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国债的概念基本功能种类和国债的发行与偿还方式;了解理解国债的发行条件、资金偿还来源以及国债发行与流通市场;重点掌握国债对经济的影响。
引导案例
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5月10日起发行
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从5月10日起开始发售,5月19日结束。本期国债全国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三年期180亿元,年利率为4.92%;五年期120亿元,年利率为5.32%。投资者购买的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但不可流通转让。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本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14家机构代销本期国债。投资者可到上述14家承销机构的网点柜台购买。
思考题: 1.什么是国债?政府为什么要发行国债?
2.为什么国债可以在银行网点销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