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效能是什么,最初并没有明确的定论,以至于出现诸多观点,呈现出一种百花齐放之势。有几种不同的流派的观点都曾经被解读为人力资源效能。
一是人力资源有效性(HR effectiveness),指人力资源实践达成目标的程度。 这个概念并不新鲜,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后,学术界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达成了共识。在这个流派中,又有两种不同角度的理解,牵引了人力资源部门不同的工作方向。
一种是从内部用户反馈的角度理解人力资源有效性。 说简单点就是,其他部门满意与否,决定了人力资源实践是否有效。从这个角度出发,人力资源部门走向了一个纯粹的服务部门或后勤部门,力图发现业务部门的需求,并迅速解决问题。这个说法也被很多高度重视业务的企业经营者所坚持,“内部用户需求决定了工作方向”,这个说法表面上看似乎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另一种是从人力资源实践产出的角度理解人力资源有效性。 对于“产出”,有不同的计量方式,但这些方式都基于传统人力资源专业对于选用育留各大职能的分工。例如,招聘要达成多大范围的招募、多高效率的甄选、多少比例的融入期留存等。从这个角度出发,人力资源部门更容易建立自己的专业性,但这种专业性也容易陷入“尴尬”局面,这里的目标始终是“人力资源专业的目标”,与公司的绩效没有直接的关系。大量HR掉入专业深井里,看不到企业层面的需求,与执着于这种专业性不无关系。在这个方向上,诸多学者开发了大量的人力资源有效性测量模型 ,但遗憾的是,这些模型并没有得到来自企业经营者层面的认可。一个直接的证据是,这些测量结果在企业经营者谈论经营时很少被提及。
二是人力资源绩效(HR performance),指人力资源实践为企业带来的价值。 这个概念几乎就是绩效的同义词,道理很简单,任何绩效都是人产生的。当然,这个概念也从人的角度将绩效边界扩展到素质(输入)和行为(过程)的层面。这使得人力资源绩效几乎成了一个“大筐”,几乎可以装得进人力资源专业工作的任何贡献。
在目标的严苛程度上,人力资源绩效相对人力资源有效性是较弱的,这种口径给了HR太多自说自话的空间。一方面,如果把绩效都算作HR在人力资源工作上的贡献,显然有“抢功”之嫌。难怪常有老板和业务部门抱怨:“HR往海水里撒了一勺盐,就说是自己把海水弄咸的。”另一方面,如果在人力资源绩效中过分强调在员工“素质提升”和“行为改变”上的产出,也容易让人质疑HR是“自己给自己出考题”。
三是人力资源结果(HR results或HR outcome),指人力资源实践为企业及利益相关者(如员工、社区、环境等)带来的全部好处。 这是一种将人力资源专业价值进一步“泛化”的观点。人力资源实践的确能够带来诸多好处,不仅惠及企业内的人力资源,也惠及整个企业生态。但这却让人力资源专业变得宽泛,自然也容易在评价上出现“失焦”。举例来说,一个EAP(员工援助计划)项目关注员工的“工作—生活”平衡,其直接效果是让员工的心理状态更加稳定,这被默认为是有助于企业绩效的。但是,我们很难量化这种影响,于是,只能假设项目产生了人力资源结果。由于边界模糊,这并不是一个专业学者常用的概念。
四是真正的人力资源效能(HR efficiency),指将人力资源专业作为一门生意来计量的投产比,这是笔者一直坚持的定义。 具体来说,就是将经营贡献(财务绩效或与之密切相关的市场绩效)与不同层面的人力单位(公司、事业部、部门、团队、个体等)相联系,计算出不同人力的投入是否产出了相应成果。更简单地说,财务或市场结果除以人力单位,就是我们所谓的“人力资源效能指标”。这是一个最具刚性的指标,也最能彰显人力资源专业的价值。
查阅国内学术界、咨询界、实践界的相关论点后不难发现,各界对于人力资源效能的认知经历了从百花齐放到逐渐收敛的过程。其中,人力资源有效性和人力资源效能是最容易混淆的(这两个流派的主要观点,如表2-1所示),国内的文献大多将HR effectiveness翻译为“人力资源效能”,这种误会甚至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但从笔者的观察来看,企业经营者对于人力资源效能的认知一直是“投产比”,只不过这种导向被大部分人力资源专业人士(HR从业者、外部咨询、学术界)误会。
表2-1 人力资源效能相关的两大流派及其定义
①详见穆胜于2013年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杂志上发表的《人力资源管理的“云范式”革命》一文。
②详见彭剑锋于2013年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杂志上发表的《人力资源效能:HRM的下一个转折点?》一文。
③这种定义承认了投产比的口径,也将产出的重心放到了为企业创造价值上,而非停留在完成人力资源工作的目标。
资料来源:穆胜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
当然,看似的“误会”也可能是人力资源专业人士捍卫自己“安全区”的一种手段。毕竟,如果以这种口径的人力资源效能作为目标,对于人力资源专业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2016年,笔者在为某大型企业担任人力资源顾问时,曾经尝试让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指向这一口径,但部门负责人却疑惑连连——我们除了影响人数和人工成本的投入,还能怎样影响人力资源效能?还有观点认为,人力资源实践是“固本强基”,即使能够影响经营,但总有滞后性,如果以这种口径作为标准来判断这项工作的价值,似乎有失偏颇。但企业经营者似乎并不这样想,在2017年穆胜事务所进行的一项调研 中,85%以上的样本企业都将人力资源效能作为了人力资源部门的KPI之一。而根据穆胜事务所发布的《2020中国企业人力资源效能研究报告》 ,2019年,38%的企业甚至将人力资源效能同时作为了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的KPI。事实是,在某种环境因素的强力驱动下,大家曾经发散的认知开始走向统一。
事实上,如果仅仅考虑人力资源有效性、人力资源绩效和人力资源结果几类指标,人力资源管理这门专业并不需要进行太多改变,而一旦我们认可了人力资源效能是“投产比”,这门专业就将发生一场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