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可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决标三个阶段。
(1)工程项目采购的准备阶段
如前所述,工程项目的采购一般采用国际/国内竞争性招标方法。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项目单位在开展工程项目采购,即实施项目土建工程招标之前,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因此工程项目采购准备阶段的主要内容有:
①向主管部门申请招标并获得批准;
②准备招标文件,即编制标底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工程项目的采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建设项目或计划已经批准,并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②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已经批准;
③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④招标文件已经编写完成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⑤施工准备工作已就绪。
按规定“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已经批准”是编写招标文件、开展施工招标的基本条件,但我国许多的项目实践表明,只要时间允许,招标时应尽可能采用施工图和费用预算,才最有利于项目业主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和准备标底。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环保措施、临时道路、公用设施、通信设备等现场条件的准备已经就绪,当地的施工许可证已经取得。
(2)工程项目采购招标
工程项目采购招标阶段的主要内容有发布招标通告或招标邀请函,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工程交底、答疑,接受投标单位报送的投标书。
在这一阶段,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的目的:
①了解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技术力量以及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为业主选择优秀的承包商打下良好的基础;
②事先淘汰不合格的投标人,以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时间和评标费用;
③为不合格的投标人节约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和投标的费用。
资格预审的程序:
①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由业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工程项目简介、对投标人的要求、各种附表等。
②刊登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通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邀请有意参加工程投标的承包商申请投标资格预审。
③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收取工本费为宜。
④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将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电报等)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回答,并同时通知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
⑤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报送资格预审文件,在报送截止时间之后不接受任何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已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做任何修改。
⑥澄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在接受投标人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以后,可以找投标人澄清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各种疑点,投标人应按实情回答,但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⑦评审资格预审文件。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并就评审结果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⑧向投标人通知评审结果。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所有参加资格评审者通知评审结果,并在规定的日期、地点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出售招标文件。
对于一些开工期要求比较早、工程不复杂的工程项目,为了争取早日开工,有时不预先进行资格预审而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内容与资格预审的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投标人的组织机构、财务状况、人员与设备情况、施工经验等方面。
(3)工程项目采购决标
工程项目采购决标阶段的主要内容有开标、评标、决标、授标。
①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应由招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主持,在招标文件的规定日期、时间、地点,邀请项目业主、投标人、监理机构、执法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标书应当众开箱,经公证人检查并确认标书密封完好、合格后,由工作人员一一开封,宣读其中的要点,并做好登记。
②评标,由业主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工作应按照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竞争优选、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保证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评标的程序与内容:
●行政性评审——主要对投标人的合格性、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报价计算的正确性、投标书的实质性响应等方面进行评审。对投标文件的行政性评审目的是从众多的投标文件中筛选出符合最低要求标准的合格投标文件,淘汰那些基本不合格的投标,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技术性评审——主要对投标人技术资料的完备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施工质量保证、分包商的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对项目技术要求的意见、项目建议方案的技术性等进行评审。技术评审的目的是确认备选的中标人完成本工程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施工方案的可靠性。
●商务评审——主要对投标人报价的正确和合理性、财务问题、价格调整问题、投标保证金问题以及建议方案进行商务评审。商务评审的目的是从成本、财务和经济分析等方面评审投标报价的正确性、合理性、经济效益和风险等,估量授标给不同投标人产生不同的后果。
●澄清投标书文件的问题——对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约见投标人予以澄清。
●综合评价与比较——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对筛选出来的若干个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与比较,最后选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能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且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者除外。
③决标,即最后决定中标人。通常由招标机构和业主共同商讨决定中标人。
④授标,是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接受其投标书,并将由项目业主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投标人中标后即成此项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国际惯例,承包商应立即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用履约保证换回投标保证金。
在向中标人授标并商签合同后,对未能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也应发出一份未能中标的通知书,不必说明未中标的原因,但应注明退还投标人保证金的方法。
货物采购(Procurement of Goods)是指业主或称购货方(buyer)为获得货物(一般指设备或材料)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合格的供货商或称供货方(supplier),它包含了货物的获得及其获取方式和过程。一般来说,货物采购的业务范围包括确认所要采购货物的性能和数量;供货商的调查分析,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控制;合同支付及纠纷处理等。
(1)货物采购计划的编制
货物的采购计划编制需要考虑的事项包括从项目组织外部采购哪些产品和服务能够最好地满足项目需求,即是否采购、怎样采购、采购什么、采购多少及何时采购。为此要做好采购工作的前期准备,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掌握有关采购内容的最新国内国际行情,了解采购物品的来源、价格、支付方式、国际贸易惯例、货物和设备的性能参数以及可靠性等,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采购清单和计划。
(2)货物采购方式的选择
选择合适的货物采购方法可以节省投资、加快采购速度,但货物采购方式主要还是以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进行,以体现经济性、有效性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3)货物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在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之后即成为招标采购的法律文件和唯一依据,其中明确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价格等。招标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依据,是构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合同的基本框架。
货物采购招标文件一般包含投标邀请书、投标者须知、招标资料表、通用、专用合同条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和格式样本等7个方面的内容。
(4)包装、运输、保险
在货物采购中,对货物的包装有明确规定。首先,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所需的包装,以防货物在运输或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而且这类包装还必须能承受恶劣气候、海水及野蛮装卸的影响;其次,在包装的重量和尺寸方面也有相应的要求;再次,包装箱内必须置入要求的文件,如装箱单、操作维修说明书等;最后,包装箱的外部必须标明收货人、合同号、发货标记、收货人编号、目的港、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货物体积(以长×宽×高厘米表示)和箱号,以及重心、起吊点等。
关于货物运输费,在到岸价合同(FBI)中,货物从出厂至目的港的运输及其费用都由卖方负责;而在出厂价合同中货物出厂后的运输则是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安排但费用由买方承担,即国内贸易中常用的“代办托运”。
关于货物的保险,在到岸价合同中,保险合同以卖方的费用订立;出厂价合同中,则是由买方以自身的费用投保或自身的费用委托卖方投保,保险合同的受益人都是买方,保险的货币应是合同货币或买方接受的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保额应为发票金额的110%,投保险别至少为一切险。
(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卖方为顺利执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的一种资金担保。目的是为避免或减轻由于卖方的违约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是由银行出具的,它可以以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的形式出现。其金额应相当于合同额的10%。
按照商业惯例,卖方的责任是随着合同义务的不断履行而减轻。通常情况下,对于简单商品或无质量保证期的货物,在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经验收后即可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卖方。对于有保证责任的货物,保证期不足1年的,在交货和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减至5%,保证期满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卖方;对于保证期超过1年的,则在交货和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减至5%,第1年保证期满后减至2%,保证期满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卖方。如果卖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并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买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无须得到卖方的同意。
咨询服务工作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周期中,如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咨询;对项目的总体设计进行评审;就项目中的某一技术方案或技术指标或工艺流程进行咨询;就项目的某一单项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咨询或设计;编制招标文件;帮助项目单位培训人员等。
咨询服务采购与工程项目采购一般都采用竞争性采购方法,但从采购程序和合同法律的角度分析,选聘和招标有一系列的不同之处。
①业主在邀请之初提出的任务范围不是已确定的合同条件,只是合同谈判的一项内容,咨询公司可以而且往往会对其提出改进建议。而工程项目采购时提出的采购内容则是正式的合同条件,投标者无权更改,只能在必要时按规定予以澄清。
②业主可开列短名单,并且只向短名单上的咨询公司直接发邀请。而工程项目采购则大多要求通过公开广告直接招标。
③选聘应当以技术方面的评审为主,选择最佳的咨询公司不应以价格最低为主要标准。工程项目采购一般则是以技术达到标准为前提,必须将合同授予评标价最低的投标者。
④咨询公司可以对业主的任务大纲提出修改意见。而工程项目采购的投标书,必须以招标书规定的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为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即为废标。
⑤咨询公司的选聘一般不进行公开开标,不宣布应聘者的报价。对于迟于规定期限送到的建议书也不一定宣布无效而退回。工程项目采购则要求公开招标,宣布所有投标者的报价,迟到的投标书作为废标。
(1)咨询服务招标方式
国际上通行的咨询服务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指定招标。
①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国际竞争性招标,是指在世界范围内公开招标选择咨询公司。采用这种方式可以为一切有能力的咨询公司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业主也可以从众多的咨询公司中挑选一个比较理想的公司为其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益的咨询服务。
②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业主利用自己的经验和调查研究获得的资料,根据咨询公司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管理水平、有承担类似项目的经历和信誉等选择数目有限(通常5—7家)的几家咨询公司发出投标邀请函,进行项目竞争。该招标方式参与竞争的公司少,招标工作量小,可以节约时间和费用,适用于工作内容相对不太复杂、金额不大的咨询项目。
③指定招标
指定招标也称谈判招标,是由业主直接选定一家公司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咨询服务。该方式通常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如业主需要对其项目严格保密;咨询公司拥有独家专利技术;咨询公司曾为业主进行过项目决策研究并建立了良好的信誉,考虑到工作的连续性,为节约时间和费用,便指定招标。
(2)咨询服务公开招标程序
与货物采购和土建工程采购不同,咨询服务采购不通过竞争性招标,而着重考虑被咨询公司及其人员的能力和资历、咨询意见的质量、客户与咨询人之间关系、财务条件等,其步骤如下:
①确定任务大纲
所谓任务大纲指经批准的提交咨询人的有关所需完成工作的说明文件。包括简明扼要地说明确切的任务目标、咨询服务范围、咨询成果汇报和咨询时间进度表以及项目单位将投入的人力、物力。
②进行成本估算
项目单位就商议中的咨询任务应做出咨询费用概算,它包括咨询公司工作人员费用,差旅费用,交通、办公、通讯、工程设备费用,报告复印,生活津贴等。
③登广告
世界银行新的《咨询指南》对咨询人选择和聘用过程的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应让有资格的咨询人了解有关服务的招标信息,以便他们表达参与竞争的意愿。
④发出建议书邀请函
由项目单位向初步确定的有能力的咨询公司发出一份建议书邀请函,要求咨询人提出咨询建议书,其中应包括一封邀请信、咨询人须知、技术建议书格式、财务建议书格式、任务大纲、合同草案。目前,世界银行已经编制了咨询邀请函样本,对于在20万美元以上的合同,强制使用此邀请函,对于20万美元以下的合同推荐使用此邀请函格式。
⑤建议书评审
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程序下,建议书的评审应按质量和费用两个阶段进行。必须明确,评审应按邀请函中规定的标准进行,不得随意改变。
⑥签订合同
由项目业主或执行组织与建议书评审中筛选出的最佳咨询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进入咨询服务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