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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星期二

杰·朗兹曼蹲下身子,从温暖的口袋里伸出一只手,握住尸体的下巴,把他的头部翻向一侧直至伤口暴露在他的眼前。那是一个椭圆形的小洞,红色和白色的玩意儿还在往外渗出。

“你的问题在这里,”他说,“这位仁兄在慢慢漏气呢。”

“漏气?”佩勒格利尼说,他已经注意到了伤口。

“慢慢地。”

“那种你能修好的。”

“当然能修好,”朗兹曼同意道,“现在他们都有那种家用修理工具包啦……”

“就像修轮胎一样。”

“可不是吗,”朗兹曼说,“修理包里有补丁,还有其他一切你需要的东西。如果是大一点的伤口,比如说是被.38口径手枪打中的话,那你还不如换一个脑袋呢。这个伤口还可以补一下。”

朗兹曼抬起头,一副热切关注的表情挂在脸上。

老天爷,汤姆·佩勒格利尼想,没有什么能和与一个疯子一起调查凶杀案相提并论的了。凌晨一点,黑人贫民窟的中心地带,半打制服警看着他们呵出的口气在又一个死者面前凝结成白色的雾——即便是在这样的地点、这样的时间,即便轮值警督已经出现在了警灯的蓝色闪光之中,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僵硬不已,朗兹曼还是一如既往面无表情地开着他标志性的玩笑。当然,西区的午夜轮值警察并不是世界上最难取悦的观众;而一旦你开上第一部门或第二部门的警车,你总会被培养出一些病态的幽默感来。

“有人认识这家伙吗?”朗兹曼问道,“有谁和他说过话?”

“没有,操蛋的,”一位制服警回答道,“我们到的时候,他已经十七了。”

十七。在警用无线电编码中,这个词的意思就是“休工”,现在却被单纯地用来指代死去的人命。真妙,佩勒格利尼笑了笑,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改变一个警察的态度。

“有人搜过他的口袋吗?”朗兹曼问。

“还没有。”

“操他妈的,他的口袋在哪里?”

“他的运动服都盖过了长裤。”

佩勒格利尼看着朗兹曼跨过尸体,双脚踩在尸体腰部两侧的地上,然后开始用力拉扯死者的运动裤。他笨拙地把尸体在人行道上拉动了几英尺,原先的位置只剩下一摊被拖拽得乱七八糟的血泊,还有溅了一地的脑花儿。朗兹曼把他那肉乎乎的手伸进了死者的前口袋。

“小心针眼。”一位制服警说。

“得了吧,”朗兹曼说,“你看看这帮围观的人,要是他们有人得了艾滋,你会相信只是因为被他妈的针眼儿刺了吗?”

这位警司把手从死者的右前口袋拔了出来,一美元左右的零钱散落在了人行道上。

“前面口袋没有钱包。我完事了,可以让法医把尸体抬走。你们已经叫了法医,对吗?”

“应该已经在路上了。”另一个制服警说,他一边在事故报告的第一张纸上记录着什么,一边问道,“他中了多少枪?”

朗兹曼先是指了指死者头上的枪伤,然后抬起死者肩胛骨的部位,在死者皮夹克的上背部还有一个破洞。

“头上一枪,背上一枪。”朗兹曼顿了顿,佩勒格利尼发现他又变得面无表情了。“可能有更多。”

制服警用笔记了下来。

“有一种可能性,”朗兹曼竭尽全力摆出一副专家的样子,说道,“这种可能性还不低,这看似是一个枪眼,但他其实挨了两枪。”

“不会吧。”制服警还真相信了。

一个疯子。上头那些人给了这个疯子一把枪、一枚警徽和警司的绶带,然后把他扔到巴尔的摩——这个城市中充斥的暴力、丑陋和绝望早已超出了它本身所能承受的范围——的街道上。接着,他们又给他配了一群穿着蓝色警服的龙套,让他在这群配角当中好好去演绎一个孤独任性、也不知怎么就潜入了纸牌的小丑。杰·朗兹曼,这位一张麻子脸、总带着睨视微笑的仁兄总是会告诉通缉犯的母亲们“没啥好担心的,这场骚乱只是例行的凶杀犯抓捕而已”。杰·朗兹曼,这位经常把喝光的酒瓶子放在其他警司桌子上的仁兄,还老是在他领导拉肚子的时候关掉男洗手间的灯。杰·朗兹曼,这位仁兄曾和局长在总部坐同一部电梯,然后抱怨哪个婊子养的偷了他的钱包。杰·朗兹曼,这位曾在西南区做过巡警的仁兄,还曾把他的警车停在埃德蒙森大道和希尔顿大道之间,然后给一个桂格麦片的包装纸盒铺上一层铝箔装成雷达测速枪,对感激不尽的摩托车骑手说:“这次只是给你个警告,记住,只有你可以阻止森林大火。”

而现在,鉴于朗兹曼不再板着脸孔,部门邮件的核心记录里就很可能会出现一份事故报告,这份编号为88-7A37548的报告会表明上述死者可能头部中一枪和背部中两枪,背部的两枪穿过同一个弹孔。

“好吧,哥们儿,我是在开玩笑呢,”他终于说道,“直到明天尸检结果出来之前,我们还不能下结论。”

他看了一眼佩勒格利尼。

“喂,菲丽斯,我要让法医把尸体抬走了。”

佩勒格利尼哭笑不得。自纽约雷克斯岛监狱那个漫长的下午之后,他就总被他的分队警司称为菲丽斯了。那一次,那位女监狱长拒绝服从书面命令,坚决不把一名女囚移交给这两位巴尔的摩来的男性警探拘押:因为规定要求移交女囚时要有一名女性警务人员陪同。经过很长时间的扯皮之后,朗兹曼突然抓住汤姆·佩勒格利尼这位出生在阿勒格尼煤矿区、戴着厚重黑框眼镜的意大利裔,然后把他推上前去。

“这位是菲丽斯·佩勒格利尼,”朗兹曼一边说着,一边签好移交手续,“她是我的搭档。”

“初次见面,承蒙关照。”佩勒格利尼说这话时不带半点犹豫。

“你不是女人。”女监狱长说。

“但我曾经是。”

警灯的蓝色闪光不断地扫过汤姆·佩勒格利尼那张苍白的脸,他走近一步,看着那个死人。就在一个半小时前,他还是一名二十六岁的街头毒贩。尸体朝天躺着,腿垂在阴沟那边,手臂微微伸开,头朝着南边街角排屋的侧门。半开半闭的眼睑下是他深棕色的眼睛,里面流露出茫然的神情,这是那些突然离世却还没死多久的人的共同特征。这并不是惊恐、错愕甚至悲伤的神色。通常而言,谋杀案死者最后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刚刚被告知了答案、之前却被这条简单的方程式难住了而慌张不已的小学生。

“如果你这边没事的话,”佩勒格利尼说,“我要去街对面看一看。”

“干啥?”

“这个嘛……”

朗兹曼走到佩勒格利尼的身边,后者则压低了嗓门,仿佛说句“这案子可能有目击者”都是盲目乐观而丢人的表现。

“有个女人进了街对面的一间房子,第一批到现场的警官听到有人说那女人在枪击发生时就在外面。”

“她看到了?”

“啊,据说她还和别人说是三个穿着黑色衣服的黑人男子下的手,他们开了枪之后就往北边跑路了。”

这消息毫无价值,佩勒格利尼可以看出他的上司在想什么:三个穿着黑色衣服的黑人弟兄,这个描述足够把嫌疑人名单缩小到这该死的城市的约一半人口。朗兹曼含糊地点了点头。佩勒格利尼横穿过戈尔德街,十字路口的大部分路面都结了冰,他小心翼翼地躲开了冰面。现在是凌晨二点三十分,气温还在零度以下。当这位警探走到路中央时,一阵寒风刮起,穿过他的大衣传来刺骨的寒冷。在爱丁大道的另一边,本地人开始聚集在一起,对事件品头论足。年轻人和小孩子们骂骂咧咧地享受着这突如其来的乐子,每个人都使劲看向街对面,试图能瞄到死人面容一眼。人们交换着笑话,低语着各种传闻。然而,一旦制服警向他们问话,即便是最幼小的孩子也知道把眼神移开,并且闭上自己的嘴巴。没有任何理由去做多余的事情,因为再过一个半小时,死人就会被转移到法医位于佩恩大街的“肉店”的其中一张解剖台上;与此同时,西区的居民会在梦露街上的7-11便利店里搅拌着他们的咖啡,而毒贩们也还是会在戈尔德街和爱丁大道中间这个该死的十字路口继续卖着蓝盖小瓶装的毒品。现在说啥也不能改变这一切。

人群看着佩勒格利尼横穿大街,他们的视线和西区的街角男孩一样凶恶,仿佛光靠眼神就能把他给操翻在地。他走到漆过的石头门廊上,急促地敲了三下门。这位警探一边等待着回应,一边看着一辆破旧的别克车向戈尔德大街的西边开去。那车子慢慢向前开,然后开过佩勒格利尼身边。当车子靠近街对面那发出警灯蓝色闪光的地方时,刹车灯还闪了好一会儿。佩勒格利尼转过身,看着那辆别克车向西开出了几个街区远,来到布伦特街的角落。在那里,由跑腿和兜售者组成的小社团已经开始继续工作了,他们堂而皇之地贩卖着海洛因和可卡因,对谋杀现场敬谢不敏。别克车又一次打亮尾灯,一个孤单的身影从一个街角里面跑了出来,探入驾驶座的位置。生意就是生意,戈尔德街的毒品生意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就搁置下来,更不用说那个死在对街上的毒贩子了。

佩勒格利尼又敲了几下门,他走近门前听着里面发出的动静。从楼上传来了含糊不清的声音。警探慢慢呼了口气,又敲了敲门。旁边排屋二楼上,一个年轻女孩把头探了出来。

“嗨。”佩勒格利尼说,“我是警察。”

“啊哈。”

“你认识隔壁的凯瑟琳·汤普森吗?”

“是,我认识。”

“她在家吗?”

“我想在吧。”

沉重的敲门声再次响起,终于有了回应。楼上亮起了灯,一扇窗框被猛地向上推开,一个体格魁梧的中年女人——佩勒格利尼注意到她已穿戴整齐——把整个肩膀和头都探出窗台,狠狠地瞪着下面的佩勒格利尼。

“哪个龟孙子这种时候还敲我家的门?”

“汤普森女士?”

“干吗?”

“我是警察。”

“警——察?”

老天爷,佩勒格利尼想,一个穿着大衣的白人男性出现在午夜后的戈尔德街,他除了是警察还能是什么?他拿出警徽,对着窗边现了现。

“可不可以占用你一点时间谈一谈?”

“不,这不成,”她一字一句地说道,节奏单调乏味,声音大得可以传到对面的街道,“我可没什么好和你谈的。我正准备睡觉,你就敲我家的门。”

“你睡着了?”

“我可没说我睡着了。”

“我得和你谈谈这起枪击案。”

“唔,我可没什么好说的。”

“有人死了……”

“我知道。”

“我们正在调查。”

“所以呢?”

汤姆·佩勒格利尼很想看到这大婶被塞进警车,然后让车子开上那些坑坑洼洼的路段,一路颠簸回警局的样子,但他还是忍住了。他冷眼看着这位中年妇女,用一种单纯表示是厌倦了的简洁语调说完最后一句话:

“明天我会带着大陪审团的传票过来。”

“那你就把那该死的传票带来吧。都这个点了,你还叫我和你谈话,得了吧,我什么都不情愿干。”

佩勒格利尼从门廊上退下,转头看向警灯的蓝色光芒。殓车是一辆遮光黑窗的道奇厢式货车,它已经停在了路边;然而,就在此时此刻,街上没有一个孩子还关心它的存在,他们所有人都注视着街对面,看着那个中年妇女对一名警探清楚地表明立场:她绝无可能是一起毒品谋杀案的目击证人。

“这可是你的街坊啊。”

“是啊,可不是吗?”她说着关上了窗。

佩勒格利尼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走回到街对面,刚好看见从殓车下来的几个人把尸体搬走。警探们在死者的夹克口袋里发现了一只腕表和一串钥匙,又从他的裤子后袋找到了身份证。死者姓纽森,名鲁多夫·迈克尔,男,黑色人种,出生于1961年3月5日,住址是艾伦戴尔街2900号。

朗兹曼脱下白色橡胶手套扔进阴沟,然后看向佩勒格利尼问道:“有进展吗?”

“没有。”佩勒格利尼回答。

朗兹曼耸了耸肩:“我很高兴是你来接这个案子。”

佩勒格利尼轮廓分明的脸上露出了皱巴巴的、短暂的笑容,上司对他说的这句话虽然形同安慰,但毕竟传达了对他的信任。汤姆·佩勒格利尼加入凶案组还不到两年,但已经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杰·朗兹曼警司五人分队中最有干劲的一位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干劲至关重要,因为他们俩都知道,眼前这起巴尔的摩市1988年的第十三起凶杀案,这起发生在戈尔德街和爱丁大道之间的、在午夜轮班之后落到他们手里的凶杀案,是一起几乎不可能告破的案件——这起毒品凶杀案没有已知的目击证人,没有杀人动机,也没有嫌疑人。或许吧,在此时此刻的巴尔的摩还有一个人真正关心这起案件,但可惜的是,这个人正是被抬上担架的死者。这个清晨的晚些时候,鲁迪·纽森 的哥哥会在解剖室对面的尸体冷藏室门外确认尸体的身份,然而在此之后,这位男孩的家属就基本无法再向警方贡献什么了。早报不会对此起凶杀案做任何报道。鲁迪·纽森所在的那片街区,或者说那片位于戈尔德街和爱丁大道之间的类似于街区的地方,仍然会一如往日地开始它的一天。这就是西巴尔的摩。在这里,凶杀案夜以继日地发生着;在这里,人们早已对凶杀案熟视无睹。

尽管上述所有都是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朗兹曼的分队会对鲁迪·纽森谋杀案无动于衷。警局的生存有赖于其本身的数据,而一起凶杀案的告破——任何案件的告破——总是会为某个警探赢得一些法庭出席的曝光时间和几声叫好。但佩勒格利尼想要的可不仅仅是这些:他仍然是个想要证明自己的警探。无论每日的苦差事有多磨人,他都毫无怨言,并渴望积累更多的经验。朗兹曼曾眼睁睁地看着他对好几起无头凶案立案调查。拉菲耶特公共住宅区 中的格林凶杀案;还有发生在诺斯大道北面奥戴尔酒吧 外的枪击案——佩勒格利尼曾在其附近的荒废小巷中来回踱步,直到他从一堆垃圾里找到一颗.38口径的弹壳才算是给这起事件结了案。在朗兹曼看来,汤姆·佩勒格利尼这位已经做了十年警察的老兄有其神奇之处。他是在本市市长于民主党竞选告捷、成为州长候选第一人仅仅几周之后,从市政厅的安保岗位直接被调任为凶案组成员的。他的调任完完全全是政治任命,并由副局长亲自过问,仿佛州长本人把膏油倒在了佩勒格利尼的头上 。凶杀组里的所有人都认为这位新来的警探只需要大概三个月的时间就能证明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废柴。

“好吧,”佩勒格利尼握着没有警车标识的雪佛兰车的方向盘说,“目前为止,一切都还不错。”

朗兹曼大笑了起来:“这个案子破不了了,汤姆。”

佩勒格利尼瞪了朗兹曼一眼,朗兹曼当作没看见。雪佛兰开过一片又一片排屋贫民区,开下杜伊德山道,直到穿过马丁·路德·金大道,开出巴尔的摩西区,来到市中心。清晨的市中心一片荒芜。寒风让人们躲在了家中,即便是霍华德街的条椅上也没有醉酒者。佩勒格利尼每次过红绿灯路口都会减慢车速,他在莱克星顿街和卡尔维特街交叉的红灯前停了下来,警局总部就在几个街区之外,他看到一个明显是异装癖的妓女孤独地站在街角的办公楼大门前,鬼鬼祟祟地冲着他们挥手。朗兹曼大笑了起来。佩勒格利尼始终不理解,为什么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妓女都不明白,一辆在屁股上拖着六英寸天线的雪佛兰车到底意味着什么。

“瞧瞧这个漂亮的婊子养的,”朗兹曼说,“我们逗他玩玩吧。”

雪佛兰缓缓开过交叉口,在路边停了下来。朗兹曼摇下副驾驶座的车窗。妓女的脸一下子僵硬了起来,这明显是张男人的脸。

“这位先生,你好。”

妓女冷漠而又愤怒地看向别处。

“喂,先生。”朗兹曼吼道。

“我可不是什么先生。”妓女边说边走回街角。

“先生,你有时间陪我吗?”

“操你自家的屁眼去吧。”

朗兹曼恶毒地大笑起来。佩勒格利尼早已对此习以为常。他的上司总会时不时地对那些重要人物说些古怪的话,而其结果便是他分队中的一半人都得替他赔罪,写上整整一星期的检讨报告。

“我觉得你伤害了他。”

“好吧,”朗兹曼仍在大笑,“我可不是故意的。”

几分钟之后,这两个男人把雪佛兰停在了总部车库第二层的一个停车位里。佩勒格利尼翻开那张记录着鲁迪·纽森案发现场各种细节的纸,在那页的底部写下停车位的序号和里程表上的英里数,然后又分别在这两个数字上打了一个圈。对于这座城市而言,谋杀案稀松平常且貌似不会受上帝谴责;然而,如果一位警员忘记在他的任务表上填写正确的英里数,或者忘记填写警车的停车位从而让下一位出警的同事花十五分钟在总部车库里上上下下走上好几回也搞不清楚他手中的那把钥匙到底是和哪辆雪佛兰相匹配的话,那么他肯定会受到上帝的谴责。

佩勒格利尼跟着朗兹曼穿过车库,通过一扇钢板隔离门来到二楼的走道。朗兹曼捶了电梯按钮一拳。

“不知道法勒泰齐在盖特豪斯大道发现了什么。”

“那是起凶杀案吗?”佩勒格利尼问。

“是吧。无线电里是这么说的。”

电梯缓慢地向上爬行,门打开了,两人来到一条和刚才类似的走道里。走道上铺着打了蜡的油毡,两侧的墙壁则像医院一样被漆成了蓝色。佩勒格利尼继续跟着他的上司穿过这条狭长的走道,他听见“金鱼缸”——那些让目击证人在被审讯之前休息的、用钢铁和厚玻璃搭建的房间——里传来了年轻女士们的轻微笑声。

万福马利亚。坐在这里的正是法勒泰齐的目击证人,她们所见证的凶杀案发生在城市的另一端——这是新年以来本市的第十四起凶杀案,是上天的安排才让这些还呼吸着的目击证人出现在了这里。至少我们分队今天晚上还有人撞上了点狗屎运,佩勒格利尼想。

随着两人穿越走道的脚步,“金鱼缸”里的声音渐渐消失了。佩勒格利尼刚要转身走入分队办公室,却又停下脚步往“金鱼缸”昏暗的侧门里望了一眼。他看到一支香烟散发着橙色的光,微弱的灯光勾勒出坐在门边的那位女子的线条。这是一张呆板的脸,轮廓分明,褐色皮肤,五官如花岗岩般一动不动,佩勒格利尼只能从她的眼里看到久经磨练的蔑视。这个女人还有一具魔鬼身材:大胸脯,细长腿,穿着黄色的迷你裙。要不是她显得过于高傲,早有人和她搭讪了。

女人发现佩勒格利尼瞄了她一眼,以为和警察套近乎的好机会来了,于是从“金鱼缸”里漫步出来,走到办公室的旁边,轻轻地敲了敲铁框,对他说道:“我能打个电话吗?”

“你想和谁打电话?”

“我的司机。”

“现在可不行。要等到你审讯完。”

“可我的司机在等我。”

“我同事会送你回家的。”

“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个小时了。”她一边说着一边双腿交叉靠在墙上。这个女人长着一副卡车司机的样子,但她还是竭尽全力勾引着佩勒格利尼。他可不会上这个当。他看到朗兹曼在办公室的另一边邪恶地冲着他笑。

“我们会尽快的。”

她放弃了勾引佩勒格利尼的念想,走回到“金鱼缸”里,重新加入她的女朋友们,坐在了胶皮沙发上。她再次交叉双腿,点上了一根烟。

这位女子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当法勒泰齐负责的凶杀案案发时,她很不幸地正身处盖特豪斯大道普尼尔住宅区的一个花园公寓里。在那里,一个名为加里顿·布朗的牙买加毒贩子招待了另一位名为罗伊·约翰森的老哥。双方先是克制地交谈了几句,接着便用抑扬顿挫的加勒比海口音吵了起来,并最终导致开枪。

就在警局调度室把佩勒格利尼和他的上司发配往戈尔德街几分钟之后,朗兹曼分队中那名为迪克·法勒泰齐的秃头矮脚老探员接到了报警电话。当他赶到案发现场时,他看到罗伊·约翰森早在公寓的客厅里死翘翘了,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枪眼。这个公寓的主人加里顿·布朗胸口中了4枪,正在被送往大学医院抢救。房间的墙壁和家具上都是枪眼,.380自动机枪的弹壳撒了一地,而女人们则仍然歇斯底里地尖叫着。在接下来的五小时里,法勒泰齐和两位犯罪实验室技术员一直待在这个一团糟的公寓里,收集凶案所遗留的证据。

所以,这些被扣留在市中心警局的目击者们只好由朗兹曼和佩勒格利尼来处理了。刚开始时,他们的审讯是有理有据且有条不紊的;他们轮流工作,先是把每个目击者请到独立的办公室里,请她们填写一张登记表,然后再让她们在厚达几页纸的笔录上签下名字和日期。对于他们而言,这完全是日复一日的枯燥工作;就在过去的一年里,佩勒格利尼所盘问过的目击者或许就达几百号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骗子,即便有少数几个最终说了真话,也没有一个人是从一开始就愿意和警察配合的。

半小时后,愤怒的朗兹曼把四张纸厚的笔录扔在了地板上,并拍着桌子对那位穿着黄色迷你裙的女孩咆哮起来。在朗兹曼看来,这个女孩就是个丑陋至极、吸毒成瘾的大骗子。审讯由此急转直下,突然跨入更为激烈的第二阶段。身处办公大厅另一端的佩勒格利尼听到了那个办公室里发出的声音,他想,朗兹曼终于要动真格的了。

“你这个撒谎的婊子,”朗兹曼一边把办公室大门猛扇在橡皮塞上,一边怒吼道,“你觉得我是个傻子吗?操你妈的,你觉得我是个傻子吗?”

“我哪里有撒谎了?”

“给我滚出去。你会被指控的。”

“指控我什么?”

朗兹曼的脸被愤怒扭曲了。

“你觉得我是在吓唬你吗?你是这么想的吗?”

女孩沉默不语。

“你会被指控的,你这个撒谎的贱货。”

“我没有撒谎。”

“操你妈。我会指控你的。”

这位警司朝审讯室指了指,女孩走进这个狭小的房间,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抬起双脚,跷在了福米加塑料贴面的桌子上。迷你裙已经从她的腰际滑了下来,她里面什么都没穿,不过朗兹曼显然没心情过眼瘾。他让审讯室的门虚掩着,然后对分队办公室另一边的佩勒格利尼大吼道:“给这婊子做中子活化。”

朗兹曼关上了小审讯室的隔音门,且让女孩去想象自己接下来将遭到怎样的虐待。中子活化测试其实只需要拿仪器往测试者手上擦拭一下,它丝毫不会产生痛苦,仅仅是为了看看测试者的手上是否还残留钡和锑,如果是那样的话,那此人之前肯定开过枪。但朗兹曼可不会告诉女孩真相,他会让她备受煎熬,让她以为自己正在这个小方房间里被核辐射照射着,直到身体变异爆炸。他再一次用手掌猛击了钢铁门,对房间里的女孩强调事态的严重性,然后走回到办公大厅里。挂在他脸上的愤怒霎时消失了。这不过是一出表演而已——朗兹曼的特长之一——他的表演如此热烈真诚,你真的很难说他和黄色迷你裙女孩之间,到底哪位才是真正的撒谎高手。

佩勒格利尼刚刚走出咖啡间,关上门和朗兹曼说话。

“你那位说什么了吗?”

“她说她没看见,”佩勒格利尼说,“但她说你那位知道发生了什么。”

“操他妈的,我就知道她在撒谎。”

“那你能拿她怎么着?”

“给你那位做笔录,”朗兹曼从他下属那里要来了一支烟,说道,“我会把我这位好好晾一会,然后再去操她。”

佩勒格利尼回到咖啡间,朗兹曼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烟灰从他的嘴角飘落了下来。

“操他妈的,”杰·朗兹曼自言自语道,“我可没有傻到一晚吞下两个无头案。”

于是,这出毫无优雅可言的夜间芭蕾舞曲仍要继续——黯淡的日光灯下,一个个目击者起身,和自己同伴擦身而过,在身心疲惫、面无表情的警探的陪同下走入独立审讯室。他们一只手里举着黑咖啡,另一只手里则捧着足够多的空白笔录纸,准备记录下这些女孩真假参半的言语。他们手里的笔录渐渐增多,他们一再和目击者核对,然后让她们签下姓名首字母或全名;他们面前的塑料咖啡杯空了又斟上,他们会给目击者点上那么一两支烟,以期换来半句实话。然后,两位探员再次在分队办公室里聚头,互相比对笔录,判断这些女孩中的哪一位是在撒谎,哪一位撒了更多的谎,哪一位撒了最多的谎。一小时过去了。法勒泰齐终于在去过案发现场和医院后回来了。据他说,那一夜的警局中还有一位诚实的目击者——当时,这个女人正走过公寓外的停车场,刚好看到两个枪杀犯的其中之一走入公寓,并认出了他。最开始的时候,在案发现场,她的确是这么对法勒泰齐说的,但她很快就意识到揭露一场贩毒凶杀案会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于是便想翻供。法勒泰齐在盘问了她之后便让人把她立刻送往警局,他的同事刻意让她和“金鱼缸”里的、住在公寓内的目击者保持距离。对她的审讯一直要到法勒泰齐从盖特豪斯大道回来后才由朗兹曼和法勒泰齐本人执行。当两位探员向她提出出庭作证的要求时,她剧烈地颤抖了起来。

“我做不到。”她哭着说。

“你没有选择。”

“我还有孩子……”

“我们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朗兹曼和法勒泰齐走出办公室,在过道里低声商量起来。

“她被吓怕了。”朗兹曼说。

“可不是吗。”

“我们不能给她机会退缩了,必须让她明天一早就出庭。”

“我们也得让她和其他人保持距离。”法勒泰齐指了指“金鱼缸”里的目击者们,“我不想让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看到她。”

那天早晨,警方便掌握了跑路凶手的绰号和大致外貌。那一周周末之前,他们终于确定了他的全名、身份证号码、头像照以及他在北卡罗来纳州亲戚的地址——他正藏身于此。又过了一个多星期,这个男孩便被警方带回到了巴尔的摩,并被起诉一级谋杀和非法私藏武器。

罗伊·约翰森谋杀案简单得让人触目惊心,一切皆因野蛮残暴。凶手的名字叫做斯坦利·格文,是一个十八岁的圆脸少年。他是约翰森的保镖,后者则是纽约的一个可卡因毒贩。他给自己忠实的保镖配了一把英格拉姆Mac-11 380机枪。约翰森之所以会去盖特豪斯大道的公寓找加里顿·布朗,是因为后者欠了他买可卡因的钱。布朗不愿意付钱,双方起初还在交涉谈判,但格文举起了英格拉姆扫射了起来,这把机枪一秒钟就能射六发子弹。

这完全是一个青少年强迫性的拙劣行为。他早就被加里顿·布朗看穿,后者有足够的时间拽住罗伊·约翰森把他当成挡箭牌。等到斯坦利·格文意识到自己到底在做什么的时候,他早就已经把自己本应保护的大哥射得稀巴烂了。他本想射杀的目标人物加里顿·布朗只被四颗子弹击中,它们是穿透了约翰森的身体再进入他体内的。布朗倒在了血泊里,却没有死。而斯坦利·格文——在被逮捕归案之后,他经过上诉,最终接受了二级谋杀罪名,并被判入狱二十五年——则慌乱地逃离了公寓。

早晨6点半,当值早班的警探来到警局为那些夜班同事带来解脱时,这起编号H88014的罗伊·约翰森谋杀案的卷宗已经整齐地躺在警督办公桌上的马尼拉纸文件夹里了。一小时之后,迪克·法勒泰齐回到家匆匆地洗了一个澡,他马上要赶回警局参加对约翰森的解剖验尸。而朗兹曼则于早晨八点躺在了自家的床上。

可是,当阳光和清晨上班高峰期的声音渗入警局六楼的窗户时,H88013——戈尔德街和爱丁大道街口的凶杀案——的零碎什物仍杂陈在汤姆·佩勒格利尼的面前。他像是一个靠咖啡维系生命的幽灵,双眼空洞地看着摊在桌上的报案记录、补充资料、证据递交纸条和鲁多夫·纽森的尸体监护及指纹记录。就在刚刚过去的那一夜,如果他早十五分钟或晚十五分钟接到电台派遣命令,他都有可能前往盖特豪斯大道。在那里,他会遇到一个仍然存活的受害者和一群活蹦乱跳的目击证人,他们都愿意交代这起凶杀案,这意味着他的告破率又可以更上一层楼了。可惜的是,他被派往了戈尔德街和爱丁大道,他得到的只是一具二十六岁的尸体,除了他那错愕、茫然的双眼之外,毫无其他线索可言。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在朗兹曼离开之后,佩勒格利尼又花了十个小时收拾这场灾难的边角料——他把案头文书整理了一下,给一位助理州检察官打了一通电话,让他传唤那个叫做汤普森的女人,然后又向警局地下室的证据监护部递交了死者遗物。那个早上的晚些时间,凶案组接到了一个西区巡逻警员的电话,说前晚的值班巡警逮捕了一个贩毒的街角男孩,他声称自己知道戈尔德街的凶杀案。男孩貌似愿意用一些内幕换取低廉的保释金。佩勒格利尼喝完第五杯咖啡,然后赶往西区警局给男孩做了一个简短的证词。他说在听到枪声之后,他看见三个人向北跑过戈尔德街。他认识三人之一,但只知道那个人叫乔——这个证词既可谓明确,又是模糊不清的,它既和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相符,却也不能为警探提供什么有用的线索。佩勒格利尼甚至怀疑当凶案发生时,男孩到底在不在现场。或许吧,他只不过是在拘留所里听说了戈尔德街的谋杀案,然后竭尽全力据此编造了证词,想要快点把自己保释出来。

佩勒格利尼回到凶案组,把他从男孩那边取得的证词笔录塞入H88013的文件夹里,然后走到警督办公室,把这个文件夹放到罗伊·约翰森谋杀案文件夹的下方。警督的轮值时间是早上8点到下午4点,他现在已经离开了。等他回来时,他会先看到约翰森的卷宗,再看到纽森的卷宗。先是好消息,然后才是坏消息。接着,佩勒格利尼把雪佛兰警车的钥匙交给下午4点到午夜12点轮值的同事。他终于可以回家了。当时的时间刚过晚上7点。

四个小时后,他又回到警局,开始新一轮的午夜轮值。他像一头苍蝇,盘旋在咖啡机的周围。他刚端着一满杯咖啡回到分队办公室里,朗兹曼就开始对他打俏了。

“嘿,菲丽斯。”警司说道。

“嘿,长官。”

“你那案子玩完了,不是吗?”

“我那案子?”

“是啊。”

“你指的是哪个?”

“新的那个,”朗兹曼说,“戈尔德街那个。”

“可不见得,”佩勒格利尼一字一句地说,“我已经准备要申请逮捕令了。”

“是吗?”

“还骗你不成。”

“有意思。”朗兹曼一边对电视屏幕吐着香烟一边说道。

“不过我还有个麻烦。”

“你说。”警司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我不知道向谁发逮捕令。”

朗兹曼大笑起来,直到香烟呛得他咳嗽不止。

“不要担心,汤姆。”他终于停止咳嗽,说道,“你总会破了它的。”

这就是他们的工作:

你身处这十层警局大楼的第六层,你坐在政府配发的金属办公桌前。这个空间就好比一个闪闪发光、钢制框架的死亡陷阱,通风设备极差,空调故障频出,封闭环境里漂浮的石棉足以为魔鬼大人填充一整件连衣裤。你吃着从伊克斯特街马克斯餐厅买来的两块五特价披萨和意大利冷三明治配热饮,看着十九英寸公共电视上重播的《夏威夷特警组》,还别提电视机的支架有点倾斜了。你只会在电话咩咩叫了两三声之后才会接起它,因为巴尔的摩警局为了节省开支弃用了AT&T公司的设备,而现今的新设备只会发出像羊叫一般的声音。如果电话那头是警局调度员,你就会在便笺纸或三厘米见长、五厘米见宽的二手当铺登记卡片的背面记下地址、时间和调度员的编号。

然后,你请求自己的同事,或和他做个交易,从他手里拿到六辆未标记雪佛兰车其中一辆的钥匙。你拿上枪,带上笔记本、手电筒和一对白色橡胶手套,赶到正确的地址。在大多数情况下,你会在那里碰到一位制服警,他正照看着一具正在失去体温的尸体。

你看着这具尸体。你看着它,好像它是一件抽象的艺术作品。你从每个可行的角度看着它,仿佛在思索它的深层含义和结构质地。你问你自己,为什么这具尸体在这里?艺术家遗漏了什么?表达了什么?他在思考什么?你看着这整幅画面,问自己:这儿他妈的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寻找着缘由。吸毒过量?心脏病突发?枪伤?刀伤?左手上的是防卫伤吗?身上有珠宝吗?有钱包吗?口袋被翻出来了吗?尸体僵硬没?上面有尸斑没?为什么会有一条朝尸体反方向的血迹?

你退后几步,观察现场的四周,你想知道这里是否还有残留的子弹、弹壳和血滴。你让制服警询问附近的民宅和商店,或者,如果你想让这事有点效果的话,你还是得亲自一一敲开别人的大门,提出那些制服警可能根本不会想到的问题。

接着,是该动用你武器库里所有装备的时候了。你希望这些玩意儿里总有一些——无论它是哪个——能起到作用。犯罪实验室的技术人员会整理武器、子弹和弹壳,用以比对弹道。如果你负责的案件发生在室内,那么他们还会从门、门把手、家具和器皿上收集指纹。你检查尸体和他周遭的环境,你或许能从中找到一些散落的毛发或纤维,虽然可能性很小,但如果你足够好运的话,微量物证实验室时不时地能对破案起到关键作用。你再次观察周遭,有什么和整体环境不相符的东西吗?如果有什么东西——比如说一个松散的枕头、一个丢弃的啤酒罐——惹了你的眼,那么你也可以让技术人员把它列入物证保留。然后,你让技术人员丈量关键空间位置,从每个可行的角度拍摄现场照片。而你自己则会在笔记本上草草画下现场,用一个粗糙的火柴人形替代死者,并记下每件家具的原初位置和每个被找到的物证。

我们假设最初到达现场的制服警够聪明,他把所有可见范围内的人都留了下来并送往警局,那么等你回到办公室时,就要充分发挥你的街头智慧,和这些看到尸体的人玩起捕风捉影的游戏。你还要对另外一些人动用街头智慧:他们有的认识死者,有的租房给死者,有的是死者的老板,有的和死者上过床、打过架、吸过毒。你问你自己,他们是在说谎吗?他们当然在说谎。说谎是人的天性。他们说的谎比他们平日说的更多吗?很有可能。那么,他们说的那些半真半假的话和你从犯罪现场所了解的相匹配吗?还是完全就是扯淡?你应该先对哪位大吼?你对哪位大吼的音量应该最大?如果你威胁起诉谋杀从犯的话,他们中的哪一个又会吃这套?你又要对哪个威胁说他要不做证人要不就做嫌疑犯?你还要为哪个提供台阶下——也就是所谓的“出口”——好吧,这个可怜的杂种本就该死,任何在他那圈子里的人都有可能杀了他,他们杀他只是因为他挑衅了他们,他们本不想这么做但结果擦枪走火了,抑或仅仅是正当防卫。

如果一切还算顺利的话,那一夜,你就可以把某人拘留下来了。如果一切不那么顺利的话,那么你就把现已所知的一切铭记在心,然后朝着最有希望的方向前进。你可能还会找到一些证据,你把它们拼凑在一起,祈祷灵光乍现。如果你的脑海仍然空空如也,那么你得再等几个星期。实验室的结果出来了,幸运的话,他们通过弹道比对、纤维或精液定位了你想找的人。如果连实验室都束手无策的话,那么你只好等电话铃声响起了。好吧,电话铃声没有响起,你可以寻死去了。你回到自己的办公桌,电话那头传来派遣员的又一通电话,你迟早会被派去面对下一具尸体。这个城市每年都会发生二百四十起谋杀案,你总会有下一具尸体的。

那些电视剧给予我们的只是神话,里面的警察火速追击凶犯,展开生死时速般的搏击,但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如果那样的事真的发生了,雪佛兰车还没开出几个街区就会抛锚,你就要填写一份95表格 ,毕恭毕敬地向你的上司汇报为什么你让这辆公家的四缸发动机烂车提前报废了。现实世界里也没有近身搏斗或火拼追逐:在你还是巡逻警的时候,这事或许还真发生过,你有可能“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一拳击倒过犯罪分子;你有可能在犯罪分子持械抢劫加油站时冒着生命危险和他们对峙射击过一两轮;但所有这些随着你坐进办公室而成为过往云烟。凶案组的警探只会在案发之后才会来到现场,而当他离开办公室时,还得提醒自己带上那把平日放在右边抽屉里的.38手枪。警探,你这个具有神秘观察能力的科学奇才,你是多么希望当你蹲下身子检查沾满血污的地毯时,会发现一簇红棕色的高加索人种毛发,然后在一座装潢考究的豪宅里找到你的嫌疑犯,于是宣布你的案子业已告破啊。如果是那样的话,正义就会得到完美的伸张咯。可惜的是,正义从来就不会被完美地伸张,而巴尔的摩几乎没有装潢考究的豪宅;即便有那么几个,那些最好的凶案组警探也都会告诉你,他们残存的尊严之所以还能得以保留,十有八九是因为凶手不够干练,或至少犯了错,而不是因为你的天分。

在很多情况下,凶手都会被人看见,他们甚至会对别人吹嘘自己杀过人。你会对此感到惊奇,很多凶手——特别是那些对犯罪法律不熟悉的——会在审讯室里经受不住旁敲侧击而因此招供了。在有些情况下,Printrak指纹鉴定电脑会把从杯子或刀柄上取得的指纹和它其中的某个指纹记录比对到一起。虽然这样的好事发生概率很小,但大多数警探还是会借力于实验室。一位好警探会前往犯罪现场,收集现有的证据,找准确的人了解情况,然后,如果他好运的话,就会发现凶手最致命的错误。这个过程貌似平淡无奇,但其实也需要足够的智慧和本能判断力。

如果案件的真相终告拼凑完成,那么你就会为某位不幸的公民戴上镣铐,让一辆囚车把他送往早已人满为患的巴尔的摩市拘留所。他会在那里坐等审判开庭,而这通常会推迟八到九个月,或至少要等你的证人更换住址多达两三次之后。接着,一位助理州检察官会打通你的电话。他基本不会有什么好脾气,因为他是个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的定罪率维持在水平线之上,并期望日后能在一个优秀的刑法事务所找到个职位的人儿。他会抱怨他是踩了狗屎才接了你这案子。他会告诉你,这是他起诉过的证据最薄弱的凶杀案,他甚至难以相信这是出于大陪审团的合理判断。然后,他会请你死马当活马医,让你联系证人,把他们带到他那里做庭审前的对证,因为星期一马上就要开庭了。当然,如果他能说服辩护律师接受大约缓刑五年的故意谋杀罪,那么一切就省事多了。

如果这个案子没有发生认罪协商、没有被驳回,也没有被记在诉讼事件表里等待不知何时才会开始的庭审;如果出于命运的捉弄,它终而迎来了陪审团审讯,那么你就有机会坐在证人席里,在宣誓之后读出你所了解的案件真相——对你而言,这便好比天光乍现。不过,这一刻是如此短暂,上述提到的辩护律师会马上站起身来指责你。在最坏的情况下,他会说你做了伪证导致了一场大冤案;在最好的情况下,他还是会说你办案粗心大意因此真正的凶手现今仍在逍遥法外。好坏其实差不了多少。

在双方就案件细节经过一系列吵闹的争执之后,由十二位男女组成的陪审团会被请入一个房间,而他们之间则会展开新一轮的喧闹争论。这些人是由电脑从登记选民中随机选取的,而他们全部来自这座受教育率最低的美国城市。必须得说,各执己见从而导致一致裁决流产是这些人的本能冲动。而如果这些幸福的人儿能够克服这一冲动,那么被告的谋杀罪则终于被坐实了。然后,如果助理州检察官还有点良心的话,你便可以前往位于莱克星顿街和古伊尔弗特街口上的雪儿酒吧,他会请你喝一杯国产的啤酒。

你一口干掉这杯啤酒,因为在这个拥有三千个宣过誓、发誓和犯罪分子不共戴天的灵魂的警局里,你是其中最特殊的三十六位之一。你所负责的是人类最离奇的罪恶行为:对他人性命的窃取。你替死者代言。你替离世者报仇。你的工资来自国库,然而,操他妈的,当你灌下六杯啤酒之后,你已然彻头彻尾地相信,自己其实是上帝在现世的代理人。如果你的办案能力不够强,那么在一两年之内,你就会被调到走道另一边的逃犯组、汽车盗窃组或诈骗组工作。如果你的能力够强,那么你一辈子都会是这一至关重要的警种。凶案组是警局的核心,是人人关注的秀场。有史以来,它便是如此。当该隐把亚伯杀死时,上帝不会派一群乳臭未干的制服警前往现场并捣腾出检控报告来。操他妈的,他肯定不会这么做,他会把操蛋的警探派往现场。这便是世事运转的规律。因为无论是哪座城市的警局,只有那里的凶案组才世世代代诞生着那一罕见的族类——思考的警探。

切勿以为你修得了学位、受过了特殊训练或读过很多专业书目便可以成为一位合格的凶案组警探,因为当你无法读懂街头时,世上的所有理论都是无用的。不过,即便你能读懂街头也是远远不够的。每片排屋的辖区警署里都有一群老去的巡逻警,他们所知和凶案组警探并无二致,但他们的一生都是在破旧的、装有无线电的警车里度过的。他们只会按八小时工作制工作,他们也会思考一起案件,但这仅限于他的同事回到警署替换他轮值之前。一个好警探是从一个好巡逻警开始做起的。当你还是巡逻警时,你会清理街角的贩毒窝点,随时停车搜身毒贩,介入他人的家庭纠纷,检查仓库的后门……你多年致力于这些琐碎的事件,以至于对城市生活了如指掌。在你成为凶案组成员之前,你还要经过便衣警的锤炼。你会在盗窃组、缉毒组或汽车盗窃组工作多年,直到你明了监控的意义,懂得怎样利用线人而不被线人反利用,并通晓怎样写作通畅的搜查令与逮捕令。当然,你要接受特殊训练。你会学习法医、病理学、犯罪法、指纹学、纤维分析学、血型学、弹道比对学及DNA遗传密码学。一位好警探还需对警局的现存数据库——逮捕记录、监禁记录、武器登记、机动车辆信息——足够了解,你必须对搜索信息信手拈来,好比你是半个专业的电脑从业人员。然而,即便你满足了上述所有条件,你还是无法确保成为一位好警探。警察工作并不意味着外在的行动,它有赖于内在的思考与本能判断,而好警探便拥有这些本能。每个好警探的内心都是一具精确的仪器——它是一个指南针,能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一具尸体和一个鲜活的嫌疑犯联系在一起;它是一个陀螺仪,能让他在最猛烈的暴风雨中保持平衡。

在巴尔的摩的凶案组,如果你是一位主责警探的话,你一年便要处理九到十起凶杀案;如果你是一位警探副手的话,你一年也要负责六起。FBI的指导方针声称,一半的工作量才能保证你们的最佳状态,但那不可能。你还要负责五六十起严重枪伤、利刃伤和钝物伤。只要一个人的死亡还未能用年老或医疗状况解释之前,你都必须对它们担负责任。吸毒过量、突然死亡、自杀、意外跌落、溺水、婴儿早逝、变态情欲导致的窒息——所有这些都归你管,可与此同时,你的办公桌上还躺着三份凶案的卷宗有待破解。在巴尔的摩,所有和警察开火相关的调查都不是由内务部负责的,它们也归凶案组管;如果那样的事情发生了,一位警司和他的下属分队会被命令调查,他们得在翌日清晨之前,把详细的调查报告交到警局高层和州检察官的办公桌上。如果某位警察、检察官或公务员受到生命威胁,凶案组得派人保护;如果目击证人有受到威胁的可能性,他们也得负责。

这还没完。凶案组有能力调查并汇报任何事件,这便意味着当某些政治敏感的事情发生时,他们很有可能也要担当起责任:城市公共游泳池发生了溺水事件,政府有可能要担当民事责任;市长幕僚被人长期电话骚扰;州议员古怪地声称自己被身在暗处的敌人绑架了,他们对此做了长期的调查。巴尔的摩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如果某事看上去像坨屎,闻上去像坨屎,吃起来还是像坨屎的话,那么就让凶案组吞下去吧。警局总部的食物链要求它这么做。

且让我们想象一下:

凶案组总共有十八位警司和警探,分成两组轮班倒,他们受令于两位长期身陷水火炼狱的警督,而后者又对统管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罪科的警监负责。这位希望能拿到警长级别退休工资的警监不希望得罪统管刑事侦缉部的总警监。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位总警监受人爱戴、头脑聪明、黑色皮肤,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有可能升迁到副警察局长的位置,或许还能在官僚系统里爬得更高——因为这个城市刚刚选出了一位黑人市长,而它的主要构成人种也是黑人,尽管他们都不怎么关心警局,也对警局没什么信心,但他们还是偏爱黑皮肤的人儿。这位总警督之所以得罪不起,还是因为只要有什么事惹他不高兴了,他都可以坐上电梯,很快来到耶和华本尊面前——那位名为罗纳德·J.穆伦的执行副局长,他像一个巨人一般蹲坐在巴尔的摩警局的巅峰之上,要求在任何事件发生五分钟之内得到必要的汇报。

警局的中层把副局长戏称为“穆伦——伟大的白人”。这位节节晋升的副局长刚开始时只是西南区的巡逻警。他才做了一阵子巡逻警,然后便开始走了大运,直通警局八楼。他在这里成了警局的二把手,并已任职长达十年之久了。他以做事小心、机敏的政治嗅觉和天才的管理能力而著称,这让他的地位无法被挑战。但他也始终无法成为一把手。谁让他是个白人呢?这可是座黑人的城市。结果,这个警局的一把手宝座换了一位又一位,而罗纳德·穆伦雷打不动,掌握着人来人往中的丑陋秘密。警局食物链中高于警司的每一环都会告诉你,副局长对警局里发生的大多数事情都了如指掌,即便他不知道,他也能猜出个大概来。他只要往下打一通电话,就可以让那些他不了解或猜不到的事情变成一叠备忘录,并于午餐之前送到他的办公桌上。因此,在无论是哪个分区的街头警察看来,穆伦副局长都是他们的眼中钉;可在爱德华·J.迪尔曼局长看来,他就是个无价之宝。迪尔曼是位年华已逝的老警察了,他花了整整三十年才整合了足够多的政治筹码,逼迫本市市长任命他为任期五年的局长。而在一党强势的巴尔的摩,市政厅的市长办公室则是天赐的权力巅峰。这个强权的宝座现今由库特·L.史莫克占据着。他是位毕业于耶鲁大学的黑人,而他之所以会坐在这里,完全是因为这是个民主党占绝对优势的黑人城市。当然了,警察局长如果还想活下去的话,那他首先要想尽方法满足市长的需求:只有当警局不给他造成尴尬或丑闻的情况下,他才有可能连任市长宝座;其次,局长得以市长觉得合适的方式服务于他;最后才是为了公共利益和犯罪分子搏斗。这三件事的重要性是依次递减的。

我们的凶案组警探就蹲在这权力金字塔的最底端。他默默无闻地工作着,成天面对被钝物锤死的妓女或被射成筛子的毒贩。直到某一天,电话响了两声,他来到现场,发现躺在地上的是一位十一岁的少女、一位全市闻名的运动员、一位退休的神父,或一位从别的州来到这儿旅游、脖子上还挂着尼康相机的游客。

“红球”案件 出现。事关重大的谋杀案发生了。

在这个城市,警探的生存是和这些屎烂摊子相联系的,这些案子才会让他们明白谁才是这座城市的主宰者,而他们又想从警局得到点什么。1986年的夏天,当莱克星顿街的排屋区爆发毒贩战争,尸体横陈整条街道时,他们没有一个人关心;而现在,警长、警监、副局长们全部把头伸了过来,靠在了这位正在检查指纹的警探肩上。副局长要事件概要。市长要跟踪事件。11频道的记者正在二号线等待回应。《巴尔的摩太阳报》的一个狗杂种正在电话那头等朗兹曼。这个负责案件的佩勒格利尼是干吗的?他是个新人吗?我们能信任他吗?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你不需要更多的人手吗?不需要加班吗?你应该知道这个案件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吧,是吗?

1987年,当两位停车场员工于清晨4点在内港——这片闪闪发光的、正在开发的水域是巴尔的摩的未来——的柏悦酒店车库被谋杀时,那天中午刚过不久,马里兰州州长就在对本市警局局长咆哮了。威廉·唐纳德·西弗尔是个没有耐心的人,他擅长表演情绪稍纵即变、张牙舞爪的戏码,他也通常被认为是这个国家最烦恼的州长。他之所以能成为马里兰州的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在重振内港这一富有象征意义的区域中所推出的举措。西弗尔的电话很简短,但他说得很明白:没有他的允许,内港不能死一条人命;而现在发生的凶案必须在第一时间解决——事实上,凶案组也的确在第一时间破了此案。

红球案件意味着一天要工作二十个小时,并无休止地向整个指挥系统报告;它会被重点关照,负责此案的警探不再按照日常轮值上班,而其他案件则会被无限期地搁置在一边。如果他们终于逮捕了嫌疑犯,那么警探、警探的警司和警司的轮值警督就都可以松一口气了:他们知道,他们的警长不会再被警监骂了;警监也放心了,因为他不会再被副局长骂了;而副局长则会立马举起电话拨通市政厅的号码,抹着额头的汗水告诉市长,这座港口城市终于又恢复平静了。当然,这只是下一起红球案件发生之前暂时的平静。然而,如果红球案件无法被侦破,那么这官僚系统的动力则会向反方向运动。警监猛踢警长的屁股,警长猛踢警督的屁股,而警督则会把所有愤懑都发泄在警探和他们分队的警司头上。于是,他们只好用汇报文件遮住自己的头,解释为什么某个警监以为的嫌疑人做了前后不符的证词却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审问,为什么某个脑残线人提供的线索根本没用,为什么技术人员没有抬起他们的屁股收集现场的指纹。

如果一个凶案组警探想要生存下去,那么他必须学会像吉普赛人阅读茶叶一样读懂这个官僚指挥系统。当上级有问题时,他不可以无言以对。当他们希望把某人送上绞刑架时,他会准备一份恰合其意的报告,让他们以为他是每天抱着警局的指挥原则睡觉的。如果他们只需要一个草率的答案以了事,那么他也会学着让自己消失。如果一个警探在历经多次红球案件之后还能倔强地生存下去,那么警局就会对他的智慧略加褒奖,然后放过他,让他回到日常工作里去,继续接电话、看尸体。

他所见之物可多了。被木棍和棒球棍打烂的尸体;被拆轮胎棒和煤砖敲烂的尸体;被利刃捅破、口子还在淌血的尸体;被近距离枪击,因此弹壳深埋在伤口之内导致创口大开的尸体;躺在公共住宅楼梯井上的尸体,他们的前臂还扎着针,脸上露出可悲的祥和表情;从海港海岸线上拉回来的浮尸,不情愿离去的青蟹还钳着他们的手脚;在地下室的尸体;在小巷里的尸体;躺在床上的尸体;蜷在挂着其他州车牌的克莱勒斯车里的尸体;躺在大学医院急救室轮床上的尸体,躯干上仍插满导管,仿佛这些医疗器械还以为此人有救;从阳台、屋顶、集装箱起重机上掉下来的尸体,或尸体的碎片;被重机械碾碎的尸体;因一氧化碳窒息的尸体;被一双运动袜吊死在中心市区拘留所的尸体;躺在四周布满洋娃娃的婴儿床上的尸体;沉睡在痛哭母亲怀里的孩子尸体,这些母亲仍然不明白为什么她们的孩子会停止呼吸。

在冬天,警探会站在泥水里,并闻到一股熟悉的气味。他看着消防人员撬开覆盖在孩子尸体上的砖瓦,在这间卧室里,暖气设备的短路导致了不幸的死亡。在夏天,他站在没有窗户、通风系统败坏的三楼公寓里,看着法医搬离八十六岁退休老人的尸体。他已去世多日,尸体早已膨胀,要不是他的邻居再也受不了他所发出的臭味,他仍将继续躺在这个公寓的床上。法医把这具可怜的尸体推出门外,他本能地往后退,他知道这具尸体已经腐败,随时都有可能炸开;他也知道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他都会在自己的大衣和头发上闻到那股尸臭。春日乍暖还寒的时候,他便见到了第一具溺水的尸体;七月的酷暑刚刚降临,他便在酒吧里看到躺了一整地的尸体,他们生前火并互射,仿佛是为了庆祝夏日的到来;早秋来临,树叶变黄,学校开学,他总是会去西南区的学校、克利夫顿湖区的学校或其他高中拜访几天,那里十七岁的天才少年带着装满子弹的.357手枪上课,然后在教职工的停车场里射掉了另一位同学的手指,以此来宣告开学第一天的终结。在他职业生涯的每一年,他总会有很多早晨是在佩恩街和隆巴德街口的法医办公室地下室度过的,在那个倾斜的房间里,训练有素的病理学家会解剖死者的尸体。

他对每一具尸体都是公平的。他给予他们他所能给的,不多也不少。他小心翼翼地按需支出自己的精力和情感,然后合上文件夹,等待下一个电话。一个好警探到底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他历经多年风霜,接过无数电话、看过无数尸体、侦查过无数现场、审问过无数犯人之后,在他接起下一个电话的时刻,心中仍保存着那份倔强而无法动摇的信念——只要他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真相总是会被揭穿。

这就是凶案组警探:一个持之以恒的人。 2XfS/Xbff+rE8ISILEgTZ2y+0GBipJ5NMixnBT9N8OjxCFj+4X077QDxLnL+IpJ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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