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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星期二

哈里·艾杰尔顿的一天是这么开始的:他刚推开一座巴尔的摩东北部住宅的纱门,他那双刚刚擦干净的皮鞋便差点踩在了尸体的耳朵上。

“你差点就踩到他的耳朵了。”

艾杰尔顿抬起头,迷惑地看着一位面色红润的巡逻警,他正倚在住宅客厅的墙上。

“你说什么?”

“他的耳朵。”这位制服警指着镶木地板说,“你差点踩了上去。”

艾杰尔顿往下看。他的右脚边上躺着一团惨白的肉。好吧,这确实是个耳朵。它还保存着大部分耳垂和那道短短的、弯曲的耳轮。它就这样躺在擦鞋垫上。这位警探继而望了尸体一眼,然后又瞟了眼躺在沙发上的猎枪。他走向房间的另一端。这一次,他的步伐越发小心了。

“那句台词是怎么说的来着?”制服警熟练地背诵了起来,“朋友们,罗马人们,国民们……”

“警察真是变态。”艾杰尔顿摇着头笑着说,“谁负责这起案件的?”

“完全是起自杀案。她先到的。”

一位老巡逻警指了指餐桌。一位五官精致的年轻黑人女警正坐在那里写报告。艾杰尔顿没认出她来,他想这肯定是个新人。

“你好。”

女人点了点头。

“是你发现他的?你的编号是多少?”

“423。”

“你没碰他或移动现场吧?”

女人看了艾杰尔顿一眼,好像他是个外星人。碰他?她甚至不想看到这个可怜的人儿。女人摇摇头,然后瞥了眼尸体。艾杰尔顿和面色红润的制服警对望了一下,两人心领神会。

“我们会帮她习惯这一切的。”老制服警低声地说,“她会没事的。”

在过去的十年里,有一些女警陆陆续续地从警校毕业。但在艾杰尔顿看来,聘用女警完全是个错误的做法。很多加入警局的女性能很好地理解这份工作的性质,她们中的有一些甚至是出色的警察。然而,艾杰尔顿知道,有些在大街上巡逻的女警完全就是危险人物,老警察会戏称她们为“配枪的秘书”。

警局里流传着各种关于女警的故事,并且一个比一个恶毒。所有人都听说在西北分局有一个女孩,刚入警局不久,她的手枪就在皮姆利科的便利店被一个疯子抢走了。西区分局曾经也有个女警,当时她的搭档挑衅了第二区排屋的一个家庭,他被这家里的五个人暴打,可这位女警却束手无策,只好向电台请求救援,还发送了第13号信号 。当巡逻警车赶到时,他们发现这位女警正站在路边,她像是在那里站岗,给他们指了指对面的屋子。这样的故事在每个分局的派发室里都能听到好多。

即便当警局的其他部门开始勉强接受女警这一特殊物种时,凶案组仍然是男性的天下。在这个淫荡下流的密封空间里,一位男性警探只有离过两次婚,才算是事业真正成功了。在此之前,只有一位女警在这里待过:珍妮·薇儿做过三年的凶案组警探。在这三年里,她证明了自己不但可以是一位出色的警探,甚至还是一位天赋异禀的审问者。但她可没有开创新的潮流,让更多女警加入凶案组。

事实上,就在两星期前,贝提娜·席尔瓦刚刚转到了凶案组,加入了斯坦顿的轮值队伍。这让她成了三十六位警探和警司中唯一的女性。据那些曾在巡逻警队和缉毒组与她共事过的警探说,席尔瓦的确是个好警察——有闯劲,有干劲,人还聪明。然而,她成为凶案组一员并没有改变很多警探的顽固思想,他们仍然认为,让女人当警察就好比罗马城门大开,放野蛮人进来,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在很多凶案组的成员看来,贝提娜·席尔瓦虽然成了他们的同事,但这并不和总体的法则相悖,她只不过是个例外而已。法则之所以为法则,便是能包容小小的例外,尽管也没人能解释得清楚例外为何会产生。于是,女警仍然是秘书,而贝提娜则是贝提娜。她是他们的朋友和搭档。她是一位警察。

哈里·艾杰尔顿一直认为贝提娜·席尔瓦比凶案组里的大多数人都配得上警探一职。虽然自贝提娜到来之后,她一直占据着他部分的办公桌,并和他因此而起过冲突,但他仍然这么认为。在此之前,艾杰尔顿长期以来都拥有一张独属于自己的办公桌。但今年刚一开年,上级便通知他,因为目前凶案组办公桌短缺,他必须得和贝提娜分享同一张。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可没想到的是,过了不多久,他便成了弱势的一方。刚开始时,贝提娜会在办公桌上摆放自己的全家照和女警金雕像,然后她又肆无忌惮地放上了头梳,并把耳环丢在右手边的第一个抽屉里。紧接其后,艾杰尔顿看到了口红,而在最下面的抽屉里,他又发现了喷满香水的围巾,那个抽屉本来可是用来存放过往涉毒凶杀案嫌疑人档案的。艾杰尔顿觉得这简直是种侮辱。

“到此为止吧!”这位警探把围巾从抽屉里取出来,第三次把它塞到贝提娜的信箱里,“如果我不抗议的话,总有一天,她会在审讯室里拉起窗帘的。”

但艾杰尔顿并没有做实质性的抗议,最终,席尔瓦占据了办公桌的半壁江山。艾杰尔顿其实也是个明事理的人,他打心底地认为贝提娜本就应该拥有半张桌子。可是,就现在的情况而言,这位坐在餐桌边写着报告的人儿可不是贝提娜·席尔瓦。虽然老制服警已经向他确保过了,他还是低声细语地再次叮嘱道:“如果她是第一个到现场的,她应该先等犯罪实验室的人来了,然后再写报告。”

他虽在陈述事实,其实是在质疑女警的工作。法医会从一起貌似自杀的现场看出端倪,而后判定它为一起谋杀案,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一个刚从警校毕业的警察连证物递交程序都搞不太清楚,天知道她会犯什么错。艾杰尔顿无需再多言,制服警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

“别担心。我们会盯紧她的。”他再次强调。

艾杰尔顿点点头。

“她没问题。”制服警耸耸肩,“操,她其实比我们见过的那些有经验多了。”

艾杰尔顿打开速记本,走回餐厅里。他开始问两位制服警一些常规问题,为调查收集原始素材。

速记本首页的右上方标有当天日期——1月26日,艾杰尔顿已经在下面记录了他接到派遣电话时的细节:“13点03分/派遣编号#76/严重枪击案/里斯街5511号。”这些文字的两段之下,艾杰尔顿写下了自己来到现场的时间。

他继续写下年轻女警的姓名、她的编号以及来到现场的时间。他又询问并写下了案件编码。4A53881——4代表东北分局,A代表1月,剩下的数字则是案件的追踪码。在此之后,他记下了救护车的编码,还有正式宣布受害者死亡的医护人员的名字。在第一页的最下端,他记下了宣布死亡的时间。

“好吧。”艾杰尔顿转过身,第一次朝尸体投去颇感兴趣的一眼,“死者何人?”

“罗伯特·威廉·史密斯。”面色红润的制服警回答,“三十八,不对……三十九岁。”

“他住这儿?”

“是的。”

艾杰尔顿在第二页上写下死者姓名,然后又写下“男性/白人/三十九岁”以及地址。

“有人在现场吗?”

女警终于说话了:“他妻子报的警。她说当时她在楼上,而他在楼下清洁他的猎枪。”

“她现在人在哪里?”

“他们把她带去医院做心理创伤护理了。”

“她走之前,你和她说过话吗?”

女警点点头。

“在补充报告里写上她和你说的。”艾杰尔顿说,“她有说他为什么自杀吗?”

“她说他精神出过问题。”面色红润的制服警抢话说,“他11号刚从斯普林菲尔德医院出院。这是他的病理小结。”

艾杰尔顿从他手里接过了一张皱巴巴的绿纸,快速地浏览了一遍。死者正在接受人格分裂——太棒了——和自杀倾向的治疗。他把这张纸交回给制服警,又在笔记本上写了两行字。

“你是在哪儿找到这张纸的。”

“他老婆拿给我看的。”

“犯罪实验室在过来的路上了吗?”

“我的上司已经给他们打过电话了。”

“那法医呢?”

“让我问问。”制服警走了出去,按下了无线电。艾杰尔顿把笔记本扔在餐桌上,脱下了大衣。

他并没有径直往尸体走去,而是绕着客厅走了一圈,检查了一下地板、墙壁和家具。这是艾杰尔顿的习惯做法,他会从现场的周边开始,慢慢朝尸体接近。这样做完全是正确的。当一个警探来到现场时,他会先花十分钟了解基本情况,然后再检查尸体——这也是出于同样的道理。刚入行的警探或许不明白这一点,但他渐渐就会知道,检查尸体这件事永远都不迟。在整个现场勘查的过程中,它都将安安静静、完好无损地躺在那里。可现场——无论它是街角、移动车辆的内部,还是客厅——却不一样。从尸体被发现的那一刻开始,现场便开始恶化了。每个有超过一年凶案组经验的警探都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比如说,有的制服警会直接脚踩在血迹上,或移动在谋杀现场发现的凶器。这事可不仅制服警才干得出来:有些警探甚至见过某个警长或警监在现场踱着步,他们的手里抓着弹壳,或正在翻查死者的钱包,仿佛他们恨不得用自己的指纹玷污所有证物。

凶案组办案手册的第二条规律:死者只会被杀一次,可犯罪现场会被“杀”千百次。

艾杰尔顿看了一眼从尸体喷出的血污,他确定,这些血和脑浆都是从头上的单一创口流出的。一道粉红色的血迹在尸体右侧、沙发背后的白色墙面上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它的最低点比死者头部高半英尺,最高点与门框上沿平行。这道漫长抛物线轨迹的终端似乎就是那个躺在擦鞋垫附近的耳朵。沙发顶端的枕头上有一道更短的血迹弧线。艾杰尔顿在沙发和墙壁之间的狭窄空间内找到了一些额骨碎片。死者头部的其余大多数部分都散落在他右边的地板上。

这位警探仔细检查了几道血迹,他告诉自己,它们的轨迹都是和死者头部那一枪相吻合的。这枪是从左边的太阳穴朝上射入脑门的。任何学过简易物理学的人都能得出这个结论:一道以垂直方向落在物体表面的血迹是对称分布的,它所溅起的血迹分岔也具有同样的长度;一道以钝角或锐角方向落在物体表面的血迹,它最长的分岔必然是和血迹出口相反的。就目前这个案件而言,如果警探发现某条血迹或它的分岔是朝有别于死者脑袋的方向延伸的话,这现场就难以解释了。

“好吧。”艾杰尔顿挪动了一下茶几,站在了死者面前,“让我看看你到底干了些什么。”

死者赤裸着身体,他的下半身包着方格图案的毯子。他坐在沙发的中央,脑袋的残余部分搁在沙发背上。他的左眼盯着天花板,右眼则陷在眼窝里。

“那是他的纳税申报表。”面色红润的制服警指了指茶几。

“是吗?”

“你看一眼。”

艾杰尔顿低下头,看到一张熟悉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这些表格也会让我发疯。”制服警说,“我想他是受不了了。”

艾杰尔顿大声地叹了口气。现在就开玩笑,似乎有点早了。

“他死之前肯定在列清单呢。”

“警察真是变态呐。”艾杰尔顿重复道。

他看了一眼躺在死者双腿之间的猎枪。这把12号猎枪的后座顶着地板,枪口朝上,死者的左臂搁在枪筒上。他只是草草瞄了一眼,但犯罪实验室的人要对它拍照片,所以他还是把它留在了原来的位置上。他双手捏起死者的手。还有体温。他触摸死者的手指,告诉自己他刚死去不久。在有些此类案件里,夫妻之间爆发了争吵,其中一位开枪打死了对方,然后他/她会不知所措两三个小时。当他们终于想出伪造自杀现场的主意时,死者早就没了体温,面部和手指也已经僵硬了。艾杰尔顿也见过一些更加愚蠢的谋杀犯,他们会使劲把死者业已僵硬的手指套到扳机里去,可这样做完全无济于事,就好比在一个百货店人体模特无法闭合的手上粘了一个道具。但罗伯特·威廉·史密斯的情况可不是这样——他刚死不久。

艾杰尔顿记录道:“枪靠在双腿之间……枪口冲着右脸……右边头部有巨大的枪创口。有体温。仍未尸僵。”

两位制服警看着艾杰尔顿穿上大衣,把笔记本放入外侧的口袋。

“你不等到犯罪实验室的人来了?”

“我倒是想等他们来,可是……”

“我们让你觉得无聊了。”

“你让我说什么好呢?”艾杰尔顿声线低沉,像一个低音男歌手一样说道,“我的工作完成了。”

面色红润的制服警笑了起来。

“他到了之后,告诉他我只需要这个房间的照片。还有,给这把枪好好拍上几张。我想,这把枪和那张绿纸应该派得上用场。”

“那尸检报告呢?”

“把它送到市局来。你们会封锁这个地方吗?他老婆会回来吗?”

“她离开时已经不成人样了。我想我们会封锁这里。”

“很好。”

“没其他了?”

“是的,谢谢。”

“不用谢。”

艾杰尔顿看了眼女警。她还坐在餐桌边。

“你的报告写得怎样了?”

“写完了。”她说着举起了第一页,“你要看一眼吗?”

“不必了。你一定没问题的。”艾杰尔顿说。他知道,她的分局警司肯定会检查一遍的。“你喜欢这份工作吗?”

女警先是看了尸体一眼,然后目光又回到艾杰尔顿身上:“还凑合吧。”

艾杰尔顿点点头。他朝面色红润的制服警挥了挥手,然后走了出去。这一次,他格外注意避开了耳朵。

十五分钟后,他坐在了凶案组办公室的打字机前。他要把三页笔记变成单页的二十四小时内犯罪报告,其格式为刑事侦缉部的78/151。即便艾杰尔顿的打字技巧拙劣至极,他还是在十五分钟内把罗伯特·威廉·史密斯的死亡报告变成了一段可读的备忘录。对凶杀案的个案描述报告是这个组的必要文件,但二十四小时内犯罪报告则有另外一个重要功能——它能让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罪科的所有人都明白大家正在干些什么。一位警探可以通过速读二十四小时内日志了解每个正在调查中的案件。每篇日志都有一个简短、说明性的标题,其下是一篇与其相对应的一两页纸长的陈述。一位警探可以通过翻阅那些标题,按照事发先后顺序了解巴尔的摩的暴力事件:

“……枪击,枪击,可疑死亡,砍人,逮捕/凶杀,严重枪伤,凶杀,凶杀/严重枪伤,自杀,强奸/砍人,可疑死亡/吸毒过量,商业盗窃,枪击……”

死亡、濒临死亡、受伤。巴尔的摩的每个暴力受害者都会在78/151表格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汤姆·佩勒格利尼在凶案组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已经填过一百多次二十四小时内犯罪记录表了。哈里·艾杰尔顿于1981年2月来到凶案组,以此推论,他应该已经填过五百个表格了。而唐纳德·金凯德——艾杰尔顿所在分队的老探员,自1975年以来就一直待在这里——应该已经填写过上千个了。

不同于那个只会显示凶杀案及其告破状态的“板儿”,二十四小时内犯罪记录能衡量一位警探的工作量。如果一张记录表的底部有你的签名,那就说明当一个派遣电话打进来时,你接起了电话;或还有一种更妙的情况,即当另一位警探举起一张他刚写下案发地址的绿色“当铺登记”卡片,挥着手问“谁有空?”——这是个比警局总部大楼楼龄更加古老的问题——时,你自愿接受了这起案件。

哈里·艾杰尔顿很少主动请愿受理案件,他所在分队的其他成员一直对此心有芥蒂。

分队中没有一个人不会承认艾杰尔顿是个好警探,他们中的大多数还会私下承认他们喜欢他。但是,在只有五人编制的分队中,警探们不但不应该对派遣电话挑挑拣拣,接替调查另一位警探所接到的案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可哈里·艾杰尔顿却是个孤僻的人,他经常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案件,并对此做出漫长的调查。在凶案组,案发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基本决定了一起凶杀案是否能告破,可艾杰尔顿经常调查一起案件长达数日乃至数星期之久。他会反复审讯目击者,跟踪嫌疑人,而他的工作时间完全是由他个人制定的。艾杰尔顿总是迟到,他也经常不准时赶到警局参加午夜轮值,但他会自己给自己加班,同事们会在半夜3点的时候发现他还在研究案件报告。在他来到凶案组的五年里,他基本没和哪个副手合作过,他一个人写报告,一个人做审讯,从来就无视分队其他人员到底在干些什么。他的同事们都认为他是个干精细活的,而不是一头干粗活的驮马。可是,在数量比质量重要的凶案组,他的工作准则会经常导致矛盾冲突。

艾杰尔顿的背景也让他更为孤僻。他的父亲是一位爵士钢琴家。他从小就生活在曼哈顿。他之所以会来巴尔的摩做警察,只是因为有一次他在报纸分类广告里看到了警局招聘信息,便突发奇想前来面试。凶案组的大多数成员都成长于他们现在所治理的那些穷街陋巷,可艾杰尔顿的成长环境可不是这样的——他成长于上曼哈顿区,小时候他会在放学后造访大都会博物馆,还会跟着母亲去夜总会,并在那里和莲纳·荷恩以及小萨米·戴维斯 这样的明星相熟。你怎么也想不到像他这样的一个人竟然会当警察:他说他曾在方兴未艾的格林威治村见过鲍勃·迪伦 ,而在此之后,他还组建过自己的摇滚乐队,并担任了主唱。这个乐队名为“爱神”,是一个颇具花童意味的名字。

哈里·艾杰尔顿会和你聊起外国艺术电影、爵士乐以及希腊进口红酒的质量——他本来可不懂这个,但后来他娶了一个家住布鲁克林的希腊商人的女儿,于是便学会了这一套。他的老丈人之前在苏丹做了好几年生意,赚了大钱后便举家移民到了纽约。虽然哈里·艾杰尔顿已经到了不惑之年,可在同事看来,他完全是个谜一样的人物。在午夜轮值时,他分队的其他人都会聚在一起,看着电视机里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把玩那把全世界最大、最有威力的枪 ;而艾杰尔顿却会一个人待在咖啡室里,一边听着爱美萝·哈里斯唱着伍迪·格斯的歌,一边写着案件报告。艾杰尔顿还会在晚饭时刻消失。不过,你总可以在东巴尔的摩街的廉价饭店附近找到他。他会把车停在一个电子游戏厅前,然后沉溺在游戏中,用镭射激光疯狂地轰炸着五颜六色的外星生物。在凶案组,佩戴粉色领结通常被认为是出柜的行为,但艾杰尔顿可不管这些。有一次,杰·朗兹曼随口评价了艾杰尔顿一句,不过那句话精准地传达了整个凶案组对他的看法:“哈里真是个腐朽至极的警探啊。”

虽然艾杰尔顿是个黑人,但他大都市的成长背景、他对咖啡馆的喜好以及他那口纯正的纽约腔,都极大地混淆了白人警探对黑人同僚的判断——在他们看来,世上的黑人全应该和那些混迹于巴尔的摩贫民窟的人一样,所以艾杰尔顿算不上是真正的黑人。艾杰尔顿是个跨种族生物,他模糊了凶案组中先入为主的种族界限:即便是艾迪·布朗这样土生土长的巴尔的摩黑人警探都会时常说,虽然艾杰尔顿是个黑人,但他肯定不是个“纯种黑人”;而布朗认为他自己——他开一辆小集装箱大小的加长版凯迪拉克——就是“纯种黑人”。每当白人警探想要某个黑人同僚帮忙给某个西巴尔的摩区地址打匿名电话,看看某个嫌疑人是否在家时,艾杰尔顿就算主动想帮忙也会遭到拒绝。

“哈里,你可不行。我们需要一个听起来像黑人的伙计。”

艾杰尔顿和艾德·伯恩斯之间的合作关系也让他与凶案组其余伙计更加疏离了。他们俩曾就一起案件做过为期两年的调查,在那个时期,他们都是向美国缉毒局直接汇报的。那起案子原先是起凶杀案,一个贩毒团伙的头头派人杀了自己的女友,而伯恩斯知道他是谁。他们俩找不到证据给这个毒贩定罪,于是他们花了好几个月用电子电话设备窃听监控他,最终,他们以涉嫌贩毒罪逮捕了他。后者被判三十年监禁,不得假释。在艾杰尔顿看来,这完全是伸张正义的行为,因为有组织的毒品交易最终总是会导致肆无忌惮的凶杀。

很多警探都认同这个观点。在巴尔的摩,将近一半的凶杀案都和使用或贩卖毒品有关,而此类案件的破案率则比任何其他凶杀案的都要低。然而,凶案组的做事方式并没有随着犯罪性质的变化而变化:他们对所有案件都一视同仁,警探们被要求独立处理这其中每一种。可伯恩斯和艾杰尔顿却是这一做法的反对者。他们认为,本市毒品交易市场中此起彼伏的暴力事件恰恰撞上了凶案组的软肋——警探们无法看清全部的真相,而只能就单个案件做独立的、零星的、反应式的调查。只有通过打击本市的贩毒团伙,发生在这里的暴力事件才能被查清、减少——乃至预防。在那个由美国缉毒局负责的案件告破两年之后,艾杰尔顿和伯恩斯又通过一整年的调查,破解了发生在孟菲公屋区的大宗凶杀事件——这起案件导致十二人死亡及谋杀未遂——他们再次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对的。的确是某个贩毒团伙干了这事。在此之前,凶案组也曾就这其中的几个案子单独立案调查过,可一直都无法告破。直到艾杰尔顿和伯恩斯经过漫长的努力之后,这其中的四起才得以告破,而涉及此案的主要罪犯也被判了终身监禁。

当然,对于艾杰尔顿和伯恩斯的工作,没有人会反对说这不是伸张正义的行为,但其他警探都会不假思索地指出,对这两起案件的调查耗费了整整三年时间,而在那个时期,两人所在的分队都少了一个人手。派遣电话的总量还是那么多,于是在艾杰尔顿直接向缉毒局分局汇报的时期,他所在分队的其他警探——金凯德、贾尔维、麦克埃利斯特和伯曼——就要负责更多的枪击案、可疑死亡案、自杀案、凶杀案。艾杰尔顿长期不在岗位的结果就是,其他同事都不怎么待见他了。

目前,艾德·伯恩斯正一如既往地被特调配合FBI调查莱克星顿住宅区的贩毒团伙,而对此案的调查也一如既往地看不到头——最终,这将耗费他整整两年的时间。最开始时,艾杰尔顿是和他联手调查的,然而就在两个月前,FBI和本地警局高层就案件预算问题展开了一次互相中伤的争执,艾杰尔顿被调遣了回来。现在,哈里·艾杰尔顿回到了日常工作中。他写着二十四小时内犯罪记录,调查着稀松平常的自杀案。对此,他的同事们别提有多窃喜了。

“哈里,你正在打什么文章呢?”

“喂,哈里,你没接派遣电话是吗?”

“这是什么玩意?哈里。是个大案子吗?”

“哈里,你是又被特调到别的地方去了,是吗?”

艾杰尔顿点上一支烟,笑了起来。他知道,在经历了这么多次特派调遣之后,这些讥言讽语是他罪有应得的。

“你们真逗。”他笑着说,“操他妈的,你们真是逗死我了。”

鲍勃·伯曼正好夹着一份卷宗走到一个打字机前,他俯下身来,看了一眼艾杰尔顿写的二十四小时内犯罪记录标题。

“自杀?哈里,你竟然在调查一起自杀?”

“可不是吗?”艾杰尔顿顺着他的话说,“你从来不知道当你接起电话时,你接到的会是什么。”

“你发誓,你再也不会接自杀案了。”

“这可不是我能决定的。”

“我怎么不知道你会负责自杀案件呢?我还以为你只调查大案子呢。”

“我是在体验下层穷苦人民的生活。”

“喂,罗格。”伯曼看到自己分队的警司走进办公室,对他说道,“你猜怎么着?哈里竟然接了起自杀案。”

罗杰·诺兰只是笑了笑。在他看来,艾杰尔顿或许是个不服管教的下属,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是一位出色的探员,因此他能容忍他的出格。除此之外,艾杰尔顿手头上还不只有一起自杀案:他接到了诺兰分队本年度的第一起案件,那是发生在西北区的一起性质恶劣的刺杀案,至今仍无线索。

那是在两星期前。艾杰尔顿在午夜轮值的早些时间接到了派遣电话。他赶到加里森大道2400号街区附近的公车站与公用电话亭,发现一位名为布伦达·汤普森的女人死在了四门道奇车的后座里。这是个肥胖的、面容悲伤的死者,她年仅二十八岁。

犯罪现场基本就在道奇车内部。死者沉在后座中,她的衬衣和文胸都被扯了起来,她的胸部和腹部被刺十几刀。凶手把死者的钱包丢在了后座的地板上,这让这起案件貌似抢劫凶杀案。除此之外,车内毫无线索可言——没有指纹、没有毛发、没有纤维,死者的指甲里也没有皮肤碎片或血迹。一无所有。艾杰尔顿没有找到目击者,他接到了一起谜案。

在过去的两星期里,艾杰尔顿一直在还原布伦达·汤普森去世前的行为轨迹。他发现,就在被杀之前,她曾向一群青少年街头贩毒者索要过钱,后者曾在宾夕法尼亚大道向她丈夫推销过海洛因。或许这起案件又和毒品有关,但艾杰尔顿无法忽视抢劫的可能性。事实上,就在今天下午,他刚去过走道对面的刑事侦缉部抢劫组,看了看西北区的持利器抢劫案件档案,寻找新线索的可能性。

艾杰尔顿正在调查一起凶杀案的事实并无法让他的同事好受些。即便他毫无怨言地负责了一起自杀案,分队里的其他人也会觉得这本就是他该做的。艾杰尔顿的日常工作量一直都是他同事们习惯抱怨的痛处,这其中以伯曼和金凯德尤为明显。作为他们的警司,罗杰·诺兰知道要是他本人再添油加醋的话,这只能让下属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张。不让下属恶意互掐是诺兰的责任,于是,他并没有跟风办公室里的其余人,而只是沉默地听着他们对艾杰尔顿的讥讽。他知道,在这种时候,无论他说什么,都会对他们中的某一方造成伤害。

可伯曼却不想就此了之。他不依不饶地说:“这难道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哈里真的负责了一起自杀案耶。”

“别担心。”艾杰尔顿把报告从打字机里抽了出来,小声地说,“等我办完这个案子,太阳还是会从东边升起的。”

整个办公室都哄堂大笑了起来。 0MtA+UBOLqsjxa71MjbhjzO79Q/9fTIyozOEG0e7yxHF4nuGCBcgN9NeRijOTW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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