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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若问起对美国的印象,很多人会想到一句话:“美国是车轮上的国家。”的确,车轮滚滚、日夜躁动不息的确是一幅标志性的美国画面。这句话是美国进入汽车和高速公路普及时代以后的写照。然而,美国远在汽车时代之前就是一个在流动中的国家。

人类历史上各大文明的性格,如果说有什么要素可以拿来作为比较的尺度的话,“流动性”应该是最为重要的指标之一。

相比地中海世界诸文明,中国文明的流动性相对较低,因而,理解中国文明的一个线索就是其长期而大规模的“定居性”。华裔历史学家何炳棣先生有篇很重要的论文,从渭水流域的定居遗址,推导出中华人本主义传统的来源:因黄土极为特殊的性质,中国古人幸运地免除了“游耕”的命运,很早就实现了定居生活。长期定居产生了代际之间的空间联系;代际关系产生祖先崇拜,因为祖先既是人也是鬼神,所以打破了人神界限,催生了人本主义;最后由自己的祖先推而广之到别人的祖先,产生了同理心、宽容心,形成了“兴灭继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乃至“天下大同”的伦理观。 [04] 考古学家张光直先生也曾指出,中华-玛雅模式,即一个文明在同一块土地上长期繁衍,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05] 姜义华教授称中华文明为“一个历久弥新的原生文明”。 [06]

何尊铭文“宅兹中国”似乎可以看作一种隐喻——中国的思想、文化、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都是这种生于兹、长于兹的定居文明的产物。与之相比,古代地中海文明定居性较弱。今天西方人的主要祖先来源之一——日耳曼蛮族,更属于典型的流动型文明。自罗马帝国晚期走出日耳曼森林以后,蛮族部落不断迁移,向南占据了意大利半岛,向西进入了法国和英国,向西南方向则通过西班牙,跨越海峡,进入北非。从公元5世纪直到近代之初,这种民族迁移不断用空间挤压时间,在大跨度的地理移动之中,完成了文明的急速进化和制度的融合发展,原始的日耳曼部落制度与古老的罗马制度相结合,奠定了今天西方政治文明的基石。

与欧洲相比,美国文明的流动性更为典型。“美国是一种新型的贝都因人,他们重视迁移的自由甚于其他任何事物” [07] ,“人们不是按照他们的地区和籍贯来划分,而是按照形形色色的目的和打算来划分的” [08] 。不仅人在流动,政治组织也在相应地迅速变化,美国的首都曾多次搬迁,从宣布独立到1812年,原来的十三个州中有八个州变更了首府。 [09] 也许意大利黑帮是美国唯一一种依靠传统和部落式的忠诚来维系的社群,电影《教父》和《爱尔兰人》中的纽约意大利黑帮生活,绝不是美国生活的标准模型。

从北美殖民地诞生的第一天起,流动就是这个文明的底色。要真正理解美国制度的性质,必须回到其诞生的时刻。美国制度今天的样貌,均刻写在其最初的基因之中。而流动性,是这个基因的一个重要片段。

金银梦

中世纪末期以来的欧洲君主国的竞争,造生了频繁的战争,使各国王室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为了解决财政问题,欧洲各国采取了两方面的举措:一是加强赋税的力度和对社会的“科学管理”——对于这一点在后面谈论官僚制度时我会再次提到;二是大规模举债,欧洲战争的金融化急剧增加了对货币的需求。 [10]

当时,贸易的目的也不同于后来的自由贸易时代。当时欧洲各国进行贸易的宗旨是获取尽可能多的顺差,卖出商品,得到货币。这种行为背后的观念是“重商主义”理论,其前提是这样一个假设:世界财富犹如一块馅饼,一国得到较大的一块,那就意味着别国只能得到较小一块。 [11]

随着地理大发现,西班牙的殖民者在美洲发现了大量金银矿,从此改变了中世纪欧洲王室纷争的性质。

现代之前,亚欧大陆上始终存在着对贵金属的渴望。金银的缺乏一直是旧大陆经济增长和贸易繁荣的制约。货币供应对世界历史的影响往往被低估。实际上对于文明之兴衰,世界贸易和货币流通都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例如,中国秦汉之兴起便与中国和地中海地区的贸易及金银流动大有关系。地中海世界大体沿金银划分阵营。罗马产金而波斯、阿拉伯产银。中东地区的帝国多次以铸金币来挑战罗马的权威,例如阿拉伯倭马亚王朝哈里发阿卜杜拉·马利克(Abd al-Malik)在694年发行金币。 [12] 直到今天,银制品仍是中东文明的文化标志之一。

西罗马帝国晚期,丝绸之路受阻、贸易破碎、金银隐退,大量金属货币被窖藏于王室、贵族和商人的私库之中。这导致了欧洲的野蛮化与中东地区的“再游牧化”,耶路撒冷等一度繁华的城市文明纷纷衰落,为沙漠游牧地区流行的伊斯兰教的兴起提供了契机。阿拉伯帝国的迅速扩张,与伊斯兰教对商业和流通的重视是分不开的,这种重视体现在许多经典中。

中国西汉之后的历史下行周期也与贸易的衰落有关。王莽坐拥60万金自尽似乎是这一历史周期的寓言式序幕。东汉至魏晋,除西北和东南少数地区外,财政紧缩是常态。

欧洲经历了千年的贸易萎缩和经济停滞,在中世纪末期慢慢复苏,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我们可以想象突然新增大量货币会带来多么巨大的冲击。美洲金银的输入,启动了欧洲的现代化,也揭开了现代世界的序幕。为之付出代价的是美洲原住民,他们亲历了西方文明最黑暗耻辱的一段历史:殖民扩张、摧毁文明、灭绝种族。从墨西哥等地出发的运金船将大量金银运到欧洲,并且通过世界贸易和殖民扩张传播到世界各地。

欧洲的变化也影响到遥远的中国。在白银的刺激下,明神宗曾受人蛊惑欲取吕宋金银,导致当地华商惨遭屠杀。 [13] 到清朝晚期,美洲金银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体系重要的外来血液。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在绍兴使用着墨西哥银元;中国共产党在瑞金建立苏维埃政权,井冈山造币厂铸造的最早的银币也是用墨西哥银元模子加工的“工字鹰洋”。可见全球化并非今日事物,而是有着漫长的演进过程。

英属北美殖民地兴起就是这个历史过程中的一个精彩篇章。眼看西班牙等国在美洲获取大量金银,英国国王眼红不已,于是一方面委派海盗“奉旨抢劫”,在美洲沿海拦截抢掠西班牙运金船,另一方面开始向美洲殖民。殖民地(colony)这个词原本指的就是抢劫西班牙运金船的临时据点。早在1584年,英国就在距今北卡罗来纳海岸不远的劳诺克岛上建立了殖民地。 [14] 英国海军军官和冒险家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爵士在1572年和1577年的两次远航中,沿途掠夺,劫掠西班牙运金船,英国女王对其赞赏加封。近四个半世纪后的今天,面对中国经济贸易的竞争,美国一些智库学者和退役军官还在讨论使用海军和武装私掠船打击中国商船,也许反映了美国文化的一些深层基因。

值得一提的是,在商业和掠夺之外,英国人移民美洲的另一个原因是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将美洲分配给西班牙和葡萄牙。原来随着海上贸易扩张,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两个欧洲殖民主义先行者在大洋上频繁发生冲突。罗马教廷为了调和天主教兄弟国家的矛盾,便在地图上沿着经度画线将世界一分为二,让这两个天主教国家把世界“管起来”。第一次画线没能解决矛盾,后来再次画线,分割美洲。这导致今天拉丁美洲除巴西讲葡萄牙语外,其他国家都讲西班牙语。英国对此当然心怀不满,于是针对性地鼓励国民向弗吉尼亚拓殖。 [15]

弗吉尼亚最早的移民都是为了去寻找传说中的遍地黄金。从1606年颁发给托马斯·盖茨(Thomas Gates)爵士及其他人的特许证来看,发现和挖掘“黄金、白银和铜矿”是建立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初衷。 [16] 这些最早的移民大多是临时性的雇工,对殖民地不拥有股份,也没有任何政治权力。殖民地采取的是公有制,移民没有私有财产。他们只领薪水,其余劳动所得归殖民地所有。

贸易公司

英国人运气不好,在北美没有发现梦寐以求的金银矿。掠夺毕竟只是季节性的营生,因为西班牙的运金船只在特定的季节才会路过北美沿岸海域。所以殖民者要顺便寻找别的生财之道。他们最早是从北美大陆获取可贸易品,如兽皮、木材、渔业产品等,后来逐渐开辟耕地,种植经济作物。于是殖民地的发展方向发生了变化,转向参与大西洋贸易来获取“重商主义”策略下的利益。

17世纪掀起了殖民贸易的高潮,贸易商队发起人可获100%—400%的利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有300%的利润,人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此之高的贸易利润足以令英国的冒险家们和走投无路的亡命徒们垂涎三尺,更何况,殖民贸易不仅不违犯任何法律,而且是英国国王鼓励的事业,赚到钱还有可能升官封爵,可谓名利双收。于是,在对贸易利润的渴望的驱使下,英国人建立了大量贸易公司。

殖民贸易公司是当时一种新兴的经营形式,反映了国家在重商主义贸易扩张中的巨大作用。

英属东印度公司始于1600年,伊丽莎白一世授予一群伦敦商人15年的东印度贸易垄断权。这家总部设在伦敦利德贺街的公司很快就成了英国开展全球贸易竞争的工具,英国先是与荷兰,后与法国都发生了激烈的竞争和冲突。

荷兰在两年后成立了荷属东印度公司,起步稍晚,模式上却有创新。荷属东印度公司是第一家永久性股份制公司,后来为英国所模仿。英国公司到1650年才成为永久性股份公司。 [17] 荷兰为建立公司而创建了公债体制,使其政府以很低的利率从公民手里借钱。荷兰形成了一套健全的货币体系,堪称现代央行的雏形。荷兰东印度公司从一开始就不仅仅是一家贸易公司,它具有国家职能,可以组织雇佣兵、发行货币、签订条约,并对殖民地实行殖民统治。

英、荷的东印度公司不仅开创了公司的新模式,也对殖民地的国家形成和制度建构产生了巨大影响。荷属东印度公司体制是现代印度尼西亚制度的雏形,而英属东印度公司则对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的制度形成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一过程以不同的方式同样发生在北美。

东印度公司之外,英国在1555年成立俄国公司;1588年成立塞内冈比亚公司;1592年将威尼斯和土耳其公司合并,成立黎凡特公司,目的是夺取意大利人对东方贸易的垄断; [18] 1592年成立塞拉利昂公司;1618年成立几内亚公司,1631年该公司获得31年的西非贸易垄断权;1670年成立哈得孙湾公司,为英格兰探险者提供了进入北美哈得孙湾进行贸易和垄断加拿大皮毛贸易的权利。1695年,苏格兰人效仿英格兰人建立了进入非洲和西印度群岛进行贸易的苏格兰贸易公司;1710年建立南海公司,与西班牙统治下的美洲进行贸易。 [19] 17—18世纪,英国与同时代信仰重商主义的欧洲诸君主国一样,致力于发展海上贸易和工商业,英国人在此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资本和行政管理经验,逐渐形成了一种世界视野和扩张野心,这些都体现在北美殖民地的诞生和发展过程中。

早期移民

若说早期到北美的殖民者是为了追求自由或精神信仰方面的东西,这不能说是子虚乌有,但并不符合大多数情况。

早期移民主要是依托公司来到美洲。著名的“五月花号”虽然被美国宪政拥趸们捧到天上,但充其量不过是一艘满载远离故土的外出创业者或打工者的“劳务输出”船,由弗吉尼亚贸易公司运营。在这艘签订了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的船上,102名乘客中只有35人是清教徒,其余多为工匠、渔夫、农民和契约奴。这些人大多是应弗吉尼亚公司的广告而来,“他们更多是怀着物质性而非精神性的目的穿越大西洋的。有的人实际上是为了逃离东盎格鲁纺织工业城那沉闷的家。他们希望出去闯天下,而不是为了寻找什么神圣之地,吸引他们来新英格兰的,也并非这里没有天主教或天主教会的其他遗风,而是这里有大量的鱼够他们生存”。 [20]

与五月花号的乘客一样,早期移民大多是与贸易公司签订商业合同的经济移民,后来又有大批为还债或冒险发财而来的白人契约奴,此后的其他地区移民主要出于逃避饥荒战乱、追求更好生活的目的而来。1607年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的建立,就是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的商业移民行为;最早的新英格兰殖民地也是由利润至上的英国商业利益追求者提供资金支持的,尽管其中有一些逃避宗教迫害的清教徒。 [21]

这些移民按身份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业主或股东的身份到来,另一类则以契约劳工身份到来。前者显然是为了从移民拓殖事业中牟利,后者则多是为了摆脱经济上的窘迫而不得不牺牲一段时间的自由身份。契约劳工占移民的多数,美国经济史家帕塞尔(Peter Passell)认为从1630年到独立战争期间,所有白人外来移民中,有1/2至2/3是契约奴。 [22] 按弗格森(Niall Ferguson)的说法,则1650—1780年来北美的欧洲人中有1/3至1/2是契约劳工。 [23] 正如司马迁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其实是符合基本的人性的。从业主殖民者到白人契约奴,这些早期移民身上,似乎只能看到对利益的追求,鲜有追求信仰或自由的影子。

当然,此处有必要提一句,除了上述这些自愿移民者,还有大量的被迫移民者。历史学家史密斯说:“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是囚犯,没被绞死而是被流放到殖民地来;有些人则是在战争或叛乱中被抓获的政治犯和军事犯人。他们当中有流氓、流浪汉、娼妓、骗子和形形色色的下等人。” [24] 笛福的小说中也描写道:“这些居民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乘坐主人的船只来到这里被卖做劳工……另一类是囚犯”, [25] 甚至还有在英国街头被打晕、绑架偷运而来者。除了这些白人,还有真正的奴隶——黑人:1662—1807年,英国人的船只把350万非洲人运送到美洲,是同期白人移民人数的三倍多。 [26]

最早的殖民地中,弗吉尼亚殖民地和新英格兰诸殖民地比较有代表性,也比较重要。我们分别看看它们的情况。

弗吉尼亚

先来看弗吉尼亚。这个殖民地有着显赫的地位,为美国革命和美国建国贡献了一批卓越领袖,包括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独立宣言》起草人和第三任总统杰斐逊、第四任总统麦迪逊、第五任总统门罗等。从1789年华盛顿当选到1825年门罗卸任的36年间,除了来自马萨诸塞州的亚当斯总统的四年任期之外,美国一直由弗吉尼亚人领导。因而有历史学家将这一时期称为“弗吉尼亚王朝”。

1606年,英王特许一伙伦敦商人在今弗吉尼亚建立定居点。定居点由商人投资,统治权归国王政府,三年后下放给商人组成的弗吉尼亚公司。吸引移民到来的重要原因是弗吉尼亚公司的承诺:移民者可以极低的租金无限期租种2 000公亩土地。同样重要的是,1612年有人发现这里适宜种植烟草。初期的情况极其惨淡,不但盈利无望,甚至难以支撑。1606—1624年到来的5 649名移民只剩下1 095名。后来为了稳定殖民地,公司在1619年向移民出售了90名少女为妻,才使殖民地渡过了人口危机。30年后,当地出生的一代人成长起来, [27] 他们推广烟草的大规模种植,奠定了弗吉尼亚坚实的经济基础。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如此评价弗吉尼亚:这是北美第一个英国殖民地,一些寻找黄金的人被送往弗吉尼亚,这些人“既无才干,又乏品德;他们的暴躁而喜欢闹事的性格,给初建的殖民地制造了混乱”。托克维尔引用斯蒂思在《弗吉尼亚史》中的观点,说大部分新移民都是有劣迹的青年,被不愿受牵连的父母送到新大陆。其余的则是家里的老年人、走私行骗的破产者、花天酒地的无业游民,他们善于掠夺和破坏,不善于建立家业。即便是后来到来的工农业者,“在任何方面并不怎么高于英国的下等阶级”。 [28]

著名历史学家布尔斯廷也完全不认同弗吉尼亚殖民者有什么道德动机。他认为弗吉尼亚殖民地不是躲避宗教迫害者的避难所,而是英国国教圣公会信徒建立的一个乡绅社会。他发现这群移民最大的特点是有商业精神。商业进取精神在弗吉尼亚经久不衰,这里的主要家庭都出身商界,他们成为种植园主后仍然保持着商人气息,为其资本寻找投资场所。

弗吉尼亚人之商业精神,究其原因,大概有三:其一,烟草种植很易耗尽地力,肥力已尽的土地(“酸地”)只能被用作建学校和教堂,因而农场主需要不断地向内地拓殖寻找新的土地,“精明的种植园主又必须是土地投机家”;其二,弗吉尼亚没有大市镇,地理因素导致种植园分布于深水河流沿岸,“因此从商业观点来看,城市是多余的。每一个大种植园主都有自己的私人船坞。……它的商业活动就在沿河岸散布的几十个私人货场进行”;其三,烟草本身是一种经济作物,人们为赢利而种植,弗吉尼亚种植园与竞争激烈的世界市场紧密相连,“弗吉尼亚种植园是18世纪式的现代‘公司城’,而不是富于田园诗意的乡村”。 [29]

当初弗吉尼亚人面临的土地肥力与土地制度的紧张关系,今天依然存在:美国人为开展对华贸易而种植西洋参,这种作物与烟草类似,也是极耗地力。所以西洋参种植与固定的土地所有权之间存在矛盾,农场主们只得与其他作物的种植者达成互利性的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这批农场主在特朗普总统发动的对华贸易战中,是第一批受害者。

新英格兰

再来看新英格兰地区。新英格兰位于美国东北部地区,包括缅因、佛蒙特、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得岛、康涅狄格等六个殖民地。其中马萨诸塞地位最为重要。

新英格兰早期移民并没有宗教目的。来到马萨诸塞的英国移民“并不是为了上帝,而是为了鳕鱼。马萨诸塞州马波海德镇那些饱经风霜的墓碑证明,英国殖民地早在1628年就存在了。但是,该镇在1684年之前根本就没有教堂,也没有牧师”。 [30] 1639年在新英格兰公司基础上成立了马萨诸塞海湾公司,增加了不少清教徒成员。第一批1 500名移民,半数以上是清教徒。但是海湾殖民地本身,和当时一般的殖民地公司一样,都是由商人资助,以营利为目的。

新英格兰下层移民多出于纯粹的经济目的而来,清教徒中也有很多是出于非宗教动机。马萨诸塞殖民地有位传奇人物——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他曾是海湾公司成员和马萨诸塞殖民地总督,开创了波士顿的历史。虽然他在美国历史上长期默默无闻,但后世历史学家将之挖掘出来,塑造出一个光辉形象。他的名言“我们将如山巅之城,为万众瞻仰”成为美国注定领导世界的预言。但是事实上,温斯罗普本人在移民前曾遭遇经济困境,财产和地位都受到威胁。他移民美洲时也是怀揣着改善处境、发财致富的“美国梦”。

不必一一列举,实际上除了弗吉尼亚和新英格兰,其他所有北美殖民地,包括后来未纳入美国的加拿大 [31] 、新斯科舍(Nova Scotia)、巴巴多斯(Barbados)等,其早期移民也多是为了追求利益漂洋过海来到北美。例如1732年建立的佐治亚殖民地是欠债者的避难所;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创始人佩恩(William Penn)非常清楚他的殖民地要想取得成功,首先要能赚到钱。他坦言:“虽然我热切地希望扩大宗教自由,但是我也希望我的一切努力能够得到回报。”弗格森调侃道:“他是一位出色的商人,因为他知道,即使是美国梦也需要推销。” [32]

宗教:清教神话

既然提到新英格兰的清教,那么我们有必要探讨一种关于清教的常见说法。当今一般人多认为清教是美国民主的基石,是美国文化的根基,它塑造了美国人的性格。不了解清教,就不可能懂得美国。

这种观念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后世历史学家的建构。在他们笔下,早期清教移民的故事被描写成一个戏剧性的历史时刻。 [33] 乘坐“阿贝拉号”到达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清教领袖温斯罗普喊出了“山巅之城” [34] 这个极具宗教性的口号,这对于寻求历史之根的美国人的确有着诱人的画面感,它很快就被用来描述英国的北美殖民地或整个美国,而不仅仅是马萨诸塞。1961年肯尼迪就任总统之前再次引用温斯罗普的名言,不仅标志着“冷战”中美国思想的高度意识形态化,也进一步强化了美国作为“山巅之城”的形象。 [35] 中国学者但凡谈到美国,也大多会人云亦云地引用这一说法。“山巅之城”传达出的清教精神,的确是美国奠基精神的重要成分,这一点不能完全否认。但是问题在于人们常常满足于这种标签式的描述,为图方便而忽略了美国精神的多重来源,导致对美国国家性质的曲解。

首先,在清教徒为主的殖民地,清教精神与其源头加尔文教大不相同。更重要的是,来到美洲之后,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实际需要迫使清教教义不断向实际生活妥协。用布尔斯廷的话说,到18世纪中叶“清教已奄奄一息了”。 [36]

其次,即使是早期大西洋沿岸的殖民地,也并未都受到清教的影响。清教徒主要分布于新英格兰地区。新英格兰殖民地虽然在美国早期经济生活中和独立战争时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在美国的建国和日后的发展中,并不具有压倒性的影响力。在新英格兰之外,不同殖民地有着不同的宗教或教派背景。

例如在弗吉尼亚,移民者主要是英国国教圣公会信徒,如前文所述,弗吉尼亚对美国建国之初的制度奠基产生了重大影响。威廉·伯德(William Byrd)曾夸张地说,“在当初,整个美洲就是弗吉尼亚”。 [37]

马里兰殖民地的创始人是天主教徒巴尔的摩勋爵,其家族并不以宗教事业为要。“自始至终,巴尔的摩家族都把建设马里兰殖民地看作一种经济事业。”每个运送五名强壮男子到殖民地的绅士可获得1 000英亩土地,这些田产可建成一个采邑,与英国采邑一样拥有特许权。自费来的男女也给予土地。为了解决劳动力缺口,马里兰大量使用契约奴和黑奴,于是“将马里兰建成了一个半封建领地”。 [38] 直到1688年英国革命后,天主教徒受到迫害,巴尔的摩家族才不得不放弃天主教信仰。

威廉·佩恩建立的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属于贵格派(也被称作公谊会),从宗教冲动、传教愿望、殉道精神和非世俗化程度来看,贵格派远比清教徒更纯粹、更强烈。贵格教徒似乎比清教徒更具有宗教圣城和天定命运意识。但恰恰由于贵格会教义过于关注个人内心,且不愿意根据现实需要做出妥协和适应,它对美国文化的影响受到了限制,并不断衰弱。“在贵格会派的信条越来越确定不移的同时,清教的信条却越来越倾向于调和折中。以刻板和墨守教条著称的清教扩展了内容,适应了环境,而传统上无定形、自发和普泛的贵格会派却作茧自缚。”所以贵格派的“公谊会”注定只能成为“美利坚文明中一块小小的飞地,不管它有多么纯洁”。 [39]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忽视贵格会精神在美国发展中的影响力。在独立战争中,贵格教徒由于宗教教条而不愿拿起武器。这种反战姿态在当时无异于反革命,因而他们也被称为“托利党人”,甚至被扣上通敌罪名,遭受了抨击甚至迫害,这也导致了革命者内部的纷争。在制宪过程中,贵格教徒也以反联邦党人身份发挥了影响,对《宪法》和《人权法案》的最终成型起了一定作用。

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所有涉及宣誓的法律文件都要用两个词:宣誓(swear)和确认(affirm),这就是贵格会教义反对宣誓的传统留下的遗产。贵格派创始人要求教徒不得宣誓,只能以是或不是作答,所以在英美法庭中,贵格教徒获得了不必宣誓的权利。在外交方面,至今仍能看到“公谊会”在世界上活跃的身影。其精神追求与清教徒的“山巅之城”观念大不相同,简单地用清教精神泛指北美殖民地的宗教精神,显然是以偏概全了。

与马里兰一样,南、北卡罗来纳以及纽约市都是天主教徒的世界。布尔斯廷认为纽约是第一个由平民统治的大城市。“对纽约的平民统治,是爱尔兰人的一项成就”,“上帝……使美国变成了爱尔兰的收容所”。罗登神父预言,美国得到的报偿是最后皈依正统的宗教,“大多数美国人在1950年将成为天主教徒”。 [40] 可见当时天主教影响之大。

佐治亚殖民地与其他殖民地都不属一类,它由慈善家詹姆斯·奥格尔索普(James Oglethorpe)建立,目的是为服刑者提供避难所。1732年,乔治二世将之授与理事会。第二年,当地开始建立居民点。给移民小块土地,这一点吸引了英国人以及犹太人、萨尔茨堡新教徒等各色人等。后因内部冲突,佐治亚在1752年成为王室殖民地。

这些还只是最早的殖民者。后来陆续涌入的欧洲白人殖民者背景更加复杂。

此后的历史中,清教在美国的文化构成中仅占极小一部分,而且越来越不重要。新英格兰殖民地在美国早期经济生活中和独立战争时期确实扮演了比较重要的角色,但绝不是主导性的。无论是在大陆会议还是制宪会议上,清教徒都不占多数。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者中有三分之二是英国国教徒,而非清教徒。 [41] 著名革命领袖中,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来自弗吉尼亚,富兰克林来自宾夕法尼亚。立宪过程中,弗吉尼亚宪法和宾夕法尼亚宪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美国的建国和日后的发展中,清教更不具有压倒性的影响力。在国家发展过程中,奴隶制、西北土地、西部扩张、西南部墨西哥土地的兼并、淘金热潮等都对美国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形成作出了贡献,正如边疆史学家特纳(Frederick J. Turner)所说,西部边疆重新塑造了美国。今天,英国移民后裔在美国人口中的比例只有约8%,更不用说清教徒。白人为多数人口这一地位本身也已岌岌可危:早在2013年,加州的拉丁裔人口就首次超过白人。近几次大选中,拉丁裔选民的力量明显上升,将来必然对制度发挥其影响。在此种情况下,仍有如此之多的学者、公知执着地坚信东北一隅的新英格兰和少之又少的清教徒传统决定着美国的文化、制度和外交政策,这若不是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就是受到了美国自由主义历史叙事模式的误导。

前文已经提到,关于清教徒神话的产生,历史学家是始作俑者。在美国建国之初,曾经涌现过一批“业余史学家”,这些人有着强烈的宗教意识和爱国精神,他们中的很多人是清教徒后裔,拥有地产和财富,代表着新生美国的政治和文化精英阶层。他们对美国历史进行了系统性的包装和美化。例如华盛顿被包装成美国的国父并享有神圣地位,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一群业余史学家的功劳。在他们的笔下,华盛顿在战役前的一次祈祷、制宪会议上从华盛顿身后落下的夕阳,都被附会上超自然的神秘色彩。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业余史学家的影响甚大,正是他们把清教徒的移民历程描绘成一群良心正直的人逃避宗教迫害,追求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建立民主社会的动人故事。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等早期著名历史学家都持这样的观点。托克维尔访问美国是在19世纪30年代,显然受到了这种观念的影响。

即使如此,托克维尔仍然看到了非清教徒对美国制度文化的影响。他认为天主教徒“在美国形成了一个最共和和最民主的阶级”,“在基督教的不同宗派中,天主教反而是最主张身份平等的教派”,“新教主要是使人趋于独立自由,而不是使人平等”。但总体上,宗教之所以能在美国发挥和平统治的作用,主要还要归功于政教分离。 [42]

20世纪,随着史学的专业化、科学化,清教史观日渐失去立足之地。清教所具有的寡头性、反民主性和宗教专制等特征被重新发掘出来。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20世纪20年代后产生的进步主义史学,认为美国史是一部斗争史,清教被视为保守和反民主势力。比如帕林顿(V. L. Parrington)就指出清教是“注入了中世纪城市国家观念的东方专制主义和16世纪王权主义的混和体”, [43] 海湾殖民地的清教徒统治者实际生活在半封建状态中,被仆从和依附者簇拥,崇尚等级和阶级差别,固守世袭特权。维腾巴克(T. J. Wertenbaker)的《清教徒寡头统治》也彻底否定清教在历史上的地位,认为清教反民主、反人性。 [44] 正如戈尔·维达(Gore Vidal)的名言所说,清教徒离开英格兰不是因为他们做不了清教徒,而是因为他们不能强迫别人做清教徒,但在新大陆,他们可以。

清教徒社会中,人们在政治、思想和生活中都要遵守严厉的清教法规,偶像崇拜、渎神、巫术、通奸都要处以死刑。托克维尔也看到了这一点,发现在新英格兰的康涅狄格州,立法者们依据《圣经》制定刑法,“凡信仰上帝以外的神的,处以死刑”,接着有十条到十二条是逐字逐句地来自《申命记》《出埃及记》和《利未记》。 [45] 立法者们完全忘记了自己在欧洲要求的信教自由的伟大原则,以罚款、体罚、监禁或驱逐来强迫人们参加宗教活动。 [46] 如果读者有兴趣去读读新英格兰早期殖民地的政治文献,恐怕会吓出一身冷汗。

至于民主,现实完全不同于今人所相信的清教为美国民主之源,当时的清教徒实际上憎恨民主。温斯罗普也曾说,民主是一切政府形式中最自私、最糟糕的。 [47]

即便是20世纪30年代之后致力于为清教翻案者,如莫里森(Samuel Eliot Morison)、米勒(Perry Millers)等,也无法否认清教的独裁倾向。“二战”后的新保守主义史学家如布尔斯廷等,虽然致力于重建清教在美国传统中的地位,但仍然不得不承认清教徒是追求利益的实用主义者,从未真正相信过“山巅之城”的神话。

新教与资本主义

清教是1517年发源于德国宗教改革的英国新教之一派。提起清教史观,不得不提一个人,那就是社会学先驱马克斯·韦伯。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认为,新教伦理强调以勤俭、节约、职业精神、理性化等道德准则来增进上帝之荣耀,这与资本主义的精神十分契合。此观点影响甚大,当然也有不少批评的声音。

其中著名华人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对韦伯的清教史观做了非常有趣的评论。黄仁宇认为清教本身就是一个模糊不清的名词,专家亦称其“靠不住,无从证实”。在他看来,始于伊丽莎白时代、到17世纪内战时达到最高峰的清教运动,其实没有太多明确的宗教信条。他们大体相信命定论,但不能因其神学思想而成为一个独特的集团。清教有着强烈的实用主义精神,是一种以成功为宗旨的道门,严格来讲,他们(清教徒)的生活并没有另外一种更高尚的目的。 [48]

关于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黄仁宇将之总结为两条:一为追求成功,一为赌博与冒险。韦伯式的文化人类学分析“不免流于用抽象的诊断来衡量具体的事物,当中的联系,只在或有或无之间,读者纵无从驳斥其非,却也很难完全相信”,“民法、商法和法治理论并不会因某种精神而产生,却会因物质生活的推广而增进。由此也可以看出韦伯等过度强调理想主义的弊病”。 [49]

历史显然与韦伯的论断不相符。按一般观点,现代资本主义最早出现于中世纪晚期诸意大利城邦,如威尼斯、佛罗伦萨,而彼时彼地并无新教存在。如果按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的观点,资本主义是一种更久远、更广泛存在的现象,那么其与新教就更加扯不上关系。至于英国的资本主义与新教的关系也殊为可疑,是故弗格森不无嘲讽地说,大英帝国的崛起与其说与新教道德伦理或者英国个人主义思想的传播相关,还不如说与英国人嗜甜的口味相关。 [50]

黄仁宇断言:“美国资本主义发展最盛,内中却全无宗教伦理之意义。”因为“关于宗教的事,人性总是可以揉转的。一到物质财政上的事,才会众心一致抵抗强权,毫无异议”。 [51] 依黄氏观点,从新教或任何一种精神因素上来寻找美国制度和文化之源,无异缘木求鱼,真相只能在物质因素中寻找。

移民的遗产:平等、自由与奴役

如果抛开清教神话,抱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美国人民的构成,我们可以很自然地看到美国移民的功利主义动机。可以说美国是人类第一个以资本主义人口为特征的国家,也是迄今最成功的一个。这一点是美国优势和效率的源泉,但它也带来了许多矛盾。

首先,逐利性的人口性质使美国社会呈现出那个时代欧洲罕见的平等和自由状态。

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市场关系,任何基于传统、血缘、宗教和法律的不平等都是市场关系的障碍,因而都将为资本主义的政治平等所取代。托克维尔对美国最深的印象就是平等,他当时所谈论的“美国的民主”,其实是从贵族传统深厚的欧洲角度看到的社会平等现象。对这种平等不可高估,美国历史学家戈登·伍德(Gordon S. Wood)的研究展现了美国殖民地社会高度等级性、封建性的一面。 [52]

资本主义对平等的促进是有限度的,只能走到财产的平等,不可能再前进一步。一旦新兴资产阶级获得了基于财产的“平等”,他们就不再喜欢平等,而是捡起贵族政治的意识形态——自由——为自己所用,用一切努力将自由装扮成一种平等。具体的应用,是以一种在法律上自由的契约关系将财产的不平等、劳动和资本之间的不平等掩盖起来。

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不会主动放弃超经济剥削的机会。面对印第安人和黑人奴隶时,殖民者没有办法再以“法律意义上自由平等的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为剥削的基础,于是他们只能靠理论的建构,剥夺印第安人和黑人拥有财产甚至是作为人的资格。从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到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都极力论证印第安人没有土地权,表面看用的是古罗马“无主土地”概念,实质上是为赤裸裸的剥夺和屠杀做辩护。此外,殖民主义者还用伪科学、伪生物学建构起一系列种族理论,将这些印第安人和黑人视作“低等人”甚至是“动产”。加拿大学者埃伦·M.伍德(Ellen M. Wood)说:“若此时已被废弃的关于法律身份等级制的观念不能继续援用,那就必须要找到其他的依据。其结果便是为一种伪生物学的种族观念赋予了新的意识形态作用,这种观念不仅通过法律,而且还通过自然把某些人从正常的自由与平等的世界中排除出去。” [53]

人们耳熟能详的启蒙时代的欧洲思想家,大多在这方面作出过“贡献”,无论是哲学家大卫·休谟还是科学家弗朗西斯·培根,都是一边高举人的价值,一边却为剥夺和屠杀人类而提供理论论证。马克斯·韦伯也不例外,他将非洲人和亚洲人看作“野人”。我参加的一次政治思想史学术会议上,学者们兴致勃勃地讨论“两个托克维尔”之谜:为何一个托克维尔推崇民主,另一个鼓吹殖民?学者们没有或者不愿看到的是,这本来就是欧洲启蒙思想的两面,合成一枚硬币丝毫没有违和感,何谜之有?

埃伦·M.伍德还提出过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为何只有英国的北美殖民地不能容忍殖民者与当地原住民混血,而进行种族消灭和驱逐?在拉丁美洲,虽然殖民者对原住民进行了野蛮屠杀和残酷剥削,但是混血依然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巴西小说《伊拉塞玛》讲述了一个葡萄牙殖民者和印第安女孩凄婉的爱情传奇,虽然是悲剧,但毕竟产下了“痛苦之子”。 [54] 混血后代构成了拉美人口的四成多。这个故事如果发生在北美,很可能又是电影《与狼共舞》式的悲凉桥段。墨西哥也有普遍的混血现象,起初为了区分不同的身份,西班牙殖民者用猫头鹰、郊狼等当地动物来命名不同混血组合的下一代。然而不久之后,混血组合数不胜数,动物的名字不够用,人们最终取消了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区别。今天墨西哥人口中有九成是混血后裔。

英属北美殖民地则对印第安人采取了有组织、有步骤的种族灭绝和驱逐,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二战”后。美国人发明了集中营、保留地等违反人性的制度,连希特勒都对美国人的手段“赞不绝口”,自称其种族灭绝方法是师从美国人。 [55]

弗格森也观察到了这一问题,他的回答是,人口繁殖模式是英国殖民地与西班牙殖民地发展的一个重大不同。西班牙殖民者多是男性,只能从原住民和奴隶中寻找性伙伴,下几代人中出现了大量混血儿。英国人则是举家到来,保持了文化的完整性。“新英格兰也确实就像是一个新的英格兰,而新西班牙却根本不像一个新的西班牙。” [56] 英国政治制度史家芬纳(Samuel E. Finer)也看到,西班牙人的种族意识没有英国人强,种族通婚常见,西班牙总督奥赫达(Alonso de Ojeda)在1503年曾颁布法令鼓励通婚;英国人却连向印第安人传播基督教都不鼓励。 [57]

但是这些看法流于肤浅。其实根本原因在于英国北美移民逐利而来的资本主义性质。原住民对其来讲只是一种资源,如果没有产生利润的价值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埃伦·M.伍德说:“如果英国殖民者像法国人那样首先是对较传统形式的贸易形式和贸易口岸感兴趣,他们也许就会与印第安人保持一种相对和平或至少不那么充满种族灭绝性质的关系。” [58] 是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驱使着北美的英国人犯下了人类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罪行。西方的历史文献总喜欢将蒙古人描绘成最野蛮的征服者,但是比起美国的种族灭绝,蒙古帝国显然要文明得多。

美国的这种种族主义观念在外交政策中也长期存在。例如在拉美革命问题上,美国早期采取不干预政策,原因之一是认为与原住民混血的白人是低劣人种,不可能建立自由的制度。美国人在吞并太平洋沿岸领土的过程中也受到种族主义观念的矛盾影响,一方面认为墨西哥人是低人一等的混血种族,应该把土地让给美国人,另一方面又怕占有西部领土会导致大量低等人口进入美国疆界。“要么是他们像其他公民一样参与政治进程从而使该进程堕落变质,要么是美国自己变成一个统治着殖民地的帝国从而抛弃它的基本原则。”美国南方政治家J.C.卡尔霍恩(J. C. Calhoun)不愿占领墨西哥领土,理由是“墨西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印第安人,另一半则主要是各个混血部落。我反对同这些人组成联邦!阁下,我国政府是一个白人政府”。 [59] 美国外交研究者通常会以这些事实作为美国外交政策受观念支配的证据,实际这无非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素在观念领域的一种反映而已。

考虑人口因素,自然不应该将眼光局限于早期移民,事实上美国至今还在接纳大量移民。从始至今不变的一点是,所有移民都是首先为了利益因素前往美国的。1845—1846年土豆饥荒期间,大批爱尔兰人为了活命逃到美国。1847—1854年,每年都有超过10万爱尔兰人移民到美国。由于大西洋沿岸地区已经被先到的移民占据,他们只好去陆地纵深处定居,艰难的条件使他们与旧世界的关系更脆弱,更加缺乏对英王的效忠感。爱尔兰人占北美殖民地人口的六分之一,构成了英国殖民统治的一个麻烦因素。 [60]

1848年革命失败后,政治迫害使许多德国人逃往美国。1852—1854年,每年平均有15万德国人移民来到美国。1900—1914年,每年到美国的中欧移民有20万。同一时期,美国的俄国移民平均每年为15万人以上,意大利人超过20万。20世纪40年代的战争摧残使大批欧洲人移民美国。60年代古巴人大量移民,70年代到来的是越南人和苏联犹太人。

解释移民的动机,一要看旧大陆的推力,二要看新大陆的拉力。若从出发国看,重点是驱使移民离开的因素;从到达国角度看,重点是为何选择特定的国家为目的地。在经济学家看来,新大陆的拉力更为重要。 [61] 布尔斯廷认为早期移民主要是被新大陆的引力吸引,后来的移民则受到旧大陆的推力更多:“早期殖民地开拓者主要的是追求,而后期移民主要的是逃避。清教徒定下了第一个时期的移民基调,其后来的最早的移民写下了第二时期的移民基调。第一个时代造就了十三个州,其后的时代造就了一个国家。第一个时代造就了联邦主义,第二个时代造就了一种新的国家政治。” [62] “二战”之后的移民,则主要是出于利益动机。拥有世界霸权的美国,可以提供更好的就业和福利,移民美国就等于加入了对全世界的间接剥削。

综上可见,美国人口最基本的特点是逐利性。从最早的旱獭皮猎人和贸易站短期居民,到以“五月花号”为代表的英国商业移民以及少数宗教朝圣者,到逃避饥荒和战乱、追求生计的爱尔兰和德国移民,再到中东欧、东亚、拉美为追求成功机会和更好生活而来的大批晚期移民,美国几乎所有的人口都是为明确的利益目标而来。这与中国人口所构成的命运共同体不同,也迥异于欧洲国家的价值(基督教)共同体和民族国家属性。从现代化的角度来看,美国的人口性质,意味着美国先天具备其他国家求之不得的清晰化和简单化特征, [63] 因而拥有极其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竞争优势。 pheBXMph7StfbC6SUjHDze9eRAZdypzDBcLIwfQC5Z5EZdHE+x9V0TI79ev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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