的,但对日常生活的逃离,是否意味着旅途生活恰是其所要的“本来”?经由这样的“再现”和“创意”,旅游者感受到的不仅是新的生活方式,还有全新的自己。孔子说“乐可以知己”,我们可以说“游可以知己”:景观可以再造,但体验永远真实。如同休闲与工作正日益融为一体,旅游与日常生活也互相补充——由此构成了存在的全部。 “旅游的作用,就仿佛一个美丽的点缀,是灰暗的日常生活中的亮点。它意味着康复,意味着新生。只有经过这样的旅行,我们的存在才能得到证明。” 这一真实,是存在的真实。

(二)感性超越

第一,超越表现为对审美时空的超越,是灵活性的体现。从时空维度来看,创意旅游减少了对旅游者的约束,更多地体现了旅游者的自主与自为,是自由生活的延续和开拓。诚然,大众化意味着审美的公平和平民化,广泛民众参与的旅游是生活美学落地,审美走向生活的重要途径。传统意义上的出游方式以满足“大众化”需求、“标准化”设计、“团队化”运作为主要特征,其规模效应能给旅游者带来高“性价比”消费;但是,这样的发展模式可能会对旅游目的地的环境资源、文化传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旅游者的过度集聚也会给自身的审美感知带来负面影响,从而降低整体的旅游满意度。旅游成为“走马观花”的同义词,观光旅游的泛化造成审美的泛化和审美的疲劳。创意旅游以创新性、独特性、体验性、文化性、有智性、开放性为主要特征。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创意旅游是大众化旅游市场不断细分的结果。旅游业所倡导的可持续不仅意味着环境资源的可持续、人力资源的可持续性,同样也意味着审美的可持续。“美应该是一种生命的从容,美应该是生命中的一种悠闲,美应该是生命的一种豁达。” 通过自主自为的个性化设计,相对含蓄低调的商业化推广,创意旅游以更多的时间感受生活、肯定个性、追求趣味。毋庸置疑,这样的从容的审美感知是旅游市场发展的可持续驱动力。

第二,超越表现为对审美主体的超越,是对审美主客两分的否定。创意旅游追求美,是体验之美,其审美发现更为丰富,更多地关注生活的细节,旅游者的审美感知更为细腻,也更注重体验。为什么要旅游——最美的风景在别处;最美的景色在路上——旅游之美在于对过程的享受。传统旅游充满了程式化的节奏,创意旅游对主客两分的超越还体现在选择之中。创造来源于自由,首先是对选择自由的肯定,包括对不同美感、不同人和物的选择。创意唤醒了旅游者的主体意识,并在创造性劳动的过程中最终颠覆了审美主体与客体的区隔——水乳交融、成己成物,最终达到超感性的状态!

第三,超越表现为对体验的能动超越,这是审美的终极价值。创意旅游真正的审美突破,在于提供更多的自由时空和个性化选择,以便旅游者能从体验中真正去“思考”、去“体悟”,去“创造”,从而获得个体生命超越的可能性。当今时代,旅游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惯常生活的一部分。旅游就是一种“在”,就是“在”的一部分;但是,旅游审美不仅停留于“在”,而是对于“在”的超越。“人生在世”,人要“在”,并且不断追求不同样式的“在”和更好状态的“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游走的长度,某种意义上决定了生命的厚度。

第四,超越表现为对日常生活的超越。旅游者的足迹已经不再局限于自然景区和文化遗产目的地,而是追求异国他乡的生活方式的体验;进入后旅游时代,旅游者将不再满足于仅仅体验异质生活方式,而向往参与其中,创造属于自己的新的生活。旅游者既需要美丽风光,也需要美好生活,更需要充满自我参与感、获得感和创造感的美好生活。创造属于自己的,平凡而不平庸的日常生活成为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创新的巨大内在动能。

思考旅游资源的开发和谋求新的市场空间,创新正悄然发生。创意旅游通过旅游活动这样的载体和方式,将文化交流、人际沟通、创造性劳动、日常生活有机连接起来,重塑旅游者有感并能亲身参与的美好生活。

“审美意识是更高一级的直接性,是对思的超越。” 审美是直观的,但最终要经由原始的直观经过思辨达到更高层次的直观,回到生活的原本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旅游就是美本身,是存在之美;旅游审美不仅是体验美学,更是超越美学。旅游者通过体验所感受到的美,对于自然风光、历史遗迹的惊艳与感叹,仍然存在于并依附于具体事物当中,如若不能从经验中超越出来,如若不能从生命超越、生命创造的层面去理解旅游,旅游就只是停留在路上。 b664JVqdlaV7Guy7N4rhkJtU5+YxOYCj2QnZdda2qZhwwWnk+wVPtihILqaGIO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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