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具体体现就是制定发展国民经济的指令性五年计划。苏联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根据党的十五大指示精神,从1927年底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着手编制,于1928年底拿出草案,1929年4月苏联人民委员会和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会议正式确定最佳方案文本,5月底由全苏第五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而实际的计划涵盖年度是从1928年10月(计划年度按每年10月至次年9月统计)开始的,所以,1928年被看作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起始年。
按照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规定,五年内整个国民经济的基本投资为646亿卢布,其中对工业的基本投资为195亿卢布,工业固定资金增加3.2倍;对运输业的基本投资为99亿卢布,固定资金增加69%;对农业的基本投资为232亿卢布,固定资金增加35%。根据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对工业的投资主要用于制造生产资料的工业部门,1928/1929年度对这些部门的投资占工业基本投资总额的78%,1932/1933年度上升到87.6%。冶金工业和机器制造业是投资数额最高的部门,达40亿卢布,其次为电力部门,为31亿卢布。运输业投资主要用于铁路建设,为此投入50亿卢布。农业投资主要用于发展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及农田基本建设、扩大播种面积和增加农业机械、化肥的投入。五年计划还对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规定。
第一个五年计划原定于1933年结束,1932年底,苏联政府宣布该计划已提前完成,历时四年三个月。
据苏联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3倍,国民收入增长86%,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提高38%。建成了1500个新企业,其中有著名的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和库兹涅茨克钢铁联合企业、第聂伯河水电站、乌拉尔重型机器制造厂、高尔基汽车制造厂、斯大林格勒拖拉机厂等。由于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生产资料生产的发展比消费资料生产的发展快得多,前者年均增长28.5%,后者为11.7%,到1932年末,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28年的39.5%上升到53.4%,轻工业的比重则由60.5%下降至46.6%,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也从1928年的48%上升到1932年的70%。据此,苏联政府宣布,苏联已经由一个农业国变成了工业—农业国。
然而,就具体计划指标而言,大部分工业部门,如煤炭、石油、电力、汽车、化肥、钢铁等都没有完成规定数额,如:煤炭的计划指标为7500万吨,实际完成数为6400万吨;生铁的计划指标为1000万吨(后追加指标为1700万吨),实际完成数为616万吨;汽车的计划指标为10万辆(后追加指标为20万辆),实际完成数为2.39万辆。五年计划许多指标的落空反映了计划中含有大量水分,这是苏联式计划经济的一大弊端。
第一个五年计划暴露出的另一个问题是,由于片面强调重工业的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遭到忽视,造成了国民经济比例的失调。与重工业产值大幅度增长相对照,轻工业不仅未完成计划指标,而且不少产品还低于1928年的水平,农业在此期间由于受到粮食收购危机和集体化运动的双重影响,基本上呈减产态势。因此,五年计划虽然提高了国民收入水平,但人民的实际消费水平并未同步提高,农民的收入反而降低了。
以上问题的产生,固然有缺乏经验的因素,但更是由于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的指导思想所致。在斯大林的发展思路中,五年计划不仅是经济发展指标,更主要的是通过这种指令性计划贯彻其建立高度集中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意图,所以,计划指标是否达到并非问题的实质,关键是,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苏联基本上形成了非市场取向的、以指令性计划为操作工具、以中央部门垂直管理为主要形式,建立在国家所有制基础上、高度集权的统制型经济。这种被简称为“计划经济”的特殊经济体制不是经济规律自然发展的产物,而是在当时苏联所处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高速度工业化的追求与某种先验的“社会主义观”相结合而衍生的结果,其中又渗透着斯大林的权力意志,所以并非偶然,正是伴随着斯大林在权力斗争中的胜利,这种斯大林所主张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诞生了。如果说,这种集中运用国家资源实现国家目标的经济模式在一定时段和一定条件下也能取得某些突出的成就(主要表现在某些预定的国家目标上),那么,这种体制模式的缺陷也是明显的,由于夸大主观意志,轻视客观经济规律,以权力运作代替市场调节,势必造成比例失调、效益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管理机制僵化、企业和个人缺乏积极性等项弊端。因此,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决不仅仅是缺乏经验的缘故,而是经济体制和发展战略本质性缺陷的反映。然而,在当时,斯大林对问题的本质并没有认识,相反,他把五年计划取得的成就看作是自己主张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的胜利,并把已在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规定为唯一正确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凡是批评这种体制弊端的意见(包括主张继续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意见)一概被斥之为“反党反社会主义”,遭到政治批判和镇压,由此堵塞了言路,也排除了纠正弊端、进行其他选择的可能性。
作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消灭城乡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形成计划经济所要求的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工业领域的所有制改造在五年计划实施前已经基本完成,商业领域的“耐普曼”在1928年前后的政策变动中也已受到很大抑制,所以,五年计划期间所有制改造的重点放在农业领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农业集体化运动。
1929年11月7日,斯大林在《真理报》发表题为《大转变的一年》的文章,号召全国农村掀起“全盘集体化”高潮。他说:“目前集体农庄运动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新现象,就是农民已经不像从前那样一批一批地加入集体农庄,而是整村、整乡、整区,甚至整个专区地加入了。” 11月10—17日,联共(布)中央举行全会,讨论农业集体化问题,根据斯大林的指示,会议决议要求加快集体化的速度,并明确提出“现在,集体农庄运动已向某些省提出全盘集体化的任务” 。
1929年12月5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专门成立“全盘集体化地区委员会”(通称“特设委员会”),制定推动集体化的措施和方法。在特设委员会研究的基础上,1930年1月5日,政治局通过《关于集体化的速度和国家帮助集体农庄建设的办法》决议,具体规定:伏尔加河中下游、北高加索等主要产粮区的集体化在1930年秋季或至迟在1931年春季基本完成;其他产粮区的集体化在1931年秋季或至迟在1932年春季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绝大部分地区和绝大多数农户将实现集体化。
乌克兰集体农庄秋收
在中央的推动和压力下,苏联各地农村出现了大跃进式的集体化浪潮,地方干部为了执行中央指示并表现政绩,竞相提前完成指标,不择手段地把农民驱赶进集体农庄。从1929年10月到1930年3月1日,集体化的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比例从7.6%猛增到56%。尤其是1930年1月20日至2月1日这十天中,加入集体农庄的农户数竟翻了一番,有些地方从10%一下子增加到90%。
这种自上而下追求高速度的农业集体化运动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它的主观随意性和强制性,完全违反了自愿原则和经济规律。在农民普遍抵制的情况下,大量采用了强迫手段乃至暴力手段,而“阶级斗争尖锐化”的理论和“消灭富农”的口号又给这种强制性提供了政治依据。虽然从理论上说,斗争的主要对象是富农,但实际上作为农村主体的中农的利益也受到严重侵犯,在全盘集体化高潮中,因持反对态度而被剥夺财产的农户达15%,被剥夺选举权的约有15%—20%,其中大部分是中农。
强制的集体化严重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积累财产的热情,在集体化高潮中,消极怠工、损坏劳动工具、挥霍积蓄、屠宰牲畜成为普遍现象,在不少农庄中,收获粮食时的损失率高达20%—40%:仅1930年2月、3月两个月内,各地被屠宰的大牲畜约1400万头,猪被屠宰掉1/3,羊被屠宰掉1/4。
鉴于全盘集体化运动的消极后果十分明显,农业生产力受到很大损害,斯大林不得不出来干预运动的进程。1930年3月2日,《真理报》发表斯大林的《胜利冲昏头脑》一文,批评了运动中的过火行为和冒进错误,但他把问题归咎于地方领导,指责“某些同志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暂时丧失了清醒的理智和冷静的眼光” 。为了缓和矛盾,3月14日,联共(布)中央通过决议,要求制止违反农民意愿的强迫行为。中央的政策一松动,全国立即出现大批农民退出集体农庄的潮流,从3月到6月,主要产粮区的集体化水平从72.8%降到48.7%,全国平均水平从55%降到23.6%。此种情况又引起斯大林的不满,在1930年6月召开的联共(布)十六大上,斯大林改变口气,大力赞扬全盘集体化的成就,并抨击那些主张放弃全盘集体化方法的人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和共产主义的敌人勾结在一起的人” 。同时,在具体措施上,也为农民退出农庄设置了种种障碍,凡退出农庄的农户不能获得原来的土地,只能另行分配偏远贫瘠的土地,他们已被集体化的生产资料只能取回一半左右。另一方面,吸取前一阶段的教训,在行政手段之外还采取了一些经济上的优惠措施以吸引农民加入集体农庄,如耕畜免税、借款延期和提供贷款、将没收的富农财产无偿转交集体农庄等。十六大后,再次掀起全盘集体化的高潮,由于这一次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并用,对那些未加入集体农庄的农民来说,不仅要承受政治压力,还要失去经济利益(从1931年起,个体农户须交纳高于集体农庄庄员10倍的税款),所以,形式上多了一点“自愿”色彩(加入农庄要本人申请),实际上强制的力度更大,在国家政策的全面控制下,农民已没有什么选择余地,一度退出集体农庄的农户不得不再提出入庄申请,而那些原来没有加入集体农庄的农户这次也只好随大流了。
这样,到1932年底,全国共建立了211700多个集体农庄,集体化农户占总农户数的62.4%,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播种面积占全国播种面积的80%,预定的集体化目标基本实现。1933年1月10日,联共(布)中央全会的决议宣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把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大农业的轨道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苏联已由小农国家变成了拥有规模最大的农业的国家” 。
在完成农业集体化、消灭个体农民经济的过程中,原来个体农民经济发展程度最高的部分——所谓“富农”经济也首当其冲被消灭了,而作为“富农”阶级——农村中的富裕农户,则遭到暴力镇压和财产剥夺的厄运。据统计,1930年、1931年两年中,共有60万户农民被作为富农剥夺财产,24万户被赶出原居住地,强迫迁徙到西伯利亚、乌拉尔等人迹罕至的地方,并被武装看管起来,成为变相的囚徒。
农业集体化运动是运用强制手段和“阶级斗争”方式进行的生产关系的变革,这场运动的结果使苏联建构起完整的“计划经济”体制,确立了斯大林所设计的国家统制型经济。从此,国家对农民有了强制征粮的稳定机制,以农民的“贡税”满足高速工业化的资金需要也得到了保证,但是,这场强迫改造农民的运动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违背了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规律,破坏了农业生产力的正常发展,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后遗症。
苏联工业化宣传画
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后,苏联紧接着实施了第二个五年计划(1933—1937)。1934年初召开的联共(布)十七大正式通过第二个五年计划方案,由于考虑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大部分指标没有达到,所以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增长指标有所降低,并提高了轻工业的增长幅度。二五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使苏联变成技术上、经济上独立的国家,并成为欧洲最先进的国家。因此,二五计划在继续重视发展速度的同时,更重视对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加大了对机器制造业的投资力度,这方面的投资额占工业投资总额的30%左右,新建、扩建了一批大型机器制造企业,使机器制造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原来的19.6%上升到25.5%,大部分机器设备不再进口。二五计划期间对生产力布局也作了调整,工业发展重心向东部转移,在乌拉尔、西西伯利亚、中亚和远东地区建立了新的工业基地。
据苏联政府宣布,第二个五年计划于1937年4月1日完成,也是历时四年三个月。官方统计数字显示,工业总产值实际增长1.2倍,农业总产值增长0.5倍,国民收入增加1倍以上。其中,生产资料的生产增长1.4倍,超过计划指标;消费资料生产未完成计划,农业产值的增加也只是计划指标的一半。所以,二五计划调整国民经济发展比例的意图没有实现,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指导下,国家经济领导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把重点放到轻工业和农业上,经济比例失衡的局面是难以改变的,这也是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
总体上,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完成情况比第一个五年计划要好一些。经过第二个五年计划,苏联基本上实现了其预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目标,一些主要工业部门的产值、产量指标赶上了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一个内向型的经济结构体系也已建立起来。凭借辽阔国土所拥有的丰富资源和高度集中的资源配置方式,苏联以其粗放型经济发展阶段所取得的工业发展的高速度使自己在30年代跻身于工业化国家的行列。
第三个五年计划(1938—1942)继续按既定方式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考虑到当时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战争危险的临近,三五计划还增加了国防建设的比重,要求加快发展东部地区,使乌拉尔以东地区成为能替代西部老工业基地、老粮食基地的新经济基地。
第三个五年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战争爆发而中断,1941年起转入战时经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