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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胡希恕先生1965年讲课手稿

一、辨证施治的基本概念

“辨证施治”这一名词,乃抽象地说明中医是以证为据的一种治病方法。不过此之所谓“证”,与众所熟知的“症状”大有不同。“症状”是指罹病人体有异于健康时的一切反应而言,如头痛、腹痛、发热、恶寒、脉浮、脉数等,均居其例。至于“为证”,乃是通过一系列的固定症状,对于疾病的一种认识,即包括表、里、阴、阳、寒、热、虚、实的八纲,和包括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的六经,都属于表达疾病不同内容为证的称呼。所谓“辨证”,就是依据患者当时所反映的症状,以辨其为病,是发作着八纲和六经里面的某个或某些证。所谓“施治”,亦即依此所辨明的证而给予合理有效的治疗方策。基于事实的证明,尽管疾病的种类繁多,致病的因素复杂,但凡病的发生和发展,总是不出于八纲和六经的为证范围。故以八纲和六经为尺度准绳的辨证施治,在人体无病时,是不可能进行辨证和施治的。其理之所在,暂置不谈。然即此事实,足以说明八纲和六经,均不外是罹病人体对于一般疾病的规律性反应。据此可知,中医辨证施治的主要精神即是于此罹病人体规律性的反应基础上,讲求一般疾病的通治大法。

例如,《伤寒论》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这即是说,患者若出现有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的症状时,即可辨它是发作着的太阳病。这是以六经名证,若按八纲而论,则可称之为表阳证。唯此所称的太阳病,并不是某一个别病变的专称,乃是具有同样证候的一般疾病的通称。当然亦可说,它是罹病人体对于疾病规律性反应上的一个共同环节,它经常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的固定证候而表现出来。故无论什么样的病,只要出现这样的特征,便可以依据太阳病的发汗原则,而进行适方的治疗,是可以治愈的。中医恒以一法而治多病,及治一病而须多法,即是这一精神的有力证明。

以上所述,虽是辨证施治的主要精神,但还不能说是对于它的足够识认。八纲与六经固属辨证施治的尺度准绳,并可于此给出原则性的施治大法。于前讲过,凡病若确辨它是发作着的太阳病,便可依法施以发汗之法的治疗,是不会错的,不过可资发汗的方剂为数很多,是用桂枝汤、麻黄汤,还是葛根汤呢?难道任取一种发汗剂,即能治愈所有的表证吗?可以肯定地说,这是绝对行不通的。其实,前面已有进行适方治疗一语。所谓“适方”,即是适应整体治疗的一种方剂。也就是说,无论任何一种治病的方法,必须选用适应整体情况的方剂而行之。如果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为特征的太阳病,固然依法当行发汗,若同时伴有发热、汗出、恶风、脉缓等症状时,则宜治以桂枝汤;若同时伴有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脉紧等症状时,则宜治以麻黄汤。此外,如葛根汤、大青龙汤、小青龙汤、越婢汤……虽同属于发汗的方剂,然有其不同的适应症状和选用的标准,若用得其反,不但无益,且足以为窘。某方剂的适应症状,即称之为某方的适应证,或简称之为某方证,如桂枝汤证、麻黄汤证、大青龙汤证……因此,中医的辨证施治,既须依据某些固定的特征,以辨八纲和六经而定施治的准则,还要基于整体的症状反应,详究所属方证,以行适方治疗。它的程序是:罹病人体的症状反应→八纲→六经→方证。若透视其治疗精神,可作这样的定义:辨证施治是于罹病人体规律性反应的基础上,而更适应整体地讲求一般疾病的通治方法。

二、有关八纲的概念

八纲即指表、里、阴、阳、寒、热、虚、实而言。不过表里的中间还须有一个半表半里。按数来讲,应该是九纲,习惯以表里含有半表半里,故简称为八纲。为了解说方便,兹分组条述如下。

1.表里和半表半里证: 表是指人体外层的皮肤、骨肉所组成的广大身体表面而言。里是指最里面的胃肠所组成的消化道而言。半表半里是指表之内、里之外,即诸脏器所在的广大胸腹腔之间而言。未尝深究中医辨证的人,每易以在表的症状即认为是表证。同样,亦易误以在里或在半表半里的症状而分别认为是里证或半表半里证。这种看法实属大错,其实所谓表证、里证和半表半里证,均指该体部有了明显的病势所趋,或病邪集中的证候而言,虽然这种证候取决于症状的反映,但反映这种证候的症状,并非局限于该人体部位的。例如,在里的阴阳病,每以发潮热、濈然汗出等外在的症状而加以确认。中医常称表证为病在表或邪在表,亦常称里证或半表半里证,为病在里和病在半表半里,或邪在里和邪在半表半里,均是这个道理。至于它们为证的证候,说来确实复杂,尤其下面所述的阴阳、寒热、虚实是分不开的。由于表、里和半表半里为疾病的一般病位反应,而阴阳、寒热、虚实为一般的病情反应。也就是说,凡病的发生和发展,罹病人体的病情反应,在病位上,则不出表、里和半表半里;在病情上,则不出阴阳、寒热、虚实。病情势必见之于病位,病位即因病情而始显。故表证、里证和半表半里证,均可有阴阳、寒热、虚实的不同证候反应,详见以下各条。

2.阴证和阳证: 阴、阳是互相对应的两个抽象名词,古人常用来说明普遍存在于万事万物中的矛盾现象。例如,水为阴,火为阳;静为阴,动为阳;沉伏为阴,发扬为阳;后退为阴,前进为阳。总的来讲,大都以阴表示不足或消沉的一面,以阳表示有余或升发的一面。中医辨证则取其为“法”之义,用以鉴别常相对立的两种病证,而此病证可经常见于各种症状之上。如以气色而言,颜面苍白为阴,颜面红赤为阳;如以声音而言,语言低微为阴,语言高亢为阳;如以饮食而言,不饮不食为阴,嗜饮嗜食为阳;如以便溺而言,便溏溺白为阴,便难溺赤为阳;如以寒热而言,身寒恶寒为阴,身热恶热为阳;如以脉象而言,沉、迟、虚、涩等不及的脉象为阴,浮、实、大、滑等太过的脉象为阳;诸如此类,甚易理解,无须更多举例。

3.寒证和热证: 寒即寒性,热即热性之义。基于以上的说明,寒自属于阴,热自属于阳。故所谓寒、热,即为阴、阳更细微的区分。如上述的身寒、恶寒固属阴,但就个别的属性而言,则为身热、恶热固属阳,但就个别的属性而言则又为热。余可类推,此不赘述。

4.虚证和实证: 虚指人体的精力虚,故所谓虚证,即病犹未解,体力已见不支,而显示精力虚衰的一种象征。实证指为病的气象实,故所谓实证,即病势虽盛,体力亦在加强抗拒,而显示病气充实的一种象征。此亦与寒热一样,以其个别的属性,是从阴阳中划出的一类。如上述的语言低微固属阴,若就个别的属性而论,则为虚;语言高亢固属阳,若就个别的属性而论,则为实。

三、有关六经的概念

六经即指《伤寒论》所述的太阳、阳明、少阳三个阳病,和太阴、少阴、厥阴三个阴病而言,由于这些病名与十二经络的称呼相同,历代多数医家认为是足六经的病,并谓“伤寒传足不传手”。然仲景著书时的取名用义,固难深知,但通过他全书的论述精神和长期临床的实践证明,可以肯定它们是罹病人体反应一般疾病的六种类型。而且与上述的八纲,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如前所述,表、里和半表半里,均可有阴、阳、寒、热、虚、实不同病情的为证反应。由于热与实皆属于阳,寒于虚皆属于阴,以是表证、里证和半表半里证,又可归纳为各有阴阳的两大类型。六经里面的三阳病,即表、里、半表半里的三阳证。六经里面的三阴病,即表、里、半表半里的三阴证。可见,八纲是对疾病的明细分析,六经是对疾病的概要分类。既无病不可绳之以八纲,当然亦无病不属于六经之分类。(编者注:没有不属于八纲的病,也没有不属于六经分类的病。或所有的病都有八纲,所有的病都在六经分类之内。胡老讲课常说:万病不离八纲,万病不离六经)以下再就《伤寒论》的原文,逐一明释之。

太阳病: 《伤寒论》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病而恶寒。”太阳病的大意在辨证论治的基本概念中,已有较详的说明,读者可互参,不再重释。今就它与八纲的关系讨论一下。太阳病即是表阳证,故此提出的“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的固定症状,亦即表阳证最基本的特征。也就是说凡属表阳证,无论它是否兼有热或实,这是它必具的起码反应。当然,若在兼有热或实的情况下,还需另见热性或实性的证候,而且需同时反映出来。故于实际临床时,既需辨明六经,还更需辨八纲,就是这个道理(以下各经同理,不另加说明)。

阳明病: 《伤寒论》曰:“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胃家实谓病实于胃肠的里面,即指腹满,大便难的里实证而言。阳极于里终必至于实,以此标示阳明病,自属最确切不过。但182条又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此阳明病的外证,即对照以上胃家实说的。阳热在里,还未成实的病,当然无胃家实在里的特征,而只能以其反映于外的证候辨之。此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等一系列的固定症状,即为里阳证最基本的外在反映。凡病若是呈现胃家实,故可谓是发作着的阳明病,若有此外证,虽无胃家实,亦得谓是发作着的阳明病。

少阳病: 此即半表半里的阳证。《伤寒论》曰:“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阳热郁积于半表半里,外不得以出表,内不得以入里,势必循孔道而上迫头脑,口苦、咽干目眩是其定则的常有反应,少阳病的证候以此为最基本的特征。凡病由此特征者当以少阳病视之,便不会错误的。

太阴病: 此即所谓里阴证。《伤寒论》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即是说:太阴病是以腹泻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等一系列的证候为特征。若罹病人体有了上述的特征反应,即可确认为它是发作着的太阴病。

少阴病: 本手稿缺。(作者在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胡希恕伤寒论方证辨证》一书中,收有胡老的《少阴病解》一文)

厥阴病: 本手稿缺。(请参考人民军医出版社2015年7月出版的第二版《胡希恕讲伤寒杂病论》第23页) EnFQTFuP7nmDf+woeUsHQB+Th7QWtjjb0I6E+1HZ01hCTQ7H3XaY0KQy3DPLJI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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