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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导言
法医人类学家到底是做什么的

生命中的最大损失不是死亡,而是当我们活着时就在我们心中死去的东西。

——诺曼·卡森斯,政治记者(1915—1990)

关于人类生存的各个方面,大概死亡及其相关之事是充斥着最多陈词滥调的。死亡成为邪恶的化身,是疼痛和不幸的先声,是在阴影中出没、猎获的捕食者,是夜间险恶的窃贼。我们给她安上不祥的恶名:冷酷的割麦人、无差别的轧路者、黑天使、苍白骑士。我们把她画成藏在黑色连帽斗篷里的残破骷髅,舞弄着一把置人于死地的镰刀,她只需一挥,就将我们的灵魂从身体中带走。有时她是一个长着羽毛的黑色幽灵,凶恶地在上空盘旋,我们只能蜷缩在角落而毫无还手之力。在许多区分了名词性别的语言(如拉丁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波兰语、立陶宛语、挪威语)里,死亡是阴性名词,但她却常被描绘成一个男人。

尖刻地对待死亡很容易,在现代世界,她已经成为一个与我们敌对的“陌生人”。人类取得了无数成就,但要对生与死的复杂关联做解释,我们并不比几百年前进步多少。在有些方面,我们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不理解死亡。我们大概已经遗忘死亡是什么,她的目的是什么,我们的先人可能把她看作朋友,我们则把她当作不受欢迎的邪恶对手,要躲着她,或者令她臣服——越久越好。

对于死亡,我们的默认态度是要么丑化她,要么神化她,有时在这两端之间摇摆。不管是哪种态度,不到万不得已我们都不愿提及她,免得一提她就会靠得更近。生命是轻盈、美好和幸福的,死亡是黑暗、邪恶和悲伤的。善与恶,奖与惩,天堂与地狱,光明与黑暗——我们具有那种林奈式的分类喜好,将生和死干脆划分为对立的两头,于是就安心地怀抱着对错分明的幻象,却可能不公平地将死亡驱赶到黑暗中去。

结果我们开始畏惧死亡,仿佛她会传染,要是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就会在我们还没准备好停止生命之前来到我们面前。我们要么虚张声势地演绎,要么取笑她来麻木自己,以此来掩盖自己的恐惧。但是其实我们知道,当自己的名字排在她手里名单的首位时,我们是笑不出来的,她最终总会叫到我们的名字。所以在很小的时候,我们就懂得对死亡抱着虚伪的态度,一面嘲弄她,一面深深地敬畏她。为了将她的利刃磨钝,缓解痛苦,我们习得新的语言。我们说“失去”了某人,悄悄谈论他们的“逝去”,用庄重尊敬的语调和其他人一同哀悼一位所爱之人的“离去”。

我没有“失去”父亲——我完全知道他在哪儿。他埋在因弗内斯城里的唐纳赫里奇公墓,在殡仪员比尔·弗雷泽给的一个可爱木匣子里。父亲本人也会喜欢那匣子,不过他可能会觉得它太贵了。我们把他放进地上的一个洞穴里,放在他父母快要散架的棺材上,那两具棺材现在盛的不过是他们的骨头和死时仅剩的几颗牙齿。父亲没有逝去,没有离开,我们没有失去他:他就是不再呼吸了。其实他最好是什么地方也没有去,不然他惹了大麻烦,太不为人着想了。他的生命消失了,世界上的任何委婉修辞都没法把生命带回来,没法把他带回来。

我在一个规矩严格、毫无废话的苏格兰长老教会家庭长大,我们把铁锹叫作铲子,经常把同理心和感伤看作弱点,这种教养令我务实、不顾颜面,成为一个实务者,一个现实主义者。论及生死之事,我没有什么误解,讨论时也尽量诚实坦率,但这并不是说我就毫不介怀,面对他人的生死时没有痛苦、哀恸,没有同情。邓迪大学的菲奥娜牧师总能启迪人心,她曾说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在安全距离外说温柔的话,带不来一点安慰。”

在21世纪,我们已经如此成熟,为什么还是选择躲在熟悉又安全的从众和拒斥之墙后面,而不能敞开心扉,想想死亡可能并不是我们害怕的那种魔鬼?她不一定骇人、残酷、粗暴,她可以沉默、安宁、慈和。也许问题在于,我们不信任她,是因为我们不愿去了解她,在一生中都不愿费事去尝试理解她。要是我们能理解她,也许就能认识到,我们可以将死亡作为生命历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接受。

我们将出生看作生命的起点,将死亡看作生命的自然终结。但要是死亡只是存在的另一个阶段的起点呢?这当然是大多数宗教的前设,好教我们不害怕死亡,因为它只是通往前方更美好生活的入口。这种信念世世代代相传,安慰了许多人,可能正是我们的社会日渐世俗化所留下的空白,促使我们对死亡及其所有标志的那种古老的、本能的、未经证实的憎恶再次升起。

无论我们怀有什么信仰,生与死就是同一条线上必定相连的两个部分。一方不脱离另一方存在,也无法脱离。无论现代医药如何干预,死亡总是最终得胜。既然我们没有办法最终回避它,专心改进和品味我们出生和死亡之间的阶段——生活,可能更好。

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人类学的根本差异,就在此处。法医病理学追溯的是证明死亡原因和方式的证据,死亡是旅途的终点。而法医人类学则重建旅途本身,也就是生命的全过程。我们的工作是将生时构建的身份和死后身体的遗存结合起来。因此,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人类学在死亡一事上搭档工作,在破获罪案上当然也是如此。

在英国,人类学家和病理学家不同,人类学家属于科学家而非医生,因而没有医学资格证实死亡或死亡原因。现今科学知识持续拓展,病理学家也无法成为所有事情的专家,人类学家就在牵涉死亡的重大罪案调查中发挥重要作用。法医人类学家协助解读与受害人身份相关的线索,由此可以帮助病理学家判断死亡方式和原因。在停尸台上,各个学科贡献技艺,互相补足。

举个例子。在一张停尸台边,我和一位病理学家面对的是深度腐坏的人类遗体,其颅骨碎成40余块混在一起。病理学家作为具有医学资格的从业者应判定死因,她认为,死因很可能是枪伤,但还不确定。她将灰色金属台子上那一堆白色骨头碎片检查了半天,很是沮丧,对我说:“我没法辨别这些部位,更别提把它们组装起来了。那是你的活儿。”

法医人类学家的职责首先就是帮助确认这个人生前是什么人。他是男性还是女性?是高还是矮?是年老还是年轻?是黑皮肤还是白皮肤?骨骼有没有外伤或疾病的表征?有的话就可能联系上医疗或牙齿治疗记录。我们分析骨头、头发和指甲的成分,是否能说明这个人住在何处,吃哪种食物?在眼下这个案子里,我们能不能做一个人类三维拼图,不仅揭示死因(确实是颅骨枪伤导致死亡),而且显示死亡方式?收集了这些信息,完成拼图,我们就可以确定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并且我们确认子弹是从脑后射入,从前额双眼间射出,从而验证了目击证人的证词。这是场近距离射杀,受害者跪着,枪就抵在他的后脑上。他只有15岁,是因他的宗教信仰而被杀的。

另一个案子也可反映人类学家和病理学家的共事关系。案中一个不幸的年轻人在屋外街道上撞见了一伙正要砸车的少年,被殴打至死。他的身体曾被拳打脚踢,致命伤在头上,表现为多处颅骨骨折。在这个案子里,我们知道受害人的身份,病理学家可以确定死因是钝器创伤导致大量内出血。但她也想在报告中指出死亡是怎么发生的,尤其是最可能的凶器种类。我们辨识出每一块颅骨碎片,将它们重组,然后病理学家就发现,由锤子或类似形状的凶器在头部的一次击打,造成了一处集中凹陷骨折和多处放射状骨折,导致颅内出血,最终致死。

对一些人来说,生命的起点到终点之间有漫长的距离,甚至超过一个世纪;而对这些谋杀事件的受害人来说,生与死之间的间隔就短多了,有时可能只隔着飞速流逝的宝贵数秒。从法医人类学的视角来看,长生当然好,生命越长,其经历就会在身体上书写和存储更多的痕迹,遗体上的印记就会更加清晰。对我们来说,解锁此类信息就犹如从书里阅读,或者像从U盘里下载一样。

在大多数人看来,这趟尘世旅程最糟糕的结果就是生命被截短,但我们如何评判怎样算是短命?毫无疑问的是,我们在出生之后活得越久,生命迟早要结束的可能性就越高: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90岁时都比20岁时更接近死亡。从逻辑来说,比起眼下此刻,我们以后与死亡的关系只会更近,不会更远。

那有人死去时,我们为什么惊讶呢?每年全世界有超过5 500万人死去,一秒死去两个。死,是我们在生活中能绝对肯定将会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的事情。当然,这并不会消解我们在亲密的人死去时的悲伤和哀恸,但死亡不可避免,这就需要一个有用、实在的处理办法。我们不能对自己生命的创造施加影响,生命的结束又是不可避免的,那或许我们应该注重能够调整的事情,那就是我们对从生到死之距离的期待。也许,就是这种期待,才是我们应该尝试更有效处理之事,要量度、承认和颂扬这段距离的价值,而非其长度。

过去,要延迟死亡不那么容易,那时我们似乎更善于调整对生命的预期。例如在维多利亚时代,婴儿死亡率居高不下,没有人会因一个孩子活不到一周岁而感到惊讶。那时,一个家庭里好几个孩子都取同一个名字并不罕见,这样即便那孩子没活下来,名字也活下来了。而在21世纪,婴儿的死亡罕见多了,但要是有人对99岁时的死亡还感到震惊,就完全不合理了。

对每一个努力击退死亡的医学专家而言,社会预期是个战场。他们能希求做到的,最多就是赢得更多时间,拉大生死之间的距离。他们最终总是要输掉的,但不应为此阻止他们,也阻止不了他们继续尝试。每一天,在全世界的医院和诊所里,生命都在延续。然而,实际上,有些医疗成就只不过暂缓了死亡的发生。死亡还是要来的,即使不是今天,也可能是明天。

数个世纪以来的社会都会记录和量度预期寿命。预期寿命是指在统计学意义上我们最可能死去的年龄,或者积极点看的话,它是指我们预计活着的最长时间。寿命表是很有意思也有用的工具,但它也很危险,因为它会造成人们对寿命的预期,但有些人达不到,有些人会超过。我们没办法知道自己会是那个平均线上的标准“老李”,还是个例外,我们会落在寿命钟形曲线的这一边,还是那一边。

要是我们发现自己是在曲线的某一边,就会产生情绪。我们活到超过预期寿命就会自豪,因为这事让我们觉得自己以某种方式战胜了困难。要是我们没有达到预期的年纪,我们撒手人寰之后,亲友会觉得所爱之人的生命被夺走,由此感到愤怒、苦痛和挫败。但寿命曲线的本质恰是如此:标准只是标准,我们大多数人都落在这一标准的周围。怪罪死亡,控诉她残忍地窃取生命,是不公平的。死亡总是诚实地表明,我们的生命长度可能落在人类生命范围内的任何位置。

世界上已证实的最长寿者,是法国女性让娜·卡蒙(Jeanne Calment),她在1997年去世时年纪为122岁又164天。1930年我母亲出生时,女性预期寿命是63岁,因此她在77岁去世,就超出标准14年。我的祖母干得更出色:她1898年出生,那时的预期寿命只有52岁,但她一直活到78岁,超出了26年,这反映了她有生之年医学的巨大进步——尽管她吸的烟最后没帮上忙。我在1961年来到这个世界,预测大概有74年的生命,那现在我只有15年可活了。我的天,怎么会这么快?不过,基于我目前的年龄和生活方式,我现在能实实在在地预计活到85岁,那我可能至少还有26年时间。顿时松一口气。

这样,我在生命历程中有望额外获得11年。很棒吧?不一定。问题在于,我不能在20岁甚或40岁时得到这11年,要是我能得到这11年,那得在我74岁的时候了。青春总被虚度,唯愿在年少力强时获赐光阴啊。

对预期寿命的计算逐渐准确,我们已知在下两代,即我的子辈和孙辈,会出现人类历史上最多的百岁寿星,但我们这个物种能够生存的最大年限却没有增加。剧烈变化的是我们死亡时的平均年龄,所以我们见到越来越多的个体落在那条钟形曲线极右边的区域。换言之,我们在改变人类人口结构,由老年人口增长引发的健康和社会问题激增,由此可一窥此种变化的社会影响。

生命延长一般是要庆贺的,但有时我也怀疑,是否不惜一切代价挣扎着活得尽可能久,实际上只是在延迟死亡而已。预期寿命可能会变,但死亡总是会如预期般到来。哪天我们真的征服了死亡,人类和地球才真正陷入了麻烦。

我每天的工作都是与死亡为伍,我慢慢地开始尊重她。我没有发现什么理由让人恐惧她或她的作用。我认为自己已经相当了解死亡,因为我们用于交流的语言直接、平白、简单。她结束她的活儿,我才能开始我的活儿。而且有赖于她,我的事业得以持久、卓有成效、兴味盎然。

本书不是传统的关于死亡的论著,不走列举高屋建瓴的学术理论和文化奇谈的熟门套路,也不调制温暖的鸡汤。我只会试图探究自己了解到的死亡的多个面貌,包括她已经展现给我的,以及大约30年后她最终将要向我显露的那一面,要是她容许我活那么久的话。法医人类学追求的是通过死亡重建生时的故事,本书同样既关乎死,也关乎生,它们是整个连续整体不可分割的部分。

我只向你要求一件事:暂且放下你对死亡的既有成见,放下不信任、恐惧和厌恶,或许你就会开始像我一样看待她。你或许还会开始因她的陪伴感到温暖,更了解她,不再害怕她。据我的经验,和她打交道有压力,也令人着迷,从不枯燥。但她很复杂,有时无法预测,令人讶异。当你直面她时,你并不会失去什么,或许你会发现,和一个认识的恶魔打交道,总好过与自己完全不了解的魔鬼相处。 HDATremqegKpIXEsbkEkQOXte5Yvuky2SMQ8mqPbof9LP2V+BI/W1QNEtNqm5z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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