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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死之前
理查德·普雷斯 [1]

杰米·布里斯林曾经如此评价达蒙·鲁尼恩 :“他所做的正是所有优秀记者会做的事情——四处闲逛。”大卫·西蒙用《凶年》一书记录下了巴尔的摩市警局凶案组的一年,但他所做的可不仅仅是闲逛:他在那里扎下了营。作为一位记者和编剧,西蒙相信,上帝才是最优秀的小说家。人们如果见证了上帝所炫耀的故事素材,那非但无可厚非,还是件值得称颂的事情,亦是“为真道打了美好的一仗” 。西蒙是一位优秀的故事素材收集者和事实阐释者,但他也是一位“瘾君子”,而他所欲罢不能的便是做一位见证者。

我觉得我有资格这么评价他(作为同行,我对他深有了解),他所患之瘾具体来说是这样的:无论我们在街道上——和警察一起,和街角男孩 一起,和那些仅仅试图在这个布满地雷的世界中保护自己家人并生存下去的人们一起——见证了什么,它们都只能激起我们见证更多事体的欲望。我们所追求的是一座都市的本真,在这条上下求索的无尽道路上,我们会和任何遇到的人物相处相待。我们总是在床头祈祷:上帝啊,请你再赐予我一个白日、一个夜晚,让我看见、听见那将成为关键的事体,那将统领象征整个故事的最佳细节吧。而任何堕落的赌徒都明了,这事体、这细节就好比一盘骰子赌局,你总以为下一盘就会赢。真理就在那里,它在下一条街道,下一次不经意的街头走访,下一个无线电呼叫,下一次面对面的毒品交易,下一卷展开的犯罪现场封锁胶带……它总是有待出现,而那头名为巴尔的摩、名为纽约、名为美国都市的野兽,却正像不知满足的斯芬克斯,一边言说着晦涩难懂的谜语,一边继续吞噬着一个又一个不幸的灵魂。

或许吧,我们只是无法按截止时间交稿而已……

我第一次见到西蒙是在1992年4月29日,那是“罗德尼·金暴乱” 之夜。在此之前,我们都刚出版了颇具影响力的著作:西蒙的便是现在你手头的这本书,而我的则是一本名为《黑街追捕令》( Clockers )的小说。我们是通过我们共同的编辑约翰·斯特林认识的。他把我们介绍给彼此的那一刻颇具喜剧意味:“大卫,这位是理查德;理查德,这位是大卫。你们哥俩应该成为朋友——你们的共同点着实太多了。”所以,我们相识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迅速过河直奔泽西市,那是当晚暴动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我们在那里遇到了拉里·穆尔兰,他是哈德逊县凶案组的警探,也是我之前三年写作生涯里的王牌,为我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灵感。大卫的父亲在泽西市长大,穆尔兰一家和大卫一家很有可能上几代便有过交往,于是他们自然就熟了。泽西市的暴乱并没有扩大化,我们总能在街头巷尾发现暴乱的痕迹,却无法亲眼见证它,那一夜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西蒙对 见证 的痴迷,这让我觉得他好像就是我失散多年的孪生兄弟一样。

我们的再度见面是时隔多年之后的事了。在此之前,南卡罗来纳州发生了“苏珊·史密斯杀子事件” ,我想以此为基础写作小说《自由之地》( Freedomland ),当时正在调查这起美狄亚式 的案件。我记得,巴尔的摩也发生过类似的悲剧:一位白人母亲杀死了自己的两个混血女儿,她在她们仍在深睡时点燃了自家的排屋。她声称自己的动机是为了和她的新任男友在一起,后者不喜欢她的两个孩子(在此之后,他否认了这一说法),于是她清除了两人真爱之路上的障碍。

大卫为我打了好几通电话,把我介绍给了所有能够接受采访的主要相关人士——负责逮捕的警员、母亲的男友、三度丧失亲人的祖母、那个街角商店的阿拉伯老板——事发之后,那位母亲正是逃到了商店,貌似恐慌地拨通了911电话。(商店老板说,她的第一个电话是打给她母亲的,第二个才报了警。)从新闻报道的角度来看,这个故事早已过时了。然而,为了能让 了解到这个故事,西蒙还是切换到他的工作模式中去了。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必须竭尽全力才能在精神和生理双方面跟上一位街头记者;除了成功采访了上述所有人物之外,我们还试图骗取警察的信任,让他们允许我们进入仍在看守的犯罪现场,但这以失败告终了;于是,我们放弃直接进入的想法,展开迂回对策:我们绕道来到房子的后院,攀过栅栏,来到被熏黑的排屋中;我们登上残留的楼梯,来到那个小小的卧室,那两位女孩正是在这里被烟熏窒息而死的。终于,我们来到了这里,我们感觉仿佛身处一只半透明的猛虎之内,凝望着所有被火焰舔舐过因而留下炭黑条痕的地方——墙壁、屋顶、地板。地狱的景象仿佛于此展露了令人惊心的一角。

不过,还是让我们回到我和他初次见面的泽西市之夜吧。当晚有传言说暴乱者们在街道上拉起了钢琴弦以猎杀摩托车警。作为前摩托车警的拉里·穆尔兰就此唐突离去,留下我们独自坐在一辆没有标识的警车上(这可真是个自相矛盾的说法啊)。我坐在驾驶座,而西蒙则坐在副驾驶座上。穆尔兰给我们的建议是:“让车动起来——如果有人胆敢上前挑衅,你们就假装恼火地朝他冲过去。”我们基本就是这么做的,这让我想到了那个一直烦扰着我的问题:像我们这样痴迷于美国都市的每一层面,并试图巨细无遗地用纪实或虚构的方式把它们记述下来的作家;像我们这样的大体依靠警察的关照才能见到我们所想见之事的作家,我们是(妈的……)警察迷吗?

直至今日,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如果我们可谓警察迷的话,那么,我们同样也是罪犯迷或百姓迷。然而,无论是谁允许我们跟随他的脚步体验他的世界,无论他处于法律的哪一边,我们都会不可避免地对他感同身受——其实,我们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了。但是这倒不会像听上去那样对我们造成伤害,只要我们通过以下方式运用那个“谢谢你”的咒语:作为一个记录者,我会像正处于你生命之屋中的宾客,忠实地报道我所见及所听之事。不过,至于你的命运到底如何,你到底是在自掘坟墓还是在树立丰碑,那并不关我的事,我只能对你说一句“祝你好运,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关照”。

西蒙用他无比详尽而又清晰的笔触记录下了凶案调查员这份工作的困境。对于凶案组刑警而言,他们所要面对的不仅是那具躺在他们面前的尸体,还有他们自身肩上的重压,那是一整个官僚等级,置身其中的每一个上司都要对他本人的上司负责——这便是官僚自我保存体制之重。虽然CSI式的法医调查技术已然大行其道,对于这些在食物链底端生存的警探来说,在有些时候,唯一可靠的“科学”只能是野心职业家的守则,它既简单又每每应验——一旦某起凶杀案被媒体曝光或触及某条政治神经,这个烂摊子只会变得越来越烂。这让这些警探中的佼佼者——那些总是一边承受着如果不是过度也可谓巨大的压力,一边把白板上的红字变为黑字 的刑警——变得厌世,也让他们具备了某种与他们名声相匹配的、高人一等的傲气。

《凶年》是一部日复一日的记事本,你既可以于此读到平凡生活中的丑陋人性,也可以从中见证令人瞠目结舌的邪恶事件;西蒙渴望并充满激情地将他所见之世界吸收、理解、 见证 并传达给身处这一世界之外的我们,你可以通过本书的字里行间感受到这一点。他深爱着他所见证的一切,他怀揣着一种信念,即无论他眼前的世界正在发生什么,那便是一个世界的“真理”,而仅仅把它们记录下来便是美的——这是世界之本来面目及它所运转的规律,这是人们言说之物及他们行为、表达、决裂和为自己辩护的方式,也就是他们走投无路、超越自我、竭力生存、沉沦灭亡的世界。

西蒙也展现了他在详尽记录细节方面的娴熟技巧:尸体体温犹存,而死亡并没有夺去他半闭眼睑中轻微的吃惊神态;一条漫不经心被提及的不合理推理,却又展现了妙不可言的诗意;在街角流窜的游民,他们的肢体交错成了一出芭蕾舞篇章;愤怒、沉闷和喜悦又是怎样在人物的脑海里融汇到了一起,构成了一场无意识之舞。人物的举手投足、令人懊悔的互相中伤、双眼闭合的那一瞬间、口中的最后一口游丝……个中种种,都被西蒙用白纸黑字记录了下来。读者们还将于此看到更多:仇人狭路相逢,却出乎意外地对彼此表示了敬意;一个人或许毫无理智或人性,他甚至肆无忌惮地开着刚死之人的玩笑,但只是因为他的言行中有那么一丝黑色幽默,这让我们感觉他还是个人;大多数谋杀都是出于人物的愚蠢,可即便是愚蠢也如此令人惊心;那些生活在悲惨境遇中的人物采取了怎样的生存策略,而他们这么做仅仅是为了能够多活一天。西蒙还准确地捕捉了街道本身的魅力,无论是对于警察而言,还是对于街头犯罪者(有时还有作家)来说,街道都是令人上瘾的“毒品”,他们每个人都抬着脑袋等待着下一场可以预见却又令人意外的街头戏剧,它将让这对峙的双方都行动起来;而当这出戏剧发生时,那些被席卷其中的无辜者则会躲在卧室窗户之下或拥抱在据说可以防弹的浴缸里——避难的意识总是会让家庭聚拢在一起。他还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一个事实:这个世界很少有界限清晰的黑和白,只有很多很多的灰色地带。

《凶年》是一个日常生活中的战争故事,也是一出引人入胜的戏剧,西蒙的笔触从巴尔的摩东部和西部的残败排屋一直延伸到了安纳波利斯 的州立立法议会。西蒙颇为反讽地表现出,街道上的生存游戏和市政厅里的生存游戏其实是一块硬币的两面,数字决定着所有被卷入毒品战争的人的生存或死亡——一边的计量单位是千克、盎司、克、颗粒、利润;另一边则是多少起案件、多少人逮捕在案、破案率多高以及预算被削减了多少。本书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处于慢速暴乱中的城市的现实政治世界,但是,通过西蒙沉稳的笔触,我们得以透过混沌的迷雾看清潜藏于其后的规律。事实上,巴尔的摩就是混沌理论的化身。

本书被改编成了电视剧 [2] 并获得了成功,这让西蒙得以进一步深入影视戏剧行业——他紧接其后的《街角》( The Corner ,和艾德·伯恩斯[Ed Burns]合著)被改编成了一部出色的六集迷你剧,而HBO的《火线》( The Wire )则是一部具有俄罗斯小说体量的电视剧 。在这些后期的项目里,西蒙不再那么受现实的限制,他得以把他所理解的真理提升与勾画到一定虚构的程度,赋予它以形态,并由此来强调那些严重的社会问题。然而,即便西蒙拥有了虚构的创作自由,他的作品仍然彰显着他对细节的格外关注。他持之以恒地探索着细节的伟力,向我们展现着最为微妙的外部动作是怎样创造翻天覆地的内在革命的——无论它发生在单个边缘化人物的生命之中,还是发生在一座美国大城市的精神和政治生理律动之中。

说了那么多,让我以一个比喻来结束我的序言吧:如果伊迪丝·华顿 起死回生还爱上描写政治掮客、警察、瘾君子和新闻事件,并且不再在意她上班时所穿衣着的话,那她或许看上去有点像大卫·西蒙。


[1] Richard Price,美国小说家、编剧,代表作有《漫游者》( The Wanderers )等。他也是电视剧《火线》( The Wire )的主要编剧之一。——译者

[2] 1993年,本书被改编成电视剧,名为《 Homicide:Life on the Street 》。该剧总共七季,从1993年一直延续到1999年。——译者 x5rLcGrLY95tl5YsTVjieMiEvIB9Ok3Iv2PSYCtrpTLoDJTiKQYGKQfCwr9Mzm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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