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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代后期的政治机构

中国历史到了商代,尤其是到了后期,国家的本质已逐渐明朗化。社会上已出现了对立的两大阶级,并且公共的、强制的统治机构已经成立。统治阶级中地位最高的是“王”,其次是贵族邦伯和百官。下面逐一加以讨论。

一、商代的王

商代最高统治机构的首脑是王,他是最大的土地、财物和奴隶的所有者,最高的军事首长,又是最高的政治权力掌握者。商代的王和以前原始氏族社会的首领有着重大的区别:氏族的首领是由氏族成员会议选举出来的,当这个首领不称职时,氏族会议有权罢免他。他对于人民的生命、自由,没有任何处置权。例如传说中的尧、舜、禹等,就是由氏族联盟会议民主选举出来的。可是,商代的王则不然,他不经过选举,而是王室男系的当然世袭,人民无权罢免他。而且商王对于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有着绝大的处理权。举例说,如盘庚要迁都,当时一部分人民和贵族表示反对,于是盘庚便对他们发表了一篇很严厉的演说,其中竟然说到,假如他们不遵从命令,他就杀戮他们。商王对人民有生杀予夺之权,不是很明显吗?全国人民的自由、财产当然更操纵在王一人之手了。

商代的甲骨卜辞和有关文献上,屡见“余一人”的称谓。如卜辞说:

癸丑卜,王曰,贞翌甲寅三 ,自上甲衣至毓,余一人,亡 。(《金》124)

癸未卜,王……三万,翌甲申自上甲至……余一人亡……。(《宁》3.94)

甲戌王卜贞……□妥余一人。(《陈》92)

贞其于一人 (祸)。(《甲》2123)

《尚书·盘庚》说:“不惕予一人。”“听予一人之作猷。”“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国语·周语》引作“国之臧,则惟女众;国之不臧,则惟余一人是有佚罚”,可证“邦”即“国”,“予一人”就是“余一人”。邦、国互通;予、余古今字)

《尚书·汤誓》:“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国语·周语》引作:“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

以上所引甲骨卜辞和《尚书》中的“余一人”或“予一人”,都是商王自谓。胡厚宣先生认为:“自殷武丁以迄帝辛,‘余一人’与‘一人’者,已为国王一人所专用的称号。”至高无上、唯我独尊的专制形象已经形成。胡先生又说:“古代东方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在这种制度下,全国最高权力,集中在国王手里。他把全部土地宣布为‘王土’,把所有土地的直接生产者,都算作‘王臣’。” 在商代后期,万人之上的最高王权的出现,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二、百官

与商王一同掌握国家大权的还有大批贵族官吏。当时的百官机构是比较复杂的,大致可以分为文官和武官两套系统。奔走于王廷的文官,总称为“多尹”,即《尚书·酒诰》所说的内服官吏“百僚庶尹”,这是商王主要的辅佐,地位很高,权力最大。卜辞中有尹、多尹、作册、多工、卿史,还有臣正、耤臣等等。尹的职责大概至少有“作大田”或作宫室:

令尹乍大田。勿令尹乍大田。(《乙》1155+2044)

王其 曰多尹,若。贞勿曰多尹。(《乙》867)

其令多尹乍王 。(《续》6.17.1)

本表说明:“作册”在西周是主持册命的官,在帝乙、帝辛时的卜辞中已经有了:

辛巳卜,贞:王其宁小臣 乍册商□□,王弗每。(《前》4.27.3)

另外,《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703与《殷虚文字缀合》268武丁卜辞也有“乍册”二字,可见“作册”这一官职在商代后期的确已出现。

卜辞中的“工”(《拾遗》14.8)、“多工”(《拾遗》14.7)大概都是工官。又有“司工”(《存》1.70)、“司我工”(《掇》431),可能相当于西周时的“司工”(司空)之官。卜辞中的“史”官,有“卿史”(《前》4.21.7;《卜通》615)、“御史”(《续》5.18.8;5.15.6),可能主祭祀。此外还有“大史”(《甲》3536;《续》2.6.4)、“右史”(《乙》3350)等。

卜辞中的臣正,大概相当于后世的大臣,官级有高低,高的可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辅。如春秋时期《齐叔尸钟》铭曰:

尸典其先旧,及其高祖, 成唐(汤),有严在帝所。敷受天命, 伐夏后……伊小臣维辅。咸有九州,处禹之都。

这里的“伊小臣”,就是指伊尹。《墨子·尚贤》曰:“汤有小臣”,《吕览·尊师》也说:“汤师小臣。”晚周文献都称伊尹为“小臣”。商代的“小臣”是王的贴身近臣,专司王的饮食起居。王对他当然是极为亲近的,因而这类表面上地位低下的“小臣”官吏,实际却掌握着国家的大权。见于卜辞的小臣有:

小臣令众黍。(《前》4.30.2;《续》3.47.1)

小臣墙令乎从,王受又。(《粹》1161)

王易小臣 湡责五年。(《三代》3.53.2铜鼎铭)

辛丑小臣 ,宜才 。(《殷墟发掘》图版二五,石

己亥卜,贞:令吴小耤臣。(《前》3.17.6)

吴乎小众人臣。(《存》2.476)

丁亥卜,宾贞, 雪,乎小多马羌臣。十月。(《陈》116)

在卜辞和晚商铜器铭文中,关于小臣的记事,多得不胜枚举,视其职位有高有低,小臣可以受王命出征,可以具车马、司卜事,有的是专管理农事的。他们的地位不同,但都握有一定的实权。

以上所举的官吏,一般都属于管行政事务的文官。至于管理军事的武官,见于卜辞的也很复杂,有多马、多亚、多射等等。如卜辞云:

多马逐鹿,隻(获)。(《乙》4615;《丙》76)

乙亥卜,贞:令多马,亚 ,至于 从嵩川从 。九月。(《存》1.66)

马乎射, 。(《金》401)

令多亚 犬。(《宁》2.16)

这里有“多马”及“多亚”,“马”和“亚”都是官名,其中“多马、亚”,据陈梦家说就是多马与多亚。“马”这种官职,后世三司中有“司马”,很可能与之有联系。卜辞中有“先马”(《拾遗》6.5;《后》下33.4),可能是后世的“洗马”官职之所出。“亚”也见于《尚书·酒诰》所述的商制:“惟亚、惟服。”亚与服都是官名,从西周文献(《尚书·立政》、《牧誓》,《诗经·周颂·载芟》)看,大概都属于武官。卜辞中还有“多射”、“卫”等:

贞,翌己卯令多射。二月。(《后》上30.15)

令多射、卫。(《后》下25.8,26.1;《粹》15)

令射、卫。(《续》3.47.1)

王其乎卫。(《戬》40.1)

以上的“多射”、“射”和“卫”都是有关射猎、保卫和师旅的武官。卜辞还有“三百射”(《乙》7661,2803),或作“射三百”(《乙》751,4473)。陈梦家说:“殷代师旅似以百人为一小队,三百人为一大队。” 这种推测,与卜辞中的两条:“王乍三 :右、中、左”(《粹》597),“ 马,左、右、中人三百”(《前》3.31.2)所反映的商人的军队组织是相合的。

以上所述的文武百官都属于“内服”职官,就是在商王直接统治区中央政权和王畿之内,为王室服务的官。除此之外,还有在王畿以外设立的诸侯,称之为“外眼”的官职。

三、诸侯方伯

商王畿以外的南北广大地区,散居着数十个与商同姓和与商有血缘关系的异姓小方伯、诸侯,这是商王朝的封国或与国,也就是商王朝分布在远方的势力据点。周人称他们为“殷边侯甸” 。“千里之内曰甸”,“千里之外设方伯” 。所以,“方伯”乃是甸服以外的诸侯君长。《尚书·召诰》和《酒诰》称商制有“侯、甸、男、卫、邦伯”等大小不同的封君。卜辞中有:“多甸”与“多伯”:

余其从多田(甸)于(与)多白(伯)征盂方伯。(《甲》2416)

多田亡 。(《京》4563)

癸亥卜,永贞, 克氐多伯。(《库》1062)

卜辞中称“侯”的有:“杞侯”(《下》37.5),“ 虎”(《前》4.44.6),“攸 喜”(《缀》189;《南明》786),“犬侯”(《前》5.7.7),“㠱侯”(《前》2.2.6),“ 光”(《前》4.41.6),“ 唐”(《库》200、201),“ 申”(《库》1109),“ 喜”(《明》154)等。称“伯”的有:“絴伯”(《下》33.9),“宋伯”(《佚》106),“ 伯”(《库》1108),“长伯”(《乙》2156)等。侯某、伯某和某侯、某伯之某是私名还是族邦名,现在还不易断定。很可能在“侯”、“伯”前面的为族邦地名,在后面的为私名。如“攸 喜”、“ 虎”中之“攸”、“ ”为地名,“喜”、“虎”则为私名。

这些侯、伯有的是商王朝分封的,有的是原有的旧邦改服属于商。传说商的北边有孤竹国(在今河北卢龙),是商的同姓。1973年在辽宁喀左出土一个铜罍,上面有“父丁、 竹、 亚”等铭文 。其中的“ 竹”二字,有的学者认为就是“孤竹”,认为北洞一号坑商代铜器的发现,从实物上证明喀左一带是孤竹国的范围 。另外,在一个方鼎上有铭文“ 亚”。这个“㠱 ”是否就是卜辞中出现的“又老㠱 ”(《前》2.2.6),现在还无从证明。我们只知道㠱族是商代一大族名。其地望,有的说在山东境内 。所以,从田野考古上,也同样可以看出商的封国或同姓国分散的范围是相当辽远的。从“受年”的卜辞看,他们是商王朝所关心的,他们所在地区农业收成的好坏,与商王朝有关,可能存在着贡纳关系。有时他们还受商王的命令往伐其他方国。所以,也可能还有出征的义务。并且他们之间有时也存在着敌对的战争关系。

总之,以上所述这些方伯、诸侯,分布的地域很广,有的远离王畿地带,也有在王畿之内的。他们都是商王势力分布在各地的据点。他们之间还夹杂着一些不属于商王朝的敌对的方国。《禹贡》所说的“五服”制,《职方》所说的“九服”制,每服各距五百里的说法,是与商、周的实际相违背的,因而也是不可信的。 /YV73NbBobIPWtToQCTI+ZcQhiT+Ws4pkG3GT6YdUpawufEqzEisV5CyZDm70b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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