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
一位女客户,离婚后自己带着女儿。孩子成年后,她手里还有一点钱,想买套房子,但是在“怎么在房产证上写名字”这个问题上,有些纠结:如果只写自己的名字,她担心假如未来开征遗产税,女儿继承房产要缴一大笔税,不合算;如果只写女儿的名字,万一哪天女儿要把房子拿去卖了,自己一点控制权也没有。在律师的建议下,她将自己和女儿的名字都写在了房产证上,她占5%的比例,女儿占95%的比例,这样她可以实现自己的控制权并且即使未来开征遗产税,女儿继承遗产也只需要缴纳5%的税;如果女儿将来要想卖房,必须自己在场签字同意、提供相应的证件才可以,这样就能平衡受益权和控制权的问题。
后来,女儿结婚了。有一天小夫妻吵架,女儿一气之下就开车上了高速公路,结果很不幸发生车祸,当场死亡。那么,女儿的这套房子怎么分呢?由于女儿没有立遗嘱,因此该套房子属于遗产,既然是遗产,就得按照我国继承相关法律制度来执行: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女儿还没有子女,房子应由父母和配偶来继承,于是,由该名女客户及其前夫、女婿一起来分女儿那95%的房产所有权。
【案例分析】
对于这位女客户来说,她想实现收益权和控制权的平衡,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不仅要承受女儿离去的不幸,而且还要接受她最不愿接受的事实:和她最不想面对的两个人——前夫和女婿平分房产。其实这位女客户在资产管理与财富传承方面已经考虑得非常完善了,但是最终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
在财富传承的过程中,所有权、控制权和收益权这三项权利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设计方案时需要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到这三项权利的平衡。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想要使所有权、控制权和收益权达到一定平衡,则需要女客户的女儿再写一份遗嘱,如果使用现金等其他方式赠与财产则完全无法拥有控制权。在家庭财富传承与资产管理方面,我国的绝大多数家庭是有欠缺的,这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