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管理与财富传承的“心脏疾病”,表现为对专业人士的不信任,可从委托代理问题、相关机构违约成本低等方面深究其原因。
首先,我们聊一聊爆雷不断的P2P平台,这是信息不对称、无信用机构的“重灾区”。什么叫P2P呢?它的全称是person-to-person,学名叫“个体网络借贷”,说得通俗点就是一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借钱给另一个人。而为何P2P的风险如此之高呢?这就不得不说到P2P平台的变迁史。2016年前,P2P平台野蛮生长,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两项数据比之2014年年末分别增长了49.1%、499.7% ,发展之势如火如荼,野火燎原,P2P平台发展呈“快、偏、乱”的现象,即规模增长势头过快,业务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此阶段大部分网贷机构异化为信用中介,业务集中于自融自保、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活动;然而2016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之后,P2P平台就开始了一系列痛苦的转型,监管方开始严禁P2P平台的信用中介行为,明令禁止P2P平台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监管的趋严,业务面的变窄,资金的收紧,都像一只只手,扼住了P2P平台的咽喉,拖住了其在错误方向狂奔的野蛮步伐,转而走向一条更长远、更可持续的道路。但是,这痛苦的转型过程中,P2P爆雷事件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其中既有令人唏嘘不已,痛心疾首的案例,也有令人啼笑皆非,深感荒谬的奇葩跑路事件,然而每一桩每一起,每一个爆雷平台的背后,都蕴藏着无数家庭财富管理失败后的痛苦血泪,都让无数家庭的财富灰飞烟灭,让无数人悔不当初,痛不欲生。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e租宝案。
e租宝案 是指“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
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公安机关发现,至2015年12月5日,“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为了避免投资人蒙受更大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办案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e租宝”的犯罪手法并不高明,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具体手段为: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其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而2018年1月该案件二审后,依照判决估计用于偿还投资人投资款的部分为待还金额的20%-25%,也就是说,投资100万元,历时两年的艰难维权后,最多只能拿回25万元,可谓“一错投成千古恨,再回首钱财已丢”。
不论采用哪种方式,家庭的资产管理和财富传承都离不开律师、保险经纪人、私人银行家等专业人士的帮助。资产管理和财富传承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事关重大,合适的人选自然能使财富增值、绵延,但所托非人则可能使基业毁于一旦。因此在选择专业人士时,信任永远比能力更重要,这时,其中的关键“委托—代理”问题就值得所有人重视。
什么是“委托—代理”问题呢?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在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基础上,强调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利益不一致且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追求自己的财富最大化,而代理人则追求自己的工资、福利、闲暇时间最大化,这样二者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委托—代理”问题,亚当·斯密最早提出“委托—代理”问题,他指出在合伙经营中,董事和代理人意见常常不一致,这便产生了最早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给代理人支付报酬,但是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所思所想,是否真心实意为自己“办事”却无从得知,缺乏信息优势;相反,代理人拥有信息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再加上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不同导致代理人倾向于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非委托人的,这就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
这里引入了一个关键概念——“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性从时间上可以分为事前信息不对称和事后信息不对称。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逆向选择,事后信息不对称则导致了道德风险。在委托代理关系中,逆向选择就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可能错误选择不符合条件的代理人,代理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做出对自己有益的决定,也就是无能的代理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制造出假象让委托人以为自己“捡了宝”。道德风险最初被用在保险行业中,比如寿险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了得到赔偿金而串通起来做出一系列欺瞒保险人的事情,在委托代理关系中,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督的不完全,代理人的付出远低于他所得的报酬。
过去,“富二代”最恶劣的表现,无非就是每天花天酒地、香车美女。但是现在呢?他们最快的败家方式,就是眼高手低,信心满满地做大额的投资。为什么呢?花天酒地、香车美女,搭进去的钱和身体都是有限的,而做投资的话从富翁到负翁也就是一个决策的工夫,并且有可能是个无底洞。我们且不说道德与否,从投资理财的角度来说,“富二代”如此,普通人亦如是。在如今的中国经济环境下,家庭财富创造模式已经从“一马平川”到了“风起云涌”,机会和风险并存,而投资理财亦由顾问时代取代“自驾时代”,那么顾问时代中,“委托—代理”问题也就不可避免。
制约我国家庭理财市场发展的原因不是单一的,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委托—代理”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构建一个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让委托人能够监督制约代理人的行为,使得代理人心甘情愿地为了双方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实现双赢,“两情相悦”岂不美哉?
颜值,是现下十分流行的词,就是拿分数来衡量一个人的长相,但是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吗?也许有人会坚定地说:“能!看那些很多长得好看的明星都在靠脸吃饭呀。”是的,没毛病,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用,长得再好看还有用吗?因此信用值才是值得守护一生的东西,可是近些年不断爆出的网贷平台跑路事件,金融机构诈骗事件等,他们几乎都没有把信用放在眼里,把值得一生维护的信用,变成一次性的圈钱机器。
在当下的中国市场,尽管道德与市场经济都呼唤市场诚信,但我国金融市场缺乏诚信度是一直存在的问题,就像前文提到的A类、B类、C类、D类四类家庭资产管理与财富传承的案例以及近些年层出不穷的网贷平台爆雷事件。我国金融市场缺乏诚信度主要有以下几大原因:首先,很多机构往往是“利益熏心”,常常以高回报率为诱饵来误导投资人购买产品,而隐瞒不报产品本身的风险,导致后期各种纠纷的发生;其次,理财信息来源的不足,也极大地影响了家庭理财的科学决策,家庭成员在理财过程中难以获得足够详尽真实的理财信息与数据,更无法得出靠谱的理财计划,这也让许多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丧失了信心;再次,信息参考价值不高,“小道消息”风靡,一些亲朋好友“口耳相传”的推介以及企业缺乏可靠性的自我宣传,不真实的信息与信息传导的失真使信息进一步丧失了真实性与可靠性;最后,互联网产品监管不力,风险较高,很多机构打着“无须任何费用”的旗号,再拿出来与银行收益对比之间的标准等来诱导投资者,然而这其中的“猫腻”却不为人知,同时政府监管的不到位更是“雪上加霜”。种种原因汇总,使得我国家庭的资产管理与财富传承有些寸步难行。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各细分领域都迎来了春天,为中国家庭拓宽了金融服务渠道,提供了更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在2016年相关行业法规和监管机制出台前,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对宽松的市场环境,虽然行业内部发展迅猛,却导致了鱼龙混杂、恶性事件频发。
其实网贷平台是有一些限制性条款的,比如为了防止肆意挪用资金而设置了“第三方存管”,为了避免出现拿资金拆东墙补西墙从而累积风险的情况规定了“不设资金池”,“专款专用”则保证了不存在期限错配,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很多平台为了牟利大都突破了这些限制,却未受惩处,因为压根就没有针对这几条规则的惩罚条款,都是在平台跑路出事以后才进行惩罚,那不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吗?不难发现,在所有出问题的平台中,一类为主观跑路,这一类还是挺容易辨认的;另一类则为经营不善,这就相对有点复杂,问题大部分就出在缺乏违约后的一系列有效制约,法律法规不健全,诉讼成本高、周期长,再加上我国不健全的征信体系,这就使得很多机构并不担心违约的后果,违约成本很低,认为违约后好像对自己影响也没有很严重,这就加剧了违约率的不断攀升,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现在,很多平台为了给投资人提供保障都积极引入第三方担保,但是,有了第三方担保就“万事大吉”了吗?其实,第三方担保并不等于“零风险”。
目前网贷行业承包第三方担保业务的主流平台有两种: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其中,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担保主体并没有金融牌照,而且大多数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拿着的是地方金融办盖了红戳的一张纸,另外,虽然有些平台引入了担保机构,但这个机构与平台却存在关联性,让第三方担保成了“一纸空文”,成为变相的自担保。本来,平台自身违约风险就不容小觑,担保机构又不靠谱,再加上无震慑力的违约后果、不到位的惩罚措施,这就让很多投资者失去了信心与兴趣,感觉钱还是握在自己手里最安全——这导致很多家庭的资产管理与财富传承仍然偏向走保守路线,家庭财富的管理呈现“亚健康”状态。
2012年,张小雷成立钱宝网。钱宝网迅猛发展,截至2017年8月底,钱宝网已经投资30多家公司,机构遍布全国10余个省市,用户注册量已超过2亿,根据此前钱宝网官方公布的数据,其交易金额已经超过了500亿元。
2017年12月26日,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钱宝网爆雷。
钱宝网的运营模式也非常简单:钱宝网的会员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就能从“任务大厅”中领取到试玩游戏、观看广告、填写问卷等任务,通过完成任务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由于声称的具有“保本保息50%年化收益率”,吸引了一大批拥趸(也就是“宝粉”)。如此低风险高收益的背后,可想而知就是骗局。
而张小雷投案自首后,“宝粉”上演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现代黑色幽默剧。他们中的一大部分不仅仍然相信张小雷,呼吁派出所将已投案的张小雷放出来,并大骂警方“多管闲事”;甚至有些人认为是警方钓鱼执法,张小雷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甚至去声援张小雷微博,质疑警方微博“被人盗号”。有一句名言是:“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而钱宝网的案件让我们看到了一群被高收益蒙蔽,不愿相信现实的赌徒,他们在钱宝网编织的高收益美梦中沉沦,但愿长醉不复醒。其实,这些所谓的“宝粉”,是真的打心眼里觉得钱宝网的经营模式不是骗局吗?并不是的。他们心中清楚这种经营模式一定是庞氏骗局,是不可持续的,但是他们无法接受的是,自己是这个骗局倒下的最后一批“接盘者”,他们无法接受在这个击鼓传炸弹的游戏中,炸弹在他们手中爆炸,所以尤其恨让鼓声停止的人,可悲地希望这个鼓声继续,时间仅需要充裕到自己把炸弹传给下一个人,全身而退即可。
根据对P2P案例的总结,P2P平台爆雷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类——纯诈骗和因不同融资目的而引发的经营不善问题。
纯诈骗的具体手法有以下几种:
表2.1 P2P诈骗手段与代表平台
“虚拟P2P平台”,即欺诈平台披着P2P网贷的外衣,在互联网上圈钱;恶意自融自保平台,即老板开办网贷平台为自己难以在传统融资渠道融到资金的实业提供资金血液,背后企业或项目运营不善将引起资金链断裂;庞氏骗局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甚至直接虚拟标的,并采用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运营。
深挖P2P爆雷不断的原因,首先,我们需要理解的是P2P网贷机构的定位,它的本质应该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何为信用中介呢?通俗地说,信用中介和银行的生意其实比较类似,主要是一个资金池模式,然后在资本盈余方和短缺方之间进行期限和金额的搭配,就像银行一样,短存长贷,并且赚取差价。而信息中介,是指为借款人和出借人(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收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的机构。 因此,当P2P平台违规设立资金池、捏造虚假标的、参与平台项目时,它就背弃了它的初心——信息中介作用,从而异化成了一个粗糙版的网络信用中介,但是它的风险控制、客户门槛均无法达到信用中介的要求,风险就在P2P平台上累积了。
其次,我们需要理解投融资方的“金融跷跷板”理论,一个项目的投融资方就像是在跷跷板的两头,不可能两头都低,即如果投资方“囊中羞涩”,那么融资方不能也“囊中羞涩”,否则风险会急剧累积,双方的风险承受能力就会无法匹配。因此P2P平台信息中介的业务本质应该是:帮助“囊中羞涩”的融资方找到“高富帅”投资者(合格投资者,资金充足,有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或者帮助“囊中羞涩”的投资方找到“高富帅”的融资者(正规、风险在投资方承受范围内的融资项目),这才是成功的信息中介业务的根源。
最后,我们需要分析一下许多P2P爆雷平台投资者的心态。根据对钱宝网等案例受害者访谈的整理,发现许多投资者并不是不明白这些风险,也不是不明白这种骗局不能长久,但是高收益打动人心,他们心怀侥幸,击鼓传炸弹,总希冀自己可以在爆雷之前跑出去。而这种对高收益贪婪、对风险抱有侥幸的心理,最终导致了数百亿元灰飞烟灭,数万用户悔不当初。
中国家庭资产管理与财富传承的问题中,“心脏疾病”是家庭与机构的信任坚冰。以P2P为例,许多P2P平台毫无底线,利用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心态进行诈骗,雨后春笋般的P2P爆雷案例又加剧了投资者对机构的不信任;而许多P2P投资者一味只求高收益,忽视风险的心态短板,金融知识薄弱的认知短板,信息不敏感的行动短板,都为投资失败埋下了伏笔。而如何去打破这种信任坚冰,如何去解决双方心态的问题,是改善中国家庭资产管理与财富传承现状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