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中国成立到1979年的三十年当中,我国政府对全民卫生保健事业给予了很大的投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初级卫生保健系统,而妇幼卫生保健网络又是初级卫生保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段时间的计划生育服务是由卫生系统各级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站)和医学科研机构实施的,主要由城乡初级卫生保健人员在防病治病的同时,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是我国最早建立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之一,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同于医疗诊治和卫生防疫系统的独立体系,是以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支持,具有遍布城乡、分层负责、各有侧重、根在基层的特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我国农村妇幼保健网由县、乡(镇)、村构成。县级为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培训基层中、初级妇幼卫生人员。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和妇幼保健组,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重要一环。乡镇卫生院是住院分娩和转诊的第一级医院,同时妇幼保健人员经常深入农村,开展各种妇幼保健工作。乡村医生、接生员是群众性妇幼保健工作的主力。他们生活在群众中,了解每家每户的情况,直接为群众服务,包括产前检查、新法接生、产后访视、新生儿保健、预防注射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均有专、兼职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成为维护妇女儿童健康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20世纪80年代初,基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压力和第二次生育高峰到来,国家开始推行计划生育,并且定为基本国策。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生育工作日益繁重,单靠卫生系统的临床技术服务已不能够适应。加之育龄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政策有较大差距,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手术、药具发放以及培训工作。国家决定建立专门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即国家、省级计划生育科研所、地(市)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村计划生育服务所(室),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以确保提供综合性的避孕节育服务。这个网络与我国初级卫生保健系统中的妇幼保健网基本对应,从而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服务系统,被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入婚育期的“婴儿潮”一代育龄人群。
隶属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管理的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在提供服务的实践中逐步完善,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按照承担避孕节育手术的服务量来划分,我国计划生育服务在不同的地区大致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以计划生育服务系统为主,以卫生服务系统为辅,是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的主导模式;二是以卫生服务系统为主,以计划生育服务系统为辅;三是全部依托卫生服务系统。这三种模式对我国城乡育龄人群计划生育服务全覆盖,做到了对当地计划生育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不仅满足了育龄人口的计划生育需求,而且有力地促进了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能否提供优质服务的关键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两个服务系统间的充分协调。
显然,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系统是原有初级卫生保健系统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充分拓展,是以控制人口数量为大前提而开展的,以避孕节育的四项手术为主要内容,即放置宫内节育器、男女绝育术和人工流引产。农村已婚育龄人群采取的避孕节育方法主要是宫内节育器和绝育术,使用避孕药和避孕工具的比例很小。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最艰难的时期,表现在我国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数量巨大,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人员人手短缺,尤其是临床手术的医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为应对和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数量和服务人员数量实现了第一轮大发展,形成坚实的计划生育服务网底,并且实现了妇女总和生育率在较短时间内降到更替水平。显而易见,如果没有这样一个高效的计划生育服务系统,我国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实现人口转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这个时期基层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时还缺乏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也没有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