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财政收入的所有制结构,指的是财政收入作为一个整体,是由不同所有制的经营单位各自上缴的利润、税金和费用等部分构成的。研究财政收入的所有制构成,是国家制定财政政策、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同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财政关系的依据。
目前,我国经济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结构,这必须要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财政收入按经济成分分类,可分为来自国有经济成分和非国有制成分,进一步细分有来自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收入、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收入、私营经济的收入、个体经济的收入、外资企业的收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收入和股份制企业的收入等。目前,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是来自国有经济的收入,这主要是由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决定的。随着城乡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增加,来自这些经济成分的财政收入会相应增加,国有经济上交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会发生一些变化,但国有经济作为财政收入支柱的地位基本不会改变。
财政收入按经济部门分类,可分为来自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等部门的收入。这种分类可以反映产业结构以及与之相关的价格结构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便于根据各部门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合理地组织财政收入,开辟新的财源。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状况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也是财政收入的基础。农业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直接来自农业的收入,主要是农业税。由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低,以及长期以来对农民贯彻稳定负担政策和轻税政策,因此,农业税在全部财政收入中占的比重很小,约3%~5%。从2004年度起,随着国家扶植“三农”政策的实施与到位,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的收入大幅度下降,全国有不少省市陆续停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并且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废止了《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第二,间接来自农业的收入,主要表现在由于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存在着剪刀差,是农业部门创造的一部分价值转移到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部门实现。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我国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直接来自工业,因此工业对财政收入的状况起决定作用。财政收入中来自重工业和轻工业的比重取决于这两个部门所实现的纯收入的比例。轻工业对财政收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轻工业具有投资少,建设周期短,收效快等特点,相对投资来说,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积累。
建筑业是一个特殊的工业部门。建筑业也创造产品和价值,但其产品的生产方式和价值实现方式都不同于一般的工业。目前,从我国对建筑业产品的管理办法来看,建筑业产品一般都不经过流通,其产品价格只包括成本和一定限度的利润,在这种价格结构下,使得建筑业所创造的产品价值在本部门没有得到完全实现,所以直接来自建筑业部门的财政收入很少。今后,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建筑业产品的商品化及其结构的改革,来自建筑业的财政收入必然会大大增加。
交通运输业(包括邮电通信业)是沟通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物资交流,内外交流的中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之一。交通运输的特点是,本身不创造新的物质产品,而是通过客运、货运业务改变物质的存在场所,从而创造价值;同时,交通运输业的价值生产和价值的消费是同一个过程,这对平衡物资供求问题有其特殊性。目前,我国由于交通运输业还不够发达,收费的标准也比较低,因此,来自交通运输业的财政收入也比较少。今后,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大力发展和适当提高其收费价格,来自交通运输业的财政收入比重将会提高。
商业物资部门属于再生产过程的流通环节。这些部门的活动,从性质上分有两类;一类是从事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对商品物资的加工、分类、包装、存储、运输等活动,这是生产活动在流通中的继续,这会创造价值,增加国民收入,为社会提供积累。另一类是与商品物资买卖有关的纯流通活动。它的职能在于使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在流通中得到实现,从而参与其中一部分剩余产品价值(M)的再分配。商业物资部门的盈利是通过购销差价形成的。商品的售价高于购价的差额叫作毛利。毛利扣除流通费用和营业外损失之后,即为商业物资部门的盈利。它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购销差价是形成商业物资部门盈利的基础,其大小决定于我国的价格结构和工商利润的分配关系。
在国民经济中,除上述几个主要部门外,还有一些部门,如服务业和旅游业,也可以为财政提供收入来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部门,即所谓第三产业(我国规定它还包括交通运输、商业等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这些部门是通过向社会和居民提供劳务服务而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它们将取得的劳务收入的一部分,以税收方式上交国家,形成财政收入。从发展前途看,应当重视这些部门在开辟财源、筹集建设资金方面的重要作用。
国民经济的部门构成是影响财政收入重要的宏观因素,正确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特别是农、轻、重之间,以及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同其他工业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使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得到合理地、协调地发展,是从宏观上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途径。
社会总产品包括C、V、M三部分,其中C是补偿生产资料消耗的价值部分;V是新创造的价值中归劳动者个人支配的部分;M是新创造的归社会支配的剩余产品价值部分。C、V、M三部分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同时M构成财源主要因素,因此研究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同财政收入的关系应着重研究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中成本因素C和V的变化对M从而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在社会总产品一定且V不变时,降低物化劳动消耗即C,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M和增长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降低生产资料耗费,要根据生产资料的性质区别对待。
(1)属于原材料、易燃易耗品等生产资料的耗费,应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节约,通过技术或生产工艺流程创新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纯收入和财政收入。
(2)属于固定资产耗费的补偿,应合理确定折旧率,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每件产品中转移的折旧价值,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盈利和财政收入。如果折旧率过高,就势必减少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如果折旧率过低,此时财政收入的增长是以牺牲企业的发展后劲,减慢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步伐为代价的,因此财政收入增收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在社会总产品一定且C不变时,V部分增大,M部分则减少,相反V部分减少,M部分则增大。因此,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增加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有着重大意义。
剩余产品价值包括税金、企业利润和用剩余产品价值支付的费用(如利息)。其中主要是税金和企业利润。在统收统支的计划型财政条件下,国有企业所创造的M绝大部分均由国家集中分配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社会共同需要形成财政收入。另外,国家以税金形式取走非国有企业的一部分纯收入形成财政收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赋予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根据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国家不能取走国有企业的全部M,只能参与一部分企业纯收入的分配,即国家以行政管理者身份参与分配,向企业收取税金,同时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V是指以劳动报酬的形式付给劳动者个人的部分。从我国目前来看,V虽然构成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但它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小。这是因为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低工资制度,劳动者个人的收入普遍较低,国家不可能从V中筹集更多的资金。就现实的经济运行来看,目前我国来自V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第二,向个人收取的规费收入(如产照费、户口证书费等)和罚没收入等。
第三,居民购买的国库券。
第四,国家出售高税率消费品(如烟、酒、化妆品等)所获得一部分收入(实质上由V转移来的)。
第五,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上缴的税收(其中一部分是通过对V的再分配转化来的)。
第六,增值税的课税对象V+M中,也有V的成分。
今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和完善,财政收入来自V的比重将会逐渐提高。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以高工资政策、个人所得税和工薪税为主体税种的财税制度,其财政收入主要来自V。
补偿价值C中的基本折旧基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构成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市场经济中一般已不适宜将折旧基金列为财政收入,但是,由于实行国民生产总值型的增值税,仍有一部分C是通过增值税成为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还可以按地区分类,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收入,沿海和内地的财政收入等。财政收入的地区结构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而且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甚大。我国各地区的发展很不平衡,按照经济发展水平,交通运输条件、经济地理位置等因素来区分,全国可以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地带。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面积为129.4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全部国土面积的13.5%。东部地区背靠大陆,面临海洋,地势平缓,有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水产品、石油、铁矿、盐等资源丰富,这一地区由于开发历史悠久,地理位置优越,劳动者的文化素质较高,技术力量较强,工农业基础雄厚,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龙头作用。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省、自治区;面积281.8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全部国土面积的29.3%。中部地区位于内陆,北有高原,南有丘陵,众多平原分布其中,属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和各种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占有全国80%的煤炭储量,重工业基础较好,地理上承东启西。
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10个省、自治区;面积为541.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56.4%。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地势较高,地形复杂,高原、盆地,沙漠、草原相间,大部分地区高寒、缺水,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因开发历史较晚,经济发展和技术管理水平与东、中部差距较大,但国土面积大,矿产资源丰富,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经济发达程度不一,导致积累水平相差悬殊,东部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带。因此,只有将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与西部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帮助西部地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才能实现东西部地区财政收入同方向的较快增长。如果放弃挖掘西部经济潜力只重视东部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将东部地区财政收入增收的一部分以转移支付方式用于西部地区非生产性支出,其结果是不能保证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如果过分强调中西部地区经济,甚至牺牲东部经济的发展而孤立地发展内地工业,势必拖累经济增长水平,并影响财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