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辛 词刊本,系统凡二·曰四卷本,其总名为 稼轩词 ,而分甲乙丙丁四集。今可得见者有 汲古阁 影 宋 钞本, 吴讷 唐宋名贤百家词 本。曰十二卷本,名曰 稼轩长短句 ,今可得见者有 元 大德 己亥 广信书院 刊本, 明 代 王诏 校刊、 李濂 批点本, 汲古阁 刊 宋六十名家词 本, 清 末 王 氏 四印斋 刻本。兹编即依据上述各本,汇合比勘,益以 法式善 辛启泰 所辑 辛词补遗 ,及自 永乐大典 、 清波别志 、 草堂诗余 等书中辑得之诸首,共得词六百二十六首。
一、 法式善 辛启泰 所辑 词补遗 ,为词凡三十六首。据云皆辑自 永乐大典 者。其中见于四卷本及 广信书院 本者共六首,误收 朱希真 樵歌 者二首。所余之二十八首,就其题中所涉及之人地事迹考求,与 辛 氏事历多不能吻合,疑其间误收者尚多,以无可确证,姑录而存之。
一、 赵斐云 万里 先生曾取 黄昇 花庵词选 、 赵闻礼 阳春白雪、 陈沂孙 全芳备祖 ,以及 草堂诗余 、 翰墨全书 等,与四卷本及 四印斋 本雠校一过。兹编各词校语,多有就 赵 先生校本中移录者。各词正文之取舍从违,只随文义而定,并不专主一本。其间若有弃取失当之处,读者仍可就词后校语自行斟酌。
一、 广信书院 之十二卷本,为 辛 氏身后所刊布,其中所收词视四卷本为多,字句既多所改定,而题语亦较详明,兹编各卷各词字句,依从斯本之处为独多。故凡从四卷本某集,或从其他某书者,均于校语中详为标举;凡从 广信书院 本者,则唯举他书异文而不云兹从某本,借免辞费。其属于 广信书院 本系统之诸刊本,相互间如有歧异,亦各分别列举。
一、 辛 词囊括经史,贯穿百家, 郑 笺 未作,读者致憾。近年以来,应此需求而成书者,有已刊之 梁启勳 稼轩词疏证 及未刊之 郑骞 稼轩词校注 。两书作者于 辛 氏生平事历均未加考求,故征事均极疏陋,编次亦俱失伦序。治丝愈棼,取义云何。爰不揣谫陋,妄为此作。虽疑文剩义,所在多有,究未能尽惬于私衷;而时事古典,贯串证发,亦或不无一善之可取也。
一、兹编参考所及,范围虽广,而所偏重者则为 宋 元 二代之史籍、文集、志乘、笔记之属。诸书中之记载,凡直接或间接足以考明 辛 氏友辈之事迹者,莫不尽量搜采,而其间亦有绝难者在:朋辈相称,不以官职,则以字号,而史籍志乘之著录体例,则多直书姓名,不称字衔。彼此歧出,并合为难。即如见于 水调歌头 (折尽 武昌 柳阕)题中之 周 总领,使非先由 宋会要 中考知其时总领 两湖 饷事之人,则于 八闽通志 中所载 周嗣武 之事历必致等闲滑过;嗣后即将姓名考知,又必茫然不记何书曾记其事历。似此类者,势不得不回环翻读各书。凡其因翻检之不周、回环之未至而致遗漏者,深愿今后能续有所获,加以补正。
一、兹编之注释,唯以征举典实为重。其在词藻方面,则融经铸史、驱遣自如,原为 辛 词胜场之一,故凡其确为脱意前人或神化古句者,亦皆为之寻根抉原,注明出典;至如字句之训诂以及单词片语之偶与古作相合者,均略而不注。
一、明悉典实则词中之涵义自见,揆度本事则作者之宅心可知。越此而往,举凡凿空无据之词,游离寡要之说,所谓“只谓搅心,胡为析理”者,兹编概不阑入。宁冒释事忘意之讥,庶免或臆或固之失。
一、关于 辛 词之编年, 梁任公 启超 所编 辛稼轩先生年谱 中拟有“编年词略例附说”云:“全集词题中记某年作者仅十九首,词句中可证明为某年作者亦仅二十余首。但先生历年宦迹及家居年分略可考定, 其中当然有有疑问者,但上下亦不过一两年间 。故题中句中地名,多足为编年之助。在某地所与往还唱和之人,分别部居亦十得五六,故人名又可为编年之助。又, 宋 四卷本之 稼轩词 甲乙丙丁集,虽非纯粹编年,然甲集为先生门人 范开 手编,有 淳熙 戊申(十五年)元日自序,则所收诸作断无在丁未除夕以后者可知。乙丙丁集编成年月虽无考,然以吾钩稽所得,则乙集无帅 闽 以后作,丙丁集无帅 越 以后作,几可认为绝对的原则。 甲乙集时代颇分明,丙丁集则通各时代皆有 。略以此本画出一时代的粗线,然后将各时代游宦或家居时之地与人互相证勘,其年分明确者隶于本年,不甚明确者则总载或附录于某地宦迹之末一年,则虽不敢谓为正确之编年,然失之亦不远矣。”今按, 梁 氏所举各例,如谓甲集无丁未除夕以后之作,乙集无帅 闽 以后之作等,均未为精当;然其所定区划年限之方法则甚是。兹编之编年及汇列年分不甚明确诸词,大体均以 梁 氏所提出之方法为准则。比核史文,引据时事,苦心精力,所费至多。虽其中未能斗榫合键、与夫为求详审转失穿凿者,必所难免,唯是驾空骋词,既所未敢,则即容有扞格纰漏之处,亦或不至过甚过多也。
一、兹编与拙撰 辛稼轩年谱 ,互为表里。 辛 氏一生之仕历行实,为是编所不能包举者,均详见 年谱 之内。即对一事一人之考求,彼此亦互有详略。读其书须知其人,读者幸取相参稽。
一、兹编自着手迄于完成,为时凡两年以上。其间关于体例之商酌,资料之搜讨,书籍之通假以至注文之更定等事,所受益于 赵斐云 、 夏瞿禅承焘 两先生者至多,铭感不忘,书志谢忱。
邓广铭
一九四〇年春,
于
昆明靛花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