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的西欧,存在着不同种类的市场形态,它对于市场交换活动的展开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市场交换活动底部的市场形态是初级集市,这是遍布于农村与城市之中的固定的进行交换活动的场所。这种市场一般来说规模不大,交换内容多为生活用品,从事交易的人们也多为乡邻群众,交易成本较低;同时,由于是面对面的直接交易,也避免了欺骗,可以说是最公正的交换形式。一般而言每个区域都以这种市场形成一种交换的中心,历史学家布罗代尔为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初级市场的景象:几块木板,一块防雨布,每个摊位都按事先确定的数字登记编号,并根据当局或地产主的要求交费;成群的顾客,众多收入甚微但忙忙碌碌的帮工:从搬嘴弄舌著称的剥豆荚女人,代客剥青蛙皮(成筐的青蛙用骡驮到日内瓦和巴黎)和从事搬运、清扫和赶车的小工,私下兜售的小贩,继承父业而又喜欢吹毛求疵的市场管理员,二道商贩以及从衣着便可一眼认出的农民,物色便宜货的市民,串通起来(有钱人的说法)报假账揩油(当时称作“捞外快”)的女仆,在集市售货的面包师傅,在街头和广场乱摆肉摊的屠户,批发商(经营鲜鱼、奶酪或黄油),税吏,等等。最后,到处堆着各种商品:黄油,蔬菜,奶酪,水果,水淋淋的鱼,野味,现买现割的肉,卖不出去的存书(其纸张用于货物包装)。此外,还有柴草、木料、羊毛、大麻、亚麻乃至土布从乡村运来出售。这种市场不仅遍布农村,城市中也广泛存在。通常每周开市一至二次,在固定日期进行,其交换内容和喧嚣热闹更胜于一般农村集市。如在巴黎圣母院的广场集市,巴黎人不论贫富都来购买火腿和肥肉。17世纪的英国的兰开斯特,店主威廉·斯图脱“每逢集市”总要多请帮手,因为购货的人太多。
交换的频繁,交易量的增大,推动了集市的增多和专业性集市的出现。这在城市中尤为突出。一种叫做“商场”的专业性市场开始形成,这种市场是四周被露天集市包围的室内市场,专门集中出售一种或一类货物,如呢绒商场、小麦商场、葡萄酒商场、皮革商场、皮鞋商场、菘蓝染料商场等等。伦敦的勒莱克威尔商场规模特别巨大,专营呢绒制品。1666年前后,该商场已有固定的经纪人和职员,以及一整套复杂的组织机构。法国亚眠市中心有一家毛线商场,众多的手工工匠每天从商场购买一种脱脂毛线,即经过梳理后脱脂并用纺车纺成的线。据统计,17世纪的英格兰约有760个设有一至几个集市的城镇,威尔士约有50个此类城镇。在800个城镇中,至少有300个城镇设有专一的市场;133个城镇从事小麦贸易,26个蔬菜集市,6个水果集市,92个牛市,32个羊市,13个马市,14个猪市,30个鱼市,21个家禽和野味集市,12个黄油和奶酪集市,30多个城镇经营羊毛或毛线买卖,27个城镇出售呢绒,11个出售革制品,8个出售亚麻,至少有4个推销黄麻。那些令人意想不到的更细的专业市场暂且不计在内,例如怀门德姆仅限于出售木匙和木旋塞。
交换内容的增加使交换量逐渐增多,大型的市场交易会随之兴起,其主要特征是商人之间进行交易的批发市场。与集市相比,它的交易量可用大进大出来形容,参与交易的基本上均为大商人。交易会的出现也带来了货币信贷业等的发展,到了18世纪,这种交易会的重要性逐渐减退。
中世纪的西欧,其交换的价格是按照习俗和惯例来制订,其道德的公平往往成为衡量价格的尺度。随着市场交换活动的发展,逐渐突破了这一旧俗,使之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体现为交换的价格是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制订,即以供求相适应的价格制度来取代不公正的法定价格制度。这包含着:商人自我决定商品的价格,只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讨价还价。这一种转变标志着市场交换突破以往的任何约束,以自由自主的内在逻辑进程进行运行,奠定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波斯坦曾经指出:“为了使贸易成为一种全年都可以从事的专门职业,商人和手工业工匠必须摆脱种种限制我们的束缚和义务,使封建社会下层的人也有迁徙自由和订约自由。他们商店的房屋和地产必须不受农村租地的那种义务的负担;他们的交易应根据一种更适合商人之间买卖的法律来判断而不是按封建的习俗和普通法来判断。”
在初级集市贸易这一交换网络的基础上,17世纪的欧洲,已形成了几个较大的区域性商品集散地和贸易中心,如荷兰、英国。在阿姆斯特丹有来自波罗的海地区的粮食、木材、松脂制品,瑞典的铜和盐,有来自英国的羊毛和布;有来自地中海的葡萄酒、盐、丝绸和香料,比斯开的鲱鱼和盐;此外,还有产自西半球和东方的物品。同时,阿姆斯特丹为这种贸易组织运输工具和转运,并对一些转运商品进行加工。
就市场交换的本性来说,面向市场的交换关系一刻也不会停止它的运动过程,它总是不停地在进行扩展,全力扩大其市场区域,或市场半径,从邻近的地区扩展到范围更广的地区,再到全国直至全世界。其扩展的途径即为远程贸易,17世纪的西欧诸国如荷兰、英国、法国等全力进行这种贸易,把交易范围扩展到了世界。1602年,荷兰建立东印度公司,1626年建立西印度公司,相继向西非、南美洲的东北部沿海地区和北美洲的东部沿海地区扩展势力范围,进行海外贸易。1652年,在好望角建立了最后一个重要殖民地,从这些区域输入香料、糖、烟草等原料、金银和金属。在英国,1600年成立东印度公司,1609年在苏拉特建立第一个贸易基地,1607年在北美洲建立詹姆斯顿殖民地,1605年占领巴巴多斯,以此获得了在西印度群岛的立足之地。1618年,开始对非洲进行有组织的贸易;1670年,哈德逊湾公司开始争夺法国在加拿大的地盘。1650年和1651年,英国通过《航海条例》规定,殖民地的贸易,包括殖民地产品的再出口,只能由英国的商人来经营,由英国的船只来运输。此时法国也不示弱,在政府的支持下,组建了很多殖民贸易公司,如东印度公司(1604年)、西印度公司(1664年)、北非公司(1665年)、北方公司(1669年)、列凡特公司(1670年)、塞内加尔公司(1673年)、哈德逊湾公司(1682年)、中国公司(1698年)等,在北美、印度、非洲等地进行远程贸易。
远程贸易的发展与各国重商主义观念密不可分。作为一种经济学说,重商主义首先是由法国的蒙克莱田(1575—1622)提出。1615年他向国王亨利四世(1553—1610)献上《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的文章,认为商业是国家活动的基础,国家应该保护商人的利益,商业,尤其是对外贸易,是财富的源泉,应保护关税,达到货币入超。这一理论一经提出,立即成为欧洲诸国政府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认为只有金银货币才是真正的社会财富,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和出发点都是为了获得金银,拥有尽可能多的金银是一个国家强大的标志。为此,必须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并保持贸易顺差,实施保护关税,进行殖民活动,建立垄断性贸易公司,保护商人的利益。正是在此理念下,国家作为远程贸易的支持者和发动者有力地推动着远程贸易的扩展。海外远程贸易扩展的过程,不仅带来了市场半径的不断扩大,而且也是欧洲诸国如荷兰、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获利日渐丰厚的过程,更是不断地让非西欧国家和地区(包括东欧)依附于自己的过程。这也就是贸易发展、市场规模扩大具有的意义与对世界的重要影响。
17世纪的欧洲,已经构建起了一个从初级集市到远程贸易的市场交换网络,市场类型较多、交换半径更大、交换内容丰富、交易数量剧增。更为重要的是,交换价格发生了质变,市场与交换的扩展日益改变着原有的经济运行机制,成为构建新型经济体制最为坚实与最有活力的基础。