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年1月29日,卡尔·本茨(Karl Benz,1844-1929)为他于1885年9月5日所研制的三轮汽油机汽车,向德国专利局申请发明汽车的专利,1月29日这一天被公认为“汽车的生日”;当年11月2日由专利局正式批准发布证书。1886年8月,在德国斯图加特堪斯塔特城的哥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1834-1900)首次试驾了自己制造的四轮汽油机汽车。从此,现代汽车诞生了,世界公认本茨和戴姆勒为“现代汽车之父”。
奔驰最早的标志是一个齿轮图案(1903年)
1899年5月8日,本茨的莱茵燃气发动机厂改组为奔驰股份有限公司(Benz&Cie),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机动车生产厂商。奔驰汽车使用“奔驰”(Benz)品牌,源自创始人卡尔·本茨的姓氏。
奔驰的标志变化很少,最早的是一个齿轮图案,中间刻有“Original Benz”字样,直译为“原版奔驰”。标志下面的小字“Eingetr.Schutzmarke”意为“国家注册商标”。该商标于1903年9月4日申请,1904年3月30日开始生效。
1909年8月6日,本茨为了纪念世界第一款大量生产的汽车Velo上市,于是将齿轮改为月桂枝,以作为吉祥、成功、胜利、荣誉的象征;标志中的文字内容精简到只剩下“BENZ”4个字母。1910年10月10日,新的月桂商标正式注册登记。奔驰商标就像一顶桂冠,喻示该公司在汽车领域独占鳌头,其产品独夺“桂冠”。
月桂枝包围的“奔驰”字样图案(1909年)
关于“桂冠”,在希腊神话故事中有一段动人的传说。掌管艺术的太阳神阿波罗(Apollo)正要渡贝涅河时,看见了河神的女儿,美丽又天真烂漫的达芙妮(Daphne),便一见钟情,如醉如痴。达芙妮是一个自怜自爱,向往自由的清纯少女。她为了逃避阿波罗的求爱,向月桂树林奔跑。当阿波罗追到跟前并能闻到她头发散发的香气时,达芙妮奋力喊道:“父亲!快将我的美貌毁掉吧;大地母亲!救救我吧。”话音刚落,奇异的景象就发生了:她的两条腿笔直地站着不能动弹了,双脚长成了树根,身上出现了一层灰色的树皮,双臂变成了树枝,头发变成了树叶。当阿波罗赶到时,他只能抓到一株圆滑的树干,但他仍能感觉到达芙妮的心房在怦怦跳动。“啊!达芙妮!”阿波罗无限悲痛地倾吐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情:“从现在起,你就是阿波罗最喜欢的树木了。我将用你永生的树叶编成桂冠,它将成为勇士们头上的冠冕,成为诗人和凯旋者光荣的象征。”
从此,阿波罗将月桂树尊为他的圣树,他的头发上、琴上和箭袋上总是饰以月桂树的枝叶。每年,他所挑选出的全希腊最优秀的诗人也被赐予用月桂枝做的花冠以示荣耀。这就是“桂冠诗人”(Poet Laureate)的由来。
希腊神话故事中的阿波罗(Apollo)和达芙妮(Daphne)
卡尔·本茨私家车上的车标别具一格,注明了地名和人名(1924年)
戴姆勒初期曾使用过的标志(1890年)
哥特利布·戴姆勒于1890年11月28日创立戴姆勒发动机公司(Daimler Motoren Gesellschaft,DMG),所产汽车品牌为“戴姆勒”。
戴姆勒汽车不久之后则使用“梅赛德斯”(Mercedes)名称。
最早的车迷、梅赛德斯名称创始人埃米尔·杰里内克(Emile Jellinek,1853-1918)
创立梅赛德斯这一品牌名称的人,却是一位奥地利商人。1899年,奥匈帝国驻法国尼斯的总领事埃米尔·杰里内克(Emil Jellink,1853-1918)订购了戴姆勒凤凰(Phoenix)轿车,他用自己女儿的爱称梅赛德斯(Mercedes)为它命名。这辆车参加了当年3月21日在法国尼斯(Nice)举行的汽车拉力赛,获得第三名,他觉得这是他女儿的名字带来的好运。
杰里内克的小女儿梅赛德斯——拉蒙娜·杰里内克(Ramona Jellinek,1889-1929)
1900年6月8日,埃米尔·杰里内克一下订购了36辆戴姆勒汽车,但是他提出了两个条件:第一,他必须成为奥匈帝国、法国和美国的独家代理商;第二,汽车必须以他女儿“梅赛德斯”的名字命名。这对当时年产仅90辆汽车,员工只有344人的戴姆勒公司来说,是个巨大的商机。于是双方一拍即合,梅赛德斯也就成了这一年所有戴姆勒汽车的名字。没想到这么一来,戴姆勒汽车的销量大增,真像是受到了幸运女神的照顾一样。“梅赛德斯”确实优美动听(西班牙语含有幸福、慈悲的意思)。从此,戴姆勒汽车就有了这个固定的名字——梅赛德斯。从1901年起,“梅赛德斯”就写在汽车冷却器上,从名称上取代了“戴姆勒”,戴姆勒公司生产的汽车都命名为“梅赛德斯”。
戴姆勒汽车最早使用的是文字标志(1901年)
1902年6月23日,戴姆勒公司将“梅赛德斯”作为产品名称正式申请注册,从此开始了梅赛德斯时代。
戴姆勒汽车易于记忆的产品名称有了,但是特征显著的商标还没有产生。当时在公司里工作的戴姆勒的儿子,记起有一次父亲在给母亲寄的风景明信片上画了一颗三叉星,以标明他当时在科隆的住处,戴姆勒充满信心地写道,“这颗星有一天会升起来,照耀我的工作。”(One day this star will shine down on my work.)他的话后来被证明是正确的。
于是,1909年6月24日,公司将表达戴姆勒在陆、海、空三个领域实现机动化夙愿的三叉星注册为正式商标,从而取代了原来的文字商标,这种三叉星被安装在散热器罩的上部。柏林帝国专利局为此颁发的证书于1911年2月9日起正式生效。
戴姆勒汽车标志是一颗三叉星(1909年)
三叉星开始只有一颗,后来成了并列的两颗。1916年,为纪念他热情的支持者,又为了使商标具有连续性,戴姆勒又将三叉星和“梅赛德斯”合成一个新的商标。1917年1月10日起,三叉星又增加了圆环做背景,形似汽车的转向盘,进而表示公司的产品在形似地球的圆圈中任意驰骋;在圆的上方镶嵌了4颗小星,下面有“梅赛德斯”的字样。
三叉星四周加上了一个圆环,在圆的上方有4颗小星星,下面是戴姆勒公司的汽车品牌名字“梅赛德斯”(1917年)
1921年11月5日,戴姆勒公司为新设计的商标申请注册,两年后在1923年8月2日被列为受法律保护的图样。新商标是安装在车头圈环内的浮雕形三叉星。
安装在车头圈环内的浮雕形戴姆勒三叉星车标(1921年)
1926年6月28日,世界汽车史上两颗耀眼夺目的巨星相会了。戴姆勒和本茨两位汽车先驱所开创的公司终于合并到一起,成为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Daimler-Benz AG),所生产的汽车品牌称为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汽车上使用的新商标也综合了原来两家商标各自的风格,奔驰的月桂枝围绕着梅赛德斯的三叉星,“奔驰”的字样在下面,“梅赛德斯”的字样在上面。该合并商标于1926年8月21日申请,1928年8月28日得到批准。
1926年两家最古老的公司合并,自然也将商标合在一起(1926年)
到了1933年,公司设计出一款“简化版”标志。这款标志上没有任何文字,只是简单保留了三叉星外加一个圆环,而这个标志中的三叉星明显比之前的要修长得多。
梅赛德斯-奔驰“简化版”车标(1933年)
之后在1989年,该标志又经过一次立体化的处理,样式不变。从那之后,该标志就一直沿用到了今天。安装在散热器正上方的是一颗在两个嵌套的圆环中的三叉星,“梅赛德斯”字样在上,“奔驰”字样在下,两边有月桂枝的图案。第二个标志是将形似汽车转向盘内嵌三叉星的商标竖立在“梅赛德斯”和“奔驰”及两边有月桂枝的圆形基座上,然后再把整个标志竖立在车头前部。新车标于1991年3月7日首次出现在日内瓦汽车展上。
梅赛德斯-奔驰车标(1989年)
梅赛德斯-奔驰的三叉星标志近年有少许的改动(2008年)
梅赛德斯-奔驰的三叉星标志近年有少许的改动(2009年)
梅赛德斯-奔驰的三叉星标志近年有少许的改动(2011年)
梅赛德斯-奔驰车标的主要演变
梅赛德斯-奔驰车标最常见的颜色是黑色和银色,银色代表精致、创意和完美,而黑色代表优雅、完整和纯正。
现在,所有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不包括SL级和SEC级),都在散热器护栅上装有三叉星徽,并以桂冠花环包围着的梅赛德斯-奔驰车徽作为底座。采用“立标”的是奔驰E级、S级和C级优雅款的车,“大标”则多存在于跑车和SUV型的车上,即采用“立标”的车多强调优雅、尊贵和豪华,采用“大标”的车则多强调运动和时尚。
“大标”车多强调运动和时尚
2007年10月4日,在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特别股东大会上,公司名称改为戴姆勒汽车公司(Daimler AG),从而正式完成德国戴姆勒与美国克莱斯勒的分离程序(戴姆勒-奔驰公司与克莱斯勒公司,于1998年11月17日合并为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
为避免与英国捷豹汽车旗下的品牌戴姆勒(Daimler)混淆,2007年戴姆勒公司与捷豹公司交涉,出资2000万美元从美国福特公司手中购买了“戴姆勒”品牌的使用权。这是因为在1960年,戴姆勒所授权在英国销售的“戴姆勒”品牌被捷豹汽车公司收购,由于戴姆勒已改用“梅赛德斯”作为汽车名称,当初获得授权的英国公司仍继续使用“戴姆勒”品牌。现在,戴姆勒公司可以单独或加上其他文字使用“戴姆勒”作为公司或其他交易的名称,但不能以该名称命名汽车产品。目前,“戴姆勒”这一汽车品牌属于印度塔塔集团拥有。
印度塔塔集团拥有“戴姆勒”这一汽车品牌,戴姆勒集团购回“戴姆勒”名称
在欧美,人们总是把梅赛德斯-奔驰汽车称作梅赛德斯;而在东南亚,奔驰这个名称更为流行,或许后者的中文音译更加惟妙惟肖。除最常见的“奔驰”外,还有香港译名“平治”和台湾译名“宾士”。后两个译名也许令它显得更加尊贵,但前一个名字无疑是最恰当的——作为汽车历史的开创者,“奔驰”两个字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人类对汽车这一现代工具的全部期望。“奔驰”也好,“平治”也罢,这两者均被誉为汽车品牌译名中的经典之作。
“平治”予人“君临天下,傲视群雄”之感,原出于《孟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既突出了汽车本身的稳重高贵,也和车主的显赫身份非常相配。
“奔驰”的定名则更费惆怅,因为在中国一般处理外国品牌的译名,习惯上是采用音译而不意译,所以起初的译名为“本茨”。而“奔驰”既有音译又有意译,可以说是天衣无缝、十全十美。每当看到这个中文名字,便在脑海中浮现出一辆飞驰而过的奔驰轿车,可谓恰到好处。“奔”腾飞跃,“驰”骋千里,充满活力动感,这正是梅赛德斯-奔驰的最佳写照。
笔者以为,在称车名、公司名时应以“奔驰”为好,在称人名时以“本茨”似乎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