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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斯托雷平改革

“六三政变”后建立的以政治反动为特色的所谓“六三政制”,把沙皇专制制度反人民的残暴特性发挥到空前程度,政府和地主黑帮组织互相勾结,形成反革命的恐怖势力,他们对革命者和革命组织进行摧残,几十万人被投入监狱。在这种形势下,革命期间曾回国的列宁等左派政党的领导人和活动家被迫再度流亡国外。

在用铁腕稳定政局的同时,斯托雷平策划了第三届国家杜马的选举。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对代表名额进行了重新分配,明显扩大了地主的选举权,而农民和城市居民的选举权则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一个地主选举人代表230人,而一个农民选举人要代表6万人,一个工人选举人所代表的人数更高达12.5万。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被完全剥夺了选举权。选举结果左翼反对派力量大为削弱,而右派和极右派势力则大力增强,而且没有一个政党占据压倒多数,新一届杜马成为沙皇政府的奴仆和玩物。有了这样一个便于操纵、控制的国家杜马,斯托雷平可以不再受制于左派政党和农民代表的要求,得以展开一场为沙皇专制制度重构经济基础的土地改革。

在土地问题上,斯托雷平一方面表现出反农民的政治保守倾向,另一方面又坚持反村社的激进改革立场,他试图运用专制制度的暴力工具,强制推行有利于地主的土地私有化。

1906年11月22日(俄历11月9日),斯托雷平颁布《关于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使用的现行法令若干规定的补充》(通称《11月9日法令》),推出了他的改革法案。由于遭到第二届杜马的反对,这一法案的实施被推迟到1907年“六三政变”后。1910年,经修改,由国务会议和第三届杜马通过,并由沙皇于6月27日(俄历6月14日)签署,正式生效(改称《6月14日法令》)。

斯托雷平的土地改革法案规定:

每一个根据村社制占有份地的户主,可随时要求将他们的份地确定为自己的私有财产。

若份地超过家庭人口的定额,户主可将多余部分按1861年改革时所规定的价格予以赎买。

农民退出村社须经村社大会同意,如果退社申请递交后30天内村社没有形成划分决议,那么地方长官有权向村社发出命令予以解决。

把份地固定为私有财产的农户可自由支配自己的土地,有权将土地出卖、出租或抵押。

确定份地的农户有权要求村社把其分散的土地集中在一起。

为了按政府意图尽快实施上述法案,当局动用了镇压机器和强制手段,一方面强迫农民脱离村社,凡反抗者予以逮捕、罚做苦役直到流放;另一方面借“土地整理”,推动土地兼并和富农农庄的形成。根据1911年6月11日(俄历5月29日)通过的土地规划条例,份地无论是否预先确定为私产,凡实行土地整理的地方,即自动变为私有财产。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及其属下的“土地整理委员会”发挥了直接的作用,成为强制私有化的有效工具。

斯托雷平还为富农农庄的形成提供金融支持,为此,成立了农民银行,向富农发放贷款,并将一部分地主土地和农民份地收购后出售给富农。据统计,1906—1910年改革中,农民(主要是富农)通过农民银行共获得土地600万公顷。

对于多数无力兴办私人农庄的贫苦农民来说,土地改革的结果只能是出卖自己的份地,成为雇农或城市无产者的后备军。政府还通过移民政策,把相当一部分少地或无地农民迁徙到西伯利亚、中亚等边远地区,1906—1910年,移民总数达250万。

斯托雷平改革是俄国历史上一次具有重要影响的土地改革,它针对1861年农奴制改革的遗产,展开了一场无情的“外科手术”,同时并用警察手段和经济手段,比较彻底地破坏了传统的村社土地所有制,加速了农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在这个意义上,斯托雷平改革可视为俄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新阶段的起点,它“用暴力来摧毁陈腐不堪的中世纪的土地占有形式”,“为俄国的发展扫清道路”,因此,“从科学的经济学来讲”这次改革“无疑是进步的”

由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落后的农业生产力,刺激富裕农民增加投入,改良技术,扩大生产,改革后至一次大战前的几年中,俄国的农业产量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高增长,俄国一时成为世界最大农产品出口国,在生产规模上,俄国也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业生产国。

但是,斯托雷平改革毕竟是保守政治的产物,它是循着“保住地主,扶植富农,牺牲贫弱,分化农村,培养亲政府势力,维护沙皇统治”的基本思路进行的,改革的代价主要由广大下层群众承受,改革的利益则由上层和少数人享有,改革的方式和手段不仅残酷无情,而且明显不公正。这样,改革的合理性虽然有其经济依据,却难以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同,社会结构的矛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和,但政治领域的矛盾和冲突反而激化了。原来作为专制制度基础的传统村社已被破坏,而统治者希望构建的新的基础并未形成——如果按改革的自身逻辑发展,以资本主义农业为主体的新的基础结构势必推动专制制度的演变,而不可能在原来的意义上巩固专制制度。这样,斯托雷平改革在政治上走向了它的反面,改革不仅没有消弭革命,反而使自己陷入了来自两方面反对的困境,一方面广大利益受损的农民因改革的不公正而抵制改革,并以“村社复兴”作为反改革和保护自身利益的政治诉求;另一方面,贵族地主和上层统治者也不愿意顺应改革的逻辑而进一步调整既得利益,他们的顽固和麻木也成为改革的阻力。

斯托雷平本人在这种形势下就成为激进左派和顽固右派的共同敌人。在经历数次未遂暗杀行动后,1911年9月14日,斯托雷平陪同沙皇观剧,幕间休息时,被一名刺客开枪击中,伤重殒命。

斯托雷平的去世和改革的中止暴露了沙皇制度的致命弱点,这一腐朽的制度不仅是俄国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而且缺乏自行变革的内在动力,在维特和斯托雷平两位改革派大臣相继退出政治舞台后,沙皇制度再度面临革命形势的威胁。 9PALrzB/7Gj6UX9FAIJ9vGq2M9BukSBlCxx8ZF5GVhJll6wDAyPtrDoaVl9tae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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